带着前夫遗产重生 第35章

作者:水竹青菜 标签: 随身空间 年下 青梅竹马 穿越重生

  “还行吧。”

  路蕴乐得这茬就这么揭过去,认真跟他说起学校的事儿,“班上同学虽然都挺有钱,不过没有那种仗势欺人觉得自己有钱就特别了不起的。

  都也挺好相处,我们宿舍里其他三个同学都是本地的,不在学校住,宿舍就我自己。

  我整天忙着训练跑步减肥,上完课还得去上文化课,最近又开始在跟着老师学五线谱,也挺忙的,跟他们没什么交集。

  跟之前学校里比起来,虽然少了些平时一块玩儿的朋友,有时候晚上躺在床上也觉得挺孤单的。

  不过我感觉还是值得的,我也知道呀,不吃点苦头,想要改变,哪儿有那么容易的事儿呢。

  我自己能够搞定的,你别担心我。”

  藜麦点点头,看着他的目光变得很温和,“好。你这么想,我就放心了。”

  路蕴“嘿嘿”的笑着,“下个月你生日,咱们回家过吧,我妈估计也想你了,到时候让我们做香菇炖鸡给我们吃。

  我这好久没有吃到我妈做的饭菜,晚上梦见,馋得都快流口水了。”

  说着微红着胖脸,“我也想萃萃了,好久没有见到她啦,我想趁这段时间在学校学首简单点儿的歌,等回去的时候,唱给她听,你说好不好。”

  藜麦差点记不起来他说的这个萃萃是谁,想了下,略微皱了下眉,“你对她,是认真的吗?”

  之前藜麦觉得路蕴喜欢沈萃,无非是少年怀春时候,恰巧看到人家小姑娘长得漂亮,就会春心萌动。

  被青春期荷尔蒙影响,把对漂亮异性的略微好感当成了喜欢,随着时间往前或者看多了漂亮小姑娘,这种感觉也就会逐渐淡去。

  五中别的不多,漂亮小姑娘真是多了去,长得好的,气质好的,会打扮的比比皆是。

  真要把沈萃放过来,估计也就不显眼了。

  可路蕴也在五中待了有半个月,还对人小姑娘念念不忘,莫不是真动了心吧。

  他这儿还有所怀疑呢,路蕴却是理所当然的偏偏头,“当然啊,她都答应当我女朋友啦,我前两天给她写信,聊的可开心了。

  之前我送给她的那个玉坠子手链,她也挺喜欢的,还问我是在哪里买的呢,说她一直都喜欢这种玉,想自个儿去买个当项链戴。

  我琢磨着等明天有空,就去上次那个店里,再给她买个差不多的坠子,我上次看那店里还有其他很漂亮的小玩意儿,也顺便给她买一点回去。

  你明天有没有空,咱们一块儿出去逛逛吧。”

  藜麦因为上辈子沈萃跟秦封的事儿,对这姑娘印象不好,总觉得她心机颇深,况且那姑娘眼光是真高,不像是那么轻易能答应路蕴的性子。

  十有八九还是想着让路蕴当冤大头,想要他送的东西,只是这毕竟只是他自己的怀疑,无凭无据的,也不好跟路蕴说。

  毕竟他当时正跟秦封好的时候,差点就为着路蕴说几句秦封坏话跟人闹翻了,以己度人,他觉得路蕴应该也不太喜欢他在背后说沈萃坏话。

  这事儿还得从其他方面下手,他低下头,略微敛下自己眼里的怀疑思索,轻声问路蕴,“你手里有多少钱?”

  路蕴的学费是他直接给交了一年,当时他们为了不让路蕴妈妈知道五中真实学费,编了个1500块的金额出来,给他们拿来报名的那1500块藜麦收着。

  都记着账呢,他肯定不会把这么大笔的钱交给路蕴自己收着。

  想来路蕴手里无非就是他妈妈给他的生活费省下来的,一个月也就100块生活费,路蕴从小花钱大手大脚习惯了,根本没有节省的概念,自然也省不下钱来。

  他这算着路蕴手上的钱,路蕴却是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毕竟藜麦可是他的大债主呢,他欠着藜麦几万的债没钱还,却还在这琢磨着要花钱给女朋友买礼物。

  颇为不自在的咳嗽一声,“麦子……欠你的钱我都记着呢,真的,等我开始挣钱了,我一定先还你,你相信我。”

  “我不是这个意思。”藜麦当然信得过他,不然当时也不会主动提要借钱给他的事儿,况且这两年学费金额巨大,也不是靠省点饭钱就能解决的。

  他不可能就盯着路蕴还钱,为了这笔钱让路蕴正常日子都不过了,那就跟他初始目的相差甚远了,“我就问问你有多少钱,当时那玉坠子是老板送的。

  老板大方,送的虽然是个小玉件,个头小,但是品质雕工都是上乘,你要去他店里买的话,跟那差不多的,估计价格在1000左右,你钱够吗?”

  路蕴震惊的瞪大了眼睛,有些不敢置信的看着藜麦,“你说多少?”

  藜麦神色平静,“1000左右,咱们跟老板也算认识了,到时候厚着脸皮讲讲价,估计980左右可以拿到手,你要买的话,我去给你讲讲价。”

  路蕴嘴角抽搐着,慌乱的挥挥手,满脸的不敢相信,“不不不……算了算了,哎,不是,这个怎么会这么贵,就那么一小块!要一千块钱吗?怎么可能呀!”

  藜麦继续神色平静的给他科普,“那玉坠子虽然不是羊脂玉之类的传世名品,但是品质也算顶尖,雕工更是不凡,1000还算是比较中肯的价格。

  若是个头稍微再大一点儿,品质再稍微好上一分,就能雕个菩萨或者弥勒佛,价格至少是十倍数往上涨。

  要往那些装修高档点的店铺里放这,两三万也能卖。”

  路蕴瞬间被这个价格给吓怂了,再不敢想要去买个玉坠子的事儿了,只是唏嘘道,“没想到买个礼物要花这么多钱啊。”

  藜麦点头,“嗯。”

  不过随即又摇摇头,“也不是所有礼物都花这么多钱的,主要你别把目光盯到玉石上,玉石这东西吧,不是咱们现在这个年龄能玩得起的。

  你换点其他东西当礼物吧,像钢笔笔记本之类的,价格不贵,也实用,咱们毕竟都是学生,花的都是父母的钱,我想沈萃大概也是能理解的。

  若是你想送点有新意的,可以自己做些东西,你不是说想要学首歌给她吗,不如先学竹笛,你自己做也好买也好,去弄2支一样的。

  送她一支,你自己留一支,这样你两都有,看着还能睹物思人,挺好。”

  路蕴得了主意,想了想,觉得这办法还真是不错,笑着跟藜麦道谢,“麦子你真聪明!哇,你简直太厉害了!”

  藜麦笑笑,“嗯,你还出去逛吗,去的话我陪你。”

  路蕴从椅子上跳起来,“去,走吧。”

  转眼就到了藜麦要过生日这周,这天还恰好是周六,藜麦就收拾东西准备跟路蕴回家一趟,林卿也不知道从哪里知道他生日的时间,送了他一枚手工制作的书签作为生日礼物。

  里面封了金黄色的银杏叶,拿银色笔勾了边,左侧写了赠藜麦几个花体字,做工很精致,封层也平整好看。

  送的时候还有些不好意思,微微红着脸,“我看你喜欢看书,觉得你肯定用得上,我自己做的,不值什么钱,你别嫌弃。”

  藜麦没跟班上人说过自己生日,也没想着在学校过生日,冷不丁大早上就收到礼物,正高兴呢,自然不会嫌弃。

  他收礼物也不爱多看价格,但凡用点儿心思的他都喜欢,闻言赶紧点头,“不嫌弃不嫌弃,我平日就爱看书,书签很实用我很喜欢,谢谢你啊。”

  拿着书签在手里轻轻地摩挲下,藜麦笑着问他,“你今儿要出门吗,明天晚上能稍微空点时间出来吗,我明天回来请你吃饭。”

  从上次他们谈过之后,林卿决定去秦封公司做事,每周周六周末都不在宿舍待,早出晚归的,早上八点准时出门,晚上也差不多八九点才能回来

  藜麦都怀疑秦封压榨劳动力了,不过林卿倒并不觉得有什么累的,做事认真,跟藜麦说起的时候也都说受益匪浅。

  都是做些整理翻检资料的事儿,就跟他们在学校看书背书的程度差不多,也并不觉得累,反而挺乐在其中的。

  藜麦也就由着他去,林卿想了想,“我跟封哥说说,明天早点回来,你是准备回家是吗,路上要注意安全。”

  藜麦点点头,“好。”

  说着就准备出门回家,出门又碰到拎着东西过来的齐略,堵着过道,张开胳膊拦着路不让他走。

  藜麦冷着脸看他,“你又来干什么?”

  自从上次他在齐略家门口跟人闹翻,这人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就有事没事儿就往他们宿舍跑。

  不过上次他来藜麦不在,万宏以为他们关系好才让人进的门。

  这次他在宿舍里跟两人说清楚,在林卿紧迫盯人之下,万宏也学乖了,任由齐略再怎么讨好,也不给他开门,不招待他。

  跑好几次也毫无进展。

  这次好不容易堵住藜麦,自然就死命拦着不让他走,“藜麦,藜麦,我听说今天是你生日,我给你定了生日蛋糕,还在外面定了饭店。

  你喊林卿一起,咱们出去庆祝吧。”

  藜麦都不太想看到他,转身就走,他们学校宿舍楼一层有25间宿舍,呈四边形围着圈儿,自然不会设置成单独的楼梯上下楼。

  他们宿舍在中间,走哪边都能下去,齐略根本拦也拦不住。

  齐略就拎着东西在后面追,“藜麦,哎,你别走呀,咱们好好谈谈不行吗,你这都生我多少时间气了。

  我错了还不行嘛,我都给你道歉了,你别再生气啦。”

  藜麦脚步不停的往前走着,齐略拎着东西赶上来就要去拽他的胳膊,被藜麦避让开去,“你到底想干什么。”

  幸亏宿舍里同学大多都回家或者出去玩儿了,都不在宿舍,不然就他这两在楼道追拦堵截的,别人看着可就好玩儿了。

  齐略就不想让他走,就那么拦着他,“你听我解释行吗,我们聊聊吧。”

  藜麦摇头,“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听说过吗,咱两就不是一条路上的人,你别再过来找我了行不。”

  齐略满脸委屈,“上次我生日的事儿,就算是我的错,这不我打的主意也没有得逞嘛,我给你道歉,你就别跟我计较了,成呗。”

  闻言,藜麦就觉得好笑,嗤笑一声,“有意思,虽说在法律上面来看,杀人罪和杀人未遂是2项不同的罪名,量刑也按照不同标准。

  可这种事情,并不是说都能一概而论。

  我这都知道你想要算计我了,还想让我当什么事儿没发生或,你觉得可能吗?”

  齐略就满脸认真的给他保证道,“我往后再不敢了,真的,我发誓,我以后若是再想着算计你,就让我出门被车撞,不得好死!

  然后佛祖这辈子也不保佑我,让我下辈子投胎还投不到好胎,行吗?这次你就当我是鬼迷心窍了行吗?我往后再不敢对你使什么坏心眼儿。”

  齐略知道这事儿自己做得不对,不过还是觉得委屈。

  他是齐家独子,家中颇有资产,打小儿都是保姆哄着长大的。

  加上他从小没了妈妈,他爸本身又是爱惨了他妈的,对他更是宠到不行,半分委屈也不让他受。

  真是捧在手里怕磕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放哪儿都觉得不合适,就怕有丁点磕碰,让他不开心了。

  尤其是他还有个特别性子软萌、溺爱孩子的小姨,从来都不跟他们说一句重话,要月亮不给星星的。

  从客观上来讲,他长成现在这样做错事儿还知道自己反省,知道自己错了,能够明辨是非,已经算是很不错了,至少是没彻底长歪。

  不过他是那种典型的被家里人宠着长大的大少爷,就算做错了点儿什么事情,家里人也不过是轻言细语的责备他几句。

  转头仍旧对他有求必应,都不会跟他多加计较的,所以他知道错了,但是却也并不不觉得他犯的错有多大。

  觉得藜麦跟他这么认真计较有些过分,他很委屈。

  要是换做别人,那齐略也肯定也就再不理会,再不往人跟前凑,可偏偏这人是藜麦。

  他跟藜麦交情并不太深,两人加起来也就见过几面,可藜麦是真长得跟他妈一样。

  藜麦生气不理他,开始的时候他还放不下面子,觉得你不理我,那我自然也不理你了,我又不是缺朋友的人,谁稀罕的呀。

  可时间长了,心里就越来越不是滋味,然后就每天饭也吃不香,觉也睡不好,连跟朋友出去玩儿,眼前都一会儿晃着藜麦,一会儿晃着他妈的影子。

  就是让他不得安生,最后被逼无奈,还是拎着东西过来给藜麦道歉,想着要重归于好。

  可惜藜麦这人脾气是真好,但是前提是你得真心对我,你要是想算计我,我也不爱跟你多计较,但是你这人,我也自然就敬而远之,不爱搭理你了。

  而且态度格外坚定,凭你再多动作,也不会动摇的,看见齐略发誓也没放在心上,“你别跟我装了,我这人吧,不算太精明,可我懂什么叫及时止损,不可能在同一个地方摔倒两次的。”

  齐略很郁闷,又郁闷又委屈,瘪了瘪嘴,“我没装。”

  藜麦笑着,“那就没装,也给我没什么关系,反正我不爱搭理你了,你走吧。”

  “我不要!”齐略拦着他,把手里东西往旁边一扔,放出了握在手里的杀手锏,“上次我不是跟你说,我看到你就觉得你很亲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