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前夫遗产重生 第29章

作者:水竹青菜 标签: 随身空间 年下 青梅竹马 穿越重生

  我去拿点钱就去找你们,请你们吃烧烤啊。”

  藜麦本来还吓个半死,见他还有心情吃烧烤呢,也就稍微放下点心来,扶着林卿,“怎么样。”

  林卿冲他笑了下,脸色发白,“没事儿,看着挺厉害,伤口应该不深,就是血糊着眼睛看不到路。”

  藜麦带着他出门,找到小明哥说的那个诊所,医生也见惯了旁边酒吧闹事儿的,也不问缘由,让人坐着就给他清洗伤口消毒上药包扎,伤口是客人拿敲碎的啤酒瓶子划的。

  动手的时候林卿往后躲了下,就划破了蹭皮,就是面积挺大,又恰好划在眼睛旁边,血流得听吓人,不过伤口不深,医生给他消完毒。

  想要包扎,又觉得太浪费纱布,再在最深的地方贴了个创口贴,就让他走了。

  刚贴好小明哥就过来给钱,看林卿确实没什么大问题,一看时间才9点过,也不着急回去,领着两人去旁边烧烤摊子上吃烧烤。

  坐下吆喝着老板多上些串儿,还要了2罐啤酒,林卿受了点小伤,还是小明哥跟老板要的假期,让他休息,钱照算,跟他道谢,“小明哥,多谢你啊。”

  小明哥啃着手里的羊肉串,不耐烦的“啧”了一声,“我叫明音,要么你就叫我明哥,要么你就叫我名字,别跟他们学的小明哥小明哥的叫。

  我好好一个名字,非搞得我叫小明一样,难不难听?!”

第34章 学习

  藜麦拿着烤串的动作略微愣了下, 一来自然是因为他这个名字跟小明哥之间的反差感觉太大了些,二是明音这个名字藜麦也听说过,还是当年他想着要学音乐演奏时候的事儿。

  教他弹钢琴的老师最喜欢的人就叫明音,是国内甚至国际都顶尖的钢琴家和歌手,恰巧他正学钢琴那年,在全球有一场大型的巡回演唱会,还琢磨着要去购票带他去参加演唱会来着。

  虽然最后因为他的时间关系,演唱会并没有去成, 不过明音这个名字他倒是记在脑子里了。

  ——不过他一直以为这是个艺名,没想到居然是本名就叫明音?

  藜麦看着他的眼神有些诧异, 小明哥就很不优雅的翻了个白眼给他,“看什么看, 有什么好看的, 我长得好看也不能吃,低头看着你手里的烤串, 赶紧吃你的烤串去。”

  藜麦从善如流的低头,咬着手里的烤肉吃, 小明哥吃完几串羊肉,拿过旁边的啤酒举着瓶子直接喝, 倒是显得有几分豪气,“赶紧吃, 吃完早点回去休息, 明天还要上课呢。”

  冬日里天气干冷无比, 说话呼出的气息在空气中都能变成白色雾气, 也就他们这片儿很是热闹,大家都聚集在一起,旁边老板正站那里翻烤着火堆上的羊肉串。

  油花“呲呲呲”的冒着,是不是溅些小油滴落到炭火上,“呲儿”一声晃出细小的火花来,亮度吓人,围着围裙的老板正举着调料瓶子往上面撒调料。

  动作就跟天女散花似的,到处乱窜,喷香到有些刺鼻的味道伴随着木炭的烟火味儿到处乱窜,闻着格外的生活气。

  串上放了许多辣椒孜然之类的调料,吃着很爽,不过藜麦不太能吃辣,吃了两串感觉辣椒的味道顺着喉咙辣到肚子里去,火辣火烧的灼热感。

  额头都给逼出来些许汗珠,他找老板要了瓶水,含在嘴里缓解着辣味儿。

  小明哥看他那样子,嘲笑他,“哈哈哈,你就跟个小姑娘一样,辣椒都不能沾吗,早说呀,我就不带你来吃烧烤了。”

  藜麦摇摇头,把嘴里水咽下去,“可以吃。”

  他就是口腔肠胃不太能接受辣椒这种味道,但是很矛盾的,他自己本身还是很喜欢吃辣椒和烧烤的。

  小时候跟着藜奶奶住着,奶奶年龄大了,口味从来都是偏甜软的,家里的饭菜都是煮得软软烂烂的,有时候奶奶还喜欢往米饭里面放一点糖,蒸成甜米饭或者甜粥。

  夏天的时候会冷藏在水盆里,给他留着当零食吃。

  大概是这种偏甜偏淡的食物吃得时间多了,他的胃和舌头其实更加习惯并且接受味道清淡的东西,但是心里面却正好相反,更加追求咸辣刺激的食物。

  可是喜欢归喜欢,真吃的时候,舌头又会第一时间跳出来抗议,真要吃得多了,肠胃也会跟着舌头造反,真的是又复杂又矛盾。

  所以藜麦很喜欢吃烧烤,但是他每次往烧烤摊上一坐,又不敢多吃,经常要是自己去吃的话,就坐那点一杯水,然后要五六个烤肉串。

  ——很多时候老板都会觉得他是去捣乱的。

  他不能多吃,林卿也受了伤,本来也该忌嘴不吃辛辣发物,跟着挑选了几串素菜吃了,也就停下动作,小明哥看他两就坐那拿着水盯着自己吃,没好气的挥挥手,“滚滚滚,回去睡觉吧,我吃完也回去。”

  左右他住的近,就在旁边酒吧,藜麦想了想,“那也行,我们就先回去,正巧这会儿最后一班公交车还没有停,省得我们等下回去也麻烦。”

  小明哥也是这个意思,“去吧。”

  又看着林卿脸上的伤口,“你的伤口千万注意些,洗脸的时候拿帕子擦擦就好了,别沾到水,这么丁点的伤口,别到时候养不好留疤可就让人看笑话了。”

  林卿点点头,“恩,我会注意的,多谢明哥。”

  两人跟小明哥道别完,就去旁边公交车站等车,林卿碰了碰自己脸上的创口贴,藜麦看他神色不太高兴的样子,“别担心,我看你伤口的样子,应该是不会留疤的。”

  林卿冲他笑笑,“留疤也没事儿,现在也不比古时候,考科举还得注重仪表,连脸上有伤痕都不给录取的。”

  说着话,公交车就慢慢悠悠的开过来了,林卿想起昨晚上那人说要找人来接藜麦的事儿,问他,“昨天那人说要找出租车过来,咱们这么早走,你要不要打个电话给他说一声。”

  藜麦都差不多忘了这茬了,闻言摇摇头,“不用,我在酒吧里跟齐略见面的事儿他都知道,他肯定在酒吧里有熟人,酒吧出事我们先走,他肯定也会知道,不用多说。”

  林卿也觉得有理,略微笑了下,“说得也是,他是你们家亲戚吗,对你还挺好的。”

  这话藜麦没法儿接,正巧公交车开过来停到他们跟前,两人也就终止了话题,上车找位置坐下,一路无话,安安静静到学校门口下车。

  等回到宿舍,万宏还不在,宿舍没人,藜麦把身上被熏到烤肉味的衣服脱下来拿去洗了晾好,从柜子里取出来另一件差不多颜色版型的羽绒服套上。

  林卿正坐在旁边桌子上看书,看见就笑了下,“你衣服款式怎么都差不多。”

  藜麦在他对面坐下,也拿了本书出来看,“是差不多,我懒得选款式,穿着舒适就行。”

  林卿虽然也觉得衣服还是穿着舒适就行,不过,“但是那也不能买一样的,你这好几件都分不出来差别的,比如你三天到四天换一件外套,洗衣服洗的可勤快。

  结果换一件新的跟之前的一样,别人还以为你从来就一件衣服穿到底呢。”

  藜麦随意的摆摆手,开始翻书,“有什么关系。”

  林卿笑着摇摇头,也觉得确实无伤大雅,低头看书了。

  时间过得很快,藜麦本身看书的速度很快,他借的书都比较精悍短小的,等翻了小半本,他看了眼时间,都快11点了,万宏还没有回来。

  他合上手里的书,“万宏今晚上是不回宿舍住了吗。”

  林卿也停了笔,轻轻的“嗯”了一声,“他去找他女朋友了,晚上不回来,你困了吗,早点睡。”

  藜麦略楞,“他早恋的事儿,你们家里大人知道吗?”

  林卿摇摇头,“我不知道怎么给叔叔他们说,宏宏的意思是,不让我说。”

  说着皱起了眉,他对早恋这事儿其实并不太反对,不过宏宏最近老是喜欢跟他女朋友腻在一块,连课后复习和作业做的都很敷衍,有时候甚至作业都不做,干脆就直接抄他的。

  他怎么说也不听,期中考试的时候,虽然没有全校拉通排名,但是宏宏的成绩在班上都下降了十来个名次,他有些担心等期末考试的时候,宏宏的成绩会有些太难看。

  不过他也没有什么好办法把人心思给拉回来。

  他真的还是太没用了。

  藜麦倒不知其中内情,也只是随口一问,说完就站起来收拾书本准备睡觉,林卿在那呆坐了半天,叹了口气,才站起来跟他去厕所洗漱睡觉。

  这次的大学持续下着,第二天一大早,藜麦起床看外面雪堆得更厚了,他把自己的围巾帽子手套全找出来戴着,全副武装好往教室去。

  天气太冷,路上的学生动作都比往常快了些,早读点名的时候,万宏没到,班长把他名字勾上,等点完名过来他们后排,“万宏人呢,昨晚上没回宿舍吗。”

  他们学校寄宿制的学生都是在假期收假前一天需要回宿舍住的,不然按照夜不归宿处理,算是违纪,要被上报记小过处理的。

  林卿有些焦急的往门口看了眼,藜麦面不改色的跟班长撒谎,“回了,这两天天冷得很,突然降温,他昨天穿得少了,有些感冒,头晕不太舒服。

  早上起床那会儿起不来,说等下去医务室拿点药,让我们给你先请个假,等下肯定能赶上早上第一节 课。”

  班长略微有些疑惑,问旁边林卿,“是这样吗?”

  林卿犹豫着,轻轻点点头,“恩。”

  藜麦本身长得精致大气,目光温和平静,不像说谎的人,加上林卿是典型的乖宝宝好学生,班长也就没有怀疑,把万宏名字旁边的迟到改成请假,“那你们早读课完去看看他,要是实在严重,还得给何老师写请假条。”

  藜麦赶紧点头,“好。”

  早读课完,万宏才姗姗来迟,看着有羞愧不安,全程提心吊胆的盯着班长,似乎是怕被追问怎么没上早读课的事儿。

  班长信了藜麦的谎话,还关切的问他,“你感冒好些了吗?吃药没有。”

  万宏慌了下,不过很快反应过来是他哥替他敷衍过去,假装咳嗽一声,“好多了,就是头有些晕,不过不太影响。”

  班长也就放心下来,“冬天到了,还是要注意些,多穿衣服啊。”

  这事儿也就算过去了。

  他们上周五英语课何老师给他们做了测验,正巧第一节 就是英语课,何老师抱着卷子走进教室,让课代表把卷子给大家发下来。

  她今天把自己波浪卷长发盘了起来,簪了跟串着碧玉珠子流苏的簪子,搭配着墨绿色大衣,格外时髦漂亮,心情也很好,笑颜如花,“大家周末玩的怎么样?”

  底下学生纷纷三言两语的跟她交流着周末去哪哪儿玩,林卿略微有些惊讶的看着她,“看来咱们这次测验成绩很不错。”

  他在跟藜麦说话,“上次考试的时候我就发现了,那套题对你来说难度是不是特别小。”

  藜麦两眼懵,“啊?”

  林卿轻笑,“别装了。”

  正说着,课代表拿着两人卷子走过来,站在藜麦位置旁边,死死地盯着他看,眼神深不可测,看得藜麦有些发毛,才把卷子递给他,脸色难看,“你考得可真不错。”

  藜麦把卷子接过来,“谢谢。”

  课代表看着他平静无比的表情,恨恨的咬着后槽牙,“不客气。”

  说着把林卿卷子甩到他面前,转身走了,藜麦有些莫名其妙,“他怎么了这是。”

  林卿往他那边偏了下头,看到他卷子上鲜红的150分,再看下自己卷子上的135,说不羡慕那是不可能的。

  不过他倒不会像英语课代表那样,因为藜麦考得比自己好就给别人甩脸色看,“怎么英语课代表,原本是全班英语成绩最好的,每次期末考试英语的单科成绩能进全校前十,虽然很少能考到满分,也差不离多少。”

  藜麦觉得自己很无辜,不过确认不是自己的问题,也就没理会了。

  等到中午吃饭时间,林卿喊上万宏,三人一起去食堂吃饭,万宏戳着自己餐盘里的尖椒牛柳,呐呐的跟他们道谢,“早上谢谢你们。”

  林卿就得了他一句道谢,又欣慰又高兴,就跟个老父亲终于看到儿子懂事了一样,早上那点对着班长说谎的愧疚感终于还是别压了下去,“没事儿,下次可要早点呀,别再迟到了。”

  万宏沉默着点点头,林卿还想再说什么,又怕引起他的反感,手里捏着的筷子拿起又放下,就是找不到话题。

  藜麦搁旁边都替他们着急,笑着跟万宏说话,“你女朋友也是理科班的吗?”

  万宏大概是对他知道自己有女友的事儿有些惊讶,看了眼林卿,似乎有些埋怨他把这事儿说出来。

  不过他昨天刚吃了藜麦许多零食,对藜麦态度倒还好,“恩,四班的。”

  藜麦夹了块鸡肉吃,“你们这样不行,老这样约会很容易被人发现,班长那里可不好糊弄,要是被何老师知道你早恋肯定也是要让你请家长的。”

  万宏抬头愤怒的瞪着他,“你是要去老师那里告状吗!?”

  藜麦,“……”

  卧槽,你这种熊孩子,要不是因为林卿我才不稀罕搭理你好嘛!

  不过看在林卿的面子上,藜麦还是没跟他生气,只是笑笑,“你傻不傻呀,我要是想去告状,我早上还会帮你打掩护?我的意思是你们得换个方式约会,免得被老师发现了。”

  说着歪着头想了想,“反正现在天气这么冷,你们约会肯定也不会在室外,不如这样吧,你们把约会地点约在图书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