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前夫遗产重生 第26章

作者:水竹青菜 标签: 随身空间 年下 青梅竹马 穿越重生

  藜麦在外国名著区挑着书,闻言回头看他,“你有其他安排吗。”

  林卿摇摇头,“没。”

  藜麦笑着,转过去接着挑书,“那就去买衣服,这天气越渐冷起来了,冬装再不备起来,冷都要冷惨,我知道有个店铺衣服质量好还便宜。”

  下午他们在学校看书看到五点过,两人乘着公交车出门出买衣服,藜麦就领着人去他当时买衣服的店里,卖衣服的店员小姐姐还记得他,见他带着朋友过来,格外热情。

  跟他们推荐了许多便宜实惠的款式,还是按照之前的折扣打折下来,很便宜,林卿本身只计划买件羽绒服,结果拿着预算的钱从里到外买了一身。

  等买完衣服差不多六点,也幸亏买衣服这里离林卿工作的酒吧不远,过去也方便,两人干脆就不回学校,直接去酒吧准备上班。

  等到酒吧前面一条街的时候,正巧旁边有个小摊在卖锅盔,有三鲜素馅儿的和孜然牛肉的,锅里点着火,油花在锅里“噼里啪啦”的炸着,面皮被煎得香脆可口。

  闻着可香,他两都还没有吃饭呢,肚子嘟噜噜的响起来,林卿就说请他吃锅盔,正好也算谢谢他帮忙在买衣服的时候打折了。

  藜麦自然不推辞,两人拎着装衣服的袋子,拿着装锅盔的纸袋进了门。

  又被人在休息室堵了个正着,小明哥看着他们手里的锅盔一脸嫌弃,“啧,怎么把这玩意儿带到酒吧里来。”

  林卿笑笑,“我们今天吃晚饭就过来了,买来当晚饭吃,小明哥你不忙吗?”

  小明哥没好气的瞪他一眼,“赶紧,赶紧吃完,闻着这油腻腻的味道就烦。”

  说着自己靠着窗户边的墙点了跟烟,抽两口见两人在那吃抱着锅盔啃的不亦乐乎,半点形象也不要了。

  尤其是藜麦,双手生得指骨修长,肌肉匀净,皮肤有白,去当手模拍图片都可以了,偏偏在这吃点东西都没半点样子,真是越看越气。

  气得回头瞪着两人,“倒杯水喝啊,你两就那么干吃也不怕把自己噎死吗?!”

  藜麦也习惯了他日常阴阳怪气的,转过身自己吃自己的,不理他,倒是林卿起身去倒了杯水给藜麦,两人吃东西很快,几下就把手里的锅盔吃完,准备去旁边洗手。

  刚站起来要出去,小明哥突然喊了声藜麦,“喂!”

  藜麦垂着自己沾了些油渍的手,回头,“有事儿?”

  小明哥把手里烟掐掉,烟头扔到旁边垃圾桶里,“你要不要跟我学弹钢琴。”

  藜麦本来还以为他要找茬来着,没想到这弯转的有点儿大,满脸懵,“恩?”

  对面的人很不耐烦的“啧”了一声,满脸烦躁,沙哑着嗓子,“聋了吗,我问你要不要跟我学钢琴,我不是跟你说过了,你的手长得很合适弹钢琴。”

  藜麦低头看了眼自己的手,随即又抬头看他,毫不犹豫地拒绝道,“不学。”

  说完理也不理他,直接转到旁边去洗手,也不管小明哥在背后气得跳脚,“臭小子,你给我回来!”

  藜麦大步往前,头也不回,洗完手就去后厨帮大叔装盘摆些东西。

  晚上比昨晚上稍微要闲一点,半途中也没出什么岔子,藜麦就待在后面帮忙,听着外面群魔乱舞的音乐,他原本不是太喜欢酒吧里面的气氛,总觉得太吵闹了些。

  不过听久了居然也觉得不太刺耳。

  林卿忙完也差不多2点左右,两人收拾着东西准备出门。

  结果一出门就懵了,昨天他们来的时候搭的公交车,回去的时候骑的酒吧的自行车回去,结果今天他们光顾着买东西,自行车没骑出来……

  两人站在酒吧门口吹着冷风。

  可怜兮兮的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在走路回学校还是转头回酒吧休息室里休息一晚上明天早上赶公交车回去中犹豫半天,也下不了决定。

  这里离他们学校骑车要半个多小时,走路估计得一个半小时,分明不太现实。

  林卿有些内疚的看着他,“要不……咱们回去酒吧休息室待一晚上吧,小明哥那里有休息室钥匙,他就住酒吧楼上,现在估计也没睡。”

  藜麦无所谓,他是哪里都能住下睡着的,就是有点不想欠那个叫小明哥的人情,正准备点头,旁边路上开过来辆车,停到他们跟前,“麦子,我送你回宿舍。”

第32章 矛盾

  藜麦见着来人, 想也没想,拉着林卿转身就走,“咱们去找小明哥拿钥匙,在休息室住一晚上,明天早上再回去吧。”

  秦封皱着眉,下车追过来,“我有事儿跟你说,正事儿。”

  他本身就属于那种长相凶恶的, 长得五大三粗,看着就不像什么好人, 要知道现阶段型男的概念还没深入人心呢。

  像他这种类型的,人们看在眼里就觉得粗俗不好看, 又是半夜三更、夜深人静, 周围除了路灯微弱昏暗的光线,连个人影都没有。

  这一靠近过来, 林卿下意识以为他是过来找麻烦的,开始戒备警惕, 拉着藜麦就往后退,“你想干什么?”

  秦封停下脚步, 收敛着气势,认真看着藜麦, 尽量语气柔和些, 像是太大声怕吓着他, “我是真找你有事儿。”

  藜麦不信, “有什么事儿你就在这里说。”

  秦封略微愣住,又看了眼林卿,轻微的皱着眉,“这么晚了,外面太冷,我送你回去吧,路上再说。

  你上次也说,咱们毕竟认识这么久了,不过是顺道送你回去,也不算人情,你别放在心上。”

  藜麦犹豫了下,也觉得在这里吹着冷风跟他对峙着,有些得不偿失。

  况且他们之前的关系,他也没欠秦封什么,也没必要真的就像是老鼠见到猫一样躲得远远的,这搞不清楚情况的还以为是他心虚呢。

  便应下来,“那多谢,”

  秦封才松了口气,浑身紧绷沉郁的气息散了些,“走吧。”

  林卿还有些紧张,暗中拽着藜麦的袖子,藜麦安慰的拍了拍他的手背,“没事,算是熟人了。”

  又拉着人上车坐好,秦封回头提醒他们系安全带,随意的跟他们聊着天,“我听说市一中课程有些深,你刚转学过来,会不会觉得有些吃力,我给你请个家教好吗?”

  藜麦没搭话,秦封也不觉得尴尬,仍旧语调柔和轻松,“怎么在这边来玩儿了,有点远,晚上回去不方便,我记得你们学校附近就有一家很不错的酒吧。”

  他轻笑着回头,“那儿老板我还认识,我明天给你送张会员卡过去,他们店里的鸡尾酒还不错,调酒师叫凯文……”

  藜麦摇头,神色平静的打断他的话,“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秦封停下话头,转过身去开车,目视前方,四平八稳的避开他的问题,这就是不愿多说的意思。

  藜麦知道他这人不屑说谎,遇到不愿说的就保持沉默不说,当即冷笑一声,也不再问。

  爱说不说,谁在乎呢。

  秦封开车多年,还曾经跟人赌过车,眼明手快心狠胆子大,哪条都占齐全了,真要认真起来,能在赛车道上起飞。

  可现在载着人却是平稳模样,凌晨两点,路上根本没其他人跟车,偏他们就跟个乌龟似得,在路上慢慢地挪动。

  藜麦看着外面慢悠悠的,就跟老太太跑步速度差不多往后倒退的树木,有些啼笑皆非,万没想到秦封也有用这种方法拖时间的时候。

  秦封时刻注意着他的动静呢,见他脸上似笑非笑的看着外面,只觉得脸红羞赧,欲盖弥彰的解释着,“这是我借的朋友车,我没开过这种,还在熟悉所以开不快。”

  说着缓慢地提速,好歹速度比自行车要快些,藜麦轻声笑着,“哦。”

  觉得他这解释分明是此地无银,又有些好笑,“那你找我究竟什么事儿。”

  秦封从后视镜里看到他这个笑容,心中欢喜,也跟着笑了下,“之前说买房子的事儿,你想的怎么样了?我帮你看了两处还挺不错的地方!哪天有空,我带你过去看看。”

  藜麦知道秦封这人天生的会做生意,眼光独到,并且门路众多,手段了得,上辈子已经很不得了。

  这次重来一遍,自然更是如虎添翼无人能及,他所说的还不错的地方,估计就算不是十全十美,也差不离了。

  不过藜麦并不打算承他这份情,闻言只是摇头,“没空,我也不准备买房子。”

  他暗自嘀咕着,“至少我是不准备通过你买房子。”

  秦封大抵也是能猜到他的态度,知道自己的追妻之路是任重而道远,被他拒绝了并不意外,也不气馁,只是轻轻笑着,“好,你学校宿舍怎么样,你没住过学校宿舍,住的还习惯吗?”

  说着把话题拉到旁边林卿身上,“他是你的室友吧,叫什么名字啊,我叫秦封,是藜麦的朋友,应该比你们大一岁,以后可以叫我封哥。”

  林卿略微看了眼藜麦的表情,拿眼神示意问他,他总觉得这两人气氛很怪,感觉他们之间分明很熟悉,关系很好,又仿佛在关系很好上面隔着层膜。

  这个叫秦封的看着态度倒像是藜麦的长辈,不过又对藜麦喝酒逛酒吧接受良好,甚至还能主动送酒吧会员卡,又不像是长辈。

  毕竟他所接受的教育里,长辈对于家里孩子逛酒吧网吧之类都是会严加管束的,总感觉孩子还小没什么定性,会被那些花花世界里的妖魔鬼怪给带坏了。

  藜麦就差给秦封翻个白眼了,又来这招,就想着从他身边的人身上下手,“他是个好学生,你别跟人来这套。”

  秦封笑了,“麦子你这话说的我就跟个恶棍似的。”

  藜麦嗤笑着看他,“你是不是,你自己心里有数,到底找我有什么事儿,有事儿说话,没事就赶紧滚!”

  秦封开着车,略微侧头冲他笑,“等把你们送回去,我就滚行吧,滚得远远的,我在酒吧外面等你好几个小时了,这么点小心愿你倒是要让我完成才是。”

  藜麦略微愣住,“你一直在等我?”

  秦封并不觉得这是什么大事,值得拿出来说,也没正面回答,只是说起其他事情,“我估摸你们不方便回去,就想着送送你们,找你也确实有正事儿。”

  藜麦冲着他略微挑眉,“说。”

  秦封倒是挺喜欢他这般生动活泼,看着就心情愉悦,“昨儿你在酒吧遇到那个叫齐略的,我认识。”

  说着略微停顿了下,“是很久之前认识的,他这人有点毛病,我不希望你跟他接触。”

  藜麦有些疑惑,“嗯?”

  他能听出来秦封所说的很久之前,估计就是他两上辈子的事儿,可秦封因为这人自己本身五毒俱全,并且特别有自知之明,所以看别人基本就没有他不能交往接触的。

  况且说实话,他两虽然都到结婚的地步,但是他们的朋友圈子其实重合度不高,毕竟两人性子差异是天生的,根本无从下手调节。

  秦封会对他的朋友圈有所关注,但是从来不会干涉他的交友情况,具体他做什么,交什么朋友,秦封都不会过多干涉。

  在这一点上他们很像,这是属于他们自己的私人空间,两人都不会对对方的朋友圈子有什么干涉。

  这还是秦封第一次对他接触的人表达意见。

  倒是让他有些许纳闷儿,“他怎么了?”

  秦封略微迟疑了下,似乎有些顾忌旁边林卿,不太好直接说,想了想说得很委婉,“那次你生病比较严重,我去问医生咨询用药情况,在小楼医生那边跟他认识的。”

  小楼医生是当年替他治抑郁症的,藜麦跟他挺熟,听了这话,下意识以为是齐略跟他一样的毛病,肯定是稍微抑郁症或者其他精神问题。

  联想到当年他自己的情况,脸色变得有些冷,冷着脸,寒声道,“就算他是这样的情况,那又怎样,就连朋友都不配有了吗?”

  秦封知道提到这些,藜麦可能要生气,但是不提,这些记忆留在藜麦心里,是道永远痊愈不了的创口。

  表面看着已经结疤,不平日里不注意的时候也觉得没事不特别疼,但有朝一日不小心碰到,就会不断反复,钻骨的疼。

  眼见他生气了,赶紧摇头,满嘴苦涩难掩,“麦子你别误会,我不是这个意思,当时我们认识的时候,生病的也不是齐略,是他夫……他妹妹。”

  说着赶紧跟藜麦解释着,“他妹妹因为常年不接触外人,原本只是有些内向的性格,变成很严重的交流障碍。不会跟人说话交流,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出不来。”

  藜麦皱着眉,“自闭症?”

  秦封摇头,“具体情况我也不清楚,只是听医生提了两句,后来我往医生那边跑得多,跟小楼医生熟悉起来,有次我去的时候没有预约。

  听到他们在里面说话,正巧谈到他妹妹的病情,我听小楼医生的意思,他妹妹的病是因为齐略造成的,他的控制欲太强,并且……”

  秦封看着前面平坦的路面,眼神渐深,浓黑一团,沉得有些吓人,“对她有长时间的囚禁迹象,是造成她无法接触外人的根本原因,所以我不希望你跟他走得太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