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前夫遗产重生 第24章

作者:水竹青菜 标签: 随身空间 年下 青梅竹马 穿越重生

  一般来说,但凡是想唱歌出头的,都会刻意保护自己嗓子,烟酒之类的肯定是不会沾的。

  藜麦上辈子也认识个挺成功的歌手,烟酒就不用说了,辣椒芥末之类自然也在忌口的单子上,就连冰激凌锅巴之类的冷硬食物,都是不碰的。

  林卿摇摇头,又皱着眉,“他平日里也不经常抽烟,今儿估计气着了吧。”

  他们酒吧共就两常驻歌手,就是小梅姐和小明哥,两人唱歌都很不错,谁都不服谁,经常别着苗头抢生意,关系颇有些剑拔弩张,硝烟弥漫的感觉。

  不过最近小梅姐认识了位姓冯的大少爷,舍得给她花钱,经常送些衣服首饰珠宝之类的,前不久还花大价钱送了小梅姐架钢琴,据说大师之作,价格不菲。

  现在就放在他们酒吧里,是小梅姐的专属,除了她谁也不许碰,也因此吸引了许多专程赶过来听小梅姐唱歌弹钢琴的人。

  他两本身势均力敌争,正争个你死我活的两人,变成他被小梅姐稳压一头,而且还被压得死死的翻不了身,他自然不甘心,脾气变得有些怪,经常跟人发脾气。

  不过他发脾气也只是随意斥责两句,并不跟人真的计较,躲开他就没事儿了。

  藜麦也就随口一问,本就是陌生人,也并不会多去关注,林卿带他到后厨旁边休息室,跟厨房打过招呼,倒了杯水给他,“你就在这玩会儿呀,别乱跑,我先去忙,要饿了跟我说,我出去给你买吃的。”

  他习惯性叮嘱着,照顾人的性子都刻进骨子里了,显得特别温柔可靠,藜麦忍不住翘了嘴角,“好,你去忙吧。”

  林卿才转身去前面开始忙碌起来,厨房跟前面距离不远,外面震耳欲聋的音乐声透过薄墙走廊,慢慢的渗透进来,虽然消音了些许,还是能感觉到地面微微的震动声。

  藜麦端着水靠在墙上,看着外面五光十色,群魔乱舞,思绪在光线昏暗中越行越远,真是再见时候,恍如隔世。

  他们这酒吧算是综合性的,大部分时间和空间都是用来喝酒,听歌,跳舞舞,偶尔间插着各种表演,外面有吧台和调酒师,酒柜里堆着许多漂亮的酒瓶和酒杯。

  不过整箱整箱的啤酒都是从后面仓库运出去的,也有单纯过来凑热闹酒量不太好的。

  所以酒吧里虽说不至于卖牛奶吧,但是果盘冰水雪碧之类的也有,水果都是前面有要再现切,冰块之类也都是准备好备在冰柜里的。

  厨房里有个大叔兼职厨子跟库管,现在还不是酒吧最忙的时候,大叔正闲着呢,溜达过来跟藜麦唠嗑,“你是小林同学?”

  藜麦点点头,“嗯。”

  大叔精神焕发,满面红光,眯着眼睛打量他一眼,“有前途,你们那学校,我儿子考了三年愣是没考进去,这都高三了,还在家用功呢。

  说不考进去,就不上大学,他妈惯着他,我还拿他没办法,气死个人。”

  两人随意聊着天,很快前面就忙起来,林卿小跑着进来跟他报单,“小梅姐的演唱耽搁时间了,老板说给每桌送一箱啤酒一份果盘,叔你快准备,等下我进来拿。”

  说着扛着两箱啤酒往外跑,大叔皱眉骂了句,“又是那小娘们找事儿!”

  骂归骂,手下的动作不停,撸起袖子洗手开始切苹果,果盘不难,他也做惯了的,速度很快。

  藜麦喝完水,从旁边拿了多余的一次性手套,帮他装盘摆盘,然后放到旁边台子上等林卿来拿。

  这波足足忙了半个小时,才稍微缓过来。

  厨房大叔切完最后的果盘,把手里菜刀扔开,脸色很不好看,“那小娘皮就爱没事找事,给她三分颜色她就抖起来了,迟早得被人收拾!”

  指着旁边果盘,“你给小林送送吧,他这来回跑,估计也累得够呛。”

  藜麦端着果盘往外走,正是中场休息时间,光线不甚清晰,能看到人,藜麦在大厅里环视一圈,找到林卿,几步走过去,“这送到哪桌?”

  林卿正在给人点单,见他过来,略微皱着眉,随即指了指左边角落里的桌子,“那边,你送完赶紧回去。”

  藜麦点点头,把东西安生送过去,就要回后厨待着,还没走出几步就被人从背后拽住袖子,“小哥你别着急走,我请你喝酒。”

  “对呀,着什么急,来来来,坐下陪我们说会儿话。”

  看他拽着个人,桌子上人跟着起哄,“我打赌这小哥长得肯定很好看。”

  “我可去你的吧,你座位那角度,小哥过来你就正好看到了,还打赌,傻子才跟你赌呢!”

  “哈哈哈哈,这里面好看的小姑娘、小伙子都多,不过我这拽的这个,可是最好看的,我都坐这看大半天了,都没他好看。”

  拽着他的人正笑着,仿佛为自己的眼光感到特别自豪,说着就站起来伸手去揽藜麦肩膀,“小哥你别害羞,陪我们坐着聊会儿天,别光顾着跑来跑去的,那多累啊。”

  藜麦躲开他的动作,转过身,见拽住他的人年龄也不是太大,估计就十七八岁,旁边他几个朋友也大多这个年纪,动作中都透着些年轻稚气。

  嘴上花花,倒并不像是故意找麻烦的人,最多也就是开个玩笑的程度,藜麦也就没生气,“我只是帮忙送东西,这就得走。”

  他这一回头,拉着他的人反倒愣住了。

  他们只是几个朋友闹着玩儿,觉得无聊说要来酒吧里找个好看的小哥小姑娘陪着玩会儿。

  不过毕竟大家年龄都不大,有贼心没那贼胆,搁这偷摸盯着漂亮小姐姐看半天也没动手。

  趁着藜麦送果盘的机会才把人揪住,这还是因着不敢调戏小姑娘怕被骂耍流氓呢。

  说什么拽住的是最好看的,扯淡呢,就刚刚那光线,三尺之外也就能分清楚个男女了。

  ——他是真没想到自己拽住这个小哥,确实好看,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五官就跟拿水彩油墨涂出来的样。

  像是画报上的明星,尤其是一双眼睛,真是漂亮,澄澈温和,偏偏又深不透底,看他这一眼,就跟能把他们都看透似的。

  而且他总觉得看着有些眼熟,略微皱着眉,“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啊?”

  藜麦笑了,“现在流行这样子搭讪吗?”

  拽着他袖子的人有些尴尬,讪讪的笑着,挠了挠后脑勺,“不是,我是真觉得你有些眼熟,不过咱们应该也没见过面。

  你长得好,我要见过肯定不会忘。”

  说着他爽快的笑着,伸出手把藜麦的手掌握在手里摇了两下,做出握手的姿势,“我叫齐略,修身齐家的齐,雄才大略的略,我们是市一中的学生。

  今天我18岁生日,这不成年了,解禁了,就跟朋友来酒吧玩儿,若是有冒犯之处你别介意啊!”

  藜麦觉得他这样子还挺可爱,他自觉是几十岁的人,也不会真跟个小孩子计较,闻言便点点头,“没事,那你们玩儿,我先……”

  “别急!”齐略拉着他,笑出两颗小虎牙,有几分调皮,又显得格外有活力,“你先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不然我不放你走!”

  这就是熊孩子一个。

  藜麦暗道,不过他笑起来还挺好看,也就不跟他计较,“我叫藜麦,这下该放手了吧。”

  齐略听话的放开他,“你在这儿工作吗,我以后可以来这里找你吧。”

  藜麦点点头,“行啊。”

  齐略高兴的笑着,“那说定了,我之后有空再过来找你玩儿。”

  藜麦转身就走,略微挑了下眉,那你可能就永远找不到了,不顾他毫无说谎之后的负罪感,毕竟齐略能这般莽撞的拽住他,他说个小慌也不算什么吧。

  林卿注意到他被拉住,点完单急着赶过来给他解围,“你没事儿吧。”

  藜麦摇摇头,“几个学生,就闹着玩儿,还是咱们学校的,叫齐略,你认识吗?”

  林卿才松了口气,他确实认识齐略,“咱们学校高三的,大大咧咧的性子,不是那种喜欢欺负人的,成绩也还不错。”

  藜麦见他不太忙,就跟他聊两句,“你还认识高三的人啊。”

  林卿点点头,想了想,又有些犹豫,最终还是跟他说道,“齐略有个表弟也在我们学校念书,跟我们同级读高二。

  家里有钱,成绩也好,长相很漂亮,算是女生心目中的小王子形象,在学校里很受欢迎,也挺出名的。”

  他不是爱在别人背后说人是非的性子,不过觉得跟藜麦相处得来,加上藜麦跟他关系不错。

  尤其是担心他晚上太晚自己回去不安全,特意过来陪着他兼职下班,他也不是不感动的。

  算起来,这大概是他人生中唯一接收到别人给予的直白好意,就算违背自己原则,也破天荒就要提醒下藜麦注意,“不过之前学校里发生了些事情。”

  他犹豫着,有些为难,不知道怎么开口,从何说起,藜麦就有些疑惑,“怎么了?”

  林卿尴尬的笑着,“齐略表弟是全校前十的成绩,重点班的,班上同学挺喜欢他,也都跟他玩儿挺好。

  不过高一上半年的时候,全校第二的那同学,因为偷了齐略表弟的东西,被人告到老师那里,后来经查实之后就被开除了。

  下班学期……下半学期的时候,当时全校第一的那位同学因为跟齐略表弟告白,那封情书被他在体育课的时候,不小心掉到操场上,被人捡走去贴到公告栏。

  那同学因此被人发现是同性恋,后来这事儿在学校里闹得沸沸扬扬,双方请了家长,那同学在学校待不下去,也转学了。

  到今年前些日子,他跟上学期末全校第一出去吃饭,遇到车祸,那同学为了保护他,粉碎性骨折,现在还没回学校呢。”

  他说完,觉得这般在后背说人有些羞愧,微微红着脸,看着藜麦,“这几天我观察过你的学习进度,比咱们学校进度不差什么,而且你在英语方面的知识比咱们课程更深更广。

  我觉得你成绩肯定不会差,至少比我好得多了,你要是这次期末考试考到全校前十,或者说考到齐略表弟前面去,就得稍微注意下,最好是不要跟他有所接触。”

  这话就算是说的很清楚明白了,就差直接说我怀疑他们出事都跟齐略这位表弟有关了。

  也是专程在提醒他,藜麦知道按照他的性子,能说到这地步,就算是真把他当朋友了,也就心领神会的笑笑,“好,我会注意些的。”

  这时原本有些吵闹的音乐逐渐低下去,主持人正在活跃气氛,大家都等着小梅姐出来表演钢琴曲,也不知道那个胖子用了什么办法把人给请出来的。

  林卿转身去忙到飞起,藜麦对钢琴还有几分兴趣,在角落里依靠着墙,看主持人迎着位长发白裙的女孩子走到摆放钢琴的位置,光线昏暗,也看不清楚这位小梅姐到底长什么样。

  不过行动之间长发飘飘,优雅贵气,哪怕以藜麦超前二十年的眼光来看,也很是养眼,也难怪那么多人等着她了。

  藜麦靠着墙壁,用欣赏的目光看着正坐到钢琴跟前的人,准备认真聆听一下,暗道能在酒吧里面看到钢琴表演,他这次来,也算不虚此行。

  不过在她开始弹奏钢琴的时候,明快的节奏在带着酒水味道的空气里响起,向着四面八方传播开来,这份欣赏很快就消弭的无影无踪。

  她弹奏的曲子是贝多芬的《致爱丽丝》,风格轻快柔美,短小精悍,许多钢琴初学者都会试着学习弹奏这首曲子,藜麦当年也学过,不过他弹不好,因为他右手不怎么能使得上劲儿。

  单一只手根本没办法弹好这首曲子,可这位小梅姐,比他弹的稍微还差一点——他至少不会在一小节里,连着错3个音符。

  他略微叹了口气,觉得有些失望,便不想再留在这听,转身往后厨仓库走去,哪只刚转身就差点撞上人。

  小明哥正端着盘水果块站在他背后,挡着门,拿着签子插水果吃,咬碎水果块的力度大到有些咬牙切齿的程度。

  冲着钢琴方向冷笑一声,“现在真是什么人都能弹钢琴了,也不看看自己弹的是些什么垃圾玩意儿。”

  说着拿眼神刮了藜麦一眼,神色阴郁,“你也会弹钢琴?”

  藜麦不想惹事儿,赶紧摇摇头,“不会。”

  小明哥拧紧了眉,“不会你叹什么气?吃饱了撑的?!”

  不过也只是像林卿说的斥了他一句,也不是真找他麻烦,目光顺着藜麦胳膊,落到他缠着绷带的手掌上,仍旧紧皱着眉,语气冰冷,“倒是可惜了,你的手很漂亮,要是有兴趣可以学,你很合适钢琴。”

  说着扔掉手里的签子,伸手掐住藜麦的下巴,眯着眼睛,目光如刀,寸寸刮过,“啧,我就真是讨厌你们这些长得好的,光凭着张脸就能到处跟个花孔雀似得,到处炫耀。”

  藜麦自觉得脾气算挺好的,向来不喜欢惹是生非,可他是真讨厌这个动作,想也没想,扬手把掐着自己的那只手挥开,“那可真是不好意思,总比你这种长得丑还出来吓人的强。”

第31章 再遇

  小明哥大概是没想到他看着跟个兔子似的, 软绵绵和和气气的一团,居然还敢跟人动爪子,很有些惊讶,又被戳中软肋,气得脸色发白,往前逼近藜麦,寒声道,“你说谁丑?”

  藜麦反应很快, 几乎在他往前的同时,就略微往后退了半步, 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神色平静的看着他, “谁应说谁, 这么简单的道理不懂?

  我从未仗着自己的脸炫耀过什么,不过是你自己心里自卑, 看见个长得好看些的,就弄得跟与你有深仇大恨一样。

  这难不成还能怪我?先撩者贱这道理你长这么大难不成没人告诉你, 你以为你是谁,凭什么我还得惯着你?!”

  说着看人气得变了脸色, 阴恻恻的盯着他看,倒也不怕, 藜麦毕竟身高优势还是很明显的, 手长脚长的, 而且也是正经学过打架的, 真要动手单挑他可不会怵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