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兄 第47章

作者:鬼策 标签: 不伦之恋 魔法时刻 穿越重生

我的心猛地一跳,那温柔的声音几乎穿透了我的灵魂,直达我内心最深处,留下了一个不可磨灭的烙印。

我几乎有些不敢抬头看他此时的表情。

但是我还是鼓起勇气仰头看着他,他侧躺着,银灰色的长发顺滑的垂下,我们无声的对视着。

“你要是能说话该多好。”他用五指梳着我背上的毛,“不,不会说话也没关系,就像以前那样。”他叹了口气,“塞莱斯,我的塞莱斯,你知道吗?”他喃喃自语着说,“我觉得自己变了,我害怕这种变化,我怕我会忘记做狼的感觉,忘记我们相依为命的时光,忘记我们曾经是彼此的唯一,到那个时候,你该怎么办,我又该怎么办呢?”

他看着我,大概是觉得自己这样想有些无稽,轻声笑了起来,“你是草原上最聪明的动物,你说,我们该怎么办才好?”

“像那头狮子一样直接可以吗? ”他低声自问,我满脸黑线,学谁不好,学那头没品位的狮子。

他摇摇头,突然说,“你不会喜欢这个,自从我学会人类的思考以来,我就一直在想,也许比起我们,你反而更像人类。”

这句话他只是随口乱说的吧,我看着他满脸认真的表情,有些惊讶他思维的敏锐。

其实过多的思考并不是一件好事,动物凭借着本能以及借着本能累积的经验和智慧生存,而只有人类学会思考万事万物,从问出“我是谁,我从哪里来”这句话开始,人类与动物之间就开始了截然不同的进化之路。

越像人也就代表着回到草原的可能性越低。

他的手慢慢收紧,力气大得快把我的腰搂断了,我痛得低低的吼叫出声。

他稍微放松了点,但是还是紧紧地抓着我,用坚定而不容置疑的声音说,“先试试伊格内修斯的办法,就算不行,我也绝对不许你离开我身边,我们从母狼的腹中就注定了要永远相伴。你是人是狼都不重要,也许是狼更好。”

我按照老习惯,在他情绪不太稳定的时候,舔了舔他的脸,蹭了蹭他的脖子,当做安抚,他非常人性化的叹了口气,“我总怀疑你能听懂人类的话。”

我沉默,我确实能听懂,不过这一点没必要让你知道,你也不需要知道。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听不听得懂人类的话,对事情的发展根本无关紧要。

第41章 小火与杀戮

太过于沉浸在自我中,往往会陷入自怜自哀的情绪中不可自拔,会忽略周围人的变化和感受,把一切不想看到的情况都归咎于其他人,这是我从那天晚上老大的话里得到的一些感受。

他看起来沉稳冷静,但是考虑到他实际年龄以及骤然面临的剧变,他受到的冲击应该是甚过于我,而我居然一直都没有想到这一点,反而在他迷茫的时候,刻意疏远与他的关系,只是为了保护自己虚弱的内心。

当他暗自烦恼,苦苦思索着如何平衡这种关系的时候,我却选择了逃避。

我暗自唾弃自己。

不就是要上演一场动物与人之间的真情八点档吗?如果我能放下一些东西,那么,又有什么是做不到的呢?更何况,只要老大没有表露出那些我臆测中的疏远,或轻视,那我根本不可能主动离开他——即使以狼的身份待在人类的世界并不是一件美妙的事。

金毛的坦荡,或者该说是毫不在乎的本性流露,也许才是最正确的做法。

过了五天,伊格内修斯再次把老大和金毛安排进了一个农户家中生活,这里已经相当靠近莫尔省,大概是最后一次比较长时间的停留了。

这一次,我选择了跟在老大和金毛他们身后。

金毛惊讶地看着,“白狼,你也来?诶,居然放弃自由捕猎的机会跟我们去过那种无聊的生活。”

“塞莱斯。”老大在旁边轻声说。

“什么塞莱斯?”金毛挑眉重复问。

“它的名字,塞莱斯。”

金毛惨叫一声,把我和老大吓了一跳,他指着老大气愤地说,“我本来想叫它皇后的!”

我用诡异的眼神看着他,他居然能把这么难听的绰号,对,只能说是绰号,连个名字都算不上的词安到我头上,他果然是头没有变化完全的人狮,脑子还处于狮脑与人脑的夹缝,并且明显偏向于狮脑。

金毛陶醉的看了我一眼,“我第一次爱上的狮子也是白色的,它真是漂亮,让我至今难忘,我曾经想和它建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狮群,可它在一次与鬣狗群的大战中为了救我而死去了。”

越说到后面,金毛的声音越低,到最后,好像陷入了某种回忆,他原本粗鲁而帅气的脸渐渐变得温柔而动人。

原来,就算是头种狮也曾经有过纯情的时候。

我选择性的忽略了他话中的另外一层意思。

这一户农家是典型的罗斯帝国的农民家庭,拥有十几亩属于自己的土地,养活着一大家子人,包括两个老人,他们的三个儿子以及他们各自的妻儿,所有人挤在三间矮矮的石屋中。

如果不是亲自住到这种房间,你永远不能体会那种拥挤而窒闷的感觉。

前世就有特定的词汇“鸽子笼”来形容这种居住条件,但是那至少卫生设施要更好点,但是在这里,我觉得我宁肯住在荒郊野外。

很明显,金毛非常不乐意进行这种实践,老大也皱着眉头看着眼前这张分配给他们的黑乎乎的床——这间房子甚至连个窗户都没有。

按照伊格内修斯的吩咐,他们必须住在这里,而他们也没打算做阴奉阳违的事。

房间因为常年不透风,所以很潮湿,而且弥漫着一股极其怪异的味道,我刚闻到的时候,只觉得自己的鼻子大概都要坏掉了,这比在草原上闻到的秃鹫还没来得及吃掉的腐肉气味更奇异。

老大和金毛必须睡一张床,让两个不对盘的人,这么朝夕相处确实困难了点,所以我被选为缓冲点——被强迫睡在了他们中间,还有一个原因在于,给他们提供的被子很薄,已经基本失去被子的功能了。

窗外风呜呜的叫着,我们听着同在一个屋子住着的那三兄弟的老二一家三口聊着天,一边喝着稀薄的黑麦粥,今天有客人来,所以原本的浓粥里面加入了难得的肉末。

我们听着他们谈论着日常的生活,他们把我们当成了喜欢新奇和自虐的富有市民,为了体验从未尝试过的生活而来到这里借宿。为了我们手中闪亮的银币,他们热情的回答着我们的问题。

老大和金毛交替询问着一些奇怪的问题,比如他们种了些什么,平时的生活怎么样,附近都有什么邻居等。

其实就我看来,这些问题没什么意义。

就我们一路上遇到的情况就可以粗略估计出来,他们大半种的应该是大麦,小麦,玉米这些常见的主食,大概还自己种点菜,在土地的间隙,会种点迷迭香之类的调味或医疗用的香料,如果还有余力的话,也许会种点苹果或者葡萄。

他们的回答果然如我所料,不过这家人运气很坏,今年的葡萄收成不太好,酒的价格也不高,他们已经有了负债,如果情况继续恶化,在不久之后,他们将会被迫出售自己手中的土地,到了连土地都没有的时候,也就只能卖身为奴还债了。

罗斯帝国里有相当一部分奴隶的来源就是债务奴隶,当然,最大的来源还是战俘以及专门的捕奴者从异族劫掠过来的人。

我觉得他们迟早会卖身为奴还债的,大部分处于困境中的农户都没有逃过这种必然的命运。

第二天,我们随着这家里的男人去帮附近的大农场收割牧草。

枯燥而繁重的劳动,让懒惰的狮子开始暴躁起来,我趴在旁边的收割好的牧草堆上,懒洋洋的看着他金色的眼睛中充满着让人难以忽视的怒火,整个人就好像燃烧起来的火焰,就差最后那么一点火星让他燃烧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