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之文豪 第70章

作者:决绝 标签: 励志人生 爽文 穿越重生

  地上的孩子也许六七岁,也许更大一点,他身上有伤,身体已经僵硬了,整个人蜷曲在石板铺成的路上。

  穆琼又被火柴烧到了手指。

  穿越过来这么久,穆琼不是没有见过穷人,就连死人,他也是见过的。

  之前去义诊的时候,就有个孩子死在他的面前,后来,他更是见过好些必死的病人,见识过各种惨状。

  但在这样一个阖家团圆的日子里,在路上看到这么一个也不知道是冻死还是饿死的孩子……

  穆琼站在黑暗里,一动不动了许久。

  良久,他才继续往前走去。

  没多久就到了家,穆琼敲了敲门,朱婉婉就来开门了。

  “琼儿,魏校长他在学校里还好吧?”朱婉婉好奇地问道。

  “挺好的。”穆琼道。

  “那就好。”朱婉婉往屋里走,一边走一边道:“琼儿,我煮了点荸荠,你要不要吃?”

  “娘,不用了……我想洗个澡。”穆琼道。

  “哥你要洗澡啊!我给你烧水去!”穆昌玉立刻就道。

  大夏天的,在厨房烧火是个苦差事,但冬天在厨房烧火,却是个好差事,最暖和了。

  穆昌玉钻进厨房,点了火烧水,还找来一份报纸,借着灶膛的火光看了起来。

  “晚上少看点书,免得看坏了眼睛。”穆琼道。

  穆昌玉朝着穆琼吐了吐舌头,却没放下报纸。

  而朱婉婉这时候,也搬了个小板凳坐到灶边,和女儿一起看报纸。

  穆琼看着她们,心里总算好受了一点。

  他用滚烫的水洗了个澡。

  朱婉婉和穆昌玉打算守岁,到半夜才睡,但他却早早地回了房间。

  每天晚上,他都会写点《我在百年后》,但今天晚上并没有写,早早地上了床。

  之前遇到的事情,让他想到了很多。

  他想起了自己看过很多遍,印象深刻的童话《卖火柴的小女孩》,也想起了另一个故事——《三毛流浪记》,更想起了在现代时看过的一些这个时期的照片。

  其中有好些照片,拍的都是冻饿死在路边的孩子。

  最乱的时候,在某些城市,政府甚至专门安排了一些捡尸人,负责将死在路边的人捡走掩埋。

  穆琼突然想到新文要写什么了。

  他的新文的主角,会是一个流浪在上海的孩子。

  他不知道之前那个悄无声息死在路边的孩子叫什么名字,但他会写一个这样的孩子,让他活在自己的书里,活得好好的。

  穆琼想了许久,最后竟是没了睡意,干脆就从床上爬起来,然后写了些新文的大纲。

  他不知道自己写了多久,直到眼睛不太舒服,才重新躺下。

  第二天大年初一,一向准时起床的穆琼起晚了,他往楼下走的时候,朱婉婉已经在做午餐了。

  这种日子,那些平日里会每天挑着青菜来县城卖的农民都是不过来的,没处买菜,好在朱婉婉提前买了一些蔬菜备着,再加上昨天剩下的肉菜,已经足够他们三个人吃。

  吃过饭,穆琼提议:“我们出去走走?”

  朱婉婉和穆昌玉都答应了。

  自从穆琼给她们买了面霜口红,面霜她们是天天擦的,原本因为缺水变糙的皮肤,顿时就好了很多,至于口红,她们两个在家里,几乎每天都会少少地涂上一点。

  但这次要出门她们不仅没有补一点上去,反而把唇上原有的口红给擦掉了。

  穆琼瞧见也没阻止——这年头长得好看,也不见得是好事。

  今天的阳光很好,也没什么风,石板铺成的道路上散落着一些树叶,间或还有叽叽喳喳的麻雀从空中落下,在路上寻食。

  这一切瞧着挺美好的,根本就想不到,昨晚有孩子就这么死在了路上。

  穆琼说要带朱婉婉和穆昌玉出来走走,真的就只是走走——他以为大年初一,在路上是看不到开门的店铺的。

  然而他想错了。

  走到租界之后,他突然发现有些铺子照常开门。也是,在能赚钱的情况下,生意人肯定是舍不得是关门的,而租界这样一个住着很多洋人的地方,年味儿更是不如别处浓。

  路过一家裁缝铺的时候,穆琼带着朱婉婉和穆昌玉进去,打算给自己做一件西装。

  穆琼在陈老板那里穿过西装,但离开西餐馆之后,就再没穿过了,那套西装也留在了陈老板那里。

  这些日子,他穿的一直都是朱婉婉做的长袍。

  而这也是有原因的,在这个时期,上海的文人都不穿西装。

  此时的人们一方面觉得洋人很厉害,洋人的东西很好,一方面又排斥洋人,自然也就看不上崇洋媚外穿西装的人。

  因着这种种原因,此时一般只有跟洋人做生意的人,才会穿西装。

  情况如此,穆琼也就没有穿过西装。

  但按照魏亭的说法,霍二少喜欢穿西装,他要去见霍二少,最好也穿个西装。

  现代要穿西装,直接花钱买一套成衣就行,但此时都要找裁缝做。

  新年做衣服本就要贵,穆琼这次选的料子又是好料子,最后一套做下来要八块大洋,光定金就要给六块大洋。

  穆琼爽快地付了钱,然后去了附近的皮鞋店,花一块钱买了一双皮鞋。

  做衣服大过年来做不划算会贵很多,穆琼也就没给朱婉婉和穆昌玉做,但皮鞋的价格跟往常没什么不同,因而穆琼不仅给自己买了皮鞋,还给朱婉婉和穆昌玉每人买了一双。

  三人的皮鞋都是黑色的,在穆琼眼里老气的很,但在这个时代,有一双皮鞋本身就是很时髦的事情。

  皮鞋可是很贵的!为此,穆昌玉还特地买大了一号。

  穆琼觉得没必要,但穆昌玉坚持,最后到底还是买了大一号的鞋子。

  买过衣服,他们就回了家,然后,朱婉婉穆昌玉继续学习,穆琼则是写起了自己的新书《流浪记》。

  在穆家的时候,初二初三家里总有亲戚过来,这边却清净的很,穆琼安心写了两天的书,不仅将他写了很久的英文短文以及注释全部完成,还写了一万字的《流浪记》。

  而他写这些的时候,傅家,原名霍怀安的傅怀安,正待在自己的房间里,专心致志地做翻译,翻译《安徒生童话》。

  他不做不行。

  霍二少对外放出的消息,是要初四才会来上海,可实际上,他年前就来了,然后就一直待在傅蕴安这里。

  过年是多么令人向往的日子!傅怀安虽然答应了穆琼要翻译《安徒生童话》,但也没忘了玩,原先,他是想要拿着自己母亲千里迢迢寄来的压岁钱,多买些鞭炮请自己的同学好好玩上一玩的,但是……他二哥在。

  傅怀安硬是没敢出门去玩。

  既然不出门,就只能呆在家里了。

  那些小说他都已经看过很多遍,早已不想看了,又没别的事情做,干脆就跟那本《安徒生童话》杠上了。

  他一个个单词查,一句句的意思去猜,发誓一定要翻译点什么出来……而这么死盯着学久了,他竟然还真学出一点感觉来,以前那个洋人曾经教过他的一些东西,也从他的脑海里冒了出来。

  他还发现,这些故事挺有意思的。

  比如他现在正在看的这个,写的是一个女孩子只有拇指大小……

  傅怀安抓耳挠腮地想知道这故事到底讲了什么!

  可惜,他大半看不懂……

  无奈地叹了口气,他继续研究。

  正研究着,一只手突然抽走了他面前的书。

  傅怀安的书桌就放在窗下,而窗户开着,他抬头看去,就看到自己的二哥正站在窗外廊下,看他手上的书。

  他连忙把自己正要脱口而出的骂人的话咽回肚子里,转而道:“二……二哥。”

  “知道用功了啊……”霍英似笑非笑地看着傅怀安。

  傅怀安的心快要跳出胸腔了:“我就随便看看……”

  “这么紧张做什么?这书多看看挺好的。”在霍英放下书,拍了拍傅怀安的肩膀:“好好看。”

  他说完就走了,走出一段路,又回过身,朝着傅怀安咧嘴一笑:“毕竟这是国外的女孩子最喜欢的故事之一。”

  傅怀安:“……”这书是国外的女孩子看的?不会吧?!

  傅怀安郁闷的很,特别想问问傅蕴安到底是不是这么一回事。

  然而有霍英在,他根本接近不了傅蕴安。

  傅怀安只能郁闷地继续跟《安徒生童话》较劲。

  霍英逗过傅怀安,就去了傅蕴安那里。

  傅蕴安正在看原文书,霍英一看到那书,就觉得头大。

  他也不去打扰傅蕴安,从旁边的书架上取下穆琼送的那本《留学》看起来。

  他一翻开,就看到了扉页上穆琼的签名。

  虽然他弟弟让他别管这个穆琼的事情,但他还是琢磨着,要找机会见一见这个穆琼。

  兴许这人也喜欢男人呢!

  他弟弟看上的人,总要弄回来!

  毕竟要不是他弟弟,他估计早就没命了。

  这么想着,霍英又看向自己的右手。

  他不管是抽走傅怀安的书,还是拿《留学》来看,他用的都是左手,他的右手早就废了。

  那场绑架,绑匪帮了他和大哥,还有母亲小妹。

  绑架了他们之后,绑匪说是要砍几根手指头给他爸看,还让他娘选人……他娘选了他。

  他的右手只剩下一根大拇指,不仅如此,他的右臂因为被打断过,又没好好接受治疗,虽然伤口愈合了,里面的骨头却是歪的。

  霍英早就调查过穆琼了,但对穆琼写的小说,本是没什么兴趣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跟他大哥一样,当初要不是傅蕴安逼着,肯定认字都不乐意。

  但这本《留学》,他看着看着,倒是看出点滋味来了,尤其是在里面看到一些眼熟的情节之后,心情更是莫名地变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