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吾命将休 第21章

作者:小狐昔里 标签: 穿越重生

第32章 玉一霸番外

  依照谭昭留下的“遗书”,他的尸体被葬在高高的悬崖上,风吹过山岗,也能将朋友的思念带向远方。

  玉一霸衔着根草,仰躺在墓碑前面。

  而墓碑上,赫然写着玉天宝之墓,挺简陋的坟,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什么乡野村夫的墓地,毕竟这名字就一股子乡土味。

  “臭二叔,你以为一坛酒就能收买我了吗?你当我玉一霸是谁!”真是越想越火大,玉一霸一下翻坐起来,对着墓碑真是恨不得挖开来看看。

  可最终他还是肩膀一耸,声音略带一丝悲腔:“我今年满十八了,长得高大又挺拔,一拳能打十个你,厉害吧!”

  西门吹雪实在算不上一个好父亲,但武学剑道却当真没的说,作为一个连开蒙都用武功秘笈的人,玉一霸能在这个年纪小有成就并不稀奇。

  风呜呜地吹,似乎实在回答他的话,他听了十分得意,一掌拍开酒坛的泥封,清冽的酒香瞬间扑鼻而来。

  毋庸置疑,这是一坛好酒。

  这是他第一次喝酒,就着酒意,玉一霸开始絮絮叨叨地讲起这些年他四海为家的经历,也说起前些天遇见的一个人。

  “我爹剑道又精进了,他说要来看你,但我说你不想见他,他就没来。他这人除了剑道就是剑道,活得挺没意思的。”

  “六岁的时候我们出海,碰到了一条好大的鱼,二叔你最爱吃鱼,那时候我还替你藏了一块,只可惜后来臭掉了,变成了咸鱼干。”

  “十岁那年,我偷偷跑去了峨眉山,眉毛叔叔说我娘并不是不爱我,我本来想去给她一个惊喜,但她过得很好,我又原路退了回来。”

  “……”

  “十八岁生辰那日,我收到了眉毛叔叔的信,二叔你写字还是这么丑,但你说哪家二叔有你这么不走心的,侄儿生辰只送坛酒……”

  “那天夜里,我出门散步遇到了一个奇怪的人,他带着斗笠我看不见他的面容,隔着老远我听到那人说了一句话。”

  “你猜是什么?”

  似乎是卖完了关子,玉一霸终于开口:“他说——终究是你赢了。”

  “二叔,你开心吗?”

  “应该是开心的吧,因为相比西门睿这个名字,我还是更喜欢玉一霸这个名字,如果叫谭一霸就更好了,不过我怕你半夜找我,就没有改。”

  “还有哦,我不学剑。”

  “其实我知道,你不是我亲二叔。”

  “……”

  没什么逻辑,像是要将这十四多年来的经历都说出来,太阳渐渐往西,酒坛里的酒也很快消耗殆尽,年轻俊秀的小侠士满脸通红,忽地脸上绽开了一个笑容,似乎是在梦里看到了一直想见的人。

  他嘟囔了一声,旁晚的风将它带向远方,似乎在说:二叔,我会好好活的,你也是。

  “啧,这死孩子竟然这般糟蹋好酒!”

  山岗上,不知何时竟出现了两个身影,远处的红意染透天色,映照出两人的面容,这两人自然是就是陆小凤与花满楼。

  而花满楼的手上,也提了一坛酒,酒坛和地上已经空掉的一模一样。

  ——这是谭昭多年前在万梅山庄闲极无聊是酿的梅花酿,天底下就这两坛,如今经历了时光的沉淀已变成了绵密悠长的佳酿。

  十四年过去,时光似乎并非在两人身上留下太多的痕迹,陆小凤依然是那个陆小凤,花满楼也依然是那个花满楼。

  “谭昭,好久不见。”

  作为唯二知道老友其实并不算死的人,两人的心情显然更加轻松,不像是来上坟的,更像是来……喝酒小酌的。

  “诶诶诶,我说二叔怎的这般小气,原来还有一坛!眉毛叔叔你不地道!”

  不知何时,醉在旁边的玉一霸一跃而起,一个虎扑就朝着酒坛而去,可这后起之秀哪里比得上老姜,气得玉一霸当场对着坟墓告状:“二叔,你看你交的好朋友!”

  “哼!他有本事让他半夜来找我呀!”

  两个明明年龄差着二十多岁,闹起来却跟同龄人似的,花满楼端着酒杯默默地离两人远了一些,不知何时,月亮悄悄爬上了天边。

  他抬头,凉凉的月色很美,像极了曾经梦见的场景。

  说起来,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何就能看到了,就是很突然的一天,睡醒时睁开眼睛就能看到头顶的帷帐,绛紫色的帷帐带着流苏,煞是好看。

  不过能看到的时候并不多,一年大概有个三十来天,带着某种随机性,可即便如此,他已十分开心了。有生之年能看到这个世界,已是美事。

  花满楼自然明白,这般神奇的事情恐怕是因为谭昭离开前听了他讲述的过去才做下的。

  这人的心肠,出乎意料地柔软。

  浊酒入肠,甘甜如醴,又回味无穷,花满楼还没将酒杯放下就被人扯着挡在了陆小凤前面:“你来呀,互相伤害呀!我喝不到你也别想喝!”

  “你个小兔崽子,独吞一坛难道还不够吗!心这么黑,难怪到现在都没小姑娘喜欢你!”

  “你以为谁都像你这样,花心大萝卜!”

  “……”

  花满楼突然更加想念谭昭了。

  最后闹得累了,酒也全部喝完了,三人一坟墓并排躺着,天上是无边的月色,身后的万丈的悬崖,过了今日,这些思念就会随着风儿带往远方。

  “呐,你还好吗?”

  另一时空,谭昭从梦中惊醒,他睁开眼睛,忽而绽开一个笑容,似是无声说道:嗯,我很好。

  随后,疲于查案的谭大人又坠入了睡梦之中。

  **

  第二日,又有一人步上山岗。

  男人戴着斗笠,穿着一身士子服,行走间便能看出这是一位礼仪不错的先生。

  他走得极慢,背影却很直,及至墓前,这先生摘下斗笠,露出的却是一张暮色沉沉的脸庞,原来这位书生已经不年轻了,鹤发鸡皮,只能依稀看出曾经的五官。

  他并不说话。

  许久,他对着墓碑轻轻嗤笑了一声,这才转身悠悠地离开。

第33章 吾与汝孰美(十一)

  有句话说得好,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但这人也分很多种,有些侠义无双,也有些自私自利,谭昭也遇到过很多江湖人,却从未见过这般会自说自话的人。

  京城是皇城之地,平常的时候江湖人少有涉及,毕竟江湖与朝廷自来井水不犯河水。而现在这个时节来到京城,谭昭用脚趾头想都知道这些人是为了什么。

  ——不是图财就是图名。

  前者为宝藏而来,后者只求绝世武功。

  而眼前这位仗义解围的龙啸云侠士,谭昭想了想,决定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刚要开口说句多谢,旁边的女装大佬就开口了,声音是略显低沉的男声:“他是我的朋友,要你装好人多管闲事!”

  倘若是一般人,听了这话肯定十分生气,可眼前这人不知是性格当真端厚还是假仁假义,竟然只是收了笑容,还是旁边的申公豹快人快语:“小子,你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谁知这人抬眼一笑,嗤了一声:“就凭你也敢给我吃罚酒,不自量力!”

  气氛,瞬间凝结成冰。

  到了这个时候谭昭要还不知道这位大佬是想挑事,他就可以再死一回了。

  申公豹果然被激怒,此时自然完全顾不上旁边的龙啸云,他如果再退就是被人踩着脸上位,这让人如何忍!

  只听得响刀一震,刺耳的风声冲着王怜花而去,刀锋凌厉,不少人都心头一惊。可不知是怎么回事,这刀明明瞄准的是坐在桌上的男子,最后却拐了个弯冲着龙啸云的脸去了。

  刀枪相触发出极端刺耳的声音,终于也将三楼所有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

  “砰——”地一声,申公豹和龙啸云两人都栽倒在地上,旁边桌的佳肴美酒撒了一地,霎时形若菜场的三楼瞬间静寂。

  “呵——”光听声音就像打他一万遍了。

  可却没人动手,江湖上的规矩很简单,谁拳头大谁就是大爷,简单粗暴,相比龙啸云以仁义收买人心,绝对的力量显然更能说服人:“姓龙的,装好人可别装到本少爷头上,记住,以后别出现在本少爷面前。”

  “滚。”

  一瞧就像是沈浪的冒牌货,没武功没脸又没品,看着就让人窝火。

  龙啸云的脸火辣辣的疼,自尊心像是被人用脚底板狠狠践踏一样,他心里恨得牙痒痒,可他能怎么办?技不如人,如果连最后的风度都没有,恐怕明日之后江湖上就没有他的容身之地了。

  比他更识时务的是申公豹,只可惜申公豹人还没站起来呢,一个身影就闪在他的面前,他抬头便看到小白脸笑眯眯的眼神,他想喊,最后还是忌惮王怜花,脸上是敢怒不敢言。

  “他能走,你不能走。”

  “凭……凭什么?店是你家开的!”完全没有底气。

  这模样未免也太怂了一些,就这水平杀西域刀客,谭昭给了王怜花一个表情让他自己体会。

  王怜花微微一笑,男子装束的他每每发笑,都让人有种被人当做猎物的感觉,申公豹就深有体会,他腿有些抖,可他觉得自己什么都没做错。

  刀就是刀客的性命,倘若有人碰了你的性命,你难道不会发火吗?

  谭昭不看龙啸云,反正他也没多少时间好活了肯定不会去混江湖,那便是无关紧要的人,看不看都无所谓,他紧紧盯着刀客,像是要从他的眼睛看进内心深处一样:“是不是我家开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上午去哪了?”

  谭昭并没有错过申公豹眼中的闪烁,只可惜对方的回答并不能让他满意。

  “当真?”

  “自然当真,老子做事向来光明磊落,这是作为一个刀客的自我修养,你不懂。”

  “哦,那你说说你身上这一盒一两的雪芝膏味从哪来的?这可是京城最贵的胭脂,非是高门小姐不能买,你可不要说你喜好涂脂!”

  “……”

  系统:宿主我就说嘛,你肯定是属狗的!

  [你闭嘴!]

  据说有自我修养的刀客终于忍无可忍,他卷着自己的刀就地一个打滚,像是生怕后面的王怜花出手一般,他连着滚了三个滚,直到滚到窗边竟然直接纵身跳了下去,他摔伤了胳膊,可已是顾不得这个,拼了命地往西边跑。

  “你不追?”

  谭昭冲他翻了个白眼:“我以为你会追。”

  “你确定是他?”他紧接着又问了一句。

  王怜花十分干脆地摇了摇头:“不是,他就是个夜探香闺的登徒子。”

  “但他却帮了我们一个大忙。”王怜花脸上晕荡起了然的笑容:“其实,你有没有想过凶手是个女人?”

  女人?!

  江湖上的女侠比例比男侠少很多,原因不外乎男人拥有天然力量上的优势和这个世道对女人的态度。但少却并不代表她们不出彩,相反坚定道心的女子在某种程度上更容易闯入名声。

  “仵作说过,刀客身上的伤口约为寸余,伤口很浅用力巧劲十足,可你注意过没有,刀口的位置都是软肉,不碰骨就意味着可以用极少的力气完成完美的杀人。”王怜花在支开小孩去买酒后,说的话更加直白起来:“同样的,能在短时间内完成这样的杀人,凶手要么手上力量不足,要么就是心狠手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