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吾命将休 第17章

作者:小狐昔里 标签: 穿越重生

  第二日,是个大朝会。按照本朝的规矩,京官七品以上都要出席,作为翰林院编修,谭昭刚好擦着七品的底线要去上朝。

  说实话,和上刑是没多少区别的。

  大殿虽然建的气势恢宏,可林林总总文武大臣少说几百号人,平日里是挤得下的,但一到这种时候六七品官就只能站在外面,大冬天的凌晨五六点还要跪地拜万岁,这当官的千年老寒腿估计都是这么来的。

  天蒙蒙亮,谭昭刚随着同僚跪拜完毕,外面的人是听不见里面人说话的,只有看着里面的人站起来才能站起来,也有尊卑的意味在里面。

  今天也不知怎么的,天特别冷,站了小半个时辰天都不见亮,里面也不知是个什么情况,谭昭被个小太监推进去的时候,只觉得浑身上下的细胞都活过来了。

  一直走了小一百米,谭昭才停下来跪拜口称万岁,很快便听到成华帝叫他起来的声音,随后才是关于李寻欢的问询。

  谭昭一一如实道来。

  “那谭卿以为朕该如何处置李探花之事?”

  谭昭立刻拱手:“臣以为当以律法办之。”

  成华帝这会儿才看清这状元长什么样,看着……也不比李家三郎差太多,当初他是为何要点他做状元来着,算了算了不记得了:“既然如此,大理寺卿,依律法该如何判罚?”

  大理寺卿立刻出列道该罢官,流徙三千里。

  适时,谭昭再次跪地,口称:“请皇上恕罪,臣愿以官位担保,李寻欢绝非杀人偷窃之人,请陛下给臣七日时间,七日之后,定将真凶缉拿归案。”

  “准了。”

  这也太好说话了一点,早知道就说一个月了。

第26章 吾与汝孰美(五)

  天光终于大亮,谭昭紧了紧身上的官府,吸着鼻子出了宫门。这上朝跟上刑似的,多来几次他小命都要玩完,还是等开春后尽量下放才是正理。

  “小郎君,这里。”

  身形高挑的美人站在宫墙之下,一袭布衣却是难掩姝色,这官场上的大老爷们什么样的绝色没见过……谭昭突然有点想往回走了。

  不过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他只能顶着无数好奇间或夹杂着嫉妒的目光走到人面前,在外面眼中就是清俊朝堂新贵与美相伴,竟是出乎意料地和谐。

  “你怎么来了?还是这个打扮!”谭昭头皮都有些发麻。

  “今日天高风大,郎君身子骨淡薄……”

  谭昭望着面前的高挑美人,虽然心里清楚这是一位女装大佬,但他还是不免被这位大佬的演技所折服,就这身段说是男的,谁信呢!

  搁谁谁都不信,两人从宫门离开,大街上已经开始热闹起来,谭昭坐在轻微摇晃的马车里,开口:“今日多谢王公子来接我。”

  王姓公子显然还沉迷在人设中不可自拔:“这是奴家的荣幸。”

  谭昭又想喊你能不能正常点,复又想起上次说实话的后果,话到嘴边拐了个弯:“王公子昨日说,倘若我帮你这个忙,你就答应我一件事,是不是?”

  昨天他一通发作后,这人终于坦白他叫王怜花,那日在翰林院外打晕李寻欢只是情急所致,据此人说他与李家老爹是故交,虽然完全看不出来,这次进京也是听闻了无敌宝鉴的消息才过来的。

  害得故交之子蒙冤,王怜花这才找上了谭昭,这个说辞很容易戳破,在要他帮忙的前提下,谭昭觉得王怜花所说有八分是真的。

  “是,状元郎想好了?”

  谭昭也是突然福至心灵,可对着这张脸他又把这个大胆的想法压抑了下去,谭大娘最近好像和街坊邻里走得有些近,还到处打听哪家有适龄的姑娘,这妥妥的就是要给他找个媳妇,他要是不先下手为强……

  “怎么,很难开口?”

  这倒不是,他脸皮多厚啊,谭昭摇了摇头:“此事不急,我承诺陛下七日之内破案,如果不抓紧时间,李兄怕是要被罢官流放了。”

  王怜花一听就笑了:“那李家三郎不老实,他怕是巴不得被罢官呢!”

  不管是不是老实,谭昭先替李寻欢传了个消息去山西保定,都坐牢了还想着表妹,谭昭唯有佩服二字。

  之后,他才带着换了随从装束的王怜花去了大理寺,到了大理寺,左明出来接待了他,又指派了个大理寺官差给他,说是需要人手就同这人说,谭昭点头,这才拿着令牌进了大理寺牢房。

  牢房还是一如既往地阴暗难闻,王怜花掩着鼻子几步就与谭昭并排行进,谭昭偏头就听到人略带戏谑的声音:“状元郎,我原以为你们朝廷的人武功都不怎么样,今日一见反倒是我着相了。”

  谭昭眼带疑问,王怜花看他有兴趣,反而不说了,提醒他前面带路的狱卒转过来了。谭昭向前看,身边这人又退了回去。

  ……恶趣味啊!

  李寻欢还是和昨天一样,不过他见到谭昭很惊讶,等到谭昭将狱卒挥推,他终于开口:“谭兄,你怎么又来了,不是说……”他话还未说完,眼睛一凛便刺向了站在谭昭身后的王怜花。

  李寻欢向来温和,即便被人找上人比武手段也以促狭为主,可这会儿他站在牢房里,整个人却是锋芒毕露,身上的那点儿文人气质瞬间被削弱得一点儿不剩:“你是谁?”

  好生敏锐,老李这儿子不错啊,王怜花穿着一随从的衣服,这会儿从隐没的黑暗里出来,要不是知道这是老友的儿子,他都有点想抢回去当徒弟了:“小寻欢可真是无情,这多年不见都不认识叔叔了吗?”

  叔叔?!

  谭昭已经不想吐槽武林中人驻颜有术了,上个世界的玉罗刹就是,那时他还有意识,眼睁睁看着玉罗刹脸上的浓雾消散直到显现出一张年轻到不可思议的脸庞,如此他也大概猜到玉罗刹要用浓雾掩盖自己的面容了。

  李寻欢显然对叔叔这个词印象深刻,身上的气息陡然温和了下去,看着王怜花年轻的脸庞,将信将疑地开口:“王怜花前辈?”

  “小寻欢就是客气,叫叔叔就好了。”

  谭昭从李寻欢的脸上看到了四个字——叫不出口,恰是此时去取牢房钥匙的狱卒过来,引着三人进了最里面的问询室。

  李寻欢显然在确认了王怜花的身份后就对他十分信任,明明还挂着牢狱之灾,却还要先转达老父临死前对老友的挂念,王怜花看着年轻,可听完之后眼神露出沧桑,可见他的年纪绝非他所表现出来的年轻。

  [系统,这王怜花到底是什么人?]

  系统:一天获得时间。

  那还是算了,他找个时间问李寻欢照样能知道。

  系统:勤俭持家,宿主请继续保持!

  ……

  谭昭一向相信自己的直觉,就像上个世界一眼便觉得陆小凤绝非一般人,这个世界能给他这种感觉的除了李寻欢,便是这位王怜花了。

  都是江湖大佬啊,他心中一叹,终于听到认亲寒暄的两人讲到了正题,只听得王怜花开口:“那日,确实是我将你打晕放在翰林院正厅的。”

  “为什么?”

  “因为一个人,一个武功与我比肩的人。”

  李寻欢眼中大骇,脑中已经盘旋了江湖上各位神隐的老前辈姓名,可每过一个他都觉得不可能:“这不合理。”

  王怜花这会儿也坐定,明明上一身小厮着装,身上的狂放却难以抑制地散发出来:“不,这很合理,这个江湖,有人求名利,也有人不求名利不为人所知。小寻欢,你可识得此物?”

  李寻欢和谭昭齐齐定睛瞧去,只见一枚梅花暗器闪着啐毒的冷光。

第27章 吾与汝孰美(六)

  谭昭免费听了一个江湖故事,故事的主角是一个盗贼。

  江湖这方天地,自来潇洒恣意,快意恩仇,却也有不分是非黑白,倒人胃口的家伙。谭昭见过将盗窃变成一种艺术的司空摘星,如今也听闻了一个视金钱如命却将生命当草芥的梅花盗。

  梅花盗,成名是在二十年前,那是沈浪沈大侠他爹沈天君声名鹊起的年代,沈天君一手家传剑术无人能敌,可却仍然没抓住这个不见其容的梅花盗。

  梅花盗肆虐江湖却从未有人见过他,他偷过名家秘藏,也盗过富贾财富,从未失手,而每次出手都会留下一枚梅花暗器,暗器淬毒,见血封喉,便有人猜测这梅花盗除了轻功卓绝之外,还有一手好毒术。

  当然这也只是猜测,后来也不知出了什么原因,这梅花盗就销声匿迹了,搞得一众立志捉到他的正道大侠上不来下不去的。当初的仁义庄多少人想抓住他啊,偏偏却抓不住,各个气得牙痒痒,如今竟然又有了梅花盗的消息,估计这江湖上又要热闹一番了。

  “所以梅花盗真的出现了?”

  王怜花点头又摇了摇头:“我又没见过以前的梅花盗,这二十年都过去了,谁知道是不是当初那个。”

  这说了当真跟没说一样。

  谭昭想起面瘫上那两个江湖人,不由开口:“话说,到底是谁传言翰林院有无敌宝鉴的,怎么是个江湖人都知道梅花盗要来?”

  “哎,这个我还真知道。”王怜花轻轻敲击桌面,拿出一张英雄帖:“这是三日前我游历得来的,说是有人不小心得到了柴玉关的传承,上面写明这无敌宝鉴曾被他藏入翰林院的藏书楼,说是天下读书人之所,便是看到了秘笈也不会心动。至于这梅花盗……”

  “我与这所谓梅花盗交手不过几十回合,他武功不弱,但显然后劲不足,我怀疑他曾经受过重伤,并且一直未能痊愈。”

  李寻欢是相信王怜花判断的,他幼年曾得异人传授飞刀绝学,自然也听过快活王的传闻:“可是因那无敌宝鉴中无上的疗伤心法?”

  王怜花点头:“确实大有可能,当初柴玉关被武林正道围剿,一时受伤严重,后来就是得了它才练成绝世武功,独步江湖。”

  不知为何,谭昭总觉得女装大佬说起这柴玉关时脸上特别狰狞,连易容都难以遮掩,不过话说回来:“这柴玉关又是谁?”

  ……一句话彻底结束话题。

  “一个不重要的死人。”李寻欢不好开口,王怜花却没有顾忌,然后毫不生硬地接着讲:“我那日追着梅花盗到此,不知他用了何种隐匿功法竟是避过了我的耳目,随后我便遇到了你,事出紧急我又以为你是个普通小贼,出手打晕便将你扔在了翰林院里,随后还未等我回身,便有一道冷光而来,我急忙躲过,暗器却擦着你的左臂而过。”

  李寻欢抬起左臂,指着伤口:“原来它是这么来的,可这飞镖上显然淬了毒,我怎么没事?”

  说起这个,王怜花显然疏狂很多:“我幼年时曾弄到过这毒,没过几天就研究出了解药,无甚难度。”

  很好,一听就是大佬了。

  李寻欢也觉得自己问了个蠢问题,千面公子王怜花除了易容独步,这毒术也是令人望尘莫及的。

  “我替你解了毒就追着暗器的方向而去。”他顿了顿,最后下了定论:“等我第二日听说传闻,这才知道随手打晕的人是你。”也幸好他那天心情不错,随手给解了毒。

  所以这就是无妄之灾了,早知道那日吃完面应该早点回家睡觉,李寻欢有些无语地想。可他也知道即便时间轮转,他可能还是会选择前往。

  他向往江湖肆意,也喜欢酒意刺激,官场三月,已是让他度日如年。

  谭昭此时适时地开口:“所以,前辈是没见过那西域刀客的,对吧?”

  王怜花点头。

  这可就有些棘手了,到过现场的人一个一直昏迷,一个说没见过,另外一个梅花盗逃得无影无踪,这……他想了想,忽然想起一事:“哦对了,前辈可曾留意过桌上的公文?”

  说起这个,谭昭也很无奈。正厅是所有翰林集结的地方,堂上是大领导的位置,依次下面都有每个员工的位置,因他是编修,位置靠中又十分靠前,他那日抄写祭文又十分惫懒,抄完都没放回去就摊了一桌子,可在案发现场却是一张不见。

  又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同僚肯定不会动,打扫的下人连进去的资格都没有,这就奇了怪了。

  “公文?”他留意这个做什么。

  “对,就是靠右数第五排头一个位置。”

  李寻欢有些疑惑地看他,那不是谭兄的位置吗?难道有什么不对,他正欲开口,却听得王怜花说道:“你说起这个,我似乎有些印象,那桌子着实乱的很,我当初为了躲过暗器翻过去,带起了一些纸张。”

  “什么?可我醒来时,地上除了血迹全都干干净净的。”

  三人一时沉默。

  谭昭不是江湖人,却跟着陆小凤学了些探案的功夫,他似乎也不避讳两人,直接开口:“李兄,那个刀客,究竟是什么人?”

  一个刀客,一个追求武学、喜欢找人挑战的刀客去寻找武功秘笈,然后被人反杀死在翰林院,这看似十分正常,可这刀客来自西域,以那日连汉话都说不利索的样子,他一个人去偷秘笈,怕是字认识他,他还不认识字呢!

  他总觉得这刀客可能是受了人的挑拨,或者他根本就不是死在翰林院。

  李寻欢闻言终于仔细回忆了一下,他五年前本就可以参加科考,只他爹突然一场风寒去了,他不得已守孝这才推迟了这么久。江湖上每天都有无数的新鲜事,三年守孝完他就没按耐住性子跑出去,一次从河南回山西的路上就遇到了这个刀客:“我依稀记得初遇他时,他还不会说汉话,对着我就挥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