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子的为官路 第7章

作者:瑞纱 标签: 情有独钟 生子 穿越重生

叶老六,叶径,哥儿,10个月

没错,取名就是这么简单,直接就叫书山有路勤为径,是不是很好记?

叶*奶爸*君书:哥哥我还没处过对象就先过起养娃的日子了,怎一个苦逼了得。

叶老二:大哥,勤哥儿摔倒啦!

叶老二:大哥大哥,五娃六娃拉粑粑了!

叶老二:大哥大哥大哥……

奶爸家长:来了来了!

第5章 第五章

茂盛隐蔽的草丛里,一抹艳丽的色彩若隐若现。

叶君书眼神清亮,果然是野鸡!

可惜他手头没什么趁手的武器,想要捉到这只肥大野鸡,很有难度。还好叶君书本身对此没报多大希望,能捉到是好事,没有也没什么损失。

况且他想的是,这只野鸡的窝明显就是在这附近,他可以找找看,说不定能找到野鸡蛋。

但是这么一只引人注目的活物在眼前晃,不试一下运气太对不起自己,于是叶君书低头寻找武器,然后在离脚边几步远的距离捡到一个拳头大的石头。

叶君书掂掂重量,刚刚好,可以造成一定的伤害。

他屏息轻手轻脚的过去,不过这只野物警惕性挺高,才靠近一点点,它就好似觉察到不对劲,昂起头左顾右盼,还不安的来回走动几下。

叶君书衡量了下,这个距离也可以,于是他瞄准方向,将石头狠狠投掷过去。他的准头不错,打中了野鸡,不过这个力度并不能对它造成致命伤害。

壮硕的大野鸡咯咯咯尖叫着拍打翅膀迅速逃离,叶君书见它受了伤跑的速度并不快,忙追过去。

野鸡逃跑的时候都不用绕路,遇到草丛密枝直接穿过去,叶君书得越过障碍才能追,不时被阻挡下,竟没追上,只能眼睁睁看着食物咯咯叫着越跑越远,眼看就要看不见,这时,一支木箭咻地飞过,准确的射中那只野鸡。

随着一声不甘的鸣叫,野鸡挣扎几下,咽下最后一口气,然后不动了。

叶君书抬头望去,繁茂的草木枝丫被拨开,一个高大壮硕的汉子走了出来。

来人一身精简短打,腰上别着一把刀,挎着一个箭筒,手握一把弯弓,他皮肤黝黑,有着农家人的粗犷,五官不扬,但一双黑黝黝的眼神无比锐利。

此人正是村子里唯一一个猎户,姓李,十几年前孤身来此落户,到现在已经三十多还是一人,独来独往,但人缘在村里意外不错,因为他时常将多余的猎物半卖半送的卖给村里人,吃人嘴短,村里人自不好说他闲话。

“李叔?”叶君书直起身子,“你怎么在这儿?”才刚问出口,叶君书就懊恼自己问了个白痴问题,李叔靠打猎为生,进山里,肯定是来打猎了,不然还能有什么事?他远远就闻到一股血腥味扑鼻而来,显然收获颇丰。

叶君书低头一看,李叔后边不远处堆满猎物,野兔野鸡甚至连狍子都有,显然是因为发现他这边有情况,才扔下一堆猎物过来,然后射出那一箭。

李叔走到叶君书面前,低头打量他几眼,反问道,“你怎么在这里?”

叶君书坦然回道:“我来找找有没有可以吃的。”他家里如今的情况,村里人谁不清楚,没什么可回避的。

果然,李叔不再问,低头看了眼他的背篓,说了句,“一个人不要随便进深山。”然后弯身捡起那只刚被一箭射死的野鸡。

“我知道了,李叔。”叶君书没什么躲闪,老老实实的应声,他知道李叔是担心他一个人会遇上危险。对于李叔将那只野鸡占为己有的行为没有任何意见。虽说是他先发现的,可如果不是李叔,这只野鸡早就逃走了,他一样得不到。

不过,看着李叔将那堆猎物捡起,挂满全身,叶君书有个小小的纠结,他不知该不该帮忙拿一点,万一被误会想讨要怎么办?叶君书看看自己的小胳膊小腿,又看看虽说挂满猎物,走路仍健步如飞的李叔,颓丧的叹气,算了,他背个背篓都觉得沉重了,还是有点自知之明为好。

叶君书跟在跟在李叔后面一起下山,勉强跟上脚步,他还很有闲情逸致的想,李叔这是练过的吧?感觉好厉害的样子,不知如果他向李叔讨教打猎的技巧,会不会答应……

单设陷阱的话,貌似有点不现实,哎,不知这里有没有传说中的武功,如果他能学学就好了,练些拳脚功夫,不说身体会更健壮,起码更有安全保障。

李叔十几年都往深山里钻,对这片山林不说了如指掌,但也熟悉的跟自家后院似的,他没按叶君书刻了标记的路走,而是自己抄近路,感觉没走多久,眼前的视野就开阔起来,远眺过去,还能看到村落的全景。

此时已是夕阳西下,晚霞正绚烂,将整座村庄渲染上一层温暖的颜色,掩映在繁枝中的房屋露出古朴深厚的一隅,如银纱般的溪流在乡村蜿蜒,不少人家屋顶炊烟袅袅。映入眼中的景色,美轮美奂,好似一幅山水画。

叶君书的目光很惊艳,如果不是着急赶路,他还真想停下来好好看看。而李叔一点异色都没有的样子,显然早就习惯这样的美景,倒显得他有点大惊小怪。

他们很快就下到山脚岔路,此时也到了分别的时候,李叔的屋子离村落较远,孤零零的伫在山脚下,叶君书的屋子虽说离山边也近,但他的在村子边缘。

叶君书正要告别,一坨色彩鲜艳颇有重量的物体塞到他手里,叶君书:“????”

待看清手里东西时,叶君书猛地涨红脸,急急的想要退回去,“李叔,这这是你的猎物我不能要!”

李叔并不准备接,利落的甩出两字:“拿着。”

叶君书还在推拒:“李叔,你知道我家情况的,我们家目前不能沾荤腥,要来也没用,你还是拿回去吧!”他本来想抓这野鸡,只是想着明阿姆这段时间帮了他那么多忙,能抓到的话就带回去给明阿姆家沾沾荤,并不是自己家吃的。

他家有双重重孝在身,虽说乡下没有大户人家那么讲究,但是一年内不沾荤腥,不娱乐不沾酒的规矩还是要守,守孝满三年才能完全除孝,但是基本乡下第二第三年就没那么多约束,起码沾沾荤腥是可以的,当然,也不能大张旗鼓的告诉别人自己家吃肉了。

阿姆去世三个月,阿父不足一个月,他们家起码还有一年不能吃荤,如果不是他们都是小孩子,重孝在身的他们是整整三年都沾不得荤腥。

“给你就自己处理。”李叔说完抬脚就往另一条岔道走,没走几步,他回头说了句“以后想进山就告诉我一声,我带你。”顿了顿,又继续说道,“如果你出了什么事,你这个家,就没了。”说完,李叔也不管叶君书是什么反应,转身就走了。

叶君书浑身一震,是啊,如果他出了事,他最大的弟弟才八岁整,怎么养得活这个家?

就算这次进山侥幸没遇到危险,但连村民们都不敢单独深入的森林,其暗藏的危机无处不在,他如何保证,自己每次都这么幸运?

他还是想得太简单了,靠山存活,并没有那么容易。

此路不通,他虽不怕受伤,可在没有保证自己绝对安全之前,他不能轻易上山,事情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自己稍有不慎,对这个家就是致命的打击,他是这个家的顶梁柱,不能有任何的闪失。

可凡事有高风险才有高回报……

不行,他不能以身涉险,总会想到办法的……

叶君书拧着眉,心事重重的往家里走。

才走到门口,就听到里面传来小孩玩闹的声音,叶君书瞬间精神一振,整个人充满力量,他昂首阔步的推门而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