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夫子科举日常 第3章

作者:无棋 标签: 布衣生活 种田文 科举 穿越重生

突然想到了什么,跳起来说:“叔叔,我早上卖货的时候,春六巷的小乞丐告诉我,那边有一户姓宋的人家下午准备招认字先生嘞,叔叔你不如去试试,应聘不上的话也能拿三个肉包子走。那肉包子可香了。”

“肉包子?!”周自言一听能拿三个肉包子,眼睛都亮了。

小顺手脚并用比划着:“那户人家已经在春六巷住了一年多了,家里应当是做跑商的。一共有两个孩子,这次就是为小的那个招认字先生,只是他们家需要认字先生住到家里去。叔叔你行吗?”

“而且听说那家人家的长子,是个……”小顺努力回想,终于想起来,“好像是说长子貌若无盐,五大三粗。”

小顺不明白这八个字是什么意思,只是照样复述出来。

周自言敲敲自己的膝盖,在心中权衡。

自己现在既无官职,也无积蓄,显然已经不能再继续自由自在地游历了。

为官期间倒是帮扶过一些上京的官员,现在去混口饭吃应该不是难事,但他不想这么做。

人穷志短。

当务之急应该是先找个地方稳定下来,赚点路费才行。

周自言觉得就是为了三个肉包子,也应该去试试。

如果真的能被聘上,起码住的地方就解决了。

“谢谢你小顺。”周自言摸摸小顺的脑袋,想到刚才的胡子大哥,笑道,“小顺啊,你想不想知道你哥哥和嫂嫂的名字怎么写?”

小顺一听能知道自己嫂嫂哥哥的名字,连忙凑到周自言面前,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想!”

虽然小顺不知道哥哥嫂嫂的名字是哪两个字,可他听说过哥哥嫂嫂的名字是什么意思。

周自言便根据名字的意思刷刷写下两个人的名字。

解释每个字的读音和含义的时候,周自言问小顺,“认字也费不了几个铜板,为何不去?”

大庆朝现在非常重视读书人,在许多地方都开办了识字班。

只是教百姓简单的认字,所以费用并不高。

小顺掰着手指头数自己要做的事情,“不行的叔叔,小顺没时间去学认字,哥哥在这里搬货,家里嫂嫂一个人忙不过来,小顺要帮忙。”

“早上要帮嫂嫂挑水割草,中午要来给哥哥送饭,下午还要去翻田……”

小顺的话仿佛浸泡在苦水里,周自言越听越沉默,所有理所当然的想法在小顺的话里都化作一声唏嘘。

等小顺认完全部的字,这块小小的边角料,已然变成小顺最宝贵的东西。

胡子大哥回来后,小顺像献宝一样捧着这块布展示给哥哥看,“哥,哥,你快看,是我们的名字,名字!”

胡子大哥没上过学,一直在码头帮工,耳濡目染之下认识了不少字。

把字放到一起,他能勉强读出一句话的意思,如果把字单拎出来,他就不认识了。

大哥在小顺的帮助下,细细看着布料上的‘李柱山’三个字,想要把每一笔每一划都刻印进眼底。

原来这就是他的名字,原来他的名字写出来是这样的。

李柱山托着小顺来到周自言面前,摸索了全身也没摸出一件像样的东西回报周自言,最后只能把手里刚买的热汤全都送给周自言。

李柱山一脸诚恳,小顺也眼含期待。

周自言连忙婉拒。

他哪能喝的了这么多。

再说他写这几个字不过顺手的事情,怎么好意思拿人家的餐食来做回报。

小顺孩子心性,举着布料到处炫耀。

刚才帮过周自言的几位大哥也心痒痒,都拿着手帕大小的布料蹲在周自言面前。

他们全都目不识丁,所以才来干苦力,这辈子是不可能再去学堂念书了,现在能认识自己的名字也好啊!

周自言念着他们刚才的帮忙,也不含糊。

就用刚才的石块,把每个人的名字,他们家里人的名字都写了出来。

这些大哥的名字大多简单好记,有不确定具体字的,周自言也额外多提供了几个同音的字,让他们回去自己想办法确认。

如此下来,一整个午休时间就在周自言写名字的过程中结束。

大哥们下午还要继续工作,周自言则准备去春六巷试试。

临走前还被李柱山和小顺塞了两个饼子。

周自言按照小顺指的方向,往春六巷走去。

从码头走到春六巷,一路皆是粉墙黛瓦,烟雨行舟。

马鸣沟只是大庆南边一个小小的小镇,因有一个传承已久的码头,才有了不同于其他小镇的人流量。

与北方严肃古朴的建筑不同,马鸣沟更像现代的江南水乡,处处透着温雅和安静,

水乡石桥,潮湿与闷热一起攒在柳梢枝头。

踩着斑驳石板路,周自言终于在热晕之前找到了小顺说的那户人家。

如小顺说得一样,这户人家正开着大门,门口坐着一个正托着腮帮子发呆的小男孩。

小男孩脸颊鼓鼓,眼睛圆润,年纪应当不过七岁,头上绑着一个简单的发髻。

整个人都显得圆滚滚,像极了周自言印象中的年画娃娃。

小娃娃手边还放了两卷书册,书页已经翘边,想来看书之人经常翻阅。

周自言带上三分和蔼对着小娃娃拱手,“小公子,此处可是在招认字先生啊?”

谁料小孩撑着脑袋打量了周自言几眼,从身后掏出包着三个包子的包裹扔到周自言身上,用嫩嫩的嗓音说:“拿着肉包子,快些走开。”

周自言冷不丁就拿到了三个肉包子,一时竟然有些不知所措。

小娃娃把肉包子扔给周自言后就不管他了。

自己重新翻开泛旧的书册,皱着小眉头仔细阅读。

周自言忍不住将目光从小娃娃身上,转移到他手中的书籍,定睛一看:嚯,作者竟然是林范集。

这还是他离京这么久第一次见到老熟人。

林范集,国子监出身,三元及第,名满天下的大儒。

但周自言第一天上朝,就因为惊世骇俗的言论和林范集这个老封建结下梁子。

两个人几乎每一天都要在朝堂上大吵一架。

不知道他走后,林范集没了吵架的对象,这个小老头会不会觉得寂寞……

周自言来了兴趣,捂好肉包子,撩开衣衫坐到小娃娃身边,径直拿起另一册书翻看。

不看不知道,一看气得冒鬼火。

林范集这个老不羞,居然把他们俩吵架斗嘴的内容整理成合集,卖到大街小巷。

看供应时间,他走后没几天,这两册书就被书社拿出来卖了!

这老头子到底什么时候起的心思,他居然一点风声都不知道……

等等,老头子赚钱居然也不分他一点!

周自言一边看一边小声念出来,“今日早朝,雾气蒙蒙,于半途偶遇……其人睡意朦胧,毫无为官者之精气神,难忍其疲态,与之言斗。”

“为官者当正衣冠,领风气,方能做天下人之表率。”

“反驳之:浩然正气肚肠过,表率之心在内不在外。重外表溢者,金玉其外也。”

念着念着,周自言的回忆也被拉到那段时光。

大庆的早朝是凌晨四点半在外殿集合,但周自言每次都熬夜看卷宗,凌晨四点的时候他才刚刚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

那个时候,他的精气神和怨鬼也大差不差。

林范集作为天下学子的表率,又是长辈,最喜欢挑他上早朝的毛病,不是衣服有褶皱,就是官帽有灰尘,再不然就是怀疑他下朝就去喝花酒,导致年纪轻轻疲惫不堪。

几乎每次早朝,两个人都要在外殿争论一番,有时候闹到敬宣帝出面才能压下那股劲儿。

过往种种太难忘却,周自言一时陷入回忆。

从周自言开始念的时候,小娃娃就停下看书的举动,好奇地盯着周自言看。

周自言回神,瞧小娃娃实在可爱,忍不住逗他,“小公子,是不是不认识这书上的字?”

“不是噢。”小娃娃摇摇头,“我看完上一本了,叔叔,你什么时候把下册还给我。”

“……”周自言看看手里的下册,又看看眼前的七岁小娃娃,不可置信,“你看完上册了?”

不是他吹,他和林范集的斗嘴那可是引经据典的。

他们争吵时,都没多少人敢插/嘴。

眼前这个七岁的小娃娃,居然能读完整本上册?

小娃娃实在没见过这么听不懂话的大人,直接把周自言手中的书拿过来,翻开第一页就开始继续读。

正巧是天子听从了周自言的建议,打算在全大庆范围内建立识字班的事情。

林范集觉得这种事会玷污读书人的品德,以‘书品高洁,非常人能读也’为由劝天子三思。

周自言自然是立刻跳出来骂他‘封建顽固不知变通’。

看着自己的‘口出狂言’,周自言那点老师的责任感突然冒出来,“这上面反驳的那个人,说的都是什么话,真是……真是不知礼数。”

小娃娃闻言,像听到什么脏污言论一样不可置信,“这段明明是说这个人聪明机敏,不为世间礼教约束,怎的就是不知礼数了呢?”

第3章

聪明机敏?

不为世间礼教约束?

被评价为‘聪明机敏,不为世间礼教约束’的周自言愣在原地,他骂林范集的时候是这样的姿态吗?他怎么不知道?

小娃娃皱着眉头,“你是不是看不起总宪?”

林范集在编纂的时候,没有直接点名和他对话的人叫什么,只用‘总宪’代替。

小娃娃不懂总宪是什么意思,只当这是这个人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