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我是弃妃 第51章

作者:玚瑷 标签: 穿越重生

  “二小姐,您的点心。”就在此时,门外走进了一名“玉饼轩”的伙计。

  瞧了一眼手里捧着点心的伙计,蓝灵轻轻点头。“嗯,放在桌上吧!”

  “是!”应声,伙计将点心放在了一旁的矮桌上,起身便离开了。

  “姐姐,吃点心。”打开盒盖,蓝灵将点心送到了自家姐姐的桌子上,随后,他又打开了另一盒放在了袁媛这边儿。

  “袁媛姐,你也尝尝,这玉饼轩的点心可是姐姐的最爱呢。美味极了。”

  “小灵,这点心怕是不便宜吧?”

  “玉饼轩”可是皇城里最着名,也是最贵的一家饼店了。那里的点心,虽然是美味无比,但,价格却也是出奇的贵。很多的平民百姓,也都只有望而却步的份儿。根本就买不起。

  “是啊,这两盒点心至少也得一两银子呢?以后啊,就别让杜大哥如此破费了!”点头,蓝灵也认为这点心有些贵的离谱。

  虽说,凭着杜大哥和姐姐的关系,杜大哥买点心给姐姐吃,那是天经地义、理所应当的。但,这点心毕竟是价值不菲。偶尔买一买还好,若是长此以往,恐怕杜大哥的荷包会吃不消的。

  毕竟,此刻杜大哥正是在家中苦读期间,还没有自己赚钱,花的也都是家里的钱。这样就更是多有不便了。

  “表哥?你说点心是表哥买的?”听到这话,袁媛一脸惊愕。

  表哥有买点心给夜吗?怎么没有听他提起过???

  “不是杜大哥让人送过来的吗?”瞧着吃惊的袁媛,蓝灵也是一惊。

  玉饼轩的点心是姐姐的最爱,这几天一直都有伙计送货上门。说是已经付过银子了。还说是姐姐的朋友买给姐姐的。所以,蓝灵便理所当然的人为是杜仲送来的。

  “可,这几天表哥一直在家中苦读,并没有出过门啊?”

  “不是杜大哥,那会是谁呢?”歪着头,蓝灵陷入了沉思之中。

  姐姐之前是不喜欢吃点心的。想不到在皇宫里住了五年,回来之后便是改了喜好。十分的喜欢那些可口的小点心。这件事儿知道的人并不多。除了我和爹爹之外,我也只告诉了杜大哥一个人。如果点心不是杜大哥买的,那又会是谁买的呢??

  “我早就说过,送点心的人是你的朋友,和我没关系,可你偏偏不信。”拿起盒子里的点心,蓝夜咬了一小口。

  “我的朋友?会是谁呢???”揉着太阳穴,蓝灵仍旧想不到是谁。

  “想知道是谁,改日去玉饼轩看看不就知道了吗?”

  品着免费的点心,蓝夜嘴角微微上扬,十分的满意。这味道和母亲做的,真的是像极了。

  “嗯,还是姐姐聪明。”点头,蓝灵决定明日一早,亲自去一趟玉饼轩,查明此事。

  “夜,我看今日天气不错,不如咱们结伴而行,出去走走怎样?”浅抿了一口茶,袁媛提出要去散步。

  “大街上人来人往,甚是无趣。”

  前几日,总是被小灵拉着去逛街。顶着大太阳在街道上闲逛,蓝夜觉得那是一件很无聊的事情。再加之,蓝夜心性凉薄,本就喜欢清净,不喜吵杂。

  而且走在大街上,还会时常被那些热情的商贩们,礼貌的称之为“小姐”“姑娘”,更是让蓝夜头疼不已。所以,这几日,不管蓝灵怎么死缠活缠,他都没再去逛街。

  “夜不喜欢,那就不去街上,去郊外踏青如何?”微笑,袁媛提出了一个不错的建议。

  “郊外?可以打野兔,采野花,好棒。姐姐咱们一起去吧,好不好?”拉着姐姐的衣袖,蓝灵轻声的央求着。

  “嗯,好吧!”点头,蓝夜答应了。

  来到了这古代之后,除去逃跑的那两次,走过树林之外,其他大部分的时间,都是皇宫里被挥霍掉的。还真没有去过郊外,好好放松一下,好好的游玩一番,好好欣赏一下,这远古时代的风景,到底与2013有什么不同。

  罢了,整日闷在这尚书府里也是闲来无事。倒不如出去走走,散散心,唿吸一下外边的新鲜空气。也免得一个人待久了,又会胡思乱想,想些奇奇怪怪的事情。

  “太好了!”听到姐姐答应了,蓝灵兴奋不已。

第107章 出府踏青

  坐上马车,离开了蓝府,三人来到了城西的翠荣山。

  下了马车,望着眼前一碧千里的杨树林,蓝夜提鼻吸了一口新鲜无比的空气。嗯,这古代的郊外就是比现代的好,连空气都是这般的清新。

  “夜,小灵,咱们去树林里走走吧!”说着,袁媛率先走进了树林。

  “袁媛姐,等等我。”在后边喊着,蓝灵也跑进了树林。

  瞧着一前一后相续离开的二人,蓝夜蹙了蹙眉,迈步,也跟着二人一起进了树林。

  “这里的野花真多。”

  开心的走在树林里,蓝灵不时的,被树下那些不知名的小花吸引。

  走在凉爽的树林里,头顶上,有遮挡日光的大好树荫。树下,还静静开放着一些不知名的野花。虽然,不是什么名山大川,虽然,没有什么珍贵稀有的树木和花卉。只是一些很普通的白杨树和一些星星点点的小野花。但,走在这样一片,原生态的树林里,蓝夜却觉得很舒服。

  可能是因为,自己的前世是生活在2013的现代人,可能是因为,这个灵魂被那些钢筋水泥束缚的太久了。也可能是因为这个地方太宁静,太舒爽了。所以,在第一眼看到这片树林时,蓝夜便已然是莫名的喜欢上了这个树林,喜欢上了,这般悠然自得的在树林里散步的感觉。

  “唉,累死人了,我不走了。”

  因为树林很大,所以,刚刚走了一半,平日里养尊处优的蓝二小姐,便已经是累的走不动路了。

  看着坐在大树下,耍赖不肯继续往前走的那个人,蓝夜无奈的摇了摇头,也跟着停了下来。

  “好了,咱们坐下歇一会儿吧!”说着,袁媛也停下来,坐在了蓝灵的身边儿。

  看着坐在树下,擦汗的两位千金大小姐。蓝夜拧了拧眉。

  难怪这里的玉人会被人家称之为“小姐”。瞧瞧这两个弱不禁风,走两步路就喊累的大男人。哪有一点儿像个男人啊?

  “姐姐,你不累吗?”瞧着站在一旁沉默不语的姐姐,蓝灵轻声开口。

  “不累。”摇头,蓝夜表示自己并没有那么虚弱无能。

  “来小灵,喝口水吧!”说着,袁媛递过了水袋。

  仰头喝了一口水,蓝灵将水袋递给了站在一旁的姐姐。

  “你们喝吧,我不渴。”

  出来的匆忙,只带了一袋水,蓝夜自是不愿意,和那两个名副其实大家小姐争抢喽!

  况且,对于一个长期坚持训练,身体不知道比地上坐着的二人,要好出多少倍的蓝夜来说,走这么几步路,也的确是算不得什么。哪还需要坐下来喝水,歇脚啊?

  “唉,走的又喝又饿的,要是有只烤野兔就好了。”

  想到美味的烤兔子肉,蓝灵忍不住咽了咽口水。以前,和杜大哥还有袁媛姐出门踏青的时候,家丁们总是会为他们打些野味,然后就直接在野外享用。至今,想起那美味的烤兔子肉还想流口水呢?

  “野兔来了。”

  倏地,一只肥嘟嘟的野兔,主动送上了门,奇异的出现在了蓝灵的眼前。

  “野兔???”揉了揉眼睛,蓝灵以为自己是在做梦,怎么刚刚想到野兔,野兔就真的出现在了自己的眼前呢?

  “野兔?真的是野兔。”伸出手,蓝灵小心翼翼的去触碰,那只被吊在眼前的野兔,却是惊讶的发现,那只兔子并没有消失。

  “姐姐你看,有野兔诶,真的有野兔。”拉了拉姐姐的衣袖,蓝灵一脸的兴奋。

  “出来,不要装神弄鬼。”

  蓝夜从来都不相信,这世上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儿,更不可能相信,这天底下有掉死兔子的美事。瞪着那只很明显是被人有意挂在树杈上的野兔,蓝夜戒备的眯起了眼睛。

  “呵呵,别生气,我只是想逗逗小灵那丫头而已。”

  连忙赔笑,一身米黄色衣袍的杜仲,从大树后边儿走了出来。

  瞧着来到自己面前的那个男人,蓝夜有些无奈的拧了拧眉头。

  想来,这一切都是那个袁媛,事先看排好的戏码吧?

  说不定,自家那个妹子也是有份参与的呢?

  呵呵,出门踏青?是故意找机会,让我见这个男人吧?

  “表哥,我肚子也饿了。不如,你和夜去小河边儿把兔子清洗一下,我和小灵拾些柴,咱们烤兔子吃吧!”开口,袁媛笑着建议。

  “对呀,我也想吃。”连连点头,蓝灵随声附和着。

  瞧了一眼,自家那个馋鬼妹子,蓝夜没说话,迈步上前,摘下了挂在树杈上的死兔子,转身便朝着有流水声响的地方走去。

  “夜儿,等等我。”见蓝夜走了,杜仲急忙追了去。

  觑见二人一前一后的离开了,蓝灵和袁媛,交换了一个胜利的眼神。

  “袁媛姐还是你聪明。这下,杜大哥和姐姐终于是可以单独相处了。”

  听到蓝灵的赞美,袁媛扯起嘴角苦笑。他若真的有蓝灵说的那么聪明,那么,他也就不会一直为他人做嫁,独自饱尝失去所爱的艰辛与痛苦了。

  小溪边

  蓝夜刚刚弯下腰,将野兔放在溪边儿,杜仲便是急忙接手处理的工作。他可不想累到了他的夜儿。

  蹲在小溪边儿,看着从自己的手里抢过了兔子,拿着一把匕首煞有介事的,在那里剥兔子皮,笨手笨脚的男人。蓝夜的眼中升起了一些个不屑。

  连用匕首都不会,还要抢着料理野兔。唉,这种大门大户的公子哥啊,一看便是平日里养尊处优,被人服侍惯了的。

  “啊……”

  看着鲜血直流的手指,杜仲不觉拧起了眉头。早知道料理野味这么麻烦,就让家丁帮着料理好了。

  瞥了一眼,身边儿那个无用的男人,蓝夜从怀里取出了一块儿汗巾丢给了他,随即拿过了他手上的匕首和兔子。重新接手了料理的工作。

  虽然,不是专业的厨师。但,也毕竟是拿了十多年手术刀的主儿不是?

  只见一把匕首,在蓝夜的手中游刃有余、灵活自如,很快,一张兔子皮便被完好无损的拨了下来。

  拿起匕首,蓝夜勐力的将匕首刺入了野兔的肚腹之中,将其肚腹划开,取出了内脏,丢弃在了一旁。而后,便将料理好的野味放进了小溪流里,冲洗起来。

  “夜儿,你变了很多,你从前,从来不会碰这些血淋淋的东西的。”看着双手上早已染满了兔子血,此刻正在溪边清洗的人儿,杜仲悠悠开口。

  “人在不同的环境中,总是会随着环境的改变而改变的。大自然不可能去纡尊降贵的适应小小的人类,要生存,只能的人类去改变,去适应。”

  这是生存的真理,没有什么人是一成不变的。环境不会迁就着某人,因某人而改变。只能是人跟随着周遭的环境而改变,才能更好的去适应自己的生活。

  “夜儿……”

  听到这番精辟的论调,杜仲不觉瞪大了双眼,有些不敢相信,这些话是从那个文弱的人儿嘴里说出来的。

  “我记得,我曾经很认真的告诉过你。不要叫我夜儿。”板起脸,蓝夜冷声开口。

  “可是……”

  “无需可是,也不要再对我提起从前。今时今日的蓝夜,早已经不再是五年前的蓝夜了。那个性子柔弱、优柔寡断的蓝夜早已死去。此刻,站在你面前的人,并不可以与之前的那个蓝夜相提并论。因为,他们早已不再是同一个人。”

  杜仲,希望你能明白我的意思。你的爱人蓝夜早已经死了。我不是他,我也永远不可能成为他。所以,你最好还是不要再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

  “夜,我知道,你在皇宫里吃了不少的苦。我也听说,你曾经被人陷害,打入冷宫,在冷宫里被囚困了三年。我知道,是我无能,是我没能保护好你,所以,才会让你受了这么多的苦。可是,你放心,以后不会了,再也不会了。

  等下月的殿试一结束,不管我能否金榜题名,我都会去蓝府提亲。到时,我要风风光光把你迎娶过门,一辈子保护你,照顾你。再也不让你受到任何的伤害。”凝着身边儿的爱人,杜仲一字一句说的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