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步一杀 第43章

作者:闻笛 标签: 古代架空

温婉贤良算什么,高贵体面又算什么?

是非颠倒,阴阳倒错,才是人世间真正的绝景。

女人已没了方才的气焰,口中还在不住地喃语:“……他……他一定会杀了你。”

无讳知道她在谈论自己的男人。

他笑道:“是啊,我也希望他能快点动手,这样等我们赶到阴曹地府,你也不会走得太远。你看,这孩子根本舍不得和你说再见。”

他将目光投向无忌。

无忌的脸上又浮起傻乎乎的笑容,嘴里用含着糖似的声音道:“娘亲——”

“别……你别过来……”

女人浑身战栗,琥珀似的瞳孔迅速收紧,胸脯起伏得更快,两只脚在滑腻的地上蹬踩,好似陷入蛛网的蝇虫,在徒劳的挣扎中陷得更深。

*

恐惧实在是很别致的东西。无讳杀过的人,每一个女人,在死前所表现出的恐惧都不相同。有的只会啼哭,以涕泪洗面,眼睛里的血丝像蛛网一样密集。有的安静认命,面如死灰,在身体死去之前,心灵便先一步死了。有的则像面前这个,奋力挣扎,好像真的能挣出一条活路似的。

无讳喜欢观赏女人恐惧的模样,因为女人比男人更懂得隐藏,她们的心思就像脸上的胭脂粉黛一样厚重,只有在濒临死亡的时刻,她们才会真正剥去面具,流露出不加掩饰的恐惧,这种恐惧往往最真切,最独特,比她们精心雕琢的脸蛋和眉眼要美丽得多,无讳甚至希望她们能够活得更久一些,多与他说说话。因为死到临头的人,说出的话往往是最诚实的。

可惜不忌是个急性子,就像所有渴望甜蜜滋味的小孩子,一旦糖果到手,不等大人开口,牙齿便先一步咬下去。

不忌的刀已经割破女人的皮肉。

女人低头望着腹间的血,剧烈抽动,蹬踩,摆动脑袋,发出动物一样的歇斯底里的哀号,然而很快,她的四肢便无力地垂落,像断线的木偶似的,不再动上一动。

杀死她是一件多么容易的事。

不忌的脸上露出笑容,是那种小孩子尝到糖果后陶醉的笑,他将手里的利刃握得更紧,在女人鲜红的、蠕动的腹间开拓。

那是一柄极细极短的剑,剑身近乎透明,好似冬日里的一层薄霜。

无讳眯起眼睛,望着剑刃上火花一样迸起又熄灭的光泽,回想起第一次与不忌相遇的情形。

那时候,不忌盘坐在阴湿的牢房里,手中握着这柄剑,举到镶嵌着铁栅栏的天窗边,让牢中唯一的一缕光照在上面。而后,他伸出舌头,在光芒跳跃的剑刃上舔舐,神色专心致志,好似在品尝世间最甜蜜的糖果。

无讳被他的举动惊到,仰起头看着他的动作,鲜血顺着他的舌头淌到剑上,在阳光里泛着剔透的光。

他觉察到无讳的视线,将沾满血的剑刃举到无讳面前,用明亮的口吻问道:“大哥,你要尝尝吗?”

若不是浓郁的血腥味钻进鼻子,无讳几乎以为沾在剑上的是深红色的糖浆。

从那一刻起,无讳便将不忌视作自己的兄弟。

不忌的心智不全,能听懂的话不比八岁小孩更多,然而无讳对他充满耐心,将他断断续续的讲述和流传坊间的传闻结合,终于拼凑出他的来历。

他手中的剑名曰霜华,二十年前曾在江湖名躁一时。

霜华剑本属于一个男人,一个眉俊目秀,风流成性的浪子,他在一次武林大会中横空出世,本有着似锦的虔诚,可惜天生水性杨花,在武场上有多高明,在情场上便有多不堪,因为屡屡负心薄幸,劣迹斑斑,最终落得声名扫地,名门尊长见了他,都牢牢地闭上家门,生怕自家千金遭受荼毒。

凡事常有例外,姑苏杨氏的长女与他坠入爱河,不顾父母反对,与他私奔遁逃,半年后带着身孕归家,杨家老爷一气之下和她断绝了父女关系,但杨夫人动了恻隐之心,将吴山深处的玉秀山庄赐予她,希望她的夫婿从此收敛心性,与她专情厮守,养儿育女。

浪子在丈母娘膝前长跪谢恩,痛哭流涕,发誓改过自新,长守妻儿身畔。这个浪子回头的故事,一时在江湖中传为佳话。

从那之后,二十年里,江湖再无霜华剑。

故事到此本该结束,若不是二十年后,有人到访玉秀山庄,发现庄中一片破败萧索,年近五旬的女人惨死深院,被霜华剑剖开了肚子,腹中竟有个未成形的胎儿,被行凶者扭断了手脚,死状狰狞。

客人吓得魂飞魄散,当即报了官,官府前来山庄调查,起初将杀人之嫌锁定在浪子身上,然而一番巡查,却在河畔的树下找到一只长木箱,被浅埋在泥土中,箱中所盛竟是浪子的衣冠和一具白骨。经提刑官鉴定,这身枯骨已死了至少十载有余。

浪子的尸骨发黑,是因毒而死,官府前往附近的镇上寻求线索,找到一家青楼,年迈的鸨母还记得浪子的模样,大约二十年前,浪子刚刚入住玉秀山庄的时日,经常来店里拈花惹草,一掷千金。根据季节推断,那段时间刚好是杨小姐怀胎十月,卧床待产的日子。

后来孩子出世,浪子便不再光顾。鸨母以为浪子终于收心转性,便没有再过问他的事。又过了几年,玉秀山庄的仆佣陆续被遣散,山庄终日笼罩在一片寂静中,镇上的人只当是浪子和妻儿过上了神仙眷侣的隐居日子,谁知那时他便已身中戾毒,陈尸河岸。

可怜无定河边骨,外人眼中的金玉佳话,内里却早已腐烂干枯。

然而更蹊跷的问题摆在眼前——既然浪子十余年前就已化作尸骨,自然不可能再行凶杀人,那么杨小姐又是被何人所杀,她腹中的胎儿又是属于谁的?

官府继续搜查,在庄上找到了孩童的玩具和衣物,从小到大,尺寸一应俱全,想来是杨小姐养育儿子所用,可是,男孩的诸多衣衫都有破损,肩背和手臂处的布料上有长长的撕口,像是被戒鞭抽出了裂痕,众人继续寻找,果然在床下找到许多抽断的戒鞭。

这时,镇上的油米商赶到官府,提供了新的线索,这些年杨小姐深入简居,只是每隔数月到他的店中购买开炊必需的油米,他记得杨小姐早年会将儿子带着身边,这男孩儿和浪子长相极其相似,好似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不过眼神呆滞,口齿不清,心术不全。

男孩总是裹着厚厚的衣服,但手背和脖颈处,还是难免袒露出深红色的淤痕。每每有人过问,杨小姐便含糊其辞,说小孩子生性顽皮,在山间玩耍时被树杈划破。后来男孩儿更大了一些,杨小姐便再也不带他一同出门了。

官府得了线索,扩大搜寻的范围,终于在荒郊坟场里找到这个孩子,浑身沾满了血,竟在用双手挖刨陌生人的坟冢。他虽生得人高马大,却是个傻子,心智和八岁孩童无异,在衙役的逼问下,他对奸弑生母的罪行供认不讳。

“我想回到娘亲的肚子里,这样娘亲就再也不会离开我了,还会对我很好很好,不会再打我,骂我。”

他一定受了很深的伤害,深刻到连长大的法子都遗忘了,变成一个十足的疯子。彼时,姑苏杨夫人早已辞世,现任家主闭门不见,世上再无人能够管束他,官府只能将他投入天牢,草草地判了死刑。

提刑官粗心大意,竟由他把霜华剑随身藏着,带入天牢中。

霜华剑太薄,太轻,竟逃过了若干狱卒的眼,这简直就像是他的身世,虽然凄切悲凉,却终究太渺小,太卑微,落在这苍茫熙攘的世间,大多数人是瞧不见的。

只有无讳将他视作至宝。

在无讳的眼中,他独一无二,至高无上,他身上陈年的伤痕,就像图腾一样细腻庄严。他口中含糊的话语,每一句都是灼灼真知。那些衣冠楚楚的正人君子,绝无法看到他眼中的光景,绝无法领会他心中的激荡。

冥冥之中或有天命。两个见过地狱的人,在天牢中遇到彼此。

无讳不知道他的名姓,便慷慨地将手足之名赠予他,对他许下郑重的承诺。

“若是我们能活着出去,大哥便带你去找你的娘亲。”

就连无讳自己也没有想到,这句随口道出的狂妄言语竟会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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