哨兵不乖 第7章

作者:晒豆酱 标签: 相爱相杀 末世 古代架空

  宋捡脖子上还勒着绳,皮肤磨得很红,正一下下摸狼的后背。听见张牧的声音,第一反应是抓紧毯子。

  “不还你。”宋捡还摸脚边的石头,“这是我和小狼哥的……我们的。”

  “你别害怕。”张牧只是好奇,别人无法和狼崽子交流,宋捡居然可以,“你们这几天吃什么了?”

  宋捡的手还是抓很紧。“土豆,沙子饼,果果……小狼哥有吃的,狼会带他找食,也带他找水。”

  张牧笑了笑。“你们关系还挺好。”

  没想到宋捡却摇头,慢慢才说:“我怕他,小狼哥总打我,还不让我摸,小狼哥最坏。”

  “摸?”张牧提防着那些狼,“他是狼,不是人,不懂交流,当然不会让你摸。狼群都用舔和抓挠,你别碰他就行了。我走了,你们加油活着,赶紧长大。”

  “你别走。”宋捡大着胆子叫住他,“我……我会搓绳子,你家要用绳子吗?我搓几十根,和你换一块大布,行不?”

  “大布?”张牧转过来,并不相信。搓绳子不难,但是费劲,折磨人,小半瞎干不了那个。

  “嗯……”宋捡光脚站起来,以前总被关在帐篷里,现在走多了,也愿意站了,“换一块大布,三根大木棍子,想搭个帐篷,给我和小狼哥当家。晚上我俩好睡觉啊。”

  “呦,你不是害怕他吗?”张牧故意问。

  宋捡想了想,脏兮兮的小脸对着太阳。“是怕,他坏,老打我手。可他还给我吃的呢。”

  张牧搞不清自己是怎么答应宋捡的要求的,大概是那个家字,深深戳进了他的心。今年他四十岁,经历了多少生死离别才拥有了一个完整的家。拥有一个家,对流民来讲,太难,太难了。

  下午,他让妻子把野草丝找出来,把这事说了。罗小兰当然高兴,自己家赔进去一条薄毯,就当找了个小劳动力。

  男孩到了晚上才回来,营地边缘已经生起篝火。他嘴里叼着一只大鸟,脖子上挂着张牧的铁皮水壶。狼群会带他找吃的,也能带他找到水。

  宋捡低着头玩石头,听出了熟悉的脚步声。“小狼哥?是你不?你回来啦?我听见啦!”

  孤单一整天了,又看不见,全世界只剩下这个脚步声,宋捡每分钟都盼望着。

  看见宋捡,男孩还是先闻他,确认没有沾上别人的气味。他把水壶摘下来,喝一口水,喂宋捡一口,再和留下来的狼交换气味,闻彼此的鼻子。

  “小狼哥,你怎么才回来啊,我好想你……我们马上要有帐篷了,以后我们睡帐篷里。”宋捡特别高兴,他还是小孩心性,挨打的时候害怕,见不着了就想,晚上回来了还特别黏人,小狼哥小狼哥叫唤着,叫得男孩敏锐的耳朵有时很难受,总要甩甩脑袋。

  “有帐篷了,就好了,我们住家里。”宋捡看着那点影子,猜想这个打人的男孩什么样。现在他也习惯了,不理自己就不理,反正他一直说话就行。

  吵吵一百句,总能回应一两次。

  “睡。”男孩累了,连鸟都不想吃,只想倒下睡一觉,“远,很,今天。”

  宋捡立刻让出地方,也能听懂这种简短的对话了,小狼哥说今天跑得远,他累。毕竟他不是真的狼,要想跟上狼群,很辛苦。

  “捡,睡。”男孩攥紧了绳子,把宋捡拉到身边,保持一定距离但绝对不挨着。可宋捡已经睡了一天,完全不困,又想不出其他和小狼哥沟通的方法,突发奇想,伸着脖,探出小舌头,给小狼哥舔。

  舔他的下巴。张牧说的,狼群全靠舔和抓挠。

  男孩刚闭上的眼睛一下睁开了,眼睛被篝火映出两个小红点。低位狼对高位狼讨好,会舔,宋捡的这种讨好,他理解了。

  宋捡,他想要接近自己。

  这回,男孩没有推开他,反而把绳子又拽近些。他带回了鸟和水,跑很远,享受低位狼的讨好,这很开心。他抱住了宋捡,两只手在宋捡后背的布料上疯狂地挠。

第8章 小小的帐篷

  这是宋捡第一次被小狼哥紧紧拥抱,来不及想别的,只顾得享受温暖。正常人对皮肤相贴的需求可能不大,但小半瞎很喜欢,挨着了就等于看到了。

  相比视觉,听觉、触觉更让他心安。他舔得更勤了,使劲舔,湿乎乎的小舌头一下下贴上男孩的下巴。

  他舔得越好,小狼哥就抱得越紧,只是后背一直被抓。但两个人贴贴太暖和了,他不想分开。

  男孩今天太累了,连推开宋捡的念头都没来得及实现,就被宋捡舔困,合上了酸胀的眼皮。

  为了逮那只飞鸟,他躲在沙子底下足足几小时,连动都没动过,又跑了很远才回来,都顾不上吃,只想睡。

  宋捡看不到,只感觉小狼哥不动了,刚才使劲抓挠的双手还搭在自己背上。于是他也不动,老老实实地躺着,紧紧抱住。

  这一觉,男孩睡了好久。醒来后宋捡枕在自己胸口,口水都流出来了,脸好小好小,鼻子翘翘尖尖的。他把宋捡叫醒,该吃饭了,一边吃,一边把带羽毛的翅膀往宋捡嘴里塞。

  “我不吃这个,生的,我不吃……”宋捡好害怕生肉,听着小狼哥在旁边嘎吱嘎吱地嚼,没法想象吃一只死鸟的样子。可他又饿,只好悄悄地贴过去,舔舔小狼哥的脸。

  男孩一下顿住了,刚才给宋捡翅膀,他不吃,现在又来舔,为什么?不吃的那片翅膀已经扔给狼群了,被几只幼狼抢着啃。

  “小狼哥,我饿,我饿了。”宋捡知道他听得懂,慢慢说,“我们吃烤熟的吧,我只能吃熟的,还有果果。”

  “烤。”男孩对这个字陌生,但是果果不陌生。前几天带回来几根树枝,上面有红色的肉肉的果子。他看到鸟吃果子才带回来给宋捡吃。沙漠里很多东西都有毒,鸟不吃,就不能碰。

  宋捡指着远方的亮光。“用火,我只能吃烤熟的,行不?”

  男孩看着那堆火,不确定,生活在荒野里,除了天灾,唯一对狼群有威胁的就是火。他见过大火,烧过草皮越烧越快,跑不过火的动物会被烧死。

  但他还是走过去了,满嘴都是血和羽毛,拎着一只快被开膛破肚的大鸟。

  鸟脖子是被他直接咬断的,头部和脖子刚被他吃干净,正准备撕开鸟的肚子。他用麻绳拉着宋捡,一起站在篝火前,却不敢再近一点。

  宋捡也不知道小狼哥在做什么,很想抓他的手。不一会儿,鼻子里钻进了香味,是很少能闻见的肉味。

  “小狼哥,你干什么了?”宋捡蹲了下去,香味诱着他往前探脖。然后手背就被打了一下,还挺重的,他哎呦一声又缩回来,原地蹲好。

  男孩撕开了鸟的肚子,把内脏掏出来扔在篝火的边缘。很怪异的香味促使他动动鼻翼,没有闻过这个。但是又很好闻。

  身为一匹狼,他怕火,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最后大着胆子去抓内脏,火苗没有放过他,很烫,烧过他的手指尖。

  这种疼是荒漠里没有的,狼群只有咬疼、摔疼,没有被火烧的疼法。他绕着篝火转圈跑,用手拼命抓草皮,可还是冒出了一个透明的泡。

  男孩歪着头看手指的泡,不知道这是什么。

  宋捡蹲在原地等,因为没有太好的视力,没看见小狼哥被烫伤。男孩盯着地上的熟内脏,趴下去,叼了一小口。

  这是他第一次吃熟肉,和生肉相差太多,咬在嘴里还会烫舌头。可吃了几口之后,他发觉,这个比生的好吃。于是把剩下的鸟扔进去,一起烤。

  香味越来越浓,吸引了附近几个流民的注意力,他们没想到狼崽子竟然吃的比自己还好。

  重要的内脏被男孩全部吃干净,宋捡是自己的低位狼,只能吃剩下的。但翅膀和鸟脚,男孩帮宋捡烤熟了,这一次他用了沙土。

  抓两把沙子,把火苗盖灭掉些,再拿,手没有被烫出水泡。

  麻绳拽动一下,宋捡知道小狼哥吃完了,轮到自己。“小狼哥,我今天和张牧说话了呢。”他小嘴巴吧唧吧唧地嚼肉,也不管人家听不听得懂,“我和他说,用搓麻绳来换大布和木棍,你等我吃饱,我……我搓得可快了。”

  “麻,绳,换布。”男孩把他吐出来的骨头收起来,扔给狼群。狼从不浪费食物。

  “嗯,我可有用了,你别扔我行不?”宋捡还是害怕,亲生爸妈都能扔下自己,更何况一个没有关系的陌生男孩。要是自己再被扔掉,不是死在风暴中,就是死在樊宇手里。

  “我可有用了,求求了。”宋捡又重复一次,他懂,只有有用的人才能活下来。

  脖子上又一拽,宋捡却安心了,小狼哥这是在和自己说话。鸟翅膀烤熟了很香,他一丝丝地撕着肉,很珍惜地吃。

  “小狼哥你真好。”他还得夸夸,笑嘻嘻的嘴角全是肉味,“你是世界上最好最好的人了,以后我都跟着你。”

  男孩听不太懂这句,什么叫最好最好?不懂。但跟着就跟着吧,宋捡这匹狼非常笨,不会捕猎,不会奔跑,凉,不会吃生肉,还穿衣服。

  又过几天,宋捡终于拿到了张牧给的原材料,开始搓绳子。

  妈妈以前教过他,因为自己瞎,他们不让自己出帐篷,就坐着帮他们搓绳。绳子用处很大,可以换罐头。

  材料是荒漠里的一种草,晒干后很坚韧,但是容易断,必须要把几十根编到一起,才能变成一根粗粗的绳,那时候就不断了。

  白天,小狼哥跟着狼群出去围猎,天色变黑才回来,宋捡一整天都坐在垫子上搓绳,累了就抱着狼睡一觉。有狼的时候他不害怕,狼和小狼哥一样,会护着他。

  张牧偶尔会过来看看,只看一个漂亮的男孩坐在狼堆里,嘴里咬着绳头,细细的手指一根根分出草丝来,把短的打结,接成长的,按照一定顺序编好再叼着绳头搓。

  这是一个很麻烦的工作,营地里最擅长手工的女人都不愿意干。张牧也没抱太大希望,原本只想给宋捡找一个活着的期望。

  视觉是最重要的沟通方式,宋捡看不清楚,他的世界大打折扣,有点事情干,不至于瞎想。但是张牧没想到,两个月之后,宋捡真的给他搓好了,好长好长一根,绕了十几圈套在脖子上送来的。

  绳子的重量,差点压垮这个小男孩。

  “张牧,我干完活儿啦。”宋捡是被小狼哥拉着来的。这几个月,脖上的皮肤磨破整整一圈,但小狼哥不给他摘,只好继续磨着。磨到现在,新长出来的皮肤又破了,但是没那么疼。

  张牧和罗小兰从帐篷里出来,他们的儿子女儿躲在远处看。

  “嚯,这么长,都是你搓的啊?”张牧着实没想到。孩子劲儿小,绳子比大人搓得细,但是可以用了。

  “我搓的,我妈妈教的。”宋捡仍旧光着脚,脸被小狼哥擦过,尽管擦得不是很温柔,怪疼的。张牧接过他的绳子,顺手摸了一把宋捡的脑袋,比上次又胖了,还长高了。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手腕脚腕细得像一掰就断。

  结果手还没收回来,狼崽子皱着鼻子开始呜呜,蹲着一步步逼近。

  “你什么时候能学会穿衣服?”张牧把手收回来,狼崽子的呜呜声便消停了。他不怕狼崽子,甚至还觉得狼崽子有点变了,说不上来,虽然没有人的习性,却不让人烦。只是太过危险。

  “啊?你说谁呢!”宋捡知道这是说他小狼哥呢,“小狼哥不喜欢穿衣服,你别说他,他以后喜欢了就穿,你别说他了。”

  “行行行,不说,不说。”这俩孩子,张牧无奈地摇摇头,绳子给了妻子。罗小兰本身不喜欢这两个小孩儿,一个是狼,一个抢自己孩子的薄毯,可绳子做出来了,答应的东西不能不给。

  “给。”她从帐篷里拿物资,一大块棕色的布和三根两米高的长木棍,“就这些,再要没有了。”

  “再给他们分段绳子。”张牧说。

  罗小兰瞪他一眼,意思是自己家都不够用呢,但自己男人是领头人,她还是取来柴刀,砍了一米多的绳子,扔过去。

  布和木棍子非常沉,宋捡摸着影儿抱起来。男孩看着他傻乎乎扛东西,这匹狼太笨,肯定就是因为笨才被头狼放弃,然后被自己捡到。

  “放。”他打宋捡的手,宋捡听话地放开了,睁着没什么用的眼睛等他说话。可男孩没说话,而且用大布把木棍子和绳一包,扯起一角来,拉着走。

  宋捡听见拖拉的声音,上手帮忙。两个小孩儿一人揪着一个角,把这堆物资运回他们住的地方,只不过一个用手揪,一个用嘴叼着。

  终于运回来了,接下来就是宋捡的活儿。眼睛残疾,但立几根木棍子还是能办到,他帮家里搭过帐篷。

  先在地上挖坑,不用挖太深,周围的狼不懂他在干什么,也跟着刨地。

  一个坑挖好,宋捡把和自己腕子一样粗的木棍杵进去,凭着感觉又挖两个坑,三个坑连起来是三角形。再把木棍子杵进去,都立住了,他把它们慢慢往一块儿推,费了好大的劲才歪歪扭扭碰到一起。就这么一个事,干了几个小时。

  “好累,累死我了……好累啊。”宋捡往小狼哥那边凑凑,想要个夸奖。

  男孩看着他忙活,根本不懂这是在做什么。宋捡凑过来舔他,这是他能接受的接触方式,抱起宋捡挠一挠。歇了一会儿,宋捡站起来继续干活,像要证明自己是有用的人,把大布抻开,往棍子上铺。

  三根立在一起的棍子被围了一圈布,宋捡气喘吁吁:“小狼哥,你帮我,帮我用绳子把布捆上行不?”

  男孩没动,手里攥的是宋捡脖子上那根。

  “是地上那根。”宋捡用手一指,“绳子拴在这里,我们就有帐篷睡了,这是家。”

  家?家是什么?男孩往前爬了几步,爬到木棍周围,他知道宋捡想要用绳子拴住,但自己这个姿势够不着。

  几番犹豫,男孩扶着木棍,站了起来。

  他伸直了双腿,比宋捡高一头,胯高腿长,脚也大,像成为了一个真正的人,站了起来。

  宋捡看着剪影从矮变高,小小地哇了一声,这是他第一次见小狼哥站直,原来他比自己高这么多。

  男孩看着自己笔直的双腿,慢慢熟悉站立。站得不够稳,但站一会儿腰部就用上劲儿了。等他习惯之后,伸出手,把地上那段绳子绕在布和木棍外面,足足绕了几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