哨兵不乖 第24章

作者:晒豆酱 标签: 相爱相杀 末世 古代架空

  宋捡跪在地上,完全凭着记忆去摸帘口,往常应该是开着的帘口现在肯定关上了,在火和浓烟里,正常人都未必找得到。他全靠摸,被烫也无所谓,终于摸到了,可帘口也烧了起来。

  不能死,哥的狼也不能死。宋捡攒足了力气,从这里冲出去。

  果然,帘口的位置是对的,宋捡眼前由黑转亮,他往下一倒,摔在了沙面上。他没感觉到烫,身上早就没感觉了,突然又一阵凉,好多好多的水往他身上泼。

  副手们把家里存的可以喝的水都搬来了。狼崽子这些年没少帮大家干活儿,大家愿意用水救他的弟弟。

  少年赶过来的时候,只看到宋捡倒在地上,身上的衣服都烧得破破烂烂。地上放着十几只湿淋淋的幼崽。

  “捡!”他扑过来,拼命在宋捡身上找伤,顾不上看他们烧光的帐篷。

  宋捡还在咳嗽,整张脸全部熏黑了。少年擦他的脸,可擦不干净,蘸了水,使劲擦,才擦出一张漂漂亮亮的脸来。眼睛又大又乌黑,即便看不见,也是每天看着自己的方向。

  就算看不见,他也用这双眼睛看着自己。

  “哥……咳咳……哥,我没事,我没事啊。”宋捡不想叫哥担心,衣服被烧了,头发还被烧了一撮,“哥,我没事,你别着急,狼……咱俩的狼呢?”

  少年这才想起狼。幼崽也全部淋湿,但每一只都在动,在嗷嗷找母狼。身边围了不少人,母狼在远处狂躁,不敢过来。

  于是少年放开了宋捡,先把幼崽拎过去。焦急的母狼围上来,疯狂舔舐,可每一只幼崽身上都有火烧火燎的味道。

  和宋捡身上的味道一模一样。

  “哥,我没事……就是嗓子难受。”宋捡自己摸摸腿,摸摸胳膊,除了嗓子里、鼻子里难受,被烧过的手指头最疼。他又叫了几声,少年才过来,揉着他湿透的头发,咬他的鼻子。

  脖子上的绳,被烧黑了,还拴在宋捡细细的脖子上,完好无损。

  “我回来了,你别怕。我以后再也不拿火烫你。”少年抓住宋捡起了水泡的手指头。旁边,他们的帐篷燃起熊熊大火,断掉的横梁砸了下来。

  宋捡听到了这个动静,睁着眼睛,紧紧搂住小狼哥的胳膊。“哥,帐篷是不是倒了?你别急,帐篷以后还有,你别冲进去拿东西。咱俩……咱俩以后还有,你别急。”

  他怕小狼哥心疼物资,顶着大火往里冲。可少年根本没动这个心思,狼其实是没有窝的,就睡在草皮上,沙面上。他根本不心疼那些,只要有肉、蜜、足够的手工活儿,就能再换一个家。

  他看着帐篷,眼里仿佛也燃起了熊熊大火。母狼在舔幼崽,但它们的暴躁动静很不正常,绝对有陌生人来过。

  不管是谁干的,他都要他们付出代价。

  他要当头狼,要带着狼群,去给自己的小狗报仇。

  “哥?”宋捡很怕他去救火,火的威力,自己已经体会到了,人在火面前一点办法都没有,“帐篷咱俩不要了,咱俩和狼睡都行,不心疼。”

  “没事,帐篷塌了以后还有。”少年真的不心疼物资,又给宋捡擦了擦脸,摸摸他的眼睫毛,“叫叫。”

  宋捡咳了几下,往少年那边趴了趴。“汪汪,哥你别着急,将来咱俩还有更大的家,咱俩和狼都不出事……就行了。”

  作者有话要说:捡捡:小狼哥不要女人,女人能干的事我也能!以后给哥生小狼!

  少年:可你是小狗。

  捡捡:那就生小狼狗!

第30章 挑战头狼

  这天晚上,宋捡没有帐篷睡了,一场大火卷走了他们这些年的全部家当。哥也没问他到底是怎么着火的,只是拉着他的绳子,带他去张牧家里睡。

  “哥,咱俩的马呢?小黑呢?”走到张牧的帐篷门口了,宋捡突然想起来。

  少年也想起来,对啊,刚才太慌张了,都没顾得上找马。“可能它自己吓跑了吧。”

  “吓跑了?”宋捡先是失望,立刻转为笑容,“跑了也好,没烧着它就行。多亏它跑了,马栓离咱俩帐篷近,万一真烧过去再伤着它。”

  “你喜欢马,咱们可以再买。”少年带着宋捡等在帐篷门口,朝里面叫了叫,“张牧!”

  张牧正在收拾软铺。

  宋捡的帐篷没了,他作为领头人是一定会管,原本想着今晚给他们搭个临时的,但妻子说,咱家帐篷大,一起住几天无所谓。

  这样,才让狼崽子把宋捡带来。

  “进来吧。”张牧撩开了帘子。

  少年先进,确认屋里安全后才拉着宋捡进来。宋捡来过这里好几次,每次自己干活儿来换物资,都进来。

  张牧的帐篷很大,说话都能听出声响不一样。进来的时候,宋捡也能摸出门口的帘子不是布,是皮子。

  皮子做的布帘,保暖。

  帐篷里分出了三个隔间,木柱子竖起来,中间是绷紧的大皮子当作墙,少年仔仔细细地看,学习这种搭帐篷的做法。

  大隔间里是一张大大高高的垫子,两个小隔间,里面都是小垫子,帐篷的内围还挂满了枪和水壶,还有将近一圈煤油灯。

  屋里很亮,宋捡差点以为这是白天呢。他和哥的帐篷里没有煤油灯,帘子一放下来,全是黑的。不是他们换不来,是小狼哥不喜欢人弄出来的光,就像害怕火一样。哥说,野生动物习惯日落,天空到了晚上就该是黑的,可狼不是最厉害的夜行动物,荒漠里还有很大的野狮,体型比狼要大。

  “哥,张牧帐篷里什么样啊?”宋捡好奇地问,伸着手,亮出掌心。

  “这样。”少年在宋捡的掌心里画,“这样分出来,大隔间在这里,然后是两个小的,这一圈是灯。”

  “这么多灯?”宋捡不由得羡慕。他已经换了刚才烧破的衣服,穿了一身新的,是同营地的好心姐姐给他的,但是不太合身。

  而且宋捡感觉出来,这件是裙子。大裙子,到脚踝。哥以前说过,女人穿裙子,裙子里面没有裤裆。

  “嗯,这里有很多灯,你不用怕。”少年知道宋捡最怕黑,转脸问张牧,“我们睡在哪里?”

  “那里。”张牧没有多余时间和他们闲聊,要处理营地边缘失火的大事,“软铺在地上铺着呢,你们暂时睡那里,等大家伙凑齐了东西,给你们弄个小帐篷再搬。”

  因为狼崽子这些年对营地的贡献,副手们都挺喜欢他的,有意培养他当接班人。

  不知不觉间,这两个孩子已经被营地完全接受了。

  “凑齐的东西,我会还。”少年看了一眼软铺,先把宋捡拉过去,又在宋捡手心画图,“咱们睡在帐篷的这里。”

  这样一画,宋捡立刻有概念了。“离小隔间这么近……哥,今晚狼怎么办啊?”

  “我借了毯子,不用担心它们。”少年检查着宋捡的手,指尖全是水泡。他并不担心幼崽,因为荒漠狼原本就不住帐篷。即便在低温的深夜,母狼也有足够的体温,帮助幼崽保暖。

  “那……好吧。”宋捡又谢过张牧,自己伸着手去摸软铺了。真软,比他和小狼哥的厚毯子还软,坐上去感觉没了屁股。

  少年给宋捡脱了鞋和袜子,转过来看张牧。“我需要药,以后会用肉来还你。”

  张牧看了看宋捡,除了手和小腿,其他地方没有水泡,只是头发烧焦了一撮。“用吧,在那边的木架子上。”

  说完,他便撩开帘子离开了。少年走到木架面前,找到一瓶绿色的药膏,听说这是用荒漠里的一种草做的,专门治疗烫伤。

  宋捡听见哥过来了,正躺在从没感受过的软铺里打滚,那个熟悉的脚步声一走近,他就像以前那样,掀起上衣,给哥露肚皮。

  自己是最没本事的小狗,要讨好高位的狼,可是他忘了这是大裙子,一撩,整条拽了上去。

  从脚到胸口,全露出来。

  少年看了一眼,一股不舒服的劲儿又上来了。他最近经常不舒服,下边难受,特别是每天早晨,刚刚睡醒那时候。

  可是他又隐约觉得,这并不是病。

  但也没有人来告诉他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等一下。”少年只能这么说,死死地攥着那瓶药膏,撩开帘子出去了。宋捡还傻乎乎等着呢,哥就这么走了。

  在帐篷外,少年看着自己有了变化的身体,只能一次又一次地喘气。难受起来的时候他会偷偷用手解决,可解决完,他又觉得没找到正确的办法,不然怎么会总发生这样的事?

  得找机会问问张牧。

  宋捡还在等着哥回来,突然门口有了脚步声。他一直都是和哥住,所以也没在意,结果进来的人有好几个。

  随后,他听到了一个男孩儿的声音。

  “姐姐,他怎么撩裙子啊?”

  不是小狼哥。宋捡打了个滚翻起来,把包着小裤衩的屁股遮住了。来的人他听不出来是谁,自己不怎么接触外面的人。

  罗小兰拉着儿女进帐篷,一进来,就看宋捡穿个大裙子,都撩到胸口。她赶紧捂住了女儿的脸。“不该看的别看,去,回自己床上去。”

  张艺还小,只高兴有新伙伴来玩儿了,可张灵已经十七岁,明白大人的事,难为情地别过脸。

  宋捡还懵着,就听耳边一个男孩儿在说话。

  “我叫张艺,今年十三岁,你叫什么啊?”

  宋捡不想说话,他也很少和帐篷外的人说话。除了哥,就是张牧,其余的人也不怎么理他。

  “你怎么不说话啊?”张艺凑过来看新朋友,“你的眼睛好大啊。”

  宋捡抓着脖子上的绳,明明自己还大张艺一岁,可胆子不行。“我叫宋捡,我瞎。”

  “啊?你看不见啊?”张艺还不相信,这么大的漂亮眼睛,看不见东西多可惜,他把手在宋捡面前晃晃,“真的假的?你看看我手里,这是几?”

  宋捡摇摇头,害怕人家是故意刁难自己。“你看见我哥了吗?我想找我哥。”

  “你哥?你哥是谁啊?”张艺真的不知道,营地里同龄人不多,他也是第一次见到宋捡。

  可是等宋捡的哥哥走进帐篷时,张艺一下就认出来了。这个人是狼养大的,经常来爸爸的大帐篷里,学开枪,也和叔叔们商量天气的事。

  爸爸妈妈说,因为他靠狼养大,大家都叫他“狼崽子”,或者叫他“喂”,可是谁也没告诉过自己,这个人还有个弟弟。

  张艺平时只在营地中心玩儿,是最安全的地方,当然不会去营地边缘。

  少年看到张艺蹲在宋捡旁边的时候,立刻不太高兴了。

  很久没有像这样,像狼一样不高兴。仿佛自己的地盘被人占领,该是自己吃的肉,被别人吃了。他在努力学习当人,用各种平稳的情绪假象骗过所有人,知道现在绝对不能表现出来,可脸上的表情清清楚楚,恨不得把谁咬死。

  他本能感受到的是,来自低位狼的挑战。

  自己藏起来养大的小狗,被看见了。

  罗小兰看见少年进来,亲亲热热地叫他过去。“来,我最近做了几身新衣服,我家小艺还小,穿不了,给你正合适。”

  说完就把新衣服拿过来,贴着少年的身高比对。才十六岁,可是已经快赶上自己丈夫高了,罗小兰的心思很简单,做母亲的,最操心的就是女儿。

  出于一点母爱的私心,怕女儿找到不能干的男人。在荒漠里,只有最能干的男人才能保护家庭,像少年这种,又会开枪,又会打猎,还会看天气。

  就算他和狼亲密,也不算什么缺点了。

  可少年只看了一眼衣服,就去找宋捡了。他认识张艺,是张牧的儿子,和宋捡差不多大。“你不要碰他,他受伤了。”

  “啊?是眼睛受伤吗?”张艺很怕少年,可是很想认识宋捡。

  “小狼哥你回来了。”宋捡立刻爬过来,“你别走,我和他不认识。”

  “不走,我刚才出去……”少年没好意思说自己出去是解决身体不舒服了,“我给你上药吧。”

  “小狼哥?”张艺还在旁边好奇地坐着,不肯走,“那我叫他小捡哥……你们上什么药啊?”

  少年烦得要死,可张艺是领头人的儿子,自己和宋捡又暂住在人家帐篷里,要不然真想把他喉咙咬穿。“他烧伤了,你不要离他太近。”

  “小艺,回来。”罗小兰从女儿的隔间出来,用眼神告诉她,这个少年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