揣着霸总孩子去种田 第344章

作者:月寂烟雨 标签: 种田 生子 系统 美食 近代现代

“哎,这茶真好喝。”老刘小小呷一口,先喟叹一声。

另一个老头眯着眼睛,“喝着这样的茶,都舍不得走了,恨不得活成千年王八万年龟才好。”

“嘿,这么多好吃的好喝的,谁舍得走?就不说他家的茶,他家那些菜,春天的芥菜白菜,夏天的黄瓜茄子,你哪个吃够了,还有草莓、枇杷、西瓜,最近上市的甜玉米,他们家正在养着的鸡鸭猪羊,冬天的腊肠腊肉……”

“哎哎哎,别数了,这又饿了都!”

老李头这话一出,一桌人不由笑起来。

大伙摆开两张麻将桌,一边打麻将一边继续聊。

“不是说他家要做疗养院吗?谁家出把力让那边政府早点把手续批下来啊,我们也好沾点光,多住一段时间。”

“正在使劲呢,这么一大块地皮,哪有那么容易?”

“小年轻估计手里没多少钱了。”

“怎么会?黎遂纶那小子身家丰厚着,他儿子的事业,他能不上心?”

“我看什么都白瞎,得黎凭和赵单识那两小娃娃自己动起来。我们还是好好锻炼,争取多活几年,看能不能有那福气住进去呐。”

茶过三巡,味道淡了,老人们倒最后一杯茶的时候,小心地从杯子里夹出八片茶叶,一人杯里放一片,喝完茶,还要将茶叶含在嘴里,等茶味散尽之后嚼着吃下肚才算完成这一天这喝茶模式。

这日子,舒坦呐!

第154章 玉米

赵单识他们家的玉米陆陆续续发出去了, 除了给客户的,各位亲朋好友也分到一些。

为了感谢高之选实验室卖给他们鱼苗蟹苗,赵单识还特地请蓝云跃给高之选也寄了一批。

高之选是典型的科研单身汉,一周九九六已经不算什么,他们经常上午十点多到实验室泡着, 凌晨一两点才回来, 一日三餐全靠零食和外卖。

这也是华国科研员难得的品质, 能吃苦,勤钻研, 实验室并不要求他们这么做, 不过他们想多时候都是主动过去加班。每次新方向出来的时候,他们便会忘记身体的疲累,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泡在实验室里, 早日解决那些迷人的科学问题。

好不容易一个大型实验终于告一段落,高之前回过神来, 看到了师弟给他寄来的, 塞在冰箱里过了好久的玉米。

他这天睡到十点多才起床,起床洗漱完, 打算上午就惬意地看个文件,顺便吃早餐。

冰箱里的三明治已经吃完了,他懒得动手, 于是在煮锅里扔了两根玉米和两个水煮蛋, 然后就坐在餐桌上看起文献来了。

随着煮锅里的水沸腾, 充沛的水蒸气带来了丝丝缕缕的甜味, 香甜的玉米气息,刚开始是弥漫了整间厨房,接着蔓延开来,整个屋子都是这股香甜的味道。

高之选毅力十分不错,专注力也强,他在刚开始煮玉米的时候,便给自己定下了看五十页科研文献的目标,没想到才看了三十页,他整个人坐在越来越浓的玉米味中,有些坐不住了。

那股磨人的香味像一把小棍子,一直在在他胃里搅动,他活了三十多年,还是第一次如此清晰地感觉到胃部的存在,一动一动地,像是在呐喊抗议。

他伸手按压了一下胃部,心里怀疑是不是昨天吃得太少,以至于现在饿得有点狠。

然而他们昨天为了庆祝实验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功,特地去吃了自助餐,牛排,海鲜,水果,糕点……高之选奔着要把本钱吃回来的朴素意愿,就差没有扶着墙出来了,现在无论如何都不应该饿到这个地步。

何况他平时也就这个时候吃早餐,不存在生物钟的提醒。

为什么会那么饿呐?!

高之选心里默念了一遍“坚持住”,竭尽全力的把这股香味摒弃在他的世界之外,又专心地看起文件来,还没有看到两页,他再也忍不住了,干脆把文件往桌子上一放,站起来,疾步走到锅子前看煮出来的玉米。

他将锅盖一揭开那浓郁的香味,差点顶他一个跟斗。

高之选顾不上烫,就站在原地观察玉米究竟熟了没有,观察结论是最好再煮五分钟,他已经完全没有办法坐回去继续看文件了,干脆直接站在锅子前等着,恨不能伸出手指看着表,开始数秒。。

“高,怎么味道那么香?”跟他住同一个公寓的合作伙伴不知道什么然后醒了,顶着一头乱糟糟的褐发,趿着人字拖走下来,“哦豁,玉米味,我闻到了!”

“你怎么起的那么早?你不是说要睡到十二点才起床吗?”高之选想转移食物已经来不及,他无奈道:“昨天你喝醉了,这么早就起床会不会不舒服?”

“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头不痛,身体也还好,就是闻到这个味道,被香醒了。”合作伙伴埃尔伯特走到厨房,“上帝,我从来没闻到过这么好闻的玉米味!”

高之选眼疾手快地把他伸过来的爪子打掉,“还没熟,你洗漱了么?”

“洗漱了。”埃尔伯特在锅边转了两圈,一双灰色的大眼睛深邃眼睛诚挚地望向高之选,“上帝呀,都这么香了,这玉米怎么还不熟?我们难道不能拿出来尝尝嘛,这个玉米是可以吃生的,对吧?”

对上这个高大男人眼巴巴的神情,高之选勉强道:“差不多了,我们拿出来吃吧。”

“哇,这玉米也太烫了!”埃尔伯特伸出爪子碰了一下玉米,马上被烫得缩回来了,“我马上去找冰袋!”

“刚出锅呢,能不烫吗?你别找冰袋了,就这么吃吧。”

“嗯?”埃尔伯特满脸问号,毛茸茸的大手伸出来又收回去,完全不知道要怎么吃。

高之选取出一双干净的筷子,利索地捅在两根玉米的尾部,而后将其中一根还散发着滚滚热气的玉米递给埃尔伯特,强调:“就这么吃吧,吹一吹,小心一点,慢慢啃就好了。”

“上帝呀,这也太烫了,不过也太香了。”埃尔伯特甚至来不及回到餐桌前的椅子上坐下,两个年满三十的高大男人就站在锅边,面对面地啃起玉米来,“高,你这玉米是在哪买的?待会儿我也去买一点。”

“买不到。”高之选勾起唇角,“这是蓝给我寄的。”

“哦,我知道,就是你那小学弟是不是?”埃尔伯特一下就联想到了事情的关键之处,他挑了挑眉,“他现在不是在某间农场里吗?这玉米是不是他们农场里的品种。”

“嗯。”高之选点头,“就是他们农场的品种。”

“他们也太追求高品质了。”埃尔伯特赞叹道:“真是严谨的农场主,一切都追求最好的吗?是不是他们农场里所有东西都能达到我们鱼苗、蟹苗的级别?”

“我不清楚,不过应该不会差太多吧,毕竟愿意拿那么多钱买我们鱼苗蟹苗的人。”

“赞美上帝。”埃尔伯特在说话的时候已经把手中的玉米棒子飞快地啃完了,他意犹未尽地看看锅里,“一根玉米太少了,还有吗?”

高之选自己手里的玉米棒子也快啃完了,他恋恋不舍地看了看锅里,现在他已经完全不想吃那两个大白鸡蛋,“冰箱里还有一点,再拿出来煮几根吧。”

“真是太好了。”埃尔伯特利落地去翻冰箱,转头认真问:“这么好吃的玉米,我们可以问蓝再寄一点过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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