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浴缸有条人鱼 第120章

作者:大明湖畔小青蛙 标签: HE 架空 近代现代

他不知道那坏鱼发现自己被冻住时,是什么感觉、会不会害怕,可他看见南里一脸云淡风轻,未有一丝不甘,反倒因多送了他一小段路,极满足的样子。

“南里……”

身上全是水,木地板也积了一滩,金笙手脚并用,才从地上爬起,赤着脚,晃晃悠悠要冲向浴室,他的状态极差,根本没注意脚下。

忽然踩到异物,加上滴落地板的水渍,身体后仰狠摔在地上,一声闷响。

“唔——”硬地板直磕尾巴骨,金笙黑发被震散、盖在眼前,挡住了视线。

伸手掀开头发,这一下摔得不轻,短暂涣散了意识,回过神来寻向那诱他摔倒的罪魁祸首,竟是一盒新鲜的生蚝。

心跳一窒,离开之前,他正带了做火锅的食材回家,还曾向南里展示了人类也能生吃的生蚝……

指腹下压,确认了保鲜盒内生蚝肉的新鲜程度,金笙僵硬的抬头,看向电子表上的年、月、日,霎时瞪大双眼。

他是回来了,回到了……被人鱼吻走的那一天。

这是怎么回事?

扶着旁边鞋柜站起身,金笙拿着那盒生蚝,扫视他的家,这明明是他最熟悉的居所,却在记忆里蒙上一层灰。

僵硬伸手,沿裤腰钻入进去,金笙胯骨处完全长出的鱼鳞已被残尾人鱼拔掉,剩下那些才露边角的,也全部消失不见。

金笙沿着腰摸了一圈,除了被拔掉的那枚留下了浅粉伤痕外,其他的好像从未存在过。

鱼鳞消失的话,他身体里那些恶心的寄生虫,也一定没了。

若是忽略他湿漉漉的一身,那他在海底的经历,就像是个梦。他回到了穿越之前的时间点,这个世界什么都没发生,甚至……连他的消失都没被任何人发觉。

天还半亮着,夏末时节,燥人的知了永不觉疲倦似得,叫个没完,高层公寓开着窗户,远远传来街道车流声响,跟往常的周末没什么不同。

这一切的一切都告诉金笙,那个世界的刻骨铭心,这个世界没过几个小时。

电子钟整点报时,扯回了金笙飘远的思绪,始终陪伴他、现已破损不堪的短裤还滴着水,金笙愣愣站在没有人鱼的世界里,忽然记不起自己改要做些什么了。

半晌,才迟钝的迈开步子,继续往浴室走去。

门前停顿,深吸一口气,缓缓推开浴室半透明的拉门,这里还是他记忆中的模样,浴缸里还半满着水,开了缝的后窗隔着纱网能看见小区后花园,饭点刚过,有三五成群遛弯的市民。

这一切都是金笙所熟悉的,只除了……没有南里。

手撑在浴缸上,紧捏着浴缸壁,手背青筋爆出,又渐渐平息,入水声响起,金笙抬脚,迈进了没有南里的浴缸。

这样做没任何目的,只是习惯了水流,忽然被暴露在空气里,他的心惶惶不安,急于寻找某种寄托罢了。

安静的坐在浴缸里,水不齐胸膛,金笙抱紧双膝缩成一团,脑海里一遍一遍不停的重复着同一个画面,强行让他正视血淋淋的事实。

——南里死了。

像他的外公一样,被冰封在寒冷的隧道里,死透了。

而他,这个贪生怕死的人类,没能逃脱“宿命”,像他外婆那般,沦落为逃兵。

右手握紧左腕,拇指指甲一下一下抠着腕骨附近,身体上疼痛能换来自欺欺人的心安,好像伤害自己,就能赎清“抛弃”人鱼的罪孽。

那些冰块是因他的体温上涨,所以金笙看来,说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最爱的那条鱼,也恰当合适。

纤弱皮肤不敌坚.硬指甲,没几下,无辜的左手手腕就被金笙抠出伤口,不长,却极深,一下一下,指缝剜下血肉,几近露骨。

疼么?

很疼,可是,没有心疼。

在海底、水下,冷水刺激的他流不出眼泪,现在回到属于自己的世界,泪水却好像耗干了,黑瞳无焦距,空洞的望着水面,金笙给不了自己答案。

鲜血顺手腕滴落,猩红血花绽在透明水池,丝缕分散、淡了颜色,一滴,两滴,花朵连续绽放,这半个浴缸的水,都有变成粉色的趋势。

游泳极耗费体力,金笙的意识一阵恍惚,随着客厅不知掉落何处的电话声响起,他终于停下了自残的动作。

“…谁啊……”

开口才知声音沙哑,天色已彻底沉下,对金笙来说,整个世界都是安静的,客厅里不知从何而起的手机铃声让他重新体会到活着的感觉。

起身,抬腿,打着赤脚,金笙带着满身的水离开浴缸,浸饱了水的短裤下坠的水滴汇聚成线,曾无数次嫌弃南里鱼尾带水会泡坏木地板,现在自己浑身是水,却毫不在乎了。

“…手机在哪?”自言自语的,循声四找,脚踢到地上食材,却没有捡起来的自觉,金笙一番动作,把家弄得更乱。

手腕露骨伤口还在流血,因主人不自觉,这血滴的到处都是,掺着手臂水流混成浅粉色液体,落到白色沙发垫上,像是初开的樱花瓣,也……像南里浅浅的唇色。

手机铃声响了很长一阵,金笙都没找到自己的手机,等铃声中止,刚要颓废依上沙发,才落幕的铃声又响了。

这声音令人心烦,也是金笙的一根救命稻草。

这时候,不论是谁要联系他,与他人交谈,都能短暂脱离现下状态,短暂遗忘掉那条被冰封在隧道的人鱼。

步履匆忙的又是一阵翻找,因运动幅度加大、情绪波动剧烈,金笙已经开始大喘气,最后,终于在两个沙发中间的缝隙揪出了自己的手机。

屏幕显示的联系人未备注具体姓名,五个字,直接点明了身份——“常昊朋友 沈”

前四个是与他的关系,后一个是称呼方式。

此时此刻,金笙才记起被他丢在楼下的、失去了意识的前男友,常昊。

断续交往一年,金笙也没了解常昊的私生活,跟他的朋友没多少交集,只除了这个姓沈的,见过四五次,那人也好说话,所以,他的手机里有他的电话号码。

说起来,能跟常昊真正混在一起的,也是富二代少爷。

印象中的沈常峰长相精致,偏女气,相处是好相处,那双深邃的眼却昭示了这主人不好应付,不论是智商还是情商,沈常峰都比常昊高了太多。相比之下,同是富家子弟,常昊就像是个缺心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