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错 第102章

作者:Dr.Solo 标签: 近代现代

傅错看着彭帅,等他开口。谭思走了,樊凡离队了,AK失联到现在,西风就像一面镜子,被打碎了一遍又一遍,每一次他都努力把它再粘上,可是这一次它摔得太碎了。

乐队已成泡影,公司自然也看出来了。傅错最后为西风做的一件事,就是和公司谈好了解约条件,彭帅提出公司有意购买西风迄今为止所有歌曲的版权,如果他同意卖给公司,不单可以抵消违约金,还可以剩下很大一笔钱。

“行,你们拿走吧。”

彭帅诧异地看向他,一阵欲言又止,最后说:“这些歌,公司会给它们寻一个好去处的,你可以信我,如果你以后还打算组乐队,也都可以拿回去唱……”

“不重要了。”他拿上沙发上的外套,站起来,丢下一句“合同拟好了就发给我吧”,离开了办公室。

结束了,他再也不想搞乐队了。

都结束了。

第五十七章

因为他是歌曲的实际版权拥有人,公司把剩余的版权费都转给了他,傅错把这笔钱分成四份,转给了樊凡和AK,自己的那份和谭思的那份都留给了谭思的小姨,留着给苗晶晶以后上大学用。

这之后他注销了西风的公共银行卡,而自己卡上也只剩下几万块钱,他买了一张火车票,踏上了北上的行程,算是完成谭思的心愿。没有和AK说,没有和任何人说,只是冒出这么一个念头,第二天就打点好了一切。他也不知道自己要离开多久,只是不想被任何人找到,不想被反复提醒,反复询问已经发生的一切,所以换掉了手机号,也切断了和外界所有的联系,就像谭思曾梦想的,想去那些杳无人烟的地方,至少那些地方看不见天王巨星。

火车上一开始很多人,集市一样热闹,人们在他身边挤来挤去,因为个子高,他帮不少女生和老人放了行李,就这样一路向北,车上的人越来越少,到后来那一节车厢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了。他靠在窗边小睡,后来被冷醒了,发现外面天亮了,是非常非常明亮的黎明,往窗外望去,大地一片白茫,一夜之间,突如其来的大雪掩埋了一切,冬青树的林木线在远方像浪一样起伏。

现在还不到十月,照理不该这么冷,听列车员说是有一股突来的寒流,带来了一场强降雪。

他加了一件外套,叠着前襟裹在胸前,还是觉得冷,不由想起走的时候从衣柜里拿衣服,想挑件厚点的,视线不自觉就扫到那件挂在最里面的深蓝色羊毛大衣,自己都不敢相信它竟然还在这里,从买来就没有穿过一次,就这样从CTR陪他来了S市。但每次冷的时候都会想起它,大概因为那是他柜子里最暖和的一件衣服了吧,每次想起它,就会不可避免地想起那间狭小的出租屋,两个人的双人床,想起没有去成的伯克利,不知道有多冷的波士顿,想起他泡的那碗泡面……

火车到了最北端,傅错拎着行李下了车,月台上除了戴着大帽子的值班员,就只他一人。车站挺大,却像是被抛弃在世界尽头一般的冷清。走出车站,眼前的开阔让他不由自主停下脚步,驻足在火车站的台阶上,四周看不到什么高楼大厦,整个世界好像是在寒冷的纸上被冰做的裁纸刀削出来的,削得薄薄的,冰的刀刃刮在极寒的大地上,到处都是飞舞的冰沫。这里不拥挤,不忙碌,随便一口呼吸,肺里就是干净冷冽的空气,像焕然新生。

他没有目的地,只是跟着感觉走,晚霞了,经过一家青年旅社,就停留一晚,朝霞了,就再上路。一路上他有意避开人群,因为谭思说过想去荒无人烟的地方。往偏僻的北方行进时,经过一处小镇子,说是镇子,可能连村子都不如,只有十来座木屋在雪地里星罗棋布,房子们还没电线杆高,尽头就是莽莽的森林,有一条河穿越其中,还没有结冰。傅错问了旅馆的主人,他们说河的对面就是俄罗斯。

当地人告诫他最近天气不好,不要一个人进森林,他还是去了。

雪下得不厚,但林地上还是铺了一层白,脚踩上去喳喳作响,偶尔会有堆雪从树枝上掉下来,或是被风一吹,就像雾凇一样四处飘散。雪后的森林寂静无声,他只听得见自己的脚步声和呼吸声,走了不知道多久,一条大河挡住了去路,傅错停下脚步,茫然眺望着眼前的河流,它比他想象中宽多了,像巨人的臂膀,却没想到河面会那么静,宛如一面镜子。

是一个内向又温柔的巨人,这很谭思了。

这里就是荒无人烟的地方。他提了提肩上的肩带,自言自语着:“……你想怎么撒欢啊?”

他在这个国家的最北端,独自体会着死亡和孤独。

风雪变大前,他将一片贝斯拨片埋在了一棵冬青树下,或许来年的春天,会有什么动物把它拿去筑巢,它会在树上,又或是在水里,被带去更多野蛮生长的地方。谭思会很喜欢这个点子的,因为这很硬核。

太阳落山前,他顶着风雪,费力地循着自己的脚印回到了镇上,差一点这些脚印就要被盖住了。镇上只有一家小酒吧,风雪太大,已经关门了,傅错走到门前,戴手套的手擦了擦结霜的玻璃,看见里面似乎还有灯光,哆嗦着拉起门环叩了叩。

几分钟后门开了,开门的是一个金发碧眼的俄罗斯姑娘,傅错有点意外,愣了一下,才想起用英文说:“ I e in?”他缩着肩膀回头示意外面的降雪,“It's too cold outside.”

金发姑娘笑了笑,拉开门用中文说:“我会说中国话,进来吧。”

傅错走进来,雪也跟着他飘进来,肩膀上也都是雪,但屋子里面烧着炉火,他肩上的白雪一会儿就化掉了。

俄罗斯姑娘好奇的打量着这个英俊中带着点儿忧郁颓唐气质的青年,他显然不是当地人,不知道为什么这个点儿还在外面走,而且……看见他背上背着乐器包,她好奇地问:“这是吉他吗?”

傅错把包放下来,靠在吧台边,说:“不是,是贝斯。”

“贝斯不是吉他吗?”

傅错不知如何解释,笑了笑说:“也算吉他,是低音吉他。”

俄罗斯姑娘给他倒了杯酒,趴在吧台问:“能弹吗?”

傅错喝了口酒,看着满眼期待的金发姑娘,摇摇头:“我不会弹贝斯。”

俄罗斯姑娘一脸的不解:“那你……”大雪天背着它在外面走?

电话铃响起来,姑娘没把话问完就去接电话了。傅错摘下手套放在吧台上,静静地喝着酒,酒有点呛人,入喉后特别辣,但身体也立刻就跟着暖了起来。

身后传来火焰的剥啄声,他回头瞅着通红的炉火,一明一灭的火光让他想起那晚桥上闪烁的无数车尾灯,红莲一样的火光,在黑暗中闪动着,四处播撒着火种……

恍惚间他听见身边有人笑着说:“你不攒钱买别墅了吗?”

像是谭思的声音,又像是另一个人。

深夜时风雪停了,天边出现了极光,但并没有人特别在意,这么美的极光,只有他一个人彻夜欣赏。

那之后他又从北往南走,每个城市都会停留一下,坐了很多趟顺风车,开车的人要去哪里,他就跟着去哪里,就这样迷迷糊糊辗转到了墨脱,跟着一群国外音乐学院来采风的团队进了西藏。

有一天能见度特别好,他们望见了世界最高峰,只是老有一片云缭绕在山峰处,一直也等不到它飘走,雪白的山顶就这样偶尔露出来一点,看着很害羞的样子。傅错笑了笑,心想。

晚上有一场篝火晚会,老外请他帮忙伴奏贝斯。

“我不会弹贝斯。”傅错说。

老外有点诧异:“那……能借你的贝斯吗?”

傅错有些犹豫。

最后还是把贝斯借了出去,也许是因为知道谭思一定会借的,谭思和他不同,并不介意别人碰他的贝斯,只要对方弹得足够好,他就可以分享自己的乐器。

晚上,人们围着篝火开起了音乐会,各种民族乐器西洋乐器粉墨登场,傅错听见那把Gibson的贝斯再度响起,贝斯手抱着它在怀里尽情sp,换来阵阵掌声,唯独他却鼻酸了。

在那条好久没听到的重低音线上,各种乐器都加入进来,卡洪鼓,吉他,小提琴……人们载歌载舞,有热情的藏族姑娘上来拉他,他笑一笑摇摇头婉拒了。

深夜从帐篷里出来,星空那么璀璨,星光干净得好像可以直接落进眼睛里。这一路他见过太多壮美的和平凡的,一直在心底积淀着,有时想要狂溢出来,他就拼了命地压住。

星光一闪一闪,像循着某种乐律,傅错抱着手臂抬头仰望长空:“不玩乐队了,你们去找别人吧。”

然后它们好像一下全都不闪了。

他走遍了大江南北,一晃就到了年底,终于又经过人烟稠密的大都会,说来和这座南方城市还蛮有缘的,以前西风也来这里开过唱,两个主唱都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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