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见你的呼唤 第134章

作者:藤花琅 标签: 破镜重圆 近代现代

“我不要求你们分手。”沈逸明忽然说。

连燕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错愕的看过去,等他反应过来,心里不合时宜的升起一点小簇的火焰与美好的幻想。

“平格还有两个月就要高考了,高考太重要了,他情绪不能有太大的波动,我也不能给他太大的压力,去国外的事情可以等上学之后再说,或者研究生,”沈逸明自言自语,又看向他说,“所以我不要求你们现在分手,但是等高考过去,你和平格分手,放过他,也放过你,好不好?“

连燕怔住,看着沈逸明的眼睛。

“就当叔叔求你了,”沈逸明眼眶发红,声线颤抖,说,“答应叔叔,好不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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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是春日,天黑的却也是很早,黄昏的裙角烧起来,露出天边肉色的霞光,连燕躺在床上,瞳仁里也是漂亮的光,他垂下眼,又去攥被角,什么都没想,什么都没做,只是等着天黑下来。

房间里空荡很久了,他一个人呆着,想谋杀时间,或者谋杀自己,但他没有付诸行动,只是在脑中,企图用过分的思考谋杀一个个脑细胞。

身后门忽的响起,连燕太累了,无论是谁,他都不想回头看一眼,床压下了一些,干燥的肥皂香充斥在他身边,沈平格的手撑在他身侧,声音很近:“还不起?”

连燕迟钝的看过去,沈平格伸手碰他的脸颊:“不是叫你定个闹钟吗,怎么还睡到这个点?”

连燕在他手心里写:你干什么去了?

“我在做题,唔,专门做的理综,做了好几套,所以费的时间长,”沈平格躺在他身边,连燕翻了个身,背对着黄昏,这下漂亮的霞光只堆在沈平格的眼里了,被他看着,沈平格说,“下次我叫你起床。”

连燕看着他的眼睛,没动。忽的,沈平格皱了皱眉,轻声说:“怎么哭了?”

沈平格替他揩了揩,他才意识到自己居然哭了,他明明没有大的情绪波动,大抵是真的泪腺发达,水分积攒太多——他总是难以控制自己,尤其在面对沈平格的时候。连燕和他比划说:我太困了。

“你哭的时候就好像别人弄疼了你,每次一看到你流泪的时候,我都在想,撩开你的衣服,说不定你身体上会有青紫的痕迹,那让你疼,”沈平格好像在笑,又好像在喃喃低语,手指拨开他的衣襟,手指有些凉,冷的想让连燕躲开,但他没躲开,反而凑了上去,乖巧的任由他抚摸,“这儿会有伤痕吗?”

连燕又想哭了,扣子解开了三颗,或者两颗,手心是贴在左胸口偏上的位置,沈平格感受到他的心跳了吧,或者感受到伤痕?他那么聪明,一定能知道。

沈平格剥开了他的茧,可他不是蝴蝶。他才没蝴蝶那么好看,他只是小果蝇。

“虽然每次都让你别哭、别哭,”沈平格叹了口气,“但每次我又很想让你哭。”

连燕和他接吻,被子弄的簌簌作响,像踩在秋天堆积的落叶上,连燕看到了幻象,他很喜欢沈平格接吻,就算软成一团,沈平格也会抱着他,灼热的抚摸他的背脊,迷迷糊糊中听到了门口传来很轻的脚步声,那个脚步声在卧室门口停了下,又远去了。

天黑了。

而灯火也亮起来了。

作者有话说:

第98章

连燕很理解患得患失的定义,比如他刚被徐梅丢掉的时候,那种空落落的感觉,好像是掉在海里,天空上悬下一根头发丝,摇摇欲坠的让他攀着,不至于沦为鲨鱼的吃食。

他有把这儿当家,甚至比之前在徐梅那儿的时候归属感还要强烈,他早上从这儿醒来,踩着的阳光是这儿的,手里捧着的自来水是这儿的。连燕还记得自己第一次来到沈家的时候,觉得这里是块漂亮的水晶,水晶慢慢融化,成了一摊黏腻的水,仁慈的缓解他的干涸,但现在水又凝结起来了,成了一块冰,声音喧嚣又冰冷的驱逐他。

沈逸明一直而来都有好好对待他,谨慎保护他,养了他那么多年,但连燕是条养不熟的狗,反咬他一口,叼着新鲜的肉企图逃窜,被当场抓住。于是那面墙抽走了,沈逸明不要他了,他半只脚掌都悬在崖边,摇摇欲坠。

他能明显感受到沈逸明的疏离,看他的眼神也是陌生,但在沈平格的面前,他们都演技超群,吃晚饭的时候,沈逸明仍笑着和他们说话,给他夹菜,责备沈平格挑食。

“你看连燕,人家就不挑食,这叫什么来着?好养活!”沈逸明说,“你这就不行,扔荒郊野岭里,挑来挑去,估计都活不到天黑。”

连燕勉强的笑。

吃完饭,连燕沉默着去收拾碗筷,沈逸明说:“小燕,别自己洗了,省的手冷,扔进洗碗机里吧。”又对沈平格说:“你们班是不是要去买什么资料,我和你一块去买吧。”

沈平格说:“我明天自己去就好。”

“就当散步消食,”沈逸明拿了外套,“走吧。”

沈平格没有办法,只得也去拿了外套,那勾子上的围巾的时候,忽的转过头,看向连燕,“一起去吧。”

空气好像突然安静下来了,目光都凝聚在他身上,连燕下意识扣紧了手,他可以选择点头,跟着他们去,沈逸明无法说什么,可连燕连沈逸明的眼睛都不敢看,他似乎抽离出来了一般,悬在冰冷的空气里,看着自己的动作,慢慢比划。

-不去了,我要写作业。

好了,这下是他自己拒绝的了,他把自己锁在黑暗里,关门声响起,连燕卸掉力气一般,坐在沙发上。百无聊赖,盘腿坐在沙发上,赤着脚,去吃透明茶几上放的桃子。

桃子是软的,咬下去有丰沛的汁水。外面天很黑,像是雷雨即将到来,连燕想起之前每次下雷雨的时候,沈平格都会在。

他还准备了很多睡前故事,像哄他一般,一边感受他的颤抖,一边耳语,雷点的光是银白色的,也尽数遮挡住了。沈平格给予他的是安全感和春天。

连燕又突然跑到沈平格的卧室里,爬到他的衣柜里,黑暗里吃桃子,手里拿着他的衣服,黏腻的汁水滴到衣服上,他怕沈平格怪他,衣物都弄乱了,但拜托别怪他,连燕把那些衣服都堆在自己身上,淹没住自己,终于找到了一种充盈的归属感。

但他又觉得,自己需要沈平格责备他,最好是锁起来。

锁起来他。

连燕桃子吃了没一半就开始哽咽,但他掐住手心,没让自己眼泪掉到沈平格的衣服上,桃核攥在手心里,甜腻的粘住他,他个子高了,伸展不开腿脚,只得狼狈的蜷缩住,又迷迷糊糊的察觉到了睡意。

平格哥找到他怎么办?

他设想无数,却还是想不到结果,沈平格和他不一样,思维方式都不一样,他只能揣测,但他更愿意依赖着沈平格,跟着他的绳索走。

总归会叫醒他的。沈平格说过的,会叫醒他。

连燕放心的睡了过去,做了梦,梦到他坐在青色的飞鸟尖嘴里,湿黏的口水滴到他的后颈,很不舒服,风好大,吹得他头疼,他向下看,明明是万丈高空,但他看到了站在陆地上上的沈平格,沈平格站在一片桃林里,桃花瓣太多,连燕义无反顾的从高空跳下去,死在他面前,成了一片桃花。

他被失重感折磨,倏地醒过来了,茫然的看着白亮的天,四周安静,过了一分钟,突然反应过来今天是星期一,撩开被子,身上的衣服是干净的,手心里的桃核也不见了,还是在沈平格的房间里,但连燕来不及多想,慌乱跑出卧室。

胡乱收拾了书包,却看到餐桌上贴了张便利条——“请假了,下午再去上课吧。”

字迹是沈平格的。连燕脚步停下,悬起来的心放下了。不用那么急了,磨蹭了会儿,慢慢吃完了饭,也不等下午了,九点来钟就去了学校。

那时还没下课,连燕不想进教室,那难免会成为目光焦点,他背着书包,走到三楼,从后门的玻璃那儿遥遥看沈平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