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见你的呼唤 第123章

作者:藤花琅 标签: 破镜重圆 近代现代

纵然不想同他分开,连燕却也没有办法,他不能自私的把沈平格拴在自己身边,心里被小小的失落填充,可沈平格临走前吻了他额头一下,他又觉得雀跃,在酒店的床上蜷缩起来,背对着光,等着沈平格回来。

大抵是在火车上睡的太浅,颠簸又多不安,连燕在这种安定下觉察到了浓郁的困意,可又想等着沈平格回来,只能眼皮打架强撑着精神——睡意在这时候是爱意的驳斥者,温暖的氛围也是助纣为虐,他到底还是没撑住,沉沉睡过去,怀里还得抱着条黑色围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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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的火车票订的是明天上午的,沈平格吝啬的只让他待在他身边一个晚上,连燕知道这个时间的时候是在肯德基,随行的还有他的室友荀珠,荀珠跟沈平格一个年级,穿着藏蓝色的外套,连燕对他的唯一印象就是饭量大,但并不胖,生的还很秀气。

“我都快忘记上次来肯德基什么时候了,”荀珠拿了根炸鸡腿,酥脆一口咬下去,“我妈老是不让我吃这些,说是垃圾食品——喏,我吃了不还是没事儿。”

本来肯德基应该作为午饭的,但连燕一觉睡到了下午四点,朦朦胧胧醒来的时候,乍一眼看到荀珠,吓了一跳,睡意全都散了,求助般看向一边的沈平格,沈平格大抵同荀珠说了连燕的情况,荀珠并没有同连燕过多的搭话,只是打了招呼,给足了连燕空间。

他们一起去附近的肯德基吃饭,连燕固执要带着那条黑色的围巾,道路宽敞,他走在沈平格的左边,原因是背后黄昏投来光线时,他和沈平格的影子能交叠在一起。

连燕自从知道这个回去时间之后就开始生闷气,但这个气实在是没理由,可难过难以避免,他沉默的嘬着冰可乐,凉凉的灌进肚,吃薯条也不蘸番茄酱。

沈平格一直在和荀珠聊天,他们聊的内容连燕也听不懂,什么“凡帕斯卡三角形”,什么“多项式重根”,但他乐意听沈平格说话,他喜欢沈平格的声音,很温柔的声音,莫名让他觉得崇拜。

他不会一直生气,这些闷气吃完饭就好了,毕竟只处一个晚上,他要是摆个脸子,那未免也太任性,吃完一包薯条,连燕那点气终于散干净了,伸出手,在桌子底下轻轻碰了碰沈平格的手,温热的感知到他,沈平格刚侧目看向他,刚要开口,忽的听见女生的声音。

“同学,你好,”女生从容的笑,扎高的马尾轻晃,声音在喧闹的人群里突兀的清晰,她对沈平格说,“我能问你要下你那件毛衣的链接吗?我想给我哥哥也买一套。”

连燕愣住。

荀珠刚咬住一块鸡米花,闻言看向沈平格,“扑哧”一声笑出来。这种单纯的搭讪技巧实在拙劣,荀珠又很快敛住笑意,一脸严肃的和连燕对视了下,眼里跳着八卦的光芒。

“啊……”沈平格看了眼自己的毛衣,嘴角仍挂着很浅的笑意,“只是路边摊买的,没有链接。”

“没有也没关系啦,我看你和我哥特别像,就是气质上,”女生笑起来还有梨涡,带着一种自信,说,“能加你个微信吗?就做个朋友。”

那点刚散掉的气很快又自发生起来了,连燕感到一种出离的愤怒,他甚至想直接对那个女生说,我是他的男朋友。可他也不能!他不能这样!他要说说出来,沈平格就完了,所有人都知道他们是同性恋了。

在愤怒之余觉得沮丧,连燕开了可乐的盖子,冰块倒进嘴里,咬的脆响,整个口腔都冻麻了,“嘎嘣”声中,他的听觉也受到影响,但还是能听到沈平格的回应。

“对不起,”他说,“我有对象。”

顾不得嘴里的冷麻,连燕错愕的看过去,女主显然有些尴尬,说了抱歉便走了,荀珠乐了,不轻不重的捣了他肩膀一拳:“你有对象啊!”

连燕攥紧了手,桌子底下,沈平格的小指轻轻勾住了他。

“嗯。”

“跟你一个学校的吗?”荀珠来了兴趣,“我还以为你跟我一样都单身狗呢。”

“不是一个学校,但离的很近,”沈平格喝了口可乐,挑了个鸡腿堡,全程都用的左手,右手放在桌子底下,他说,“近水楼台,方便追求。”

作者有话说:

第89章 胃里蝴蝶

可乐里的冰块还剩一块,连燕徒劳的咬着冰块,口腔冷的发麻,却还是控制不住的想笑,又矛盾的难过,他听着沈平格和荀珠讨论他所谓对象——性子好,会写诗,笑起来还有两点梨涡,特好看。

这下好了,连燕连笑都不敢笑,秘密一般藏着两点梨涡,脸都忍的酸疼,只能趁他们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捏了捏脸,长呼口气。

真的很不公平。

沈平格轻而易举掌握他所有情绪,沈平格看别人一眼,强烈的占有欲就会处刑连燕,可只要沈平格触碰他,连燕又觉得蝴蝶在胃里挣扎,快乐的要死掉。

冰块不能降温,他的脸还是滚烫。

出了肯德基的门,风也是冷的,脸的温度有所缓解。他们大抵是遇到了同队的人,荀珠同那人熟悉,便分道走了,一时宽阔路上只剩沈平格和连燕两个人。

走了没几步,连燕四周看了看,突然抱住了沈平格,沈平格被扑的一踉跄,站稳了,才叫他:“小燕?”

一路昏黄灯光,这儿是树荫,阴暗蒙蔽住他们,干燥而寒冷,连燕下巴枕在他的肩窝处,只露出一头黑发,沈平格扣着他的肩膀,朝外轻推,借着灯光勉强看清他的眼睛:“别是又要哭了。”

才没有。

连燕不舍得挪开眼睛,一双漂亮的眼睛就这么直直望着他,不肯承认事实。

“你这才来广州几个小时,钱没带多少,眼泪倒是捎了不少来的,”沈平格刮了刮他的鼻子,无可奈何,“不许哭。要是明天肿着眼睛回去,我爸指不定以为我在广州怎么欺负你了。”

连燕“扑哧”笑出来,在他手心里写。

-我好开心。

“为什么?”沈平格轻声,“就因为我和荀珠说的那些话?”连燕的情绪实在是幼稚,沈平格失笑,“那些话不是为了感动你的,这不是事实吗——你啊。”

是这个理没错,可情绪不需要理由,连燕就是觉得开心,他扣住沈平格的手,手指穿过指缝,扣得很紧,在路上慢慢走,挨得很近,天气纵然是冷,手也要暴露在空气里,冰冷亲吻表面,手心尚能保温。这时候他们和普通的情侣一样,连燕觉得幸福死了,这辈子都没这么幸福过。

路经巷口,连燕又和他在昏暗的巷子里接吻,沈平格搂抱着他,连燕背抵在粗粝的墙面,沈平格的手垫在他的脑后,顾不得什么感冒了,毛衣上窜,露出一小截细白的腰来,连燕在亲吻中失重,沈平格是他的引力,他的太阳,是他全部存在的来源。

冬日那么冷,话语吐出的白雾在湿热的口腔里流连。

不能说话也没有关系,吃掉的白雾融化在血液里,说不定可以获得心灵感应的能力。

身侧车水马龙,车灯偶尔投映进来,明明暗暗的照亮他们。

连燕在心里翻来覆去的说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谁说夜晚该是黑色,他觉得今天晚上是红色的——星云的颜色、玫瑰的颜色、嘴唇的颜色、血液的颜色。连燕觉得无比兴奋,甚至回去的时候拉着沈平格跑了好几步。他们在站在那儿等公交车,连燕开心的同他比划,忽的余光里瞥到一个站定的人影。

连燕对上卫子平的眼睛。

所有的笑意还来不及收回,僵在脸上,可不等他细看,卫子平便上了一辆出租车,沈平格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只看到一地树影,“怎么了?”

连燕受惊般看过去,半晌过后摇摇头。

卫子平怎么在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