袒护我的爱人 第14章

作者:世鸠白塔 标签: 年下 近代现代

  “好的,那您想订什么呢?”

  “我不太了解啊。”

  丁谦尔刚要给大致介绍一下,结果字明均非常不给面子地补充道:“就你们销量最高的西餐里前两套吧,再给配瓶好点的酒。”

  有酒?两套?有情况。

  但丁谦尔是既有好奇心又具备专业素养的前台,他什么都没显露出来。

  只是单手拿起私人电话给白连玺发短信。

  以他对白连玺的了解,划给他的关系资金有百分之九十都被拿去送酒了。毕竟好红酒是个特别显档次的东西,除非遇到真行家。

  既然如此不如等待会儿给贵客送饭的时候一起送过去,还省得突兀。

  “好的我记下了,您希望在什么时候用餐呢?”

  “都行,尽快吧。”

  “好的没问题,您有忌口吗?”

  “没有。”

  “好的我知道了,您还有其他要求吗?”

  “那个......”

  对方没好意思一次性说出口的话,丁谦尔已经在脑内帮着补充了千百万种后续。

  也不知道是真的在思考还是有话不好意思说,丁谦尔想。

  其实都不是,字明均的坚定无比,只是想装作一时兴起的样子。

  “你们能指派服务人员送来吗?”最终字明均这样问道。

  “能啊,您告诉我我帮您备注上。”

  此时丁谦尔表情精彩得很。

  没有先例,但客人是上帝。

  先例是怎么来的呢?

  先例是开创出来的。

  “你们有个客户经理,是不是叫白连玺?”

  “对,没错。”

  “就他吧。”人不自信的时候会习惯解释自己的话,“他上次帮了我不小的忙,正好当面感谢他。”

  “好的没问题,我跟我们白经理说了。”

  听这意思白连玺就在旁边?

  字明均赶紧说:“行就这样吧,我挂了,拜拜。”

  其实呢,白连玺正好推着装置齐全的香槟车站在字明均的房间外,看丁谦尔发给他的短信。

  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丁谦尔德情绪波动,白连玺只是将小推车调个头,打算原路推回去。

  毫不知情的字明均只能惴惴不安地等。

  又过了好久,大厨精心制作的餐食摆在铺好白餐布的推车。

  直到门铃响起,那一刻字明均仿佛得到新生。

  门刚被打开,两人异口同声道。

  “白经理,好久不见。”

  “字先生晚上好。”

  默契犹存。

  “先进来吧。”

  白连玺推着车进去。

  这时七点五十几分,字明均已经把电视调到了播他剧的那个频道。

  白连玺目不斜视,一心一意地准备摆盘。

  眼看时间临近八点,《一指江河》开播前的预告被最后一次放出来,白连玺还在摆餐具。

  “其实不用那么讲究的。”

  “还是必要的吧。”白连玺抬头朝他笑了一下,“很快就好。”

  “对了。”这个话题转折简直比牙还硬,“你今晚不值夜班吧。”

  “不值。”

  这不是正在加班吗?

  但没有人告诉字明均这事实,白连玺更不用说了,只字不提便滴水不漏。

  “能陪我吃一顿吗?”

  白连玺原本伸着胳膊正要把一支汤匙放在餐盘上方,字明均话一出口登时愣住了。

  “我以为您约了客人。”白连玺看了一眼字明均,笑笑。

  字明均察觉这个话题完全不在他的掌控之中,就快要聊不下去了。

  “我被放鸽子了。”这是一个谎言,粗制滥造,无中生有,“而且我的剧马上要首播了,陪我待会儿也行。”

  字明均扬扬下巴,白连玺顺着看过去,是身着红袍的字明均。散发出的气质与本人大相径庭,但那是同一个人。

  白连玺没有立刻回话,手上的动作继续着,银餐具相互碰撞的声音叮叮咚咚,字明均越来越烦躁。

  他刚想说,对不起,算了。

  白连玺坐下了,坐在其中一张单人沙发上,两人隔着一张精心布置过的餐桌。

  作者有话说:

第16章

  字明均最初的设想是一阵寒暄后顺理成章地吃一顿。

  尽管就个人来讲,动机不纯。

  在过去这极度繁忙的半个多月里,他会时不时想起白连玺。

  分析自己的感情通常是无用功,字明均也没有非要将其一一分类的习惯。

  但如果他完全不去想,谁又能在他突然想见一个人想到只能呆坐着控制自己不呜咽出声的时候解救他。

  字明均也把这种情况掐头去尾抹掉姓名地诉说给夏乐。只记得对方看他的眼神有点心疼,说是最近太忙压力太大了吧。

  于是字明均把这句话转述给自己,不时便有了效果。

  之后零零散散地细碎情绪缓慢地积攒,最多也就只是一层薄灰。

  时至今日大概真的只是想和他坐一会儿,饭都可以不吃,首播也不必要看。

  就只是见他一面。

  “谢谢。”字明均的这声谢谢短促而沉闷。

  十六岁,这是字明均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喜欢男人的年纪。他的初恋是一个陌生人,且至今都不知道那人的名字。

  偶然一次字明均坐公交回家,那是一条不那么热门的路线,所以即便是人最多的晚高峰。车厢里也只有不到十个人。

  他的初恋一看就是社会中人,那时初春,穿着件薄外套,看上去很儒雅的一个人。不像背着大书包的字明均,他没有任何随身物品,一直在看窗外。字明均坐着的位置不是面朝行车方向,于是只需要稍微侧一点头,就能看到他。

  现在想来一定是那时候自己盯着人家看得出神,否者恐怕连那一眼对视都换不来。

  那陌生人察觉到那双持续注视他的眼睛,便朝他笑了一下。

  有人天生擅长笑,笑的时候整个人是独立于平常状态的存在。

  那个人就属于那类人。

  在此后的两个多月,每周的工作日字明均都会同他坐上同一辆公交车。好在没人会觉得上课的学生和上班族每日在同一时间搭上同一辆车有什么奇怪。

  陌生人比他晚下车,字明均每次到站下车的时候都会有点后悔。

  太怂了,为什么不去搭话呢?

  某天他鼓起勇气坐到了只与他相隔一个过道的同一排。话还没来得及说上一句,那陌生人的电话响了。

  原来他是随身带着电话的。

  “喂?”

  字明均不知道他在和谁打电话,但看上去心情很不错的样子。

  在这个空档,字明均试图排练一下自己的搭讪。

  那陌生人却一句击破了自己的想法。

  他说:“老婆我们结婚吧,明年咱们也要个宝宝。”

  瞬间字明均没出口的话就成了再也不会出口的话,他当即起身,在车门闭上的前一秒跳了下去。落地才反应过来,还有两站才是他的目的地。

  谁也怪不得。

  后来字明均又改成以前的上下学方式,要么骑车,要么蹭同学家的车。

  偶尔他也会在老时间老地点观察,他的初恋还是老样子。

  生活照旧。

  再后来字明均上了大学,渐渐明白一些环境下喜欢是不得不标明性别的。所以他从来都是坚决果断地拒绝追他的女生,哪怕被人说是自高自大的自恋狂。

  他只喜欢男人。

  和寻兴签约后字明均也有过地下恋情,时间都很短。

  直到白连玺让他意识到,给情感分类的不是一类人,而是一个人。

  “我们回雁楼的姑娘啊,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保证客官您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