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父 第140章

作者:尼罗 标签: 江湖恩怨 近代现代

金小丰在窗前站成了一副高大魁伟的黑色剪影,默默向外眺望。

两辆汽车从道路上拐下来,一前一后的停在了院门口。丁朋五率先推开车门跳下去,随即打开一把黑伞,端端正正的撑在了车门上方。一只手从车内伸出来扶住车门,陆雪征探身下车,被两名保镖簇拥到了黑伞下面。

雨势已经缓得多了,但是淅淅沥沥,依旧不能算小。金小丰射出目光,就见陆雪征穿着单薄的短袖衬衫,两条手臂随着脚步前后摆动;脚上的皮鞋踩进院内的水洼里,激起一片白色的水花。黑伞忽然晃了一下,陆雪征的头脸随之显露了一瞬——昨天刚理的头发,两鬓剃的太短了,看起来几乎有些愣头愣脑,不过同时也显得年轻了一些,配着那样高挑挺拔的身材,行动起来简直像个大小伙子。

金小丰无言的欣赏着干爹的步伐体态,不知为何,会感觉很可爱。直到陆雪征已经临近楼门了,他才转身伸手,打开了厅内的电灯。

丁朋五并没有进入客厅,在门口就向陆雪征到了别。陆雪征也没有进入客厅,他直接上楼,去浴室洗热水澡。

金小丰等了一会儿,不见人来,有些失望。关掉角落里的留声机,他出门去找陆雪征。

在卧室里,他看到陆雪征裹着浴袍,正盘腿坐在床边抽烟。两人对视一眼,陆雪征没说什么,只是垂下眼帘,向地上弹了弹烟灰。

金小丰在他身边坐下了,隐隐嗅到了一丝酒味。

“干爹。”他低声开口问道:“葛军长那边怎么说?”

陆雪征面无表情的“哼”了一声,掐灭烟头扔在了地上:“人家心怀天下,懒得来管我们这些小小家事!”

金小丰一听这话,猜出今天这场晚宴大概是进行的不顺。早就听说那位葛军长为人倨傲、不合时宜;看来这回是耍起威风,让干爹碰钉子了。

陆雪征抬腿滚到床里,拉过薄被盖到身上。仰面朝天的长叹一声,他回想起宴席上葛军长那副不屑一顾的冷淡嘴脸,心中登时气的发闷——向来都是人求他,从来没有他求人;他这些年威风硬气惯了,真是受不得这种委屈!

但是也办法,谁让自己本事有限,救不出儿子呢?除了李继安之外,他再怪不得别人。杜文桢一手操办了这场晚宴,已经是好心好意;葛军长并不欠他什么,袖手旁观也是理所当然。说来说去——也没什么可说的了!

一挺身又坐了起来,他抬手用力搓了搓脸:“葛军长这条路是走不通了,这不是个真肯帮忙的人,再去纠缠也没意思。唉,云端这孩子,当初忽然就来了,如今忽然又没了,我这心里可真是——”

陆雪征说到这里,躺了回去。而金小丰思索片刻,忽然说道:“干爹,要不然,还是让我去一趟吧!”

陆雪征已经闭了眼睛:“不许去!那个已经带走了我半条命,你要是再出了事情……”

他翻了个身,背对着金小丰侧卧了:“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你当我从没想过会有这一天吗?告诉你,从我当初把云端接回天津开始,我就做好一切准备了!”

金小丰无言的计算了时日,发现陆云端已经离家九个多月了。九个多月的光阴,足以让小孩子长高一截了。

他们做惯了杀手,自然而然的变得无情。平时众人都爱逗弄陆云端,逗弄的孩子吱哇乱叫;现在孩子下落不明了,却也没有耽误哥哥们吃喝玩乐。白嘉治是个多么活泼的兄弟,能吵能闹,和谁都好,然而横死街头、死就死了。

金小丰一度十分思念陆云端,但是到了如今,他自己检讨内心,发现那种感情的确是渐渐淡化下去了。

他怀疑干爹也是如此,只是这话不好问出口去,毕竟那是亲儿子。血一定浓于水,干儿子定好不要多言多语。

陆雪征一宿无言,天明醒来,却是接到了杜文桢的电话。

杜文桢前一阵子曾经辗转的对那葛军长托付过一次,当时是通过葛老太爷传的话,托付过后、毫无效果。他很体谅陆雪征的痛苦,于是如今听闻葛军长来到天津走亲戚,索性亲自出面大摆筵席,想要烦请葛军长再替陆雪征出一次头。哪知葛军长向来是把他们当成大流氓看待,丝毫不肯放在眼中,如今碍着父亲的面子勉强出席,那个态度简直是恶劣的没法形容。杜文桢好心办了坏事,彻夜不安。而陆雪征接到这个电话,故作轻松,谈笑风生,反而是把杜文桢先宽慰了一番,又开了两句玩笑,把对方逗得骂骂咧咧。

放下电话之后,他没头没脑的,忽然向金小丰问道:“那两个姓李的,最近有消息吗?”

金小丰立刻答道:“他们还在重庆。”

陆雪征点了点头,其实还有许多话要说,但是不知怎的,提不起兴致,宁愿一言不发。他想自己当年就不该去什么秋香别墅,不该留下这一点血脉。这孩子到他身边不过三年多的时间,可是竟然活成了他身上的一块肉。

李继安这一刀割得厉害,让他九个月来一直流血不止,日日夜夜的彻骨疼痛。他这伤口没法愈合,因为陆云端还活着——如果孩子真没了,他倒也死心了。

他本以为李继安会拿着陆云端来要挟自己,然而李继安在做完这一票后就逃进了关外大山里去,再不露面。这让陆雪征很觉困惑——李继安没有平白无故替自己养儿子的道理;若说是要泄愤,一个小毛孩子也不够他发泄痛快。不管怎么讲,李继安这行为都是太不合理了。

陆雪征不肯单枪匹马的前去关外军营,因为知道自己去了就是送死——或许不死,但是既然落进了李继安的手里,那死活也就由不得自己了。

对于外人,他绝口不提儿子情形,只是派人留意李继安的一举一动。

他不信李继安一辈子都死守在关外山里,只要李继安露了面,他就要一击即中的攥住对方那条王八脖子!

他这几个月来还是慌乱了,竟然忘记自己是个杀手,最擅长等候与埋伏。

陆雪征慌乱了,李继安却是不慌乱。他躲在自己的营地里保存实力,他的顶头上司顾军长召集部下去本溪湖开大会,他抱病不去,死活不去。

自成一统的生活在宁静村庄里,他佝偻着身体站在夏日阳光下,任由陆云端从驴背上纵身跳下,把他扑的一个踉跄。

陆云端穿着一身粗针大线的薄布裤褂,光着两只脚站在草地上,搂着李继安的腰试图往起抱——凭他的小力气,这当然绝不可能成功的。而李继安转过身来,倒是把他拦腰抱起,放到了旁边小毛驴的鞍子上。陆云端分开双腿坐稳了,这回就和李继安一样的高。抬手一拍对方的后背,他吆喝一声:“干爹,挺直喽!”

李继安果然挺了一下,随即又弯了回去:“不行,疼!”

陆云端探身捋了捋小毛驴的长耳朵:“等我长大了,带你去医院瞧瞧!”

小毛驴垂下头,在地上啃那青草。李继安歪着脑袋望向陆云端,口中笑问:“等你长大了,就回到你亲爹那里去了,还会管我吗?”

陆云端笑了,笑出一口整齐的小白牙,随即却又忽然变了表情,皱着眉毛探出头去,捏着嗓子发出怪声:“云端,干爹可怜哪,干爹没人爱,没人疼,可怜哪!”

然后他挺直腰板恢复原型,嘻嘻哈哈的答道:“你天天就会罗嗦,从早到晚没完没了!等到哪天我不耐烦了,再不理你了,你就真可怜啰!”

李继安一手牵着毛驴,一步一步的慢慢向前走:“小兔崽子,你还挤兑上我了!”

陆云端从小褂口袋里摸出几只山里红小果子,自己吃了两个,又把一个送到李继安嘴边。李继安叼着山里红,没有急着去嚼,倒是低头抓起陆云端的一只脚,伸手用力蹭了蹭那脚底泥土:“怎么连鞋都不穿了?”

“爬树不方便!”

李继安吃了那颗半生不熟的山里红:“干爹小时候也不穿鞋,穷啊,冬天都是打赤脚。后来上山拉起队伍了,才算是见着了钱。嗬!我记着那年冬天,绒布面的大棉鞋,干爹一气做了五双,妈的天天换着穿!”

陆云端笑出声来:“土包子!”

李继安也笑了:“谁说不是呢?后来进了北平城,发现人家都穿皮鞋了,干爹也跟着换。当时洋行里卖皮鞋,是二十多块钱一双,最好的皮子和手工。干爹那次又买皮鞋又做西装,一共花了好像是五百多块——那是十六年前吧,五百块钱可是了不得啊!”

陆云端一扯他的耳朵:“臭美!”

李继安东倒西歪的向陆云端微笑:“干爹那时候不是这模样,干爹那时候精神着呢!”

为了证明自己当初的确是风采过人,李继安牵着小毛驴,把陆云端带回所居的大瓦房中。翻箱倒柜的找出一张单人小照,他给陆云端看:“干爹这一年才二十四,看着挺体面吧?”

陆云端看过照片,心有所感,让李继安上炕躺下。李继安莫名其妙的依言躺了,结果随即就被陆云端合身压上胸口——陆云端打算使用蛮力,硬把李继安按在炕上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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