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父 第109章

作者:尼罗 标签: 江湖恩怨 近代现代

陆雪征过上了几天清闲日子,终日十分平和愉快。教育局长是位阔人,搬进来后增添许多家具,又在前院草地上放置了两只大缸,预备天热时蓄满净水,养花养鱼,也是一景。局长走得惊惶,大缸留在原地,陆雪征这时就完成局长心愿,果然从楼内的水龙头上引出一根胶皮水管,哗哗哗的放了两大缸水。

缸内一时还没有种养荷花,只往里投了几尾小红鲤鱼。此刻正值下午时分,陆雪征无所事事,抱着小猫站在缸前,去看小鱼消遣。金小丰坐在楼内,隔着大开的窗子乘凉瞌睡——他对任何动物都没有兴趣,尤其是不能欣赏小鱼之美,只能品尝小鱼之味。

陆雪征兴致不错,双手把小猫托到水面上,让它近距离的开开眼界。小猫乖乖的低头看鱼,望着望着,忽然“喵”的一声大叫,而后蹬着陆雪征的手掌猛然一窜,“扑通”一声就跳到水里去了!

大缸足有半人多高,奇大无比,陆雪征眼看小猫连个气泡都不吐,直接就沉了底,吓的连忙弯腰伸手去捞。一捞没捞着,二捞没捞着,他急了眼,一头扎到水里去,踮起双脚伸长手臂,在那深水处奋力一划,一手果然捏住了细细的猫脖子。他心中大喜,正要起身,哪知重心不稳,“咕咚”一声双脚离地,大头冲下的扎到缸里去了!

这下可是糟了糕!他本来水性平平,如今在倒栽葱似的插在缸里,两只手连个着力的地方都没有,慌乱之下先喝了两大口水。而金小丰昏昏欲睡的坐在窗前,先不理会,后来偶一睁眼,忽然发现干爹不见了,大缸内却是伸出两只乱蹬的长腿,不禁吓的立刻起身,一个箭步越过窗子,一路飞奔而去!

抓着陆雪征的双腿奋力向外一拽,金小丰像拔萝卜似的,把陆雪征从大缸里水淋淋的拔了出来!

陆雪征被呛了个七荤八素,晕头转向的就跌坐在了地上,一手还攥着小猫的后腿。神情茫然的张开了嘴,他吐出了一尾活泼泼的小红鲤鱼。

金小丰知道呛水不是小事,一个不留意,也许会伤了肺,便连忙蹲下来为他又抚胸口又拍后背。陆雪征大口喘着粗气,眼睛都直了,过了半晌才缓解过来。

低头望向身边小猫,他发现这小崽子竟然也还留有一口热气,虽是侧身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但那肋骨显然是在一起一伏。

金小丰把他扶了起来:“干爹,别管它了,猫是土命,接了地气就能活。风凉,您先回去把衣服换了吧。”

陆雪征打了个打喷嚏,一边走一边还嘱咐金小丰:“别让人过来,当心踩了它。”

金小丰向下扫了一眼,见陆雪征没用手杖,两条腿照样站的稳稳当当;但也不肯说破,一路连搀带抱的就要将陆雪征往楼里送去。哪知步子刚刚迈开,看大门的小仆人忽然颠颠跑过来了:“大老板,外面来了一位小姐,说是想要见您。”

陆雪征落花流水的回过身来,非常诧异的表示反问:“嗯?”

小仆人一本正经的答道:“是一位小姐,打扮的挺漂亮,看着能有个四十多岁了,还领着个小男孩。”

陆雪征歪过脑袋,控了控耳朵里的水:“四十多岁了,还小姐?”然后他转向金小丰:“我认识这么一位老小姐吗?”

金小丰莫名其妙的答道:“您连年轻小姐也不认识啊!”

陆雪征扭头又打了个大喷嚏,随即吩咐金小丰道:“你去接待一下,问问她有什么事。如果是生意上门,我们直接收英镑美元,不要鬼子的军用票。”

金小丰答应下来;而陆雪征走了两步,忽然意识到手杖不在身边,右腿立刻就不听使唤了。

陆雪征回房洗了个热水澡,换上了一身干爽衣裳。回想方才那一场历险,他心有余悸,知道若不是金小丰救命及时,自己很可能会有溺死的危险。他,堂堂的他,枪林弹雨刀光剑影都闯过来了,结果为了一只猫,淹死在自家鱼缸里,这才叫见了鬼!

颇为庆幸的为自己倒了一杯热茶,他捧起茶杯正是要喝,不想房门一开,金小丰蹑手蹑脚的走了进来。

“干爹啊……”他以一种迟疑而又茫然的语气开了口:“那个……出事了。”

陆雪征啜饮了一小口热茶,然后转身面对了他:“什么事?”

金小丰高高大大的堵在门口:“那女人说……说她那孩子是您的种。”

陆雪征端着茶杯,当即望着金小丰愣在当地。

金小丰微微皱起了一条眉毛,极力保持着心平气和:“她……她领着孩子认亲来了。”

陆雪征这回神魂归窍,把手中茶杯往桌上一顿:“开什么玩笑?我都多少年没碰过女人了?”

金小丰顶天立地的依靠着门框,犹犹豫豫的说道:“理是这个理,不过……的确很像。”

“什么很像?”

金小丰看了他一眼:“那孩子和您……很像。”

陆雪征抓过手杖,迈步向外走去,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和我很像?怎么会和我很像?难道我夜里梦游,千里之外取人贞操了?”

第116章 血浓于水

陆雪征走到客厅里,一言不发的在沙发前停住了脚步。

那位四十多岁的老小姐端然而坐,看那打扮发式,的确是个小姐的风格,不过眼角鼻洼皱纹深刻,皮肤又出了点油,厚重的胭脂香粉就卡在了皱纹里,深一块浅一块的不均匀;眉毛倒是扯的精细,画的乌黑,一个嘴唇也涂的红通通。看那眉目,当年应该是个美女,所以现在垂死挣扎着不服老,整个儿的用化妆品在脸上重新描画了一张面孔。可惜力不从心,小仆人当时说她能有个四十多岁,那还是说年轻了。

老小姐身段还好,前面挺胸,后面翘臀,穿一件红底洒白花的长袖夹袍,枯瘦的手腕子上叮叮当当的带着几只金玉镯子,脖子上的珍珠项链也拖了老长;她打扮的摩登,站在旁边的小男孩也收拾的漂亮——人不大,也就是四五岁的模样,可是穿了一身银灰色的绸缎小袍子,周身上下没有一丝褶皱,按照小号美男子那么穿戴;再看面貌,也是洁净利落,眉宇间透着一股子精神劲儿,用句废话来形容,可谓“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

这孩子身上挑不出碍眼的地方来,看那五官规格,长大之后定然就是另一个陆雪征;尤其是左边眼角下,居然也生了一点小小泪痣。

这回可好,连滴血认亲都不必了,谁要说这不是陆雪征的种,那除非是昧了良心。

陆雪征看清了这两人的面貌,又格外盯着孩子细细审视了一番,末了在老小姐对面坐下了,迟迟疑疑的开了口:“我就是陆雪征。”

老小姐两道细眉入鬓,一脸不好惹的刻薄神情,把小男孩向前一搡,她开口便道:“叫爸爸。”

小男孩一甩袖子,规规矩矩的向着陆雪征一鞠躬:“爸爸好。”

陆雪征连忙伸手去扶:“别——先把事情说明白了。”

老小姐转身拿起手边小皮包,一摁暗锁“咔哒”一声打了开来,陆雪征以为她是要出示什么凭证,哪晓得老小姐从中摸出一只景泰蓝烟盒,打开来抽出一根香烟叼到嘴上,又掏出打火机,很从容的给自己点了火。细长手指夹着香烟深吸一口,她撮起嘴唇喷出笔直一线青烟,而后二郎腿一翘,夹袍大开衩中就露出了穿着玻璃丝袜的大腿。

“五年前,你在秋香别墅玩了一夜,留下这么个造孽种。”她幽幽的说道,声音很沙哑,是坏了嗓子的模样。

陆雪征不大确定自己是否在五年前去过秋香别墅,不过从老小姐的做派中,他已经揣摩出了对方的身份:“这种事情,也应该讲一点证据吧?”

老小姐又不傻,当年算着月份日期,自然是有所知觉的;又因陆雪征是个有名的人物,所以她也一直记在心里。不过她现在病入膏肓,懒得去算那笔旧账,只把小男孩拉扯回了身边:“赎身出来之后,要不是受这小野种的连累,我早再走一步了。不走就不走,本来手头的钱,也尽够我们娘儿俩过活;偏偏我是生来的命苦,没等到小野种长大,又害了肠痨。我活一天,顾他一天,我闭了眼,谁管他去?早就想来找你,可是没地方找去,前两年又听说你是死了;上个月有个老姐妹说在紫竹林看到你和杜老板打架来着,我这才又打听着找上门来了。要说证据,那我也没有,小野种和你活脱是一个模子里出来的,你肯信自然好,不信也没什么,我不会赖着你。我自己都要死了,管不得那么多了。他年纪小小的,将来是享福还是要饭,横竖也刺不到我的眼!看他的造化吧!”

她一边说,一边用手摩挲孩子的头脸,手指枯瘦如同细枝。小男孩依偎在她身边,仰脸看看金小丰,再看看陆雪征,末了低下头来,神色平静的望向了自己脚上的小皮鞋。

陆雪征坐在沙发上,抬头看看老小姐,再看看小男孩,末了也低下头来,心情绝望的望向了自己脚上的大皮鞋。

他此生是下定决心要断子绝孙的——干这刀口舔血的买卖,活过今天方知明天,无牵无挂的倒也罢了;一旦有了牵挂,那他是要被活活拖累死的!

可是好好一个孩子站在自己面前,小模样和自己分毫不差,一声“爸爸”也喊出来了,难道自己把他生生推出去?他那娘一脸烟灰颜色,万一哪天真死了,这么一个小崽子,一个人可怎么活?

也像金小丰似的,在垃圾堆里讨生活,顶着一头瘌痢疮等着饿死?

陆雪征心情很沉重。抬眼望向小男孩,他伸出一只手,攥住了对方的小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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