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来很容易 第5章

作者:胖红红 标签: 青梅竹马 都市情缘 近代现代

吃完了叶小安就抱着小蝴蝶儿给它喂点儿兑了葡萄糖的骨头汤,这丫头昨晚上就不肯吃饭,今天也没什么精神头,叶小安有点儿担心。

吃过早餐,玉烨要进趟城,说是要去进些疫苗回来,顺便带小蝴蝶儿去找行家给看看。玉烨让叶小安和朱琲自便,想干嘛就干嘛。

叶小安说今天没事就轮拨儿带狗狗们出去遛弯儿去。

“行!随便你们。中午到时间我没回来你们就只管吃饭,别等我了。”玉烨说着将小蝴蝶儿放进一只提篮里带出了门。

“哎,他没带手机……”朱琲发现饭桌上放着一只旧款的摩托罗拉手机,忙拿起来想要追出去。

叶小安拦住他,要用的手机玉烨已经带着了,这只手机是用不上的。

“哦!”朱琲点点头。

两人出了屋子到了院里,就听见玉烨已经开着那辆切诺基走了。

“其实他这车不错呀,发动机不是挺好的嘛。”朱琲很有经验的样子。

“哟,行啊,行家啊!”叶小安赞许的说,光听声儿就知道车子的性能,朱琲还不错,他就分不出个好歹来,所以玉烨总骂他有眼无珠不识货。

“熟能生巧!”朱琲笑笑,一派谦谦君子的风度。

“小金有个哥们是开修车厂的,平时就好弄个改装车什么的,别看小金这破车看上去不济,其实据说跑趟拉萨都不成问题。那哥们成天叹息说给小金改这车真是明珠暗投白白浪费了,守着这个收容所,小金跟缺了腿的蚂蚱似的蹦不起来了。”

“那干嘛还要改?用不上还改这不浪费嘛。”

“小金用不着,可是,那个人喜欢旅游,总想着自己开车上拉萨去……”

“那个人?谁呀?”

“这车是为那人改的,那手机也是为那人保留的。”叶小安说到这儿,不由得有点惆怅,用情太深过于执着便成魔障了。那个人是玉烨的大学同学也是玉烨老爸的学生,跟玉烨好了几年,后来遭到双方家庭的强烈反对,最后,那人出走加拿大,玉烨则被家里赶出来窝在了这个山沟沟里。

“手机是那人送的,玉烨一直留着,当初用的那个号码也一直保留着,为了保留这份专属,小金现在用的是另一个号码,就怕把那人的电话给耽误了……”

“可是,这个手机从来没响过!”朱琲说着蹲下身子逗弄在他脚边转悠的大卫。昨晚上大卫和夜郎都给关在了狗舍里,不过夜郎显然没那么依赖叶小安,这会儿夜郎正在不远处勾搭一条小博美呢,压根儿没理会它的主人。

叶小安有点意外有点惊讶,朱琲怎么知道这手机从来就没响过?

“大概已经有点绝望了吧,所以才会有意识的落下这个手机没带走。”朱琲站起身来看着蓝天白云说,“爱情,从来不是一个人的事情。”

唉!叶小安暗暗叹了口气。玉烨也挺不容易的。

两人各自带着三条狗出门遛弯,狗狗太多,两人只能一拨一拨的来。大卫和夜郎见两人要出门就都扑了过来,被两人给打发了,它们的机会多着呢,就别和人家抢了。

说是遛狗,可实际上也是遛人,朱琲喜欢这山里的风光,一直兴致很高的问这问那,叶小安耐心的给他做导游。走到一处白桦林里,两人索性撤掉狗绳让狗狗们撒欢儿的在山野里奔跑。冬日里本来肃杀的白桦林因为狗狗们而生机勃勃起来。

“热爱自由是天性,看看,多欢畅啊,真想把它们都送回深山老林里自由自在去。”叶小安感叹。让狗狗们在林子里自由奔跑,两人就找了个地方坐下看着,一边说说话什么的。

朱琲看看他,说要是这样的话不是狗狗们自己饿死了就是成为了猎人的盘中餐。

“切,不是还有个前提嘛——先训练出它们的野性和觅食能力再说。一家伙就都放任不管那是不负责的,跟那些抛弃宠物的人没什么两样。”叶小安随手揪了根枯草将干净的那头放在嘴里嚼着,已经没什么甜味了。

“这草……能吃吗?”朱琲有些犹疑。

“又没叫你吞下肚,打发时间呗。”叶小安暗暗翻了个白眼,果然是大少爷,娇生惯养的,跟这乡间山林有点格格不入。

朱琲也学着他揪看棵草放在嘴里嚼着,一边看着远处正厮磨在一起的两只狗狗,嘴角上挂着淡淡的笑意,“以前,也有个人这样说过。”

“嗯?说什么?”

“你刚才说的那些话呀!他也是这个习惯,只要往草地上一坐,就习惯揪根草儿放嘴里嚼着,两只手也习惯揪着草掐成一段一段的玩儿。”

叶小安下意识的看看自己的手,除了嘴里嚼着的那根草,手里也习惯的拿着根草在掐着玩儿。他困惑的看看朱琲,正好对上朱琲看着他的眼睛,那眼睛里满是笑意。

“靠,你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协会的吧?不过就几根野草,还不让揪啊?”

朱琲笑笑,也揪起一根野草掐着玩儿,一边漫不经心的问,“对了,你不吃肉?”

“嗯,不怎么吃?哎,你怎么知道?”

“昨晚上那盘红烧肉没见你下筷子。”

“靠,就凭这个判断人不吃肉你也太神了吧?”

“你干嘛不吃肉?”朱琲自顾自的问。

“不爱吃就不吃呗,我天生就是素食者不行啊?”

“那个人,不吃肉倒不是天生的。”朱琲笑笑,“他跟你一样,打小儿心就特别软,总喜欢捡些个猫猫狗狗什么的回家,连受伤的小麻雀什么的都往家里捡,可是小麻雀这种东西不像猫啊狗啊能有那么坚强的生命力,所以,他就常常免不了要伤心。不过,就算是狗狗也不见得都能运气很好的活下来,有一回,他捡了只狗崽子回家,那是一只小土狗,叫车子给碾断了脚,成活的几率已经不大了,可是他仍然不放弃,想办法救治它。他家里大概是觉得这狗崽子已经没什么希望,就瞒着他宰了炖肉吃,大冬天的,补着呢。他回来,到处找这狗也没找着,吃饭的时候,有一锅挺香的肉,他吃了不少。结果,不知道是谁说漏了嘴,他才知道他吃的竟然就是那只狗的肉,于是就开始呕吐起来,吐个不停,还大病了一场,病好之后,他就再也不吃肉了。什么肉他都不吃,沾着肉末的他都坚决不吃。”

“够呛!”叶小安说,他可没这么过分,顶多也就是不会主动找肉吃而已,别说,省下不少伙食费。

“还有更够呛的呢,听说后来他失忆了,以前发生的很多事情都不记得了。”

“怎么会这样?怎么是听说的?你没再见过他吗?”

“他是选择性失忆,大概是伤透心了,就想让自己忘掉这件事情。他病着的时候我不得不离开了,以后就再没见过他。”

看朱琲黯然神伤的模样,叶小安安慰的拍拍他的肩膀,“失忆其实没什么不好,没有以前的包袱,他会轻松许多。”

“可他把我也忘掉了。”朱琲很郁闷。

“切,什么狗屁桥段!”叶小安很不以为然,接下来朱琲是不是该说这人是他的初恋情人了?靠,这狗血都漫天飞了。

“戏如人生,人生如戏,所以,生活不乏狗血。”朱琲笑着摸了摸叶小安的脑袋。

“果然是不知人间疾苦的公子哥儿!”叶小安推开朱琲的狼爪,“这年头,也就只有你这样吃饱了撑的才有时间缅怀初恋情人。”

“谁跟你说是初恋情人了?多大点小孩儿,纯洁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