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水流深 第2章

作者:容子行行 标签: 豪门世家 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近代现代

林立夏更是早已习惯这样的生活。每天早上早早地到局子里应卯报个到,骑着自己的自行车或者坐在局里的巡逻摩托车后面上街执勤,接着便会警局宿舍,偶尔去下超市买个生活必需品,或者被薛涛叫出去玩一下。大多时,他总是一个人在三点一线之间的轨迹上认真地行走着。

林立夏觉得,大概除了五岁那年的事情,自己的一生便可以如此平凡平淡却真挚地过着,没有辜负生活的一切赐予,无论是今天的太阳还是昨天的大雨,喜怒哀乐,自有担当,而这个唯一能担当的人,只有自己。

如果自己还不能让自己担当地认真点想开点,那活着便没什么趣味了。林立夏颇有点朴实地坚定,不是说酒绿灯红,金迷纸醉才是生活。内心的充实,才是真谛。

此时的林立夏,是个认真对待工作积极生活的一个人,你可以说他有点保守陈旧,当然也确实如此。他没有预料,在这个夏天,会有一场堪比五岁那年的大转折,让他用尽一生的力气,去遇见一个人。

林立夏的工作是随着太阳转的,太阳出来他工作,太阳落山,他也骑着那辆相随他两年多的二手自行车回宿舍。傍晚的悄然而近,热气也开始渐渐消散。

晴天的傍晚,夕阳总是格外灿烂却又不刺眼,黄澄澄让这座现代化的城市看上去像个童话的世界。

警局的后面,我们是知道的,就是立夏所在支队的宿舍楼,原本是由旧的居民楼。后来由局里买下来,改造成了警员的宿舍。而宿舍楼的后面,是一条长长的,不是十分繁华却喧闹充满浓浓生活气息的长街。

长街的另一边,也就是警局宿舍的斜对面却有个价格不菲的新小区,是如今长洲市炙手可热的一个楼盘。位于市中心划在重点小学的片区又造价不菲,大大的广告牌写着“水岸年华:心动而至吾家归处”,配上水墨画的山水背景,岸边竹楼,河上泛舟点点,舟上樵夫,两三点渔灯,远处炊烟几许。整个画面朦胧并且暗色调,让那橙黄色的灯火仿佛真的亮起来,让人格外有日薄西山倦鸟归家的感觉。

眼看着它开盘,竣工,并自从有了这么大一面赏心悦目又让人颇有感触的广告牌,林立夏每天几乎都能从宿舍楼的小阳台望一望。偶尔发发呆,想着自己若是古人会乘舟行至何处,可会有两岸猿啼,或者是崇山峻林间植被森森的幽静。

真是特别的楼盘广告。

这个小区的隔壁有个不大却别致的公园,叫做南公园。早上有晨练遛鸟的老人,晚上有亲亲热热的小情侣。当然当然,这都不是重点。对于林立夏来说,重点是公园后门有家永和鱼丸店,号称百年老字号。

林立夏是个懂事且吃过苦的年轻人。他知道并且严格遵循着,自己不能对一些不应该的东西有执著或者偏爱。比如薛涛喜欢打篮球而且钟爱耐克各个系列的篮球鞋,明星球鞋。一双的价格足以让他咂舌。和他同宿舍的小刘痴迷于各种新潮尖端的数码产品。他的手机有500像素的摄像头时,林立夏的手机还只能勉强下个05版的手机QQ。

林立夏没有。

但他却对一些食物有着默默却持续的热爱,例如一年四季都想吃的鱼丸,夏天想要来一碗透心凉的四果汤,冬天则希望捧着一大海碗的乳白色酸鱼汤细细地喝着,驱走寒冷。

一碗三块钱五个的鱼丸,鱼肉打成的皮,白嫩可人,里面的肉馅被各种调料腌制过团成个小球被鱼香四溢的皮包裹着。一口咬下去,还会有肉汁流出来。装在小瓷碗里,撒上一小把切得细细的葱花,连清汤都分外可口。

第3章

于是,当依旧从执勤岗位上回来的林立夏停好自行车后。

望了望不远处的食堂,天人交战了一番,他终于决定不怕麻烦地穿过人来人往的街道,穿过公园区店里吃上两碗鱼丸当晚饭。最近一段时间,局里没有太多的事情与任务,他也终于在忙碌了好长一段时间后,有如此空闲准时上班下班三餐正常,得此清闲特意跑出去吃心爱的鱼丸了。忙起来的时候,饭盒是家常便饭,就是不吃也是常有的事情。

五点多的长洲市正迎来下班与放学的高峰期,一天的酷热正在消散,出来逛街的人也越来越多,没有了稀稀拉拉几个人的感觉。

夏天是女孩儿们的季节,裙角飘扬,热裤性感,白皙的美腿走在大街上,配以明亮的衣饰映衬着翠绿绿的街树,色彩是那样的明媚张扬。

就连林立夏都感觉到一种来自生机勃勃与生活淡然的美好。

放学的孩子们也是扎堆扎堆地都在路上,嬉戏着,打闹着。嘴里含着冰棍,手里抓着零食。红领巾歪到了脖子后边,涨红的一张张小脸,书包看过去比小小的身子还要大。

林立夏望着街上的人,尽管只是这些,他也觉得淡淡的美好与满足。正准备过街,很不幸地赶上了“红灯六十秒”。对面的电子牌上正显示着一个停步的红色小人,林立夏盯着小人下面的时间,一秒一秒地数着。正愣神间,突然有个小男孩冲撞上来。后面一群嬉皮笑脸的小孩子望了林立夏一眼,“哄”地像一群小麻雀一样唧唧咋咋地跑开。

林立夏瞧了一眼一脸惊恐明显被恶作剧了的小男孩,尽量柔声道:“小朋友赶紧回家,大街上车来车往地多危险。”身为一名交警,他看过太多太多的车祸,严重地用血流成河丝毫不为过。

小男孩略有些胆怯,低着头嗫喏了句:“警察叔叔对不起,是他们推我撞你的。我错了,别抓我”也“啪”地一下跳开,追他的同伴去了。

林立夏愣了愣,摸摸自己的脸,心想,我长得也不是那么凶神恶煞吧。这才发觉自己直接出来吃饭还穿着警服呢,而这个小小的孩子显然是认不出交警的制服的。可也不至于这么害怕吧,林立夏好笑地摇摇头。

只是想起那个孩子低头说话的样子,像极了多年前自己的小时候。

麻利地穿过公园,到了店里。

还在热气滚滚的大锅前煮东西的老板操着大勺子一眼就看到了穿着淡蓝色制服的林立夏,立马高了声音热情地打招呼:“哎呀呀,这可不是立夏小子么,好些天不见你来了,我家老婆子昨天还念叨着你呢。这可是,好多天不见你了!还以为你不喜欢吃陈伯的鱼丸了!”

林立夏隔着窗户冲着陈伯笑道:“陈伯,这怎么会,我就是不想吃饭也爱吃您做的鱼丸,您看,这不是刚好踩着点来吃晚饭了么。”

陈婶收了碗筷过来,笑声爽朗地说道:“哎呀呀,立夏小子,可好长时间没见着你了。”边说边放下手中的东西,亲切地拉着立夏的手臂打量道,却又一下子严肃了声音:“瞅瞅瞅瞅,还是这么不会照顾自己,整个人啊,比之前来的时候瘦了一圈,这么高的小伙子,摸过去没几两肉。”

陈婶看着面前的这个青年,还穿着制服,越发地显示出消瘦的身形,寸长的黑色短发,鬓角还有点点汗水,仿佛还带着小男孩特有的稚气,让她想起了自己的儿子。一双乌黑发亮的眼睛含着笑意,越看越讨人喜欢。

林立夏的心里带着一番他自己所有的温暖与感动,他一向不是会说话的人,只浅浅地笑着,听着陈婶对自己诉诉念叨。好一会才开口道:“前段时间,局里有件大案子,验伤取证啊做笔录什么的人,忙了好长一段时间,案子挺大的。”

“可听我家老头子说了,可是长洲市外那条高速公路的连环车祸,听说死了几个人,车子撞了好几辆呢,电视报纸都报道来着。我都看见了。”

陈伯装了一份大碗的鱼丸端在手上,出来,打断道:“是是是。您都看见了,我家老太婆无所不知,无所不能。赶紧让让,给小林让个地方吃饭啊,没看见人家这还穿着衣服,刚下班就过来吃饭了么。就你多事!”

“哎,我说你这老头子,我这不是看着立夏高兴了多说几句怎么了,碍着你了。该不是你看我跟立夏说话插不上嘴吃醋了吧。”

林立夏好笑地接过陈伯的手里的碗,高兴地道:“没事,好长没时间没来了,而且我话不多就爱听陈婶说话。”

陈伯对陈婶说道:“幸亏人家立夏能听你这老太婆唠叨,你啊,赶紧该干嘛干嘛去,别老缠着人家立夏,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要赖上人家要当妈!”

“哎呀,你这老头子怎么说话了……”

“我哪里说不对……”

……

林立夏望着夫妇俩继续忙碌的身影,觉得相扶到老大概也就是如此了。有人和你斗嘴,有人叫你吃饭,有人替你看看天气,嘱咐带上雨伞。

这家老字号的小吃店,从立夏来这里工作便一直是陈伯夫妇勤勤恳恳地经营着。听陈伯说他们也是有一儿一女的。但是一个远嫁日本,一个隔了一个太平洋在美国读博士,别说继承这家小小的鱼丸店,就是回来也一年也难得几次。

林立夏想到,也许很久很久的以后,没了陈伯夫妇,这家延续了一百多年的小店,也许也就不复存在了。任何的沧桑都经不起时间的颠覆。

在店里吃好了鱼丸,又和陈伯夫妇聊了会儿,林立夏本来要提出在店里帮一会儿忙,被两位老人严厉地拒绝了,并像任何疼爱孩子的父母一样赶着立夏赶紧回去休息。立夏也不好再坚持什么,临走前又是一番激烈的争执。

争执的焦点在于,立夏觉得自己要付钱并且想要多付一点,而陈伯夫妇实在是喜欢这个黑眼睛亮亮又心肠好的年轻小交警跟自己儿子似的疼爱,哪能收儿子的钱啊,还多收,这多见外,这不是硬生生把他们两个老人家往陌生人的范围推么。能不让都心直口快的夫妻俩急么。

僵持了一会儿,这店里其他的人都在看他们三个人推来推去。无法,双方都让了步。林立夏乖乖地交了正常的一分钱。临走时又习惯性地打包了两碗准备给李大爷和同宿舍的刘峰带回去。

走到公园时,却恰好收到了刘峰的短信。“小林子,今晚儿我不回去了,不要给我留门了哈!”于是林立夏就琢磨着要让李大爷收下两份鱼丸了。

林立夏是个好脾气的人,比如他有一双黑黑的润润的眼睛,好像沁在水里的黑玉,又比如他的头发短短的,但不是根根上竖,乌黑发亮跟眼睛的颜色一模一样,却软软的,有温柔的鬓角,后脑的脖子根上剃得清清爽爽。

每当他低着头时,头发与脖子的过度地方,黑的头发,白的皮肤,总是孩子气地分明地很。而最让人注目的是脖子后面有一颗殷红的痣,不大不小,好似某个写意的山水画家在完成一幅画之后,随意的一点,宛如朱砂。

当然这些,都让人觉得,他是一个亲切并且好接近的人。但凡好脾气的人大多是宽容的,尤其对别人;平和的,尤其是对生活;并且是易于满足的。

薛涛说,林立夏,你就是个可以用小吃食喂养起来的家伙。例如此时,林立夏肚子里装着吃下去的鱼丸,手里提着要给别人的鱼丸,夕阳将落未落的橙黄得好像蛋黄派。

他觉得整个心都轻盈起来,于是步履轻快地沿着来时的路线,走回宿舍。

欢快地将打包好的食物递给李大爷,李大爷向来就是个极爽气的人,没有无所谓的推辞,笑呵呵地接过来,却怎么也只肯收一份。并且跟立夏说道:“哟,小林,又去公园后门那家吃鱼丸了。”

“是啊,前段时间的事情忙完了,正好最近有空,今天就想起来过去了。”

“还跟个孩子似的,我那孙子就尽爱吃这些东西。你啊,这么大一个人了,可不要学那小孩子偏食。不吃饭,尽吃小东西。瞧这制服穿身上,宽松松的。”

林立夏不好意思地一笑,他的确是有这个小孩子一样的坏毛病,总讨厌吃米饭的。面条也好,速冻饺子都行,总之,不是一个人吃米饭总是好的。

林立夏觉得端着碗吃米饭,米饭白白的香喷喷的,再炒一个碧绿的青菜,一份荤菜,最后一份清淡美味的汤,是很有家的感觉,而一个人是不太适合吃米饭的。刘峰时常不在宿舍,林立夏对自己向来都是懒懒散散的。于是乎,在这里工作两年多来,这周遭的小吃店被他都摸了个透彻。

轻松地与李大爷道了别,林立夏决定带着剩下的一份回去,也许,等下肚子饿了可以热一热吃。

第4章

正要走到楼梯口,林立夏倒吸一口气,呵,好大一只黄色的狗!正跟石狮子一样端坐在楼道口。

一人一狗对视了一会儿,那只狗居然也不认生,“嗖”地一下跑过来,拉着舌头,嘴里“哈哈”地冲着林立夏摇头摆尾。垂着大耳朵的脑袋,亲热地一个劲儿往制服裤子上磨蹭。

林立夏心里觉得,颇有一副忠心狗狗迎接主人回家的画面。只是,林立夏满头问号,这只狗哪来的?

小狗可不管那些,只围着林立夏蹭啊蹭啊,最终发现林立夏没有轰走它的意思,果断地嗅了嗅立夏手里拿着的鱼丸。嗅一嗅,停一停,圆溜溜的乌黑大眼睛望一望林立夏。

林立夏自然知道狗狗的意思,笑了笑,决定逗一下,于是不动声色地任着大狗狗撒娇,既不赶它走,也不把鱼丸给它吃。于是,可怜的狗狗就这么地嗅一嗅,停一停,望一望我们的难得调皮的小交警。狗狗显然是有良好训练的,也没有轻举妄动,不断重复着以上的动作。

然而,作为一条体型庞大血统纯正的狗,那也是有尊严有脾气的。终于,它伸出了罪恶的前爪,勾勾。妄图碰到诱人的食物。

林立夏着实被这只突如其来的狗乐坏了。也见它可能是真的饿了,不再恶作剧了,蹲下来,笑着摸摸它的大脑袋,孩子气地说:“大黄狗,你饿了吧,想吃?来来来,跟着警察叔叔,给你吃的。”

说着便引着狗狗拐到了旁边的小花坛。自己蹲坐在花坛的水泥边缘上,将鱼丸倒在盒盖上,放在地上。只见狗狗“哧溜”“哧溜”地一阵狼吞虎咽,不消一会儿就干掉了所有的丸子。

吃完了,心满意足了,更加活泼。乱扑乱蹭,兼带听起来很是撒娇的“呜呜”声,完全是一副酒足饭饱之后的讨好样。林立夏很是欢快地和小狗逗了一会儿。

林立夏自是没有养过狗的,对狗也没有研究,比如此时,对于这只吃了他鱼丸还跟他很是亲热了一番的狗狗,他就叫不出名字。但这只狗显然不是普通的流浪狗,毛色光滑发亮,略带黄色,浑身上下也是干干净净的。据说现在的宠物狗有些过得比人还好。

很有爱地摸了摸它的头:“你看你吃也吃了,赶紧回家吧,不然你主人可是要着急了。”

说罢从头到尾摸了一遍,起身走了。可没走几步就发现,这只狗居然也一直跟着,声音低落的呜咽,端端正正地站着抬头仰望自己,大黑眼珠子晶亮亮的,似有千万委屈而无处诉说。

林立夏心里不禁感慨,这只狗,真是好有表情啊。拍拍它的脑袋:“你该不会是走失了。”狗狗随即符合般地发出一串呜咽声。

又见小狗的脖子上戴了条黑色的带子。仔细翻看了下,精致的铜扣黑色皮带,上面刻着一串英文字母:“KEN.sSB”。KEN明显是个人名,应该是狗主人,但是SB?林立夏凌乱了,这只狗难道叫SB?

带子的另一端果真找到了一个电话号码,1389988XXXX。

我们都听过这样一个理论,当一只南美洲亚马逊河流域热带雨林中的蝴蝶,偶尔不经意地扇动几下翅膀,仿佛就像触动一个按钮,启发层层机制,好似多米诺骨牌一样,有可能在两周之后引起美国德克萨斯州的一场龙卷风暴。

于是,很久很久以后,赵明瑄看着自己养的这只会笨到跳车乱跑以至于流落街头的黄金巡回犬时,想起著名的蝴蝶效应,庆幸自己养了只智商不是十分高性格还有点二,连主人都会跟丢名字缩写是SB的狗。

有一句话是这样描述爱情,这是人生的盛宴,是值得你我锦衣夜行,穿过无数个痛苦的夜晚去赶赴的华美宴席。

没有这只狗,就没有那个夏天的一场遇见,一场背景纷繁颜色浓重却没有声音的盛宴。

赵明瑄事后想起,依然记得那日傍晚将落未落的夕阳。整个城市的背景都是橘子酱一样的颜色。而那个青年,就在开了门之后,站在一片橙红的背景中,安静地,静谧地,仿佛不容分辨地诉说着到来。

有些人,是注定要遇见,放佛冥冥之中有种力量将完全不相干没见过面的人牵引在一起,我们通常称之为缘分。

赵明瑄其实那日正坐在自己的车子里,司机兼助理小张,正跟他断断续续地说着明天安排的变动。

小张对自己的这个老板印象还是不错的。没有高高在上的违和感,也没有我付你工资就能颐指气使的令人讨厌的自大自傲。相反地,对谁都是亲切友善,当然,那都是恰到好处的,没有一丝做作的迁就来显示自己的风度或者假装出来的礼貌。

整齐的仪表,英俊的相貌,没有所谓令人不敢接近的严肃冷峻,嘴角总是一丝微笑,让他整个人看起来既明朗又温和,文质彬彬的那种,有内敛的光彩。

例如,他从来不回在应酬到半夜后还打电话叫自己出来接他,总是可以打车回家。又或者,也不会在女秘书给他不小心泡错了咖啡后皱眉命令换一杯,他可以微微一笑,然后对人说:“新口味的感觉,也不错的。”

在这个城市中,有一半在建的房子都是属于他的。英俊多金,风度翩翩,三十而立的年纪便有如此成就,实力与背景自是不容小觑。偶尔听八卦,说是家里的老三,但是一向低调。

小张在问了自己老板明晚饭局的安排后,默了一会儿,却没有得到原想的回答。边开车,边瞟了眼自己的老板。

一向干练利落的老板此时正用手支着,内里的白衬衫微微露出西装口,可以看见那只精致的袖口,眼神没了平日的熠熠光彩,反而显得有些迷茫,正出神看着窗外。

于是不得已,“咳咳”两声清了嗓子,继续问了一遍:“赵哥,明晚请王书记吃饭的事情,他今天推了我,说是事情繁忙。”

赵明瑄这才回过神来,不假思索,轻笑一声:“的确是繁忙,事务太多了。要见的人多,要吃的饭多。可不是忙么。”

“赵哥,王书记不是跟您大哥不是老相识么?怎么……”

赵明瑄不以为然地说道:“是啊,我大哥,来之前,肯定是关照过王书记要好好照顾我了”

“我听说了,保生集团的李总,最近可是频频跟他接触。看来这次,他要跟我们争这块地。”

“新来的土地爷,胃口真是蛮大的。”

“赵哥,那我们该怎么办,上次送过去的礼,他也没收。推得倒是干净利索。”

赵明瑄自信地笑了笑,将松开的袖口扣上,淡然地说:“他不会收,他老婆总是会收的,老婆不收,儿子总会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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