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扔了妹妹的书后穿越了 第262章

作者:何书 标签: 系统 快穿 爽文 近代现代

  郑之南要认真写,也不过是个端正飘逸,没有凌崇这么苍劲有力。

  从这些细枝末节观察可见,凌崇的身份绝对不一般,这后面的事情肯定还有的笔墨要写,但现在他只需要装傻就行了。

  越来越觉得这么神秘的人物,像自己的攻略对象。

  想到这里,郑之南抬头冲旁边的凌崇笑了笑。

  他可不会忘了还有攻略的任务要做。

  凌崇看到郑之南笑,不由也勾起了嘴角,不过因为胡子太多,弧度不太明显。

  他问郑之南说:“笑什么?”

  郑之南捧凌崇说:“我觉得你好厉害啊,会打猎还识字,而且如果不是当初你从我父亲那里收下了我,现在我没准已经死了都未可知。”简单点说,潜台词就是遇到你真好,你特别棒,我真喜欢你。

  凌崇分不清郑之南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毕竟这家伙的另一张面孔可还没有展露出来,一直像个胆小又顺从的小兔子,眼神看你的时候乖乖的,是个没脾气的人。

  若是没见过另一张面孔的郑之南,凌崇大概真的会以为这个家伙是现在的样子。

  凌崇现在每天最期待的就是看郑之南要什么时候在他面前撕下小兔子的面孔,露出小狐狸的神情。

  这边凌崇和郑之南岁月静好,另一边郑娘子则苦不堪言。

  自从开春后,大家就渐渐开始要准备农活的事情,郑北也不复从前的清闲,每天都要去地里看庄稼,还要去买苗,选苗,忙得很。

  家里的家务基本上都落在了郑娘子的手里,剁草放羊,喂鸡喂猪,还要担水浇草地,本来之前家里没养猪,但是过年之前卖了两头羊,又买了两个小猪仔和小羊羔,比之前更忙了。

  自从嫁人就没做过重活的郑娘子越发的心浮气躁,特别是过完年凌崇也没有意思意思过来看望他们。

  被村子里许多人看在眼里,背后笑话他们干了缺德事,儿子现在笼络住了男人,男人自然向着自己的“媳妇”。

  好似凌崇不来,都是郑之南指示的。

  郑娘子的怨气就更大了。

  郑北对郑之南的男人凌崇过年不看他们,也颇有微词,但凌崇凶神恶煞不好惹,不来他也没计较,顶多心里嘀咕嘀咕。

  还有一点就是,虽然没了郑之南帮助,干农活比之前累了一点,但郑北正当壮年,还是干的动的。

  郑娘子就不一样了,越来越累,看到手都糙了,心里怨念横生。

  不过一想到儿子马上就要进学了,心情又好了些许。

  郑北知道儿子不是读书的料,让他来也不是就要考个功名来,就多认识点字,以后去镇上找个活计也比干苦力轻松。

  所以两口子千叮咛万嘱咐,不许郑裕在学堂上不乖,听先生的话云云。

  郑裕虽然过了年,长大了一岁,也长高了些许,可毕竟才十二三岁,比小时候还能玩,之前把郑之南推到了山下,把家里的事儿搞砸了,打的他老实了一阵,但现在郑之南也已经去了别人家生活,听说还醒过来了,他就慢慢的松懈下来。

  头两天去学堂还算老实,可是见到村里那些小伙伴,又记吃不记打,在课堂上说小话,不认真听讲不说,还捉弄同学,先生气的直接把这事儿捅到了族长跟前,想走人。

  让郑北弄的老没脸面,学没上几天,花费了他们不少精力,给儿子添了不少识字用的东西,最后还被退了学。

  这次不仅郑北生气,对儿子寄予厚望,还跟不少人炫耀的郑娘子也是脾气上来,两人把郑裕狠狠地打了一顿,关在家里一个多月才把人放出来。

  上学是2月份的事情,退学是3月初的事情。

  这事儿闹腾完,郑之南的腿终于好了,拆了板子,开始在院子里慢慢行走。

第235章

  郑之南不仅腿好了, 他还长高了不少,因为从郑家带来的一些衣服穿上都短了,加上在凌崇这里吃得饱穿得暖,再也不是那个瘦削的家伙了, 高挺有型, 肤色红润,单看脸怎么看都像个养尊处优的小公子, 就算穿的粗布棉衣, 可穿在人家身上就是比旁人要好看几分,这大概就是主角的闪光加成吧,总要与普通人不同一些。

  郑之南最后半个月的时候, 没拆板子也在慢慢的走动锻炼,所以拆完板子后,只休息了一个星期就蹦跳自如了。

  然后凌崇就带着郑之南去了集市,给他买了好几套成衣,把之前的打了好多处补丁的衣服都扔了, 甚至还提前让布店做几套轻薄一些的夏装, 当然是要做大一点, 免得等到夏天穿上的时候又短了。

  说实话, 虽然凌崇对他很好,他也很欣赏这个人,可这钱不是自己挣的, 怎么花都觉得不得劲。

  虽然在一起后, 严格意义上来说, 这都算是夫夫财产,可心里总会觉得占了便宜似的,腰板挺不直,说话心里虚。

  如果自己也能挣钱,那花起“共同财产”来就没啥问题,毕竟花了他的,也可以给他钱花,给他买买买,不是只有一方在买买买,这样才舒服嘛。

  可能是自从跟了凌崇,吃的太好了,之前长得比较慢,这段时间则飞速往上窜,之前只到凌崇下巴,现在都快到凌崇的耳朵了,已经有了少年介于青年之间的身姿与眉眼,举手抬足之间仿若清风一般明朗,让人觉得那哪儿都看着舒服自在。

  两人买好东西,拎着大包小包坐在凌崇的牛车上,这牛车是顾大夫家的,借来用用。

  回到村里后,还牛车时,还给顾家夫妇和顾易夫妇带了礼物。

  两人肩并肩回家的路上,郑之南拎着东西跟凌崇说:“你到时候教我打猎吧,我也想去山里打猎。”

  凌崇蹙起眉头摇摇头说:“深山内太危险,你在家就好。”

  郑之南看凌崇神情坚决,就知道自己再继续提下去,他也不会答应,就没有继续坚持。

  既然不答应一起打猎赚钱,那郑之南只好退而求其次选择其他生财之道了。

  他准备酿酒,而且是纯度非常高的白酒,不是现在喝得那种,口感不好不说,还有一些混浊物,纯度也不够高,喝着就辣辣嗓子,热热血,虽然也有更好一些的酒,但这种酒也只能是真正的富贵人家才喝得到。

  酒这东西永远不缺销路,当然,得是好酒。

  郑之南也不怕凌崇怀疑他为什么知道酿酒的方子,因为好巧不巧原主的爷爷和太爷爷都是酿酒的,只不过在郑北这里断了而已。

  其实一开始也没断,原主的爷爷看郑北扶不上墙,给郑北讨了一房媳妇,媳妇也就是原主的母亲,是个能干的,长得也标致,郑北太懒,学不会罢了,郑北的媳妇倒是学得快。

  这些郑之南一开始不知道,也是生活的久了,东拼西凑从一些人的嘴巴里知道的,酿酒的工具有一些还堆在柴房里。

  所以郑之南会酿酒也不奇怪,原主的娘是在原主六七岁才去世的。

  那个时候凌崇似乎还没来郑家村,不知内情,加上和郑家村里,除了顾大夫外,都不熟悉,郑之南有信心几句话就把凌崇给敷衍过去了。

  凌崇不太清楚郑家爷爷辈以上的事情,但是郑之南和他说酿酒的事情,甚至爷爷太爷爷还有他母亲的事情后,他就一点怀疑也没有,他本身就知道郑之南有多聪慧,能小小年纪就记住爷爷奶奶还有母亲所做的事情,郑家的酿酒方子,想重振郑家从前的事业,他相信他,也支持他。

  他没有把郑之南想象中瘦弱的必须关在家里洗衣做饭的存在,他把郑之南当成一个男人来相处。

  没有答应郑之南和他一起去打猎,是因为这的确是个危险的工作,需要一定的技巧和身手,甚至经验,在凌崇的眼里,郑之南虽然现在身体素质提升了,但和他这种皮糙肉厚经验丰富的猎手比起来,他是完全的小白,真的答应了才是置他危险与不顾。

  所以他没答应郑之南打猎,但当郑之南提出来想酿酒来卖的时候,他就直接应下了,准确的说不是应下了,而是赞同,他不认为自己有权利去决定郑之南能不能酿酒,所以他在这上面只是提出了自己的赞同票。

  因为这不是个危险的事儿,他能体谅郑之南想和他一起为家里操劳,一起奋斗,但也分做什么。

  他会打猎,所以干这个,身手好,躲得过去危险,可郑之南就不一样了,他只是个普通人,没干过这个,抓个兔子,叉个鱼,玩闹一下就行了。

  郑之南一开始跟凌崇说这个的时候,还担心他觉得自己从前没弄过是瞎胡闹,会拒绝,没想到直接就点头应下了。

  颇有些“你随便整,有事我给你兜着”的感觉。

  也没问他关于酿酒的事情。

  虽然凌崇没说,但郑之南主动提了那么几下关于酿酒的事情,提了爷爷奶奶,提了母亲。

  凌崇听完握了握他的手,表达了支持,也知道他母亲死后他的生活有多艰难了。

  “你想做就做,你说的那些东西,图纸画出来后,能做的我做,做不来的我请人做,会争取早点做出来,让你早点开始弄。”

  “你就不怕我浪费粮食,做的不够好,卖不出去?”

  “什么事情都要试一试,不是有句话叫万事开头难?何况你家里从前有这个基础,如果你什么都不会就要做这个,那我肯定会先说让你去学一学再来做,既然你会,我就只剩下从旁协助,然后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因为凌崇的支持,郑之南决定给凌崇做点自己会做的东西,奖励他一下。

  同时也是在改善自己的生活。

  在古代其他都还好吧,茅厕简陋了点,丑了点,没有现代设备,权且都忍了,只有这吃喝太痛苦了,除了盐和油还有蒜,基本没有其他作料可以用,能用的实在太少,光盐和油做出来的东西,吃的多了,别人习惯了也不觉得,他这个吃过无数美食的人怎么受得了日日三顿这么吃。

  肯定要给自己找点乐子。

  头一个就是做酸菜,酸菜其实好做,比做辣椒酱还简单,就是腌制的火候问题。

  酸菜需要时间,辣椒的材料就简单多了。

  他之前在顾大夫那里看到过辣椒,也认出来了,但是奇怪的是,顾大夫只是把它当一味药材来用,其他人也不知道他的吃法。

  郑之南知道后就要了一些种子,还有一些干辣椒,当药材收来的一些,能够做个半锅,然后分装成几瓶。

  他看凌崇平时的饮食偏重口,想必也一定会喜欢吃辣椒酱。

  辣椒种子这个时候适合育苗,现在种上,夏天就刚好可以采摘。

  在房子附近开辟的菜地里种好辣椒还有其他蔬菜,郑之南把让顾大夫收集来的干辣椒从麻袋里倒出来,开始清理,去头。

  辣椒在这个世界不叫辣椒,叫番椒,一直以来都是用来观赏和作为药物。

  当郑之南在顾大夫那里看到辣椒的时候,可以说是很激动了。

  其实他没有嗜辣的爱好,但也不讨厌吃辣。

  但这是在物资丰富的现代的时候,现在物资这么匮乏,尤其是吃的用的,吃久了,嘴里都快淡出鸟来了,能有一些辣椒酱拌饭,肯定还能多吃一碗饭。

  瞬间不嗜辣的人,也想天天吃点辣调剂一下饮食。

  一开始顾大夫听郑之南要一袋子干辣椒还有些疑惑,等郑之南把辣椒酱带给他的时候,他给夫人尝了下,便觉得有滋味的紧。

  顾大夫口味平时较为清淡,顾夫人则重口一些,尝一口便喜欢上了,而顾大夫尝一口还不觉得,待到晚上吃饭的时候拌着饭吃,平时一碗半便足以,那天晚上不知不觉竟然吃了两碗半,越吃越有滋味。

  他也是第一次知道这干辣椒作为药物之余,竟然还有这样的作用。

  因为材料有限,郑之南做的辣椒酱没有加肉粒,用的芝麻油,除了干辣椒,还准备了炸过的花生,以及姜沫和蒜蓉。

  除了放盐之外还放了寻常人家不舍得用的糖。

  辣椒酱分两种,一种是油制,一种是水制,油制更容易保存,因为这里没冰箱,郑之南选择的是油制,这个味道更美味一些。

  虽然是第一次做,但材料就是那些,除了每个人的火候不同外,其实大部分都是这么些东西做成的。

  特意买了几个小罐子,成人拳头那么大一点,装大罐的怕放久了坏掉,所以一次小小的一份,吃完了再开另一份,免得一大罐天长日久,会发霉的。

  郑之南自家留了三罐,给顾大夫送去了四罐,然后给凌崇四罐拿去送人。

  凌崇虽然不怎么和村里的人来往,但是镇上还是有几个朋友,卖兽皮认识的。

  该给的都给了,唯独没有给自己的父亲还有继母,就当两人不存在似的。

  郑娘子早就听闻郑之南腿脚恢复了从前的利落,然后凌崇带着继子又是买衣服,又是逛集市,日子过得可比在她这里痛快多了,就因为这事儿,没少被村子里爱嚼舌头根的人奚落,说她苛责继子,导致继子与凌崇在一起后便与他们断了往来。

  弄的她越发没脸,刚好正逢要春种,马上就要插秧,郑娘子不好去两个男人住的地方,撺掇郑北去叫郑之南插秧的时候来帮忙做农活。

  “大兄虽不是我亲生的,但好歹是你的儿子,你一个人插秧,裕儿又是个生手,哪里能给你帮什么忙,总不如大兄这个熟手麻利,虽然大兄和凌崇在一起了,可也不能不把你这个老子抛在脑后吧?”自从郑裕退了学,郑北便带上郑裕去地里干农活,看着亲儿子被郑北磋磨的脸都瘦了黑了,郑之南却穿着新衣与那煞神招摇过市,郑娘子就气不打一处来。

  郑北沉吟了一声,觉得妻子说得有道理。

  “明日我便去叫上他一起去地里干活。”

  “这就对了,你倒是顺便问问,怎的送顾大夫家东西,却独独忘了自家老子和亲弟弟呢?送的什么,也叫我们尝一尝,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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