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致富路 第13章

作者:木三观 标签: 架空 近代现代

穆初桐答道:「不是的,吴二丫他们也要去的,旅途上也好结伴。」

久蛮说道:「那人手方面也没问题吗?」

「当然,我公司本来就有人的,只是不和我同路而已。在确定要开展项目之后,我已经招呼好他们先过去准备了。根据他们的反馈,工作也完成得不错。」穆初桐答道。

久蛮却说道:「行,你自己注意。那儿是个穷地方,我也去过,其实那儿的民风并不淳朴,也不太安全。」

「多谢大哥关心。这个我早料到了。」穆初桐笑着说,「况且那儿现在不是有兄弟吗?」

「是的,正要说这个。」久蛮拿起手机,给穆初桐推了个名片让他加好友,「这个是南乡那儿的小老大。你们到了的时候,他会来接送。你要在那儿有什么困难,跟他说就行。他会帮你的。要是有他帮不上忙的,你直接联系我。」

久蛮的SNS躺在穆初桐的通讯录里好几年了,可他们的对话信息还是为空。久蛮肯定不会给他发什么的,他也不敢给久蛮发信息,过年过节也不敢发祝福。因为听说久蛮最烦人家给他发祝福,让他一个手机嗡嗡的响个大半天结果都是屁大点事儿——「妈了个蛋的,」久蛮总是说,「发个球的祝福?给老子直接打钱!」

穆初桐正要走了,久蛮却拿起那个礼盒,掂了掂里头,说道:「里面是什么?」

穆初桐一笑,回答:「能是什么?大哥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不过也不知您能不能看得上!」

久蛮便将礼盒打开,见是一条千足金金链,准确而言是纯金打成的龙骨链子,而链扣则是两只雕琢精致的足金龙头衔住,做工精美,气派不凡。工艺自然是胜过平常久蛮戴的蛇骨金链,但却没有他平常戴的那么粗和重,大约是更多的价值体现在工艺上了。

久蛮将项链掂了掂,说:「这可比我平常戴的轻啊。」

穆初桐便笑着说:「是啊,为了颈椎健康……」

久蛮噗嗤笑了,说:「行了。知道了。」

这项链如此精美,又不是穆初桐平常穿戴的风格,显然是他一早准备好的。确实,穆初桐来之前就准备好了这份礼物,打算在适当时候孝敬大哥的。

久蛮朝狮心招招手,叫他拿来了一个檀木盒,递给了穆初桐,只说:「行了,也不能白拿你的。这个送你了吧。」

穆初桐忙双手接过了盒子,又不敢打开,只能满口说:「这哪能啊?我孝敬您,那是应该的!」

「你怎么就合该孝敬我了?我是你爹呀?」久蛮一挥手,「赶紧拿着!别那么做作!」

「是的、是的。」穆初桐点头不迭,「谢谢久蛮大哥。」

久蛮又说:「你不打开看看,怎么知道喜不喜欢?」

穆初桐赶紧回答:「久蛮大哥的东西,哪能不好?我哪能不喜欢?」

「哼。去吧。」久蛮似有些不悦,别过了脸。

穆初桐见大佬脸色不对,立即答应着下去了。他怀揣着盒子,一路趋步回了客舍,犹如偷到了奶酪的小老鼠,颇有些惊慌小心,将那门掩紧了,东张西望,方悄悄地把盒子打开。

「久蛮送我的会是什么?」穆初桐打开盒子的动作缓慢,足够他胡思乱想,「难道也是送我大金链子吗?」

盒子一开,果然是金灿灿的,却是一把泥金折扇,正是当日久蛮拿来教他的那一把。穆初桐心中一动,将那扇子拿起,仔细端详起来,见扇骨尤其精致,且还镂刻着一行字:「惜花疼煞小金铃」。

作者有话说

关于昨天更新那句「惜花疼煞小金铃」,百度出来的第一条貌似是说「金铃」是「金莲」(指女人的脚)的意思,所以留言才有人说久蛮多大脚不要脸!但其实我一直以为这句取的是宁王惜花系金铃的典故。就是「天宝初,宁王至春时,于后园纫红丝为绳,密缀金铃,系于花梢之上,每有雀鸟翔集,则使园吏擎铃索以惊之,盖为惜花之故」也不知哪个是对的,但我写的时候是按这个理解...

第十三章

「唔……」穆初桐将扇子放在手中把玩,心想里忍不住揣测,「大佬送这个给我做什么?难道是督促我勤奋练习扇子功吗?」

一把扇子便在穆初桐的掌中翩翩翻飞,如同蹁跹起舞的金蝴蝶。跟久蛮学扇的时候,他其实也被自己的「无师自通」所惊着了,他和久蛮有着同样的疑问「我是学过吗」。当时他便信口回答了久蛮,说自己曾经学过,但也是他自己的推测——他其实也不知道自己为何如此熟悉扇子功的技法,也许他小时候真的跟母亲学过,但也不甚记得了。

扇子收起,放入盒中,穆初桐态度珍重。

相对的,久蛮也在把玩穆初桐送来的礼物,不过是一根金链,久蛮最不缺就是这东西,全戴身上能够构成一副盔甲。虽然说这链子价值不菲,但久蛮那儿也多的是比这金链价格更昂贵、做工更精美的,然而久蛮就是对这链子爱不释手,还拉着狮心说:「你看,这个是不是好漂亮?」

「嗯,好漂亮。」狮心不用脑子地回应着。

久蛮不满意狮心敷衍的态度,粗声问道:「漂亮在哪儿?」

「金灿灿的,真好看。」狮心答。

「对啊,真的是金灿灿的,真好看。」久蛮点头不住。

狮心想:大佬傻了。

真糟糕。

久蛮对于穆初桐态度的骤然转变,狮心是看在眼里的。原本,久蛮对穆初桐不冷不热,面子上过去就行了。后来却忽然变得难舍难离。狮心将此细究起来,认为关键在于久蛮教穆初桐耍扇子的那一天。那天,穆初桐学完扇子回去了,久蛮忽然让人查起了穆初桐的来历。

穆初桐还能是什么来历?大家不都一清二楚吗?就是叔家的私生子,一直被欺负惨了的倒霉孩子。

反正,之后久蛮对穆初桐就与别不同了。

狮心想想,觉得这种事情还是不要再追究。既然久蛮不跟他说,便是不想让他知道。他要是自己知道了,就那面触怒了久蛮,这可不是好玩的。

翌日,穆初桐便与其他商人一起坐上了前往南乡的列车。

南乡那儿风景倒是优美,交通却不便利。旅客们要来这儿却也还行,通常是下榻在附近的大城市,然后坐旅游大巴来这儿半日游。吴二丫说想建个特色旅馆,吸引游客下榻过夜,也好促进消费。穆初桐是要搞餐饮的。和吴二丫倒是互惠互利,很能合作起来的样子,又都是荆帮那一派的,以前就混熟了,路途上更是很有话聊,一个小时下来,就亲亲热热跟兄弟似的。

能够一起挣钱,怎么可能不亲?

众人下了列车,果然如久蛮所言,南乡的小老大带着几个马仔已在月台上等着了。

南乡的小老大长得不高,但看着很精壮,皮肤黝黑,身着麻衣、头戴草帽,看起来像个普通乡民,然而脚踩鳄鱼皮鞋、嘴叼大雪茄,显出点身份。

商人们都是怕硬的,穆初桐等人一下来,无不满口大哥的喊着他。那小老大笑着说:「什么大哥啊?你们是久蛮大哥、师贤大哥委派来的人,那我就是个弟弟。你们要是信得过我的,喊我一声『草籽』就行了。」

草籽请大家吃过晚饭,又安排众人入住招待所。穆初桐在那睡了一觉,大早起来,见吴二丫他们也都起来了——果然,一个好的公司里最勤力的一定是老板。大家便笑着打招呼,然后匆忙到乡里去。

穆初桐一早叫了得力的下属来这儿开展前期工作,也一直有在汇报、反馈,成果算得上不错。下属对餐厅的选址让穆初桐也是比较满意的,穆初桐指着那片鱼池,说:「行,那这片鱼塘,我就承包了!」

总算是定下来了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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