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鸠羽千夜
楔子
美国加洲,沙滩阳光比基尼美女,一切都是那么热情奔放,简直就是人间天堂。秦桐懒洋洋的靠在躺椅上,只穿了一条宽松的夏威夷花色短裤,一手搂着个半裸的金发洋妞,端着杯鸡尾酒,戴着一副价值不菲的限量版GUCCI宽边大墨镜,微眯着眼看着不远处的火辣美女玩沙踏浪。心中大叹这才是人间极乐,那个冷冰冰的商学院里面一堆穿着古板戴着眼镜的老学究活似百年前的活化石,就连一起学习的同学也要么傻傻呆呆要么扑克脸一张地只知扎在书堆里,女生穿得简直堪比修女把自己包得密不透风,毫无美景可言,让他在其中痛苦不已。
说起这个秦桐的家世,秦家原是中国东北地方的一个小乡绅,在军阀混战割据的年代里因为不堪其扰,加之看不到中国的前途,于是花费大量银钱辗转来到美国。当年的秦大老爷领着家眷在美国下了船后,身上钱财已所剩不多,一无房二无地,在美国各地到处兜兜转转,凭着那一口蹩脚的英语四处想找个地方安顿下来,可惜处处碰壁。
最后终于在快饿死之前,来到了西部,狠下心扒拉下全家身上仅剩的几套值钱衣服,凑了点边角零钱,从路过的一处牧场里找场主换了几头小牛和一匹老马,并在那个好心场主的指点下,找了处还无人开垦的地方围了圈栅栏,就此占地为王,开始了放牧的生涯。
凭着节衣缩食和努力挣扎,牧场的规模也终于一点点的扩大了,这秦大老爷的儿子秦念也算得是个经商的人才,之后趁着二战结束百废待兴的时刻抓住机会扩大的牧场的规模,成为了当地较有规模的牧场,家畜的品种和数量明显增多,并建立了自己的屠宰和肉类加工厂。之后传到了第三代秦毅之手里,他趁着超市连锁在当时刚刚起步的时机,果断的将自己家的产品打入了在当地新建起的超市,并以此为跳板,渐渐将自己的肉制品铺进了全美的各大的超市之中,也在美国这个竞争激烈变化多端的市场之中打下了自己的一方天地。
秦家传到如今,这秦桐便是现任秦氏企业董事秦毅之的二儿子,秦毅之属于晚年得子,对他们甚是宠爱。大哥秦楠只比他长二岁,天生的秦家人,严谨自律,学业优异责任心强,在哈佛里跳级拿到了经济管理博士学位,现在在公司里跟随着父亲学习。而这个秦桐则成了秦家人中的异数,标准的纨绔子弟,喜欢打扮,最爱的便是招摇和泡美女。
由于秦家先人本就长相不差,又坚持只娶貌美温柔的华人女子为妻,综合了几代人的优良基因,到秦桐他们身上便更是体现得淋漓尽致。虽不像西方人那样强健,但是身材修长比例均匀,典型的精致东方脸孔,细致的皮肤,墨色的双瞳和发丝,让他们深得许多名媛的喜爱。这正是大合了秦桐的脾味,整日便在美女之间周旋,看见书本便立时头大如斗,眼皮沉重,从小到大的成绩都是低空飞过,与他的哥哥形成两个极端。
这次因为他近日来越发胡闹,迷恋上了研究香水,整天摆弄瓶瓶罐罐,天天带着一身稀奇古怪的香味回家,把他那个本就恨铁不成钢的老爹惹得更是火大,一把掀翻了他那个所谓的研究室,命令老大花钱在哈佛商学院给他弄了个听课证,便揪着他的衣领把他扔了进去。可他在那种地方哪呆得下去,不到一个星期便受不了了,借着所谓的做课题这个借口,摸到了加洲来,于是便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落海
他正享受得开心,浑不知有人正带着满身的火气走到了近前,霍地伸手熟练无比的狠狠拧住了他的耳朵。秦桐顿时哀叫起来,“啊啊啊……痛痛痛……”一个熟悉的声音如暴雷般的在他耳边响起:“你这个死小子,过得倒是逍遥啊!给我过来!”拎着他的耳朵拔腿便往身后的酒店走去。熟悉的疼痛和熟悉怒喝让他顿时明白自己这没几天的好日子已经走到了头,脸皮皱成了苦瓜,一边哀哀叫痛,一边只能被拖走了,留下观赏全程好戏的金发美女在沙滩椅上笑得毫无形象可言。
一路上的行人以及酒店门前的泊车小弟,酒店里面进进出出的游客和服务生全都或呆滞或好笑的看着这一幕,直到被拖上了电梯,进了预定好的酒店房间那只可怜的耳朵才终于被松开。就算秦桐是个大男人了也被痛得两眼泪汪汪,可是他没有时间为自己的耳朵哀悼,因为一双愤怒和另一双冰冷的眼光全直直的射在他的身上,恨不得烧出四个洞来。他只能小小声的叫了一声:“爸,大哥。”
结实的红木龙头拐在地面上重重的砸了一下,发出了沉闷的“咚”的一声,如果不是酒店里面的装修用料够高级,只怕早被砸出了裂缝来,秦桐不由得瑟缩了一下,随之而来的是直欲轰破他耳膜的咆哮:“你这个死小子,当你老爸是那么好骗的吗?随便编个借口就想在外面花天酒地,以为我这几十年白混的。”转头对秦楠说:“我先走了,省得越看越气,我还舍不得你妈,不想气死。你给我把他打包扔回去。”秦楠点点头,老爷子便气哼哼地走了。
秦桐单独面对这个哥哥,不由得背脊发寒,老实说他不怕老爸的鬼吼鬼叫,就怕这个哥哥拿那双眼睛盯着自己,只觉得自己是被猫盯住的老鼠,动也不敢动。秦楠也没别的动作,只是盯了他一会儿,然后开口说:“走吧,我送你回学校。”一句话把他打入地狱。出酒店的时候,那些游客是已经走得差不多了,不过那些服务生们在看到他出现的时候,个个表情都古怪之极,想笑又不敢笑,弄得他尴尬不已,捂着自己又肿又疼的耳朵,只想挖个洞来钻,心痛自己建立的一世英名全毁于一旦。
被哥哥押着上了飞机,那张从没展开过的苦瓜脸在看着学校离自己越来越近的时候越发的皱了。终于只在一天之后,他便被自己的哥哥再度扔进了在他眼中看来比百年的幽灵古堡还要可怕的商学院。不光如此,自家的大哥居然为了防止他再偷跑,居然在他的家里整整呆了一个月,丢下了手边繁重的公事,两只眼睛犹如雷达一般紧紧地盯着他,让他欲哭无泪的只能乖乖收拾书本上学去。
一个月之后,让他心惊胆战的哥哥终于收拾家伙回到了公司处理堆积的那一大摞事务,于是再生为人的感觉让秦桐决定要好好地庆祝一番。丝毫不浪费时间的赶快行动勾搭上一个漂亮的法国小美女留学生,找他的狐朋狗友借了间海边别墅,邀请美女一起共度所谓的浪漫一晚。
晚上,秦桐兴奋不已,开车将美女接进了别墅,浪漫还没开头就已经迫不及待的开始胡天胡地了。等到一解这一个多月来的压抑,才算是真的想起来那个所谓的浪漫,带着女伴跑去海边看星星,顺便一人一瓶红酒。
两个人在沙滩上坐得够了,酒瓶也空了,这才起身往回走,秦桐酒劲上来,脑袋发热的带着女伴爬上了高高的防浪堤说是要看看海浪,于是半醉的女伴便被他半拖半拉的也带上了防浪堤。海风伴着海涛声击打在他的耳边,再看着身边那张漂亮的脸蛋,秦桐伸手便想将人拉进怀里来一个法式长吻,哪里知道防浪堤上本就不平,加上海浪的拍打不时飞溅上的小水珠,早就变得湿漉滑溜,他步履一个不稳失了平衡,手刚摸上人家的脸蛋便脚下一滑一头栽了下去,耳边响起刺耳的尖叫声,被酒精麻醉的脑袋反应慢了半拍,只来得及想到一句:“他妈的这叫声真难听。”便觉得眼前似乎有一道不怎么明亮的微光闪光,接下来眼睛一暗,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混乱
秦桐是被冻醒的。
宿醉醒来的脑袋还很迟钝,伴随着阵阵隐约的疼痛,连眼睛都是勉勉强强才打开一条缝。秦桐吸吸鼻子,冷空气令他的神智逐渐清醒起来,发现自己并没有躺在熟悉的床上,捧着如同被人拿槌子敲过的头,秦桐呻吟不已:“这是怎么回事……”记忆这时才慢慢地被找了回来,他记起来昨天明明是和那个法国小美女在一起的呀,这是怎么搞的?难道她就这样把自己扔在了沙滩上,自己跑了?秦桐捂住脸暗骂一句“见鬼”,他怎么会碰上这么个没良心的女人!躺在地上越来越来冷,昨天晚上似乎也没吃什么东西,此刻肚子正在向他发出阵阵抗议。秦桐再次低咒一声,挣扎半天爬了起来,立时呆若木鸡。
闭上眼睛,开始自我催眠:“我在做梦,我在做梦,我一定是在做梦,再睁开眼就会离开。对,我在做梦,现在数一、二、三再睁开,一切就会恢复正常。一、二、三。”三声一落,猛地睁眼,天色正是刚刚放亮,眼前一片刚刚冒出嫩芽的青草地,离脚边几步是条刚刚解冻的小溪,流水叮叮咚咚的还带着冰凌,再远的地方是一片同样冒出嫩芽的树林,夹杂着几株着红梅白梅,再远处山峦叠嶂。一切的一切似乎都在嘲笑着秦桐刚刚的举动。秦桐再次呆怔,三秒后,他仰天大吼:“这是谁搞的鬼,回去我一定不会放过他,我发誓!”吼完,秦桐便像泄了气了皮球,一屁股坐到地上,这是怎么回事?谁会搞出这么大的名堂只为了整他?难道是老爸和老哥新想出来的,把他丢到荒山上玩生存游戏?
正在胡思乱想,一阵歌声飘了过来,歌声正是向这边过来。似乎是山歌,不过听不太清楚唱的什么,歌声婉转悠扬,听得出声音的主人正当昭华,而且似乎不止一个人。对秦桐来说,平常要是这么大好的机会一定不会放过,只可惜现在自己狼狈不堪,又摸不清楚状况,一听到声音向这边靠近,立刻躲向不远处的树林。不多时歌声停歇,一阵少女们的谈笑飘进了耳朵,脚步渐近,一群穿着朴素的女孩子拎着水桶到溪边打水来了。
秦桐第三次呆掉,他眼睛是不是出问题了?为什么会看到一群只可能在电视电影里出现的古装女人?他被人扔到片场来了吗?这个想法让他一阵兴奋,当即跨了一只脚出去,可是理智却及时叫停,以前曾跟不少小明星鬼混过的他到片场接送的次数也不算少了,拍戏的场面他又不是没见过,哪里不是一大堆工作人员围在旁边转的。可是眼前,除了几个似乎是演员的女人,什么导演摄像灯光一个不见,他甚至看不到摄影机在哪里。更何况,他是在美国,有人拍古装戏会拍到美国来的吗?他也没有可能一夜之间就被人搬到中国去了吧。
为了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秦桐躲在树林中,直到女孩们装完水转身离开,便偷偷摸摸的跟在她们身后,至少能搞清楚自己在哪里也好啊。
跟着走了估计有半个小时,一座小村子出现在他的眼前,土胚墙,茅草顶,正炊烟袅袅,山里人家都起得早,正在做早饭。女孩子们各自回家,秦桐跟着其中一个离村口最近的,看着她将水倒在自家门前的水缸里,便推门进了屋。秦家二少便如做贼一般,鬼鬼祟祟地摸到了屋旁,他不敢进去,只围着屋子绕了一圈,自几扇窗户往内望去。第一扇就是开在门厅的,门厅很小一眼望过去一张供桌,正供着三柱清香,旁边摆着一张方桌,两条长凳,除此外便没有别的东西了。再摸到另外的看看,是两间小小的卧房,也没有什么家俱,被褥整齐。这时一边传来了人声,悄悄凑过去张望一下,原来是间小厨房。其中一个有些沧桑的声音问道:“梅儿,跟你爹上过香了吗?”一个清脆的声音回道:“娘,已上了。”“那好,过来吃早饭吧。”“好。”
秦桐退了出来,沿着原路走回去,直觉得混乱不已,什么爹娘?什么古装打扮?屋里看不见半个电器,看不见半点在他的世界里熟悉的东西,连片塑料布都找不到。一个可怕的想法在他的脑海里呼之欲出,他却打死都不相信这是真的。
还没弄出个所以然来,他的肚皮又再次提醒他严重的民生问题正急需他的解决,低头看看自己的肚子,再抬眼看看四周,除了草就是树,树皮草根他是宁肯饿死也不会下嘴的,也没有打火机,生火都做不到。颓丧的靠着个树干坐到地上,不知道自己呆了多久,再抬头看天时天已大亮了。此时还是初春的天气,秦桐不过穿的薄衬衣和长裤,又没有东西吃,已冻发抖了,真正的是饥寒交迫。
心里突然生起了对死亡的恐惧,不!他不想死!他才二十四岁,生活都还没有享受到,怎么能死?而且现在这一切都是那么莫名其妙,他不想死得不明不白,要死也得先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主意打定,秦家人骨子里的不屈就冒出头来了。秦桐站起身冲到溪边洗了把脸,刺骨的溪水让他的神智立刻清明起来,既然到了这么个地方,那他也只好先入乡随俗了。
进村
秦桐吸口气,“嘶啦”几声将价值不菲的衬衣裤子扯成了破布,他知道这身衣服在这里看起来绝对是异类,只好尽量让自己的衣服看不出原来的样子,扔掉高级皮鞋和袜子,在草地上来来回回打了好几个滚,顺便在脸上抹上灰土。冰冷坚硬的土地和草根石块硌得脚生疼,秦桐赶忙连滚带爬地奔进了小村子。
进村后直奔村头的第一家,他只对这家有点底,而且家里又只有两个女人,比较容易打动她们。秦桐扑到门前拍门,声音颤抖地问:“有没有人在?救命啊!”他此刻衣服破烂不堪一点寒气都挡不了,声音想不抖都难。反复问了几遍,就在他怀疑家里已经没人的时候,门“吱呀”一声开了。是那个小姑娘小桃,她看见秦桐衣衫破破烂烂,冻得不成样子,惊叫一声,对着里屋喊道:“娘,真有个人快冻死了。”
不多时小桃的娘走了出来,却不说话,仔细打量着秦桐。秦桐不由得在心里大骂自己白痴,别人孤儿寡母自然对外人戒心重,自己胡乱拍门还不如直接在村里大叫救命来得好,心下不由得开始担心会被赶出去。
不过此时秦桐早已是脸青唇白,嘴里不住叫救命,哪里有半分做假的成分。他从小娇生惯养,即使是经常气得家里爸妈跳脚物质生活却是从来不缺的,像今天这样的苦他哪里吃过,尤其是光脚在山间土路上跑了半天,早疼得打颤了。心想这女人怎么还没看完,是想等他晕过去还是死在她家门前?不由气得眼睛一阵发黑,当真是晕了过去。
秦桐又是被冷醒的。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冷汗流了满身,还在不住发抖,喉咙又干又痛,睁眼发现自己躺的是一张硬板床,身上盖了两张薄被,再看四周是一间空的有些眼熟的小房,猛然记起来这便是那对母女的家。原来自己终于是进来了,不由得长出一口气,然后才注意到原来自己满身冷汗是因为发烧了,想是在外面冻得久了。不过他也不甚在意,自己从小身体底子好,感冒发烧连药都没吃过,几天自然也就好了。只要自己现在能有个安身之地,便是比什么幸运。想到此,由于体力透支的倦意涌了上来,再次沉沉睡了过去。
等到他再醒来的时候,发现已是一片漆黑,烧已退了很多,体力也恢复了一些,立刻便觉得饥肠辘辘,正想着怎么要些吃的,小桃端着一盏昏暗跳动的油灯走了进来,不定的灯光好一阵子才能适应,可是还是觉得暗,心中立刻便怀念起电灯的好处来了。小桃见他睁眼,生涩的开口:“这位……呃,公子,你醒了吗?饿不饿?”秦桐立刻点头,喉咙还是很干,不好说话,只有一双眼睛可怜巴巴的盯着小桃。小桃一看他这样,不由笑起来,点点头说:“我去拿。”便拿着油灯转身走了出去。
秦桐开始再次感叹贫穷,这样一个人家,连灯都用不起,看来是不能养他太久了,他得想想日后的打算。正在盘算,小桃端着个木碗回来了。对秦桐说:“公子,喝点粥吧。”秦桐接过碗一看,不由得大感郁闷,那就是一碗稀的小米粥,里面的小米都少得可怜。不过有总比没有好,仰起脖子一口喝干,把碗还给小桃,对她说了一声:“谢谢姑娘救命之恩。”小桃赶紧摇头:“救你的是我娘,是她煎的草药给你灌下去的。公子,时候也不早了,你就休息吧。我走了。”说完就端着油灯和木碗离开了,房间里一下漆黑。
秦桐躺倒在床上,满脑子都是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只觉得一团乱。一会儿想到自己在现代的幸福生活,虽然老爹脾气火爆,老哥又冷得像块冰,可是他们是真的关心自己啊,更何况自己还有一个温柔美丽得不得了的妈咪。又想起那些漂亮美丽热情大方的美女,越想越是伤心。心中大叫一声:“停!”闭起眼睛逼自己将这些统统先抛到脑后去,再这样想下去,他不如自杀算了。现在最关键的问题是,自己怎么能在这个鬼地方活下来,还要活得舒舒服服的,他可不想吃一辈子苦。
睁着眼睛开始分析现在的状况:
第一、他是穷光蛋,虽然裤兜里躺着几张百元美钞,可是在这个地方那就是一张废纸,人民币在这都不流通了,他的美钞更是有个屁用。记得古装剧里全是用的铜钱和金银,估计这地方也差不多。
第二、他算识汉字,拜他们家祖传的恋乡情结所赐,不但历来只娶华人为妻,更是严格教育子女习中文,要能听会说擅写,绝不能忘本。只是不知道这地方会不会弄一堆乱七八糟的古文出来,那他可就要大大的惨了。只不过和小桃交谈的那几句,想是说是不成问题的,就怕一写就出篓子,所以教书这条他可以暂时放弃了。
第三、他有什么特长?这个……喝酒?泡美女?找消遣?秦桐开始抱头无力呻吟,又怕吵醒那对母女,狠狠的咬住了被角,他的特长只有体育好,难不成这时代需要体育教练吗?
第四、发挥秦家人所长,做生意?在第一条就总结出来了,他没有本钱,能做什么?而且,虽然被老爸和哥哥扔进了哈佛商学院,可是自己从来没用心上过课,怎么做生意他一窍不通啊!秦桐再次抱头,这个时候他终于体会到了那句名言“书到用时方恨少”,顿时恨不得把自己的头发全揪下来。心中再次诅咒,该死的老天爷,为什么要把自己扔到这么个地方来?
蒙混过关
肚子再次向他提出抗议,秦桐不情不愿地睁开眼睛,才发现天已经大亮了。他昨晚满脑子胡思乱想,竟然就这么东想西想的睡着了。睁着眼在床上发了会呆,知道自己是不可避免的要与这里的人打交道了,于是便把早先想好的经历又在脑中过了一遍,这才爬将起来,哪里知道起得急了,眼前一阵发黑,差点又摔回床上。在他终于稳住自己的时候,小桃正好进来了,一看他起了床,讶道:“公子怎么起身了?要多休息呀。”秦桐回她道:“我身体好,已经没事了。正要起来多谢姑娘和夫人和救命之恩呢。”这“夫人”两个字,还是他苦想了很久才从自己不多的古文细胞里榨出来的,现在那些脑细胞估计只剩了一点渣渣了。
这也是他第一次真正正眼看着小桃,之前虽然见过却哪有心思余力仔细打量。这一瞧,才发现真的是“小”,小小的脸,小小的个子,干干瘪瘪,那模样儿绝不超过十四岁,全身上下唯一称得上“大”的,只有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滴溜溜一转,透出一股可爱。
秦桐在心里翻白眼,没美女看了。小桃丝毫不知他的心思,接着说道:“公子饿了吧,马上就吃午饭了,过来和我们一起吃。”秦桐顿时觉得小桃非常可爱起来,两次饿到不行的时候都是小桃及时开口免去了他开口要饭吃的尴尬。感激万分地说道:“谢谢姑娘了。”小桃笑道:“公子真客气。我去打水来,给你梳洗一下。”转身出去了。
秦桐梳洗过后,换了小桃带来的衣服,便觉得仿佛再世为人,只可惜那一头短发先前乱蓬蓬的倒让人不觉得如何,现在梳好了,配上那身衣服,怎么看怎么怪。所以我们的小桃绕着他转了几个圈,上看下看,奇怪道:“公子,你的头发怎么这么短啊?”秦桐立刻一身冷汗,是啊,古人全长发的,他这短发怎么交待?支唔道:“唉,不是什么好事,一会我再告诉你吧。”立刻又强迫起自己所剩不多的脑细胞,怎么编个好借口。小桃到底纯朴,说什么信什么,点点头,便说:“好了,公子和我一起去吃饭吧。”秦桐点点头,怕她又问出些什么自己不能交待的事,立刻当先跨出房门。
出了门,便是先前看的那个小小的客厅,双目一绕便将一切尽收眼底,不由得在心里叹气,与自己的那栋别墅比,简直是天地之别,哪里能比啊。正想着,一个声音从后面传来:“已起来了吗?”转过身,看见一个三十多的女人正站在他身后,脸上没有什么表情,眼角已有淡淡的皱纹,依稀看得出小桃的模样,心想这大概就是小桃的妈了,也是那个看着自己叫救命都不动的狠心女人,虽然最后也是她救了他的命也对她没什么好感了,当下微微一躬身,说道:“谢谢夫人救命之恩,已好了大半了。”那女人点点头,“无恙就好,吃饭吧。”小桃这时也自娘亲后面冒了出来,都不知道她是何时在那的,笑着说道:“公子,吃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