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可怜 第61章

作者:四喜汤圆 标签: 近代现代

或许还有,在看到荆雨为了偷两个肉包,被人打倒的那一刻,他疯狂地想要变强,让那些欺辱他们的人,都得到应有的下场吧。

只是当他意识到,他根本没有办法忍受别离,他已经把荆雨推进了死亡的深渊。

几百年前,琉璃碧瓦的人皇宫殿。

那时的裴澜之被发现是唯一幸存的皇族遗脉,刚刚登上人皇之位,彼时皇宫在邺城,他不仅为裴家重建了门楣,而且在他登基的那一年,河清海晏,时和岁丰,是祥瑞之兆。

他已经不是早年在街道上任人欺辱的小乞丐了。

寝殿内,他坐在茶榻上,手上端着一盏云雾茶,他还未及弱冠,身量已经比荆雨还要高了,手脚修长,有了顶天立地的脊梁,只是肩头还不如成熟男人那般宽厚罢,他为了使自己看起来更英武一些,甚至还特意垫了肩肘。

他的一举一动都在模仿扶风剑,那是他心里最好的一把剑。

他静坐着,押着一口茶,连姿势也仿得和陵泷别无二致,只不过陵泷行事恭谦端正,而他的眉梢却轻拢着,灰色的眸光浮沉,只在眼睑压下时才会流出一线明亮的黠光,这才是少年的真正模样。

“荆雨哥哥,怎么现在才过来?”

“澜之……”荆雨站在一边,身形瘦削,像一根潮湿的浮木,只除了脸色稍稍有些苍白之外,神态很是恭顺。

没有哪个主人会喜欢自己的剑灵不守规矩,总是说出不合时宜的话,他的脾气很古怪,有时候他的名字被荆雨亲口喊出,他会觉得莫名地高兴,但更多的时候,是无言的纠结,所以当他微蹙眉头,荆雨便立即改口道:“主人。”

作者有话要说:

在凌迟前细数一下裴渣的罪行,以及裴渣前世的下场。

第47章 晓人事

裴澜之最讨厌荆雨像根木头似的不出声, 也会想到这人害他窝窝囊囊地活了好些年, 心中对荆雨的情绪就更为复杂。

“明日, 将有东瀛使者前来朝见。”他淡淡道,“荆雨哥哥总是穿得这样朴素,别人见了会误会的, 把衣服脱了吧,我这里有两件新衣服,哥哥快来试试。”

他总是喜欢说出令剑灵难堪的话, 果不其然, 荆雨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粗布麻衣,羞愧地低下了头。

侍女送上了两身新衣, 是鲜艳的青色和红色,款式别致, 荆雨捧着衣服,哀哀出声恳求, “主人……”

他们彼此都心知肚明,接下来将会发生什么。

他无动于衷,荆雨就知道自己无论如何也逃不过了, 于是犹犹豫豫解开了衣襟, 脖颈处露出巴掌大的一块皮肤,那是甜蜜蜜的奶白色。

那时候的荆雨,还不懂得反抗,哪怕被他粗暴地对待,也只会哀求着, 主人,轻一些……澜之,求求你……

哪里会知道,裴澜之兴奋得早已神魂颠倒,血液奔腾,耳中发出轰鸣声,青年人血气方刚,又初懂人事,哪一次不得缠着荆雨好一通胡混?荆雨包容他,宠溺他,性子软,又不黏人,所以最适合作为指引他通晓人事的“先生”了,他强迫他,每每直至半夜才停下,还要在言语上占尽便宜,方才心满意足。

月上中天,这是他们别离前最后一次亲热。

想到东瀛男人,不知为何,他感觉到一阵烦躁,忍不住蹙眉,从暖被窝里撑起身来。

荆雨尚被蒙在鼓里,脸上还泛着潮红的韵色,见他不适,从破旧的麻衣口袋里翻找出一瓶清凉膏,指尖抹上一点,轻轻帮他揉摁着额角。

明明荆雨的动作十分温柔,但他依然强忍不住燥意,重新覆身而上,这是一个不眠夜。

他想,梧吹剑荆雨,不过堪堪值得床上一用,等到明日,东瀛的使者会送来最好的宝剑,他们想要用东瀛名刀十花一字交换荆雨,还有海外的矿山,是他赚到了……

一定是他赚到了……

荆雨被东瀛男人带走的那一天,他得到了优雅的十花一字,十花一字惊喜地喊他主人的模样,与离去时伤心的荆雨形成鲜明的对比。

荆雨垂着头,似乎并不意外被抛弃的结局,他只是看起来很难过。

也许荆雨心里明白,作为一柄毫无用处的剑,若能为主人换来一些利益也是好的,何况主人还说,这只是暂时的交换,他们并没有解除主仆契约,他没有反抗,十分听话地离开了。

那时候的裴澜之,终于拥有了两把绝世锋利的名剑,但深夜里,他却总会想起那具温暖的身体和熟悉的体温,如果不是东瀛男人指名要用梧吹剑交换,他可能会一直养着荆雨,哪怕荆雨派不上任何用场,只做一个陪伴也好,他们风风雨雨中走来,到底是有感情的。

夜里,被衾寒得让人睡不着。

他却不愿去细细体味,自己到底对荆雨怀抱着怎样的情感。

他忽略了新来的十花一字身上浓重的血腥味,他问及十花一字,十花一字的剑灵也只说自己先前与人打斗,受了重伤。他却没有亲眼见过十花一字背后的伤痕,否则他绝对会不寒而栗——打斗的伤痕不会让一个剑灵除了脸身体千疮百孔。

他终究没能想到,他与荆雨同在邺城内,一片浓云下,东瀛男人的宅院会是怎样的非人境地。

在他得知真相以前,他还曾去过东瀛男人的宅院品酒。

荆雨见到他,仿佛攥住了一缕微光,他哀求他,求他带他走,后来他再回想这一段,才发现原来他喜欢的人单是抓住他的衣服下摆哀求,就已经花光了全部的勇气。

可是他呢?他居高临下,看着他的荆雨哥哥卑微地乞求,心中甚至生出了一股扭曲的快意,他喜欢从小拉扯他长大的荆雨哥哥哀求他。

像是原本为他避雨的笔直松柏,为了生存被迫弯折攀附,终于认识到自己的无用和弱小,只能牢牢抱紧他,依靠他,他正是为此汲取营养疯狂成长。

这些日子以来,分离没有让他遗忘荆雨,反倒越发滋生出了一种莫名的占有欲。

他想要他铭记,到底谁是他的主宰。

他握着荆雨的手,发现了那素白手腕上的一抹伤痕,那一刻,他不是不生气,东瀛男人用剑未免太不小心,看把他的荆雨哥哥都吓坏了,他开始思考要不要再把荆雨换回来。

然而就在他们贴近的那一刻,他看到荆雨的脖颈上有几枚嫣红的印记,和他曾经在他细腻的皮肤上吮吸而留下的痕迹一样,颜色红亮,似乎还很新鲜,他顿住了,眸色渐冷。

一个杀人拭鬼的武者,若有能力,一生可以收服无数神兵利器,主人若要实力精进,还可择其一与之双修,灵肉结合,互补所长。

他还未真正解除与梧吹剑的主仆契约,只是短暂将其外借,他也没有嫌弃荆雨实力低微,还与他双修,这可倒好,短短数十日,荆雨就和外人厮混在了一起。

难怪东瀛男人指名要用梧吹剑交换啊……

离开时,他冷漠地抚开了荆雨的手。

后来的他在机缘巧合之下,拿到了独属于荆雨的记忆,再回想起那时他突如其来的无理取闹,竟有一种天地都将倾覆的悲痛错觉——荆雨脖颈上的红点不是亲吻留下的痕迹,而是烧红的铁钩缓慢刺破皮肉的洞口,那处洞口经由荆雨本身的愈合,好不容易平复,变为了他所看到的模样。

大概是先前的创伤实在太可怕了,荆雨为了他们见面时能够显得体面一些,这才拼命地想要自己能够恢复得好一点,至少能支撑着走到他的面前,把希望托付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