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和 第664章

作者:来自远方 标签: 快穿 近代现代

在明朝边境游牧的鞑靼部落,时常能看到路过的兀良哈商队,心中早有不平。

瞧瞧人家,战马皮甲,满面红光。瞅瞅自家,一年里,总有三四个月要勒紧裤腰带过活,不眼红才是怪事。

“兀良哈算什么?没有明朝的火器铠甲,没有明朝制造的马刀和丰厚的油水,他们只配给鞑靼牵马!”

鞑靼主力战败的消息传出,归附明朝的鞑靼部落越来也多。一些部落为表诚意,主动放还前些年被掳走的边民。

虽说老朱家在邻居心目中的形象不怎么样,明朝实行的“对外政策”却是深入人心。

瓦剌和兀良哈都开始接收地盘,马儿哈咱回来也未必能给自己撑腰。留在草原朝不保夕,很有可能被瓦剌吞并,沦落为奴隶,不如投向明朝,运气好的话,或许能被封官。如果能获得兀良哈一样的待遇,为明朝打仗守土也绝没二话!

“部落的生机在草原以南,这是长生天的旨意。”

萨满道出“神谕”,部落成员再无半点犹豫。

投靠明朝,必须的!

不过,想内附,必须有人引荐。边塞没熟人,整讨大军还在草原!部落头领和勇士们商议过后,举手表决,拆帐篷,跟上明军!

征讨大军回程途中,遇上的鞑靼部落多达十数,规模大小不等,目的只有一个,请求内附。

部落头领争先表示忠心。

“宰杀牛羊,献给天军!”

“将最好的战马贡上!”

“我们有草原上最美的姑娘!”

此言一出,众人皆叹服。

高,实在是高!

元朝时即有公主和亲的做法,被李氏朝鲜取代的高丽,王后多出自元朝公主和宗室女。

明朝皇帝的后宫也有蒙古嫔妃,却多是默默无闻。

洪武帝有马皇后。马皇后薨逝,人生乐趣瞬间转移,从早到晚致力于杀人全家,潜心研究灭掉功臣的最优方法。

建文帝……在位时间太短,可以略过不提。

永乐帝和老爹一样,敬爱发妻。三个儿子均出自皇后,历朝历代都是罕有。只要有徐皇后在,宫里的女人掀不起半点风浪。

历史也证明,徐皇后去世后,打仗成为朱棣人生中最重要的娱乐。如今徐皇后凤体安康,她之后的某某宠妃,注定失去粉墨登场的机会。

天子的路走不通,并不意味着联姻一途行不通。

大明的勋贵,将官,甚至是低级军官,都是不错的人选。

明朝以战功升官封爵,谁能保证,一个不起眼的小兵,不会厚积薄发,战斗力飞速飙升,成为战斗狂人,进而封官拜爵?

最显著的例子,御赐国姓,大明朝堂的斗士,兴宁伯。

边塞各地,兴宁伯的发迹史已然成为励志传说。

顺天八府,大宁城,开平卫,处处流传着兴宁伯弃笔从军,为父报仇的大义之举。

戍边靖难屡立奇功,得天子赏识,以庶人跻身勋贵,期间种种,全部成为有志青年追逐和效仿的目标。草原上都有耳闻。

更重要的一点,兴宁伯还是单身,简直是好得不能再好的联姻对象!

在大军班师途中,孟清和惊奇发现,围绕在他身边的壮汉们越来越多,话里话外都是部落里的姑娘,脸上明晃晃刻着“做媒”两个大字。

“伯爷,我的女儿是草原上最美的珍珠,你一定不会失望。”

孟清和尴尬笑笑,无意间转头,悚然一惊,定国公手正扣在刀柄上……

“伯爷,我的孙女能扛起两头山羊,一定好生养!“

孟清和又回头看看,刀锋抽—出了两指宽,寒光闪啊闪。

“伯爷,我的侄女能歌善舞!”

孟清和不敢再回头了。

“伯爷,我部落的姑娘,blablabla……”

壮汉们仍在继续,孟清和壮起胆子看最后一眼,顿时悔意滔天。

国公爷正手握长刀,笑得万分迷人。周身五米之内已然清空。

孟清和僵硬的扯了扯嘴角,脖子发出咔咔的声响。

他干嘛要回头?!

再者说,想做媒,大军中那么多好汉子,怎么偏偏就盯上他了,看他好说话,好欺负?

万一国公爷怒火冲天,要大开杀戒,他是跑啊还是跑啊?关键是,他跑得了吗?

孟清和万分纠结。壮汉们却突然噤声,拉起缰绳,快速后退两米。

无他,定国公过来了。

孟清和垂首,意图幻想自己是只鸵鸟。

现实却是,定国公慢悠悠的策马走到他身边,将鸵鸟的脑袋直接从地里拉了出来。

“十二郎,”沈瑄挑眉,俊颜带笑,一身玄色铠甲,着实的迷人,却也万分的吓人,“待回京后,瑄欲同十二郎秉烛夜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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