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爱他了他最爱你 第1章

作者:一节藕 标签: 情有独钟 破镜重圆 相爱相杀 天之骄子 近代现代

  你不爱他了他最爱你

  作者:一节藕

  文案:

  周时轲是傅斯冕最忠诚的追随者,从高中到大学毕业,一直都是

  大家都知道,傅二身后那个白白嫩嫩的乖仔仔,是他养的

  周时轲并不乖,他只是怕傅斯冕不喜欢,该戒的都戒了,该学的都去学

  压死骆驼有无数根稻草

  傅斯冕小竹马看上了周时轲手上的戒指,周时轲不想给,傅斯冕就摸了摸他的头发,温柔无比,“乖,一枚戒指而已,我再买给你。”

  周时轲把戒指摘下来,转身就走

  周时轲消失了,傅斯冕依旧风轻云淡的谈生意,众人皆称赞傅二有傅老爷子当年的风范

  再见到周时轲的时候,周时轲手腕上有纹身,抽烟的姿势无比熟练,在酒吧被人众星捧月的捧着

  傅斯冕旁边的兄弟是后来,低语道,“是周家老三,顽劣不堪得很,什么都敢玩。”

  顽劣不堪?傅斯冕还记得当年周时轲一身白衬衣黑色长裤乖巧的站在自己面前,“学长,我叫周时轲,我喜欢你。”

  没人比周时轲乖了

  但现在周时轲是周家老三

  -

  周时轲被拎到车里,傅斯冕给他递了杯奶茶,周时轲看都没看,一巴掌甩开,“我不爱喝甜的。”

  傅斯冕也不生气,“好,不喝。”

  傅斯冕凑过来吻周时轲,周时轲顺从的被他吻,然后笑了,“傅斯冕,我吻过好多人,小明星小网红,你不嫌脏?”

  傅斯冕缓缓放开周时轲,他摸了摸周时轲的头发,一如以前,温柔,也冷淡,“不脏。”

  “但是,很遗憾呢,我情愿跟十八线小野模接吻,也不愿意跟傅先生,我喜欢他们,但我不喜欢傅先生啊。”

  -

  在江城呼风唤雨的傅家,出了个大事,已经是继承人的傅二,忽然发了疯着了魔的要去北城开公司,他说一不二,带着自己的班子去了,北城一时间动荡起来

  傅斯冕这次涉足的,是他自己从未想要去了解和发展——娱乐行业

  傅斯冕给周时轲发消息,“你喜欢什么样的,可以自己过来挑。”

  卑微得可以

  1.追妻火葬场,狗血(轻轻

  3.双初恋,不平等恋爱关系,非by

  不换攻,1v1,he

  火葬场力道大

  (待补充)

  以上,不喜勿入哦,入了不要骂我哦

  4.杀千刀的攻v顽劣小少爷受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破镜重圆 天之骄子 相爱相杀

  搜索关键字:主角:周时轲,傅斯冕 ┃ 配角:下一本《我的绿茶男友》 ┃ 其它:

  一句话简介:追妻火葬场

  立意:即使生活充满坎坷也要积极向上满怀希望

  vip强推奖章

  从校园时期便在一起的周时轲和傅斯冕,同样都是天之骄子,却秉持着不同的恋爱观点,时间越长,两人由于恋爱观点的不同矛盾逐渐累积最后爆发,周时轲心灰意冷回到老家,傅斯冕后知后觉,在意识到自己错误之后前去道歉挽回,却遭到拒绝,在挽回的过程中,傅斯冕接受了一切周时轲的情绪反扑,最终,两人冰释前嫌,以崭新的人格与姿态选择重新开始。该文讲述了一段感情从破碎到重圆的过程,主角敢爱敢恨,付出不求回报,却知道及时止损,该文情绪表达细腻,人物塑造立体丰满,文笔自然流畅,是一部值得一看的感情流小说。

第1章

  “阿轲,‘没缘分’新开了一家酒吧,来玩啊!”

  “不去,我哥出差回来了。”

  “啧,你就秀吧。”

  暴雨如注,周时轲开车回到住的小区,雨气在车库里弥漫过后留下一身的寒意,车库里的灯前几天怀里,报修过后师傅一直没时间过来,周时轲打开手机上的手电筒,按下电梯。

  周时轲一只手拿着钥匙开门,一只手抱着一堆最近新写出来的曲子,虽然都是草稿。

  这里是江城的富人区,隔音效果做得顶好,客厅里安静得过分,灯没开,只能借助外面的隐隐的天光看清沙发上的人影。

  跟周时轲早上去公司时的味道不一样,客厅里现在有一股很清淡的柑橘的香气。

  是傅斯冕身上的味道。

  周时轲把钥匙和草稿丢下,踢了鞋子就扑到沙发上的人的怀里,用头使劲蹭对方的颈窝,“你回来怎么没和我说一声?”

  “哥,我好想你。”

  周时轲表达爱意从不吞吞吐吐,遮遮掩掩,直白又热烈,这也是傅斯冕一直和他在一起的一个理由。

  见多了戴着面具的,就尤为喜欢周时轲的单纯和天真。

  男人抬手摸了摸周时轲的头发,伸手掐着周时轲的下巴抬起来吻了上去,浅淡的柑橘香气瞬间冲散了周时轲身上的寒气。

  周时轲主动地伸手攀着傅斯冕的肩膀,仰起头回吻。

  傅斯冕的气息灼热,烫得周时轲腿软腰软,窗外天际一道闪电由远及近砍过来,客厅里骤然明亮了一瞬间。

  惊醒了周时轲。

  “对了,你吃饭了没有?”周时轲从傅斯冕身上下来,翻身下了沙发,跑去厨房,“啪”地一声打开灯,在冰箱里找着什么。

  傅斯冕看着他的背影,揉了揉眉心,按开旁边小茶几的台灯,“吃过了。”

  周时轲动作顿住,抱着一盒水果从厨房里出来,有些不满,“你为什么吃过了?”

  傅斯冕笑了一声,“我饿了啊。”

  “好吧。”

  “哥,我们组合里的新来的好像不太喜欢我。”周时轲抱着枕头坐在傅斯冕旁边,看着傅斯冕又开始处理工作,叹了口气,“他说我写的歌没有深度。”

  “他说的?”傅斯冕眼也未抬,语气浅淡。

  “嗯,我写的歌真的很难听吗?”周时轲用头撞了撞傅斯冕的肩膀,小声问道。

  “重要吗?”傅斯冕侧头瞥了周时轲一眼,“只要你写,我就给你出,谁写得比你好,我就把它买下来署你的名字。”

  周时轲心里紧了一下,他知道傅斯冕做得出来这种事,可是……

  “哥,你听过我写的歌吗?”周时轲故意问道。

  “听过。”傅斯冕合上电脑,侧头看向周时轲。

  周时轲手指在沙发皮子上抓了抓。

  对方倾身吻了过来,手顺着衣服下摆探进去,捏了捏周时轲腰上的肉,“又瘦了?”

  傅斯冕这么主动,周时轲顿时什么都抛到了脑后,他靠在沙发上,一副任君采撷的模样,“可能是太想哥了吧。”

  男生被压在沙发上,他比傅斯冕小两岁,傅斯冕今年二十三,而他不过刚刚毕业,傅斯冕在生意场和一群老狐狸推杯换盏虚与委蛇,他只需要发愁吉他的琴弦好像不太好用,今天写的词好像也不太好。

  他吃的住的,从由表叔提供,变成了由傅斯冕提供。

  周时轲是被傅斯冕娇养着的小孩儿。

  -

  两人都年轻,身体扛得住各种弄,但周时轲不是很能招架得住傅斯冕,傅斯冕一开始会很温柔,将周时轲哄得晕头转向,说什么姿势就什么姿势。

  但真正的傅斯冕是粗暴直接,是具有攻击性的,每次都能让周时轲浑身颤抖,连声求饶,连手指头都虚了脱。

  傅斯冕这次出差两个月,两个人只能通过手机联系,加上傅斯冕本身就内敛含蓄,周时轲埋在傅斯冕的脖子里,重重地咬了他一口。

  “乖乖,腿张开。”傅斯冕扶着周时轲的后脑勺,轻声说道。

  周时轲的脖颈绷直,双腿被傅斯冕用膝盖抵开。

  窗外的雨下个不停,沙发上的抱枕被丢到了地上,静谧的室内时不时一声抽泣和低喊。

  结束的时候,傅斯冕单手就将周时轲抱了起来,周时轲双腿盘在傅斯冕的腰上,整个人都软绵绵的。

  “哥,说你爱我。”男孩子闷声闷气地撒娇。

  傅斯冕失笑,“我爱你”

  花洒里的热水浇下来,周时轲看着傅斯冕将沐浴露挤到手心,有了泡沫之后才抹在自己身上。

  “哥,我也是,我爱你。”

  傅斯冕始终淡然。

  周时轲仰头看着傅斯冕,微微有些出神,朦胧昏黄的灯光里,傅斯冕的脸一寸寸变得模糊,和记忆里站在主席台上的穿着白衬衣的少年完全重合。

  周时轲因为在家里待不下去了,被发配到申市读书,吃住都由表叔负责。

  转学来江城的时候,他正好高一,开学典礼那一天,傅斯冕作为高三学生代表上台发言,他穿着白衬衫和黑色长裤,裤型将他的腿拉得长又笔直,衣角飞扬,他眉眼俊秀清冷,声音从话筒里传出来,让人耳朵都能酥掉。

  周时轲是个声控加颜控,他喜欢唱歌,对声音好听的人自然就喜欢,而在之后的主动接触中,周时轲对傅斯冕越加无法自拔。

  可惜傅斯冕已经高三了,在周时轲还没能把人拿下的时候,他就已经去了大学。

  周时轲在接下来的两年,咬着牙,考去了傅斯冕所在的大学,再一次成为了傅斯冕的学弟,没有了不能早恋的校规掣肘,周时轲终于开始可以光明正大地追求傅斯冕了。

  他以为傅斯冕很难追的。

  学校里喜欢他的人用卡车都拉不完。

  但周时轲只用了三个月,就追到了傅斯冕。

  他知道傅斯冕喜欢干干净净的小男生,他跟舅舅说,将本来要准备买给自己的超酷火红色越野换成了低调的奥迪,又扔掉了花里胡哨的眉钉耳钉,洗掉了肩膀上的纹身,衣柜里的潮牌被款式简单设计大方的毛衣衬衫代替。

  他本就脸嫩,当时说他是高中生都有人信,就算是现在都大学毕业了,看着也比傅斯冕小上好几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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