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神的午后 第31章

作者:于睫 标签: 西幻 架空 近代现代

团里没有人知道我和齐歌的关系,在他们眼里,我们是小提琴二重奏的搭档,乐团的小提琴手,关系不错的哥们儿,还是房主和房客。

我们终于明白,爱情不需要展示给别人看,要自己用心去感受。所谓光明正大的爱情,是无愧于心的坦荡。

孙琛毕业后去英国攻读硕士学位,这个要让自己的后代做文盲的人,似乎要替他的子女把上学该吃的苦全吃遍。马潇潇留在音乐学院做了老师,和他那位学音乐教育的伊人组成了教师之家,偶而会和我们几个老同学相约叙旧,谈起我和齐歌午夜十分在公寓浴室里上演的那出《三岔口》,我和齐歌相视而笑,温情在眼神间交汇。

刚回到北京时,我和骆格格见过一面。仅仅一面,再没有联系。

我向她致谢并代齐歌向她致歉,她拒绝了我的谢意,她说她是为了齐歌。

“我代他从你母亲那里要来你的地址,支持他去找你,不是我大方,是我希望他快乐,我希望他拉琴时仍有往日的神采飞扬。”她轻啜着咖啡,美丽优雅得如同真正的公主。

她的声音低了下去:“那段时间,系里合奏时他常挨教授骂,演奏时与整体脱节,还常常出错。”

“你信不信,他能把德沃夏克的《幽默曲》拉得悲悲切切。”她抿着嘴轻笑,眼里却有无尽的感伤,“他那时根本不在状态。”

中粮广场星巴克咖啡屋里,马蒂尼的《爱情的喜悦》伴着“黄金海岸”的焦香在空气中飘荡……

“可以做朋友吗?”我发自内心的问。

“不可以!”她答得斩钉截铁,“我不会再和你们有任何联系,更不想看到那个人。”

“我说过我并不大方,而且我还很小气。”她站起身和我握手,“再见!永-不-再-见!”

望着骆格格远去的背影,我知道,她仍然深爱着齐歌。因为有爱,不忍相见。她会幸福的,因为她是一个优秀的女孩。而且,她是那么善良。

我的父母从我的脸上看到了快乐,他们以为是骆格格的原因,是她打到法国的电话解开了我的心结。我知道他们不可能接受他们的儿子爱上了一个同性的事实,他们所受的教育、经历以及所处的年代决定他们不会认同这种禁忌的爱。我宁愿让他们继续误会着。我告诉他们我不会结婚,因为我和我的伴侣认为,我们的爱情不需要婚姻这一纸空文来约束;我们也不会要孩子,因为我们之间根本容不下任何第三者。我的父母对此并没有太多的意见,毕竟,儿子自己感到幸福是最重要的。他们已经不再看重传宗接代。

我给DOUBLE家里打过一次电话。一个年轻女人说:“他早就搬走了,不知道住在什么地方。”对于他,我还是那两个字:保重。

我与DO乐队的其他人失去了联系,旧的手机号码成了空号。不论他们在哪里,我会为他们祝福,并且在心里感激他们。在我最痛苦的时候,是他们接纳了我,我希望社会也能接纳他们。因为,不了解并不代表有权利轻视。

2003年元旦,马潇潇邀我们去母校的音乐厅欣赏新年音乐会。看着校园里那些拿着各种乐器匆匆而过的学生,我仿佛看到了当年的我们。他们之间一定也上演着各式各样的故事,音乐,欢笑,爱情和拳脚。

从音乐学院出来,长安街已经灯火通明。我和齐歌聊着我们的学生时代,走上复兴门立交桥。

俯瞰着桥下的滚滚车流,我对齐歌说:“以前我一个人从这里走过时,总是忍不住地想,从这里跳下去,是被车轧死的概率大还是摔死的概率大。”

齐歌用探究的眼神注视我良久,缓缓地说:“那你就跳下去试试。”

我刚想笑,手腕却被他猛然攫住,滚烫的掌心紧贴我腕上的伤疤。

因为第二天晚上有演出,团长慈悲免去一个白天的排练,我洗澡便刻意洗得认真些。等我从浴室出来时,齐歌已经躺下睡了。我趴在他身边试探着吻他的唇,他不带情欲地、甚至有些敷衍地在我的唇上和颊上胡乱啄了几下,把我搂进怀里又沉沉睡去。我笑了笑,窝在他的胸前闭上了眼睛。

酣睡中被他扳着肩膀摇醒,我不满地推他,含混地问他早上做行不行。手碰触到他的胸膛,竟是湿漉漉的。我奇怪地睁开眼睛,发现他的脸上也沁出一层细密晶亮的汗珠。

“怎么出这么多汗?做噩梦了?”我睡意朦胧地问他。

他一把抓住我的头发,恶狠狠地瞪着我说:“告诉我,你脑子里到底还有多少血腥玩意儿?”

看我一脸不解的神情,他愈加愤怒,抓着我的头发往面前带,我的脸几乎贴上了他的鼻子。

“统统说出来!除了切手指,割手腕,从立交桥上往下跳,还有什么?”他嘶声吼道。

“齐歌!”我伸手去擦他脸上的汗水,却被他一把抓住手腕送到眼前:“除了这些已经实施的,还有什么你准备付诸于行动?”

“那都是我一个人时无聊的胡思乱想,随便说说而已。”我小声解释。

他摇晃我的左手,厉声喝道:“做都做了,还随便说说?”

我哑然了。他直直地看着我,声音低沉下来:“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事不过三,第三次我绝对不会出现。你那副样子,我再也不想看见了。”他松开我的手腕,闭上了眼睛,“你人事不醒的样子,太……太难看了,象死人……”

他从来没和我说起过他接到我那个无言电话后赶到我家时的情形,我也从来没想过那件事会在他心里留下这么深的阴影。有多少个夜晚,他象今天这样大汗淋漓的从噩梦中惊醒?又是以怎样的心情看着身旁那个睡得象死人一样“难看”的我?又是怎样心有余悸地在客厅里吸烟、喝水?

“齐歌!没有了,再也没有什么要付诸于行动的血腥玩意儿了!”我低喊着,抚摸他汗湿的脸。

他抓住我的腕子侧身面对我,冷笑着说:“你以为你那样做会让我难过?我不会让你得逞的。要真有那么一天,我马上娶100个老婆,带着她们在你的墓前开音乐会,演奏曲目全是世界上最有名的幽默曲。”他略作停顿,笑容中竟流露出绝望,“我倒要看一看,我们两个谁更难过!”

我的喉咙哽住了,热浪一直往喉间、眼中冲,却总也不能畅通。我抹着他脸上和发角的汗水,粗嘎着嗓子说:“听我解释,好不好?”

他把我的手按在颊上,清亮的眼睛看着我。

我第一次向别人坦诚脑子里那些血腥玩意儿的来源:“小时候,父母长年不在家,我总是想方设法让自己忙碌,可是时间还是过得很慢,往往是拉了很久的琴,做了很多家务,才到晚上八九点钟。那段时间特别难熬,我总是数着秒等待着困意。我不怕黑,也不怕鬼,但就是单纯的怕。一点动静就会有回音的房子,钟表滴答滴答的声音,让我感到冷,感到心慌……”

我把脸埋进他温暖的怀里,闷声说:“有一次,电视里放映故事片《海囚》,一个女人拉着男人的衣角求他不要走,那样子就象我拉着妈妈出差的旅行箱。然后,男人手起刀落,大步离开,一只带血的玉镯在青石板路面上咯啷咯啷的滚动,慢慢晃动着停下来,石板路上印下很多红色的圆圈……”

齐歌抚摸着我的肩胛骨温和地说:“睡觉吧……”

我笑着推他:“干什么?我痛说革命家史你不认真听,怎么追求进步?”

他不再说话,我在他的摩挲下继续:“看到那个画面,我握住自己的腕表,就是当年中学生很流行的那种塑胶运动表,心想,要是这一刀砍在我的腕子上,落地效果比玉镯可差远了,估计没什么声音也不会滚动就软趴趴的结束。后来我就琢磨着换一块金属壳的表,还设想刀落下来的方向和力道,甚至想到表带不能系太紧,否则一刀下去表还系在没有手掌的腕子上多难看啊!”

我窝在齐歌怀里笑,他拍着我的背说:“你发现想这些东西时间就过得快了,是吗?”

“是啊!”我忍着笑说:“有时候想着想着就睡着了。我给自己的14岁生日礼物就是一块金属壳的腕表,好象是罗西尼拱型系列吧,当时挺贵的,我爹妈有点肉疼但也没说什么。谁让我妈给我寄的那套运动服我穿不了呢。那年我正长个儿,穿上我妈给我买的裤子就象九分裤。”我大笑起来。我的父母大概到现在也不知道自己儿子的具体身高吧。

齐歌没有笑,揽着我的肩问:“这是你第一次把血腥玩意儿联想到自己身上?”

“应该是吧。”我点头,“后来想的多了,就成了习惯。开始很紧张,但越想越刺激,越想越冷静……”

他侧过肩膀压住我,脸色阴沉地说:“实施的时候也很冷静吗?”

我愣怔了一下,抬眼对上他黑沉沉的眸子:“齐歌!你相信我,我脑筋很正常,既不想自杀也不想自残,只是在用我自己的方式解决问题。不管是切手指还是割手腕,我头脑都很清醒,即使喝了点酒,也只能说,我是在很理智的做一些不理智的事情。也许我的方式不对,但已经养成了习惯。”

他沉默了一会儿,揉着我的头发说:“联想归联想,真正实施前能不能预先告诉我?也许我能帮你想一个更好的方法。”

我眯着眼说:“好吧!这个事先通知的习惯要慢慢养成。”

他很温柔地笑,垂下头轻轻地吻我,手指拨弦般在我身上弹动。睡意被一点点驱散,我很快有了感觉,扭动着腰往他身上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