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衫故人 第32章

作者:半夜桥塘 标签: 虐恋情深 GL百合

  “这三把剑一样长,应该都是男子的佩剑吧。对你和唐灵来说有些长了。我认识一个铁匠铺,那肯定有你们趁手的兵器。下午回来后我带你去看看吧。”

  “不用了王大哥,我和唐灵的剑是正一门历代掌门之中的佩剑,当中蕴含着灵气,对于我俩这个武功小白使用来说百利无一害。”

  “那好。随你们便是。”

第102章 第一百零二章 上任

  下午,林凡和王曼一同去军营上任。

  军营门口。

  “王大哥,羽林中郎将是什么官职啊。”

  “羽林中郎将主要负责宫廷警卫和长安治安,隶属军队,所以上任也必须来军营报道。”

  “你原来不是捕头吗?从官衙调任到军队?这是两个不同的行政部门,调任的太突然了吧?”

  “我开始也纳闷怎么会给我这么大的人事调动。后来师爷和我说,就是上次那个给你录口供的师爷,他告诉我是昌邑王向皇帝推荐我做这羽林中郎将。可是我和昌邑王并不相识,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替我说话。”

  昌邑王?林凡心中默念。

  “王大哥,估计就是昌邑王听说你王大捕头的威名,推贤举才罢了。”

  “林凡,你学会拍马屁了?”

  “哪有!实话实说嘛,嘿嘿。”

  “好了,快随我进去吧。这军营设在了宫廷外围,检查严格,一会跟紧我。”

  二人来到军营门口,被侍卫拦下了,

  “站住,来者何人?”

  “在下王曼,刚被陛下授予羽林中郎将,特来此找光禄卿上任。”王曼从怀中掏出委任状给侍卫看。

  “奥~原来是新上任的羽林中郎将,请进吧!”

  王曼进门,林凡在后面跟着却被拦下了。

  “等一下,你是何人?”侍卫见林凡发型“奇特”,便拦下了林凡。

  “额…….”林凡也不知道该如何介绍自己。

  “他是我的随从。那个,他刚刚大病初愈,之前掉光了头发,现在刚长出一些。”

  林凡:“.…….”在古代要不要考虑留起长发?这样太引人注目了!想象一下,自己留长发然后在后面扎一个马尾…….算了算了,宁死不留。

  侍卫上下打量了一下林凡,看在王曼的面子上就让林凡进去了。

  二人在一个小兵的带领下,来到了光禄卿办公的地方。只见正堂之上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男子在竹简上写字。眉头深锁,额头上尽是一道一道深浅不一的鱼刻纹。皮肤是棕黑色,一看就是长时间暴露在太阳底下造成的。堂上男子拿笔的右手可以很明显的看到小拇指缺失了一部分。

  “羽林中郎将王曼见过光禄卿。”王曼双臂伸直,双手立起交叠在一起,四十五度弯腰向眼前人作揖。林凡学着王曼也跟着马上作揖,不敢抬头。

  直到听见王曼说话,一直沉迷公务的光禄卿才抬起头看见王曼。

  “原来是新上任的羽林中郎将,快请坐。”

  王曼顺着光禄卿的手势坐在了右边的案桌前。林凡觉得这种场面身为一个小跟班是站着的命,所以就老实的站在王曼的身后,但是终于可以抬起头看着周围。林凡对面的墙上挂着一张硕大的狗熊皮,应该是光禄卿射杀的吧。在狗熊皮的下面摆放着武器架,上面放着两把剑,从剑鞘的的华丽程度来看,应该很值钱很值钱…….光禄卿的身后是弓箭和箭袋,其中箭袋里面塞满了一支支箭。看来这个光禄卿武功不错,骁勇善战啊。

  “对了,这是属下的委任状。”

  王曼从位子上站起,把怀中的委任状递给光禄卿。光禄卿只是简单的扫了一眼书简上的内容便放下了。

  “长安第一捕头王曼,真是百闻不如一见啊。成功把祸害了长安三年之久的山贼一网打尽,真是不简单啊。”

  “都是上级的英明指导,在下只是奉命办事罢了。”

  林凡:“?????”我的功劳咋不顺带提上一笔?

第103章 第一百零三章 不要惹祸上身

  “羽林中郎将以后就是在军队任职了。希望阁下赶紧熟悉军中事务,早些上手。”

  “这是自然。”

  “身为羽林中郎将,朝廷是负责统一安排住处的。王曼兄你的新住宅早已命人打扫好了,到时候有人带路,你直接住进去即可。新府衙离宫中较近,也方便办公。”

  “臣谢过陛下!”

  新房子是朝廷安排的,自然是要谢过陛下。

  王曼四下张望,确认这屋子里没有第四个人,便张口了,

  “光禄卿,王某此次前来,并非只为上任,在下还有更加重要的事。”

  “哦?何事如此重要?”

  “在下最近得知魔族恐要进犯凡界,希望大人能将此事禀告陛下,让军队早做准备。”

  “哈哈哈哈~中郎将你是不是在与我讲笑话?这魔族和凡人签订休战协议已经千年,为何突然间无故就要进犯凡界?”

  “光禄卿,王某没有说笑,是我的……”

  “咳咳咳~”林凡突然干咳,提醒王曼千万不要说漏嘴。

  “你的什么?”光禄卿追问。

  “是我原来任职处的兄弟刚从秦岭回来,他说正一门出大事了。所以王某猜想应该是魔族捣鬼。”

  “中郎将就不要担心了。这正一门是何种存在?那里的人个个武功高强,你就不要瞎操心了。”

  林凡在一旁静静地看着二人对话:这个光禄卿怎么就这么确信魔族不会进攻?莫非……

  “好了好了,中郎将不要瞎操心了。我马上派人带你去新住处看看,中郎将择日赶快搬过去吧。”

  光禄卿送客的意味再明显不过了,但是王曼还是坚持。王曼从座位上再一次起身,对着光禄卿跪下,

  “光禄卿,此事非同小可,大人三思啊。务必要告诉陛下。”

  “中郎将这件事不是你我能够操心的,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好了。我奉劝你一句,不要惹祸上身!我能说的就这么多了,退下吧。”

  王曼知道再和光禄卿说下去也是无用的,只能带着林凡退出房间。林凡跟在王曼身后走着,就要出门的时候回头看了光禄卿一眼,恰巧光禄卿也在看着二人出去的背影。

  林凡和光禄卿四目相对。

  林凡皱皱眉头便扭头走了。而光禄卿看见林凡的眼神之后,不禁惊叹:这头发奇特的人的眼神如此深邃,气质沉稳,给人一种深藏不露的感觉,单单只是王曼的一个随从?

  王曼和林凡出门后便有专人带着去看新住处。而光禄卿在他们走了之后想起王曼的话,从未早退的他穿好外套便匆匆出去了。

  走出军营左拐,穿过两三条大街之后,侍从便带着二人来到了新住处。

  朝廷提供给羽林中郎将住处和王曼原来的小砖房相比也是异常气派。朱红色的大门先不说,就说门口这两个威武的石狮子,林凡就觉得这个官舍里面肯定也是豪华。

  “大人,这就是您的新住所,虽然上一任羽林中郎将居住过,但是下官早就给您收拾好了,直接选良辰吉日入住即可。”侍从恭敬地对王曼说。

  “好了我知道了。我现在也知道新住所在哪了,你就先回去吧。”

  “属下告退。”

第104章 第一百零四章 活冤家

  侍从走了之后,王曼开口,

  “林凡,刚才你在光禄卿那里怎么一句话也不站出来说,安心的当我随从?不说就算了,还不允许我说?”

  “王大哥,那个光禄卿不知怎么的我就觉得他有问题。在我们还不知道对方的底细之前我和唐灵不能暴露。万一魔族奸细知道了,不仅我和唐灵危险,你和大娘也会受连累的。之前我和唐灵根本没想把你牵扯进来,但是为了打听沧冥山,我们就……”

  “林凡你这是什么话。难道我王曼是怕危险的人吗?自从我选择当捕头,我早就把生死置之度外了。至于我娘,她也是一直支持我的。这件事关系人界存亡,我王曼又怎么会贪生怕死!”

  听见王曼这一番话,林凡甚是感动。

  “王大哥,你怎么一开始就这么相信我和唐灵的话,就不怕我俩骗了你?”

  王曼听见林凡的问题后,一脸正经的低头(毕竟身高差还是有的)看着林凡说:“谁会闲着没事编这种谎话。再说我不是信你和唐灵,我是相信你!”

  不得不说王曼这句话让林凡更加的感动了,被人信任的感觉还是很不错的。

  “哈哈哈哈,一看我就是个靠谱的人!”林凡踮起脚,左手拍在王曼的右肩膀上:“王大哥不愧是我好兄弟,这么了解我!”

  王曼看见林凡得意的神情,情不自禁的伸手摸着林凡的头顶,专注的看着林凡,

  “夸你几句就要上天了,嗯?”

  听着王曼这类似、好像、大概、可能、maybe是宠!溺!的!语!气!林凡竟然有些心!跳!加!快!

  林凡此时很尴尬,赶紧偏身躲过王曼在头顶作怪的大手,马上退后两步和王曼拉开距离,然后开口掩饰:“王大哥,咱们从家走到军营花了大概一个半时辰,又在军营待了这么久,走回去就要天黑了,咱们赶快回去吧。”

  “现在看来回去不仅要花一个半时辰了?”

  “为什么?”

  “你刚才没注意咱们从军营出来到这官舍和咱们回家的方向正好是相反的吗?”

  “天呐,走回去要累死~~感觉我今天走了一天的路!你就不觉得累吗?”

  “这有什么?当初我还是捕快的时候,千里追逃犯都不在话下。”

  “千里!”这古代警察都是牲口吗!!!!

  “好了,快走吧。唐灵不是说让咱们早些回去吗?”

  王曼提起唐灵,林凡才想起来这个今天中午莫名其妙生气的人。

  “话说我现在还不知道唐灵为什么生气,林凡你真的没惹她?也许是在你不经意的时候惹人家生气了。”

  “冤死我了!今天她拉着我去逛街,走到一半又说不逛了,我说不逛就回去呗。然后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估计是公主病又犯了!”

  “公主病?什么意思?怎么经常从你俩的嘴中说出莫名其妙的话?”

  “额,这是我们家的方言。公主病的意思就是大小姐脾气,刁蛮任性不讲理!”

  “我觉得唐灵不是这种人啊!”王曼从来没觉得唐灵有公主病,反而她敢作敢当,在自己的家里也会帮忙干粗活,一点都没有大小姐脾气的样子。

  “你才认识她多久,我认识她多久?经常对人家爱答不理,有时说话比我嘴还欠,还这么暴力!!!拧我的耳朵!心肠比谁都狠,明知道我不会骑马还骑这么快,现在想起来我的腿都疼!而且最最最重要的是花钱从来从不考虑出钱人的感受!”林凡想起上回在长安买衣服,唐灵非要买一堆,要不是自己拼死拦着,卖艺那点钱连买个马腿都不够!

  “哈哈哈哈,唐灵也是蛮可爱的嘛!你们俩简直就是活冤家!”

上一篇:阴灵卷轴

下一篇:花医无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