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白超英后他们重生了 第122章

作者:蓝白内裤的猫 标签: 系统 西方罗曼 BL同人

  女人温柔地:“好吃吗?”

  金毛崽崽点头:“甜甜。”

  女人试着摸他柔软的金发,他也乖乖给摸。

  第二天他又溜到天台去,看见女人又跨过了天台。

  他俩再次面面相觑。

  女人只得很无奈地:“还想吃糖吗?”

  金毛崽崽不好意思说想,就眼巴巴地望着对方笑,看她还会不会再剥一颗糖给自己吃。

  女人只好又在自己兜里掏。

  没掏到,非常尴尬,就说:“明天我再给你糖,好不好。”

  金毛崽崽:“那明天,你还在这里看风景嘛?”

  女人:“明天……”

  她笑笑,“明天我要给你买糖,暂时不来这里了。”

  结果后天,大后天,她都没再去过天台。

  这本来只是他和女人的秘密。

  结果老警察来医院探望他,掰他嘴巴:“……怎么蛀牙了?”

  护士小姐姐一边用小手电照他的蛀牙,一边跟老警察感慨:

  “唉,大家都在说这孩子挺难得的。经历过那么恐怖的事,还能这么活泼,天生就是个小太阳嘛。”

  老警察手里搓着金毛,还要嫌弃:“小崽子,记吃不记打。”

  老警察一个人呆着时,喜欢看钱包里的照片出神。

  照片上是一个小姑娘。拍这张照片时,小姑娘跟金毛崽崽差不多年纪,无忧无虑地吹泡泡玩。

  这是女儿去世前,留下的最后一张照片,被摸得斑斑驳驳的,边上起了一层毛边。

  他边抽烟边看,看得太入神,没发现一只金毛溜出病房看看,又溜回去。

  小金毛在病床的被子里,摸出满满一兜糖来。

  一颗颗,在长椅上摆成一座小山,再全部推向老警察。

  老警察:“干嘛?你想行贿?”

  金毛崽崽:“我想买下你,当我爸爸~”

  老警察猛地站起身。

  他什么也没说,逃也似的离开医院。

  金毛崽崽只好去找投喂他的女人玩。

  女人是一个非常厉害的药物研究员,只是短期内经历了太多重创,抚育她长大的恩师去世,还被前夫骗得倾家荡产。

  她手腕上的伤快好了,可是舍不得出院,总是捉着金毛崽崽的小手,教他涂鸦画画。

  “我以前不相信上帝,”她又讲一些金毛崽崽听不懂的话,“但是遇到你,我相信这个世界是有上帝的。不光如此,他一定非常慷慨大方——大方到愿意将环绕着他的小天使们,分一个给我。”

  老警察消失多日,又回来了。

  这次探视,他拿着一张领养证明,跟另一个黑衣特工在病房门口低声交谈。

  金毛崽崽把耳朵贴拿在门上,偷偷听。

  他模模糊糊听见黑衣人说:“你考虑清楚了吗?这孩子是蜈蚣组织遗弃的实验品之一,如果你真的决定收养,我需要向局里提出申请。”

  老警察说:“从现在开始,他就不再是‘实验品之一’。他是一个人,他有名字,就叫萨沙·阿特维尔。”

  黑衣特工:“好。但是你要发誓,一生对这孩子负责。”

  老警察说:“我会的。谢谢你,科尔森。”

  金毛崽崽什么也不懂,只知道自己有名字了,轰地弹射到病房外去,猛扑到老警察怀里:

  “我叫,我叫傻沙·阿特瑞……”

  老警察纠正他:“萨沙·阿特维尔。”

  金毛崽崽这几天在换乳牙,嘴巴一边漏风,一边超快乐地:

  “我叫傻沙·阿特瑞尔!”

  从这一刻起,他终于有了一个像模像样的名字,就再也不是那些坏人口中的“上等货色”“娘们脸蛋”了。

  金毛崽崽高兴得不行,挥着领养证明,到处撒欢。

  老警察看着他,满脸都挂着笑意。

  那个眉眼和善的黑衣特工,也伸手揉了揉金毛崽崽的小脑袋。

  ……唯一不高兴的,是因为住院、迟了一步去递领养申请的女研究员。

  “你认真的吗?”女研究员说,“我没有对警察这个职业有偏见的意思。但是你真的认为警察适合领养孩子吗?”

  老警察:“很显然你觉得一个一年365天都在加班的研究员更适合领养孩子。太好了,给你鼓鼓掌,你听听响吗?”

  他们两人天天不对付,金毛崽崽不想让两个他都喜欢的大人吵架,在他俩腿边急得团团转。

  他抓着老警察的手看看,无名指上没有戒指;

  抓着女研究员的手看看,也没有戒指。

  就赶快把他俩的手合在一起,用自己的小手握着。仰着小脸,又咧着两个甜酒窝,眼巴巴地瞧着他们俩。

  女研究员:“……”

  老警察:“……”

  ……于是等到小金毛正式出院,他就有了一个警察爸爸,一个研究员妈妈。

  金毛崽崽美滋滋。

  三个曾经在苦难中破碎的人,在纽约组成一个温暖的新家。

  外面在下雨打雷,卧室里的灯光却暖暖的,妈妈靠在床上,给小金毛念睡前童话:

  “快乐王子的雕像,高高地耸立在城市上空—根高大的石柱上面。他浑身上下镶满薄薄的黄金叶片,明亮的宝石做成他的双眼……”

  快乐王子在活着的时候,从来不知道眼泪是什么东西。因为他住在日夜载歌载舞的王宫里,不通人间悲喜,每天都过得很开心。

  他的臣仆们看到他,也会被他发自内心的快乐感染,大家都很喜欢他,所以就叫他快乐王子。

  但是等到他死去,成为一座立在宫墙之外的雕像,他看见自己城市中所有的丑恶和苦痛。看见无辜者在苦难中煎熬,善良的快乐王子,忍不住流下了眼泪。

  于是他开始用自己身上的宝物,去帮助别人:他身上的金片,宝石做的眼睛,还有剑柄上的红宝石,都被陪伴着他的小燕子叼去,送给穷苦的人民。

  可是这个童话的结局,却异常凄惨。

  陪着快乐王子的小燕子,被严寒冻死在他的脚边。而快乐王子因为变得光秃秃,被推进熔化炉焚烧殆尽。

  炽烈的高温中,那颗珍贵的铅心,也噼啪一声,裂成两半。

  金毛崽崽缩在被窝里听。

  他好心疼快乐王子哦,就默默地抹眼泪。

  抹完了,两爪一摊,六亲不认:“我讨厌这个故事!”

  妈妈只好尽力挽尊:“呃……其实快乐王子的结局挺好的呀。你看,到了最后,快乐王子和小燕子都进了天堂,那是一个跟王宫一样无忧无虑的地方。这里是怎么写的?‘天堂的花园里,小鸟可以永远地放声歌唱;而在上帝那黄金的城堡中,快乐王子可以尽情地赞美他。’”

  金毛崽崽说:“可是,可是,快乐王子已经见过那么多痛苦的人了!就算让他呆在王宫一样的天堂,他怎么可能还会像以前那样快乐呢?”

  他趴在被窝里,拿笔在童话书最后一页写字,想给快乐王子写一个好结局。

  他写道,快乐王子呆在天堂里,每天都很忧郁,结果被一个路过的神看见啦!于是,神就决定把他和小燕子,一起带回了人间。

  在熟悉的人间,快乐王子发现,他帮助过的每一个人都重获新生,再也不被穷苦侵扰。

  于是,他再次发自内心地感觉到快乐了!

  就这样,快乐王子带着小燕子,从此和人们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哎呀,我的宝贝,妈妈的小天使……”

  妈妈伸头看完他写的结局,忍不住把崽崽抱过来,叭叭地吻他额头。

  爸爸不甘示弱地挤上床来,也准备给金毛崽崽讲一个睡前故事。

  爸爸:“嗨呀!这个故事,让我想起我年轻时负责过的一个案子。天杀的,那个变态杀人犯,老子跨了十几个州才抓到他。那家伙把受害人全身的皮都活活剥掉了,眼睛也剜出来做成——”

  金毛崽崽屁滚尿流:“啊!!!”

  妈妈忍无可忍,用枕头把爸爸打跑了。

  但是后来,爸爸一边抽烟,一边高兴地看崽崽写的结局。

  妈妈问他一个人在乐什么,他很感慨,跟妻子说:

  “萨沙是个很温柔的好孩子。这件事可让我太高兴啦!比他拿10个A都让我高兴!”

  ……

  金毛崽崽就在这样的家庭里长大了。

  他有一个非常溺爱他的妈妈,一个嘴上说“你看你把萨沙养的,怎么能把男孩子养成撒娇精!要让他感受军事教育的铁拳!”,但小金毛一扑到他怀里,就立刻端在肩上、半天都放不下来的爸爸。

  金毛崽崽骑在爸爸肩上,揪爸爸日渐危险的发际线:“每天起床第一句!”

  傻爸爸撒丫子乱跑:“先给自己打个气!”

  他像所有人一样上小学,上初中,上高中。

  然后长成了一个金发碧瞳、笑容甜兮兮的美少年。

  而少年和他的同龄人,被媒体称为“见证新世纪的一代”。

  ——大约在少年15岁开始,这颗星球就跟拔竹笋似的,超能力者开始一批批涌现。

  全世界都被打了个措手不及。

  因为这些新冒出来的超能力者,大多是仗势行凶的暴徒。

  少年读书的公立学校旁边,就是纽约中央银行,结果匪徒们最猖獗的一段时间,他们上学时隔壁三天一小爆炸、五天一大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