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吉米同行 第167章

作者:向家小十 标签: 励志人生 欢喜冤家 BL同人

  当前来采访的记者开始担心他为此发火、生气的时候,他却笑出一对尖尖的小虎牙,像个吸完血的小吸血鬼一样,透着心满意足的心大劲儿:“嘿嘿,可卖了不少钱。”

  记者不禁为之失笑。

  然后,他又接着问:“那你对此有什么感想吗?”

  詹姆斯吊儿郎当地翘起二郎腿,一头金发在阳光下闪着光,绿眼睛也一如既往的清澈,低头想了想,没心没肺又自得其乐地抽了一口烟后,才随口无耻地回答:“感想啊……唔,我的那张海报拍得挺好看,大概,大概有我真人风采的三分之一吧。不少妹儿老喜欢了,抢购!”

  记者就追问:“没男的买?”

  詹姆斯顿了顿:“也有吧,但我不关心男的。”

  记者快要笑死了。

  但同样的问题轮到斯图尔特时……

  在这场争斗中备受折磨的斯图尔特抬手按住了额头,曾经总打扮得光鲜亮丽,像个英伦王子的男人两眼无神,每一个肢体语言都透露着疲惫和厌倦。

  他用沙哑又颓废的嗓音,沉闷地回答:“感想?我不知道……我的整个人生都被这件事给改变了。这世界有点儿奇妙,你知道吗?我和吉米本来是很好的朋友,可现在,却成了颇具国民知名度的一对仇敌。”

  “我恨透了这场愚蠢至极的争斗,可也是这场争斗让我意识到,世界并不如我所看到的那样简单……不,我其实不应该说这个,没意义。但当时,你知道吗?我走到大街上时,会有人冲我喊,嘿,你逊爆了,中产阶级杂种!哈……哈,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称呼我。”

  “说实话,我以前从来不觉得阶层能代表什么,那应该只是个名称和划分方式而已。工人阶级并不如有些人说得那么粗鄙和庸俗,中产阶级也不全是什么虚伪做作的伪君子。我认为只要大家互相了解,就能和睦共处,见鬼……”

  他突然抬起头,望着摄像机镜头,露出了一个有点儿自嘲、无力又忧伤的笑容:“吉米以前说过我太骄傲的话,我没放在心上。也许,也许他是对的,我是如此的愚蠢和幼稚。”

  另一头,记者把这事也说给了詹姆斯听:“在你们两支乐队争斗的时候,斯图尔特说有人喊他……呃,中产阶级杂种,你们呢?你们有没有类似这方面的困扰?”

  詹姆斯用手指夹着烟,认真地倾听着问题,但听到这里时,却不禁皱了下眉毛,表情还有点儿困惑。

  然后,他漫不经心地弹了弹烟灰,才语气轻快地回答:“困扰?从来没有过。你们知道的,我和斯图不一样,他有时候蠢得都不知道还击,但一般没人敢在我面前这么说。”

  很显然。

  面临同样糟糕的局势时,两个乐队的带头人却有着截然不同的情绪、观念和态度。

  斯图尔特苦苦挣扎、艰难维持表面的正常,极力不让自己倒下;

  而詹姆斯处之淡然,是哪怕被扔进沼泽地里,也会尽可能让自己苦中作乐、活得如鱼得水的极品人才。

  作者有话要说:不太想描述这场争斗,因为多方操控的争斗描述起来挺无力,先间接写一下吧!

  【注】昨晚码完字忘记写了,本章英伦事件由真实事件改编而成,90年代时期,英伦摇滚大战确实爆发了,分别是绿洲乐队和模糊乐队(简称粥糊)有兴趣可以百度。不过,为了避免误导大家,文中对争斗的分析,比如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推动什么的,都是我编的,你们别信。

第166章 真正荣耀

  虽然行星乐队早在<星光>和<意外>两张专辑后,就已一跃而成所谓的英伦摇滚救世主。

  但直到他们在这场和跳舞雕塑乐队莫名其妙的销量大战中取胜,用一曲<去他妈的王冠>(Fuck The Crown)骂遍所有人后,才正式登基加冕,真是非常绝妙的讽刺。

  在媒体铺天盖地的闪光灯下,詹姆斯和兰斯神态高傲地拿下了所有可以拿到的奖项。

  可在这样巨大的荣光之下,所有人都有意无意地无视了他们在这首歌中表达的叛逆、不满和愤怒的情感,尤其是新工党领袖托尼布莱尔更是在多处场合称他们是工人阶级的杰出代表,全然不顾自己其实也在行星音乐中的嘲讽和谩骂范围内……

  如果说詹姆斯和兰斯始终没有受到外界影响,那肯定是假的。

  想想吧,利物浦小城镇普通家庭出身的两个普通人,一跃而成整个国家的摇滚之神,巨大的声誉、突然被抬高无数倍的地位、人们疯狂的喜爱,就像是一颗颗包裹着层层砒霜的美味糖球,哪怕明知道致命,却也想要一口吞下。

  他们极力保持着不卑不亢的态度,试图在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中维持着以往的态度。

  但裂痕已经非常明显。

  那段时间里,兰斯的对外发言技巧十分精湛。

  在他十八九岁的时候,还时常暴露出自己的真实情绪,被激怒后会对骂。

  可如今,人们在他的身上已经看不出一点儿曾经的桀骜不驯和稚嫩了。

  他看起来比那些什么牛津、剑桥毕业的人精们还要精明狡猾,或者说虚伪,一句句冠冕堂皇的话张口就来,什么很高兴为英伦摇滚的流行尽一份心力,什么我们国家的音乐文化值得每一个音乐人为之努力,一堆废话,将所有的尖锐和棱角全都包裹得严严实实,让人看不出他说的到底是真心话还是假话。

  但另一方面,詹姆斯依然有什么说什么,专业拆台一百年。

  他不屑、更不想去掩盖自己真实的内心世界。

  记者说:“吉米,对于你们被称为英伦音乐的救世主,你有什么感想?”

  他会回答:“哦,不错的噱头,唱片公司估计都他妈乐疯了。”

  记者说:“吉米,你们现在成了工人阶级的代表……”

  他直接打断:“新工党可没支持我竞选国家首相,我算他妈的哪门子代表?”

  记者说:“吉米,兰斯说<去他妈的王冠>(Fuck The Crown)什么含义都没有……”

  他说:“兰斯胡说八道,这歌就是骂你们的,骂你们所有人的!去他妈的英伦大战。音乐没有输赢,只有好听不好听,爱听不爱听。凡是把音乐上升到别的层面的人都是傻逼,都应该去他妈的。”

  每当这样的采访结束,两人独处时,兰斯都会狠狠地瞪着他。

  可詹姆斯从不怕他,继续用那双绿眼睛回瞪过去。

  最终演变成一场场的冷战。

  他们明明赢了下来,明明登上了巅峰,却并不快乐。

  随后,两人还一起登上了<名利场>的封面,在‘酷不列颠’这个专题中被隆重地介绍着。

  他们穿着印有国旗的衣服出现在公共场合,成了这个时代的符号,流行文化的代表。

  与此同时,在争斗中惨遭败北的跳舞雕塑乐队却无法忍受一个自暴自弃加发疯的主唱了。

  他们开除了斯图尔特,由吉他手奥克兰暂代主唱一职。

  同年,随着英伦之战中,代表工人阶级(媒体炒作用语)的行星乐队获得了胜利,新工党也在政治大选中,如愿以偿地击败保守党,结束了保守党长达十八年的统治。而新工党领袖托尼布莱尔顺理成章地正式入主唐宁街,摇身一变成为这个国家的新任领导人。他给行星乐队发出一封邀请函,邀请两人参加当天的晚宴。

  当埃布尔拿着这封邀请函出现的时候,乐队所有人都惊呆了。

  尽管这位新工党的领袖曾在那场英伦之争中,明显地炒作和利用乐队来博得选民的欢心,可那毕竟是都是过去的事情了,如今,他变成了国家的首相,还发了邀请函过来……

  一国首相发来的邀请函啊!

  去?还是不去?

  “非常感谢,但我他妈的不去。”詹姆斯蹲在椅子上闷闷地抽烟。

  哪怕功成名就,他这样子看起来依然像个街头小流氓。

  “为什么不去?”

  兰斯用手指夹着那张邀请函说:“我们当然要去,我们是胜利者。”

  “你在逗我吗?”

  詹姆斯气恼地拿了桌上的笔记本丢他:“你是不是忘记他怎么利用我们拉选票的了?我们去那干什么?跪舔那群无耻政客吗?艹他妈没完没了的政治,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既然利用都被利用了,难道不该收回点儿利息吗?”

  兰斯点燃了一根烟,神色间隐隐有着一抹向往:“那是唐宁街十号啊,吉米。”

  “是啊,首相官邸,出入全是这个国家的高层,足够满足野心的地方。”

  “你非得这么说话吗,吉米?”

  “那你要我怎么说话?”詹姆斯冷笑一声。

  他猛地从椅子上跳下来,绿眼睛冒着火,像是一只发怒的猫:“我他妈忍你很久了!你最近有没有照过镜子?你他妈还知不知道自己是谁?知不知道自己是干什么的?外面人瞎吹什么救世主,你还真把自己当一回事了?我告诉你,兰斯,我们他妈的什么都不是!我就是个唱歌的,你就是个弹吉他的,甭管外头多么洪水滔天,都和我们没关系,去他妈的政治!该唱歌就继续唱歌,该他妈的弹吉他就继续弹吉他!”

  “够了!”兰斯扔掉了手里的烟。

  他同样站起来,愤怒地俯视着自己的主唱,自己的恋人:“你他妈凭什么指责我?你以为我愿意这么做吗?乐队他妈的建成以来,你们都管过什么事?合同是我在谈,媒体也是我在应付,演出前,是我在指挥所有工作人员检查音箱、检查灯光,检查他妈的一切!西奥喊着不公平,可什么都不做,连贝斯都他妈我给弹;鲍德温之前还好,后来天天想着怎么哄他的傻逼老婆,最后直接一走了之;你呢?喝酒骂人,惹事生非吗?你们既然什么都不做,那自然是我来做!可当我做了一切后,你们就继续拖他妈的后腿。指责我功利心重,控制欲强!草泥马,吉米,你怎么能这么无耻!功利心有错吗?一个乐队如果没有进取心,它还怎么往前走?你告诉我!它还怎么往前走?”

  詹姆斯却笑了。

  他轻声问了一句:“往前走?可你想往哪走?唐宁街十号吗?”

  兰斯沉默地望着他,一语不发。

  詹姆斯的唇角不禁勾起一个极为讽刺的弧度:“你他妈到底还想要什么,兰斯?名,我们有了;钱,银行账户的数字我都他妈的数不清,你还想要什么?”

  两人又一次不欢而散。

  可奇怪的是,詹姆斯这一次心中没有任何感觉,甚至没有了以往的那种痛苦和挣扎。

  但他在日记中,却近乎残忍地剖析着自己:[比起兰斯,更虚伪的人一直是我。]

  [不管是西奥,还是鲍德温的离开,除了争吵和酗酒外,我没有做出过任何实质性的行为,因为我爱兰斯,比起他们,我更爱兰斯。我为了爱情,放弃了友情。我表面上什么都没做,其实早就让自己站在了兰斯这边……]

  [如果一个人什么事都不去做,那就永远不会犯错;可如果一个人主动去做事的话,不管事情做得好,还是坏,别人总能从中挑出一堆问题来。]

  [在我埋怨兰斯冷酷、无情、控制欲强的时候,他只不过是一直在努力做事而已。他一直目标明确地做着自认为正确的事……而没能让他意识到走偏了路,甚至让他把自己封闭到一个孤立无援的世界里,那应该是我的失败。]

  [如今,他继续朝着自以为正确的方向走,可我却不知道该怎么拉回他。]

  [我该怎么办?]

  在这里,他很困惑地写:[我他妈成了明星,那么多的人望着舞台上的我尖叫,像膜拜神一样的望着我,好像我无所不能,可我为什么依然感到无助?]

  然后,他又自问自答地写:[是了,我唱歌好听,也不可能一夜变天才。我其实……其实仍然是很多年前的那个,那个缩在角落里,连他妈ABC都念不出来的蠢货!]

  当晚,詹姆斯流着泪,笨拙又认真地给兰斯写了一封信,把当面说不出口的话写在了信里……

  他偷偷地跑过去,把信塞进了兰斯卧室的门缝里,试图做最后的努力:

  ——我不要很多的名气,只要你弹吉他,我唱歌。

  ——我也不要很多的钱,只要有饭吃、有衣服穿,脑袋顶上再有个天花板,能和你在一起就行。

  ——所以,你能不能回到十九岁?

  ——那个连唱一首通俗歌曲<幸福快乐就好>来糊口都不愿意,坚持不与世界妥协,坚持要唱摇滚的十九岁兰斯。

  ——兰斯,我最爱的人!

  ——你忘记了吗?

  ——音乐的荣耀,从来不是什么首相的夸赞,也不在于什么进入唐宁街十号的所谓认可。

  ——音乐的荣耀,仅仅是听的人兴奋地拍拍手、或者跺跺脚,然后,眼睛亮晶晶地说上一句‘真好听啊!’

  作者有话要说:在吉米的角度,兰斯自私冷漠又有野心;可在兰斯的角度却是,他一直维持乐队的运转,帮助乐队走向巅峰。

  PS.我对英国领导人没什么看法,文中瞎编乱造,请不要代入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