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吉米同行 第14章

作者:向家小十 标签: 励志人生 欢喜冤家 BL同人

  他索性把吉他放到了一边,拿下唇边的香烟,抬起头,朝着大家无辜地笑了笑。

  鲍德温就神色凝重地走了过去。

  两个人一站一坐地对视了几秒,像是演一出默剧。

  詹姆斯超怕他们又打起来,急忙上前几步,做出随时拉架的准备。

  西奥也有点儿懵,在旁边嘀嘀咕咕:“这,这,昨天还没打够吗?”

  可让大家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

  鲍德温仅仅是伸出了手,然后,兰斯就自然地握住他的手,一个借力站了起来。

  他俩一下子和好如初了。

  等等,这他妈的不科学!

  当然!

  在后续的练习过程中,兰斯还是委婉又诚挚地说了一些‘会把乐队的事情始终放在心上,绝对不会让乐队就这么解散,音乐是梦想,学业只是为了应付父母’一类的废话(这事还有点儿后续,他确实做到了今天的承诺,但代价是所有科目全挂)。

  不过,在当时无凭无据的情况下,鲍德温就又对他的话深信不疑了(多好的人啊)。

  他还为之前的冲动打人的事连续道了三次歉,并赌咒发誓地承诺以后绝不再干这种事。

  兰斯大方地表示了谅解。

  两个人疾风骤雨般地在五分钟内重建了原本的友情。

  说真的,詹姆斯挺喜欢有兰斯这个朋友的。

  可这依然没办法让‘兰斯本质是个混蛋’的标签彻底从他的心里消失,哪怕他其实和鲍德温一样对这家伙没什么脾气。

  但想想吧!整件事的发展过程中,一直都是被忽悠的鲍德温在愤怒、在伤心,在后悔、在愧疚、在道歉,在辗转反侧、夜不能寐、备受煎熬……

  而作为始作俑者的兰斯从头到尾没有说过一句对不起,或者类似含义的词语。

  这让詹姆斯很难想明白。

  他一直认为:不管是什么人,有心还是无心,因为什么迫不得已的缘故,只要是确实伤害到了别人,那他就应该道歉。

  但兰斯没有。

  那家伙只是一大早坐在车库里,轻描淡写地弹弹吉他,无辜地笑笑,再顺口说了几个谁都能想出来的烂大街借口,就简单地把这件事给糊弄过去了。

  但鲍德温不计较,别人也没插话的余地。

  好在乐队的气氛总算又好了起来,而且,可能是也算一起经历过打架了,成员之间的关系也比以前更亲密了一些。

  这也勉强算因祸得福。

  后来,詹姆斯还好奇地问了一句:“你在车库里弹的那个调子是什么?叫什么名字?以前没听过啊。”

  兰斯的脸上立刻浮现出了一抹明显的笑意:“没听过吗?没听过就对了。”

  然后,他露出一副想装满不在乎却又克制不住兴奋的得瑟表情:“那是我写的。”

  “Fuck!这不可能!”

  詹姆斯张大嘴巴,满脸惊叹地望着他:“真是你写的吗?上帝啊,你怎么能写出那么棒的东西?”

  兰斯愉悦地微笑起来,手指轻弹了下烟灰,似笑非笑地逗他:“想知道?”

  詹姆斯用力点头,绿眼睛发光地注视他,充满了渴望:“想。”

  于是,兰斯告诉他:“简单!我只要照照镜子,旋律就会轻轻松松地浮现在我脑海中了。每一个音符都在活泼地围着我跳舞,真是赞美我自己。I'm pretty boy,I'm good-looking~!”

  啊啊啊!你这个大傻逼!

  詹姆斯再也不想和他说一句话。

第17章

  兰斯弹的那一段充满自恋氛围的自创吉它曲十分悦耳动听。

  他对此十分自得,后来又试着弹了好几次,想把这个简单的片段填补、扩充,使之成为一个完整的曲子,但暂时还没什么灵感。

  西奥十分羡慕嫉妒恨。

  别看他现在转行当贝斯手了,但最开始也是学吉他的。

  所以,他愤愤不平又间接地展开了一番抱怨:“太讨厌那些有天赋的人了,记得我刚学吉他的头几年,别提多可怜了,连怎么换和弦都不会,更别说想玩什么新花样了。可有些人简直是生来就打击人的,明明也才没学多久,可一首歌听个两三遍就能完完整整地从头弹到尾,现在居然还能搞自创了,真是见鬼,上帝为什么对有些人这么好?”

  詹姆斯被他酸溜溜的口吻逗得想笑。

  可兰斯却微微一笑,假模假样地抱着吉他欠了欠身,一副看似彬彬有礼,实则欠揍的得瑟样儿:“我就当你是在夸奖我了。”

  西奥气得直咬牙。

  他抬手在贝斯上横扫,弹出一堆杂音。

  “得啦,好歹你贝斯弹得还不错,站舞台上看着挺酷。”詹姆斯举起两个大号的彩色沙锤,好心地安慰说:“你瞧,我现在只能到台上玩棒棒糖。”

  然后,他举着两个红红绿绿的沙锤,在头顶挥舞,一边做鬼脸,一边模仿学校啦啦队少女舞花球,时而热情,又时而假装娇羞地在大家身边蹦来跳去,在沙锤沙沙作响的音色中,把所有人都逗得哈哈大笑。

  这是兰斯永远都做不到的事情。

  他能把大家聚到一起,但让大家都能心情愉快,开开心心去干活儿的人,只有詹姆斯。

  总之,团队成员们就这样在一场场的练习和演出中,变得越来越团结和默契起来。

  但这时候,一件事情的出现,却打乱了他们平静的生活步调。

  德怀特先生连续给他们放三天的假,要求他们这三天都不用去俱乐部了。

  有假期当然是好事,大家又不是那种满腔热情为了工作可以不吃不喝不享受的神经病,可这次得到假期的原因,却让所有人都不怎么开心。

  一支据说是来自澳大利亚,正在进行什么巡演的小型乐队来到了这所城市。

  精明的德怀特先生及时地抓住了这次机会,凭借之前行星乐队帮俱乐部带来的超高人气,和最近内部装修后相对不错的场地,成功争取到这支外国乐队在此地的三天演出承办权。

  这无疑意味着,行星乐队辛苦耕耘出来的舞台被抢了。

  德怀特先生这事办得也太伤感情了吧。

  站在俱乐部的角度来说,成为正规的演出承办方,再请到一支已经小有声名(不管是真有,还是吹出来的有),正在四处巡演中的外国乐队来做现场表演,所获得的好处有很多,不仅仅是售卖门票所得的利润,还包括一些提升整个俱乐部档次和名气的潜在影响。

  所以,德怀特先生的选择不能算错。

  而且,他这人也非常仁义,没有过河拆桥的意思,反而主动安抚詹姆斯他们,承诺着说:“三个晚上,他们演出就三个晚上,唱完就走,很短暂的。接下来的时间,舞台还是你们的。”

  所有人集体沉默。

  没吭声,但也没公然反对。

  可事实上,他们心里都有一种被侵犯到领土的深深憋屈感。

  这绝对一点儿都不夸张。

  但凡愿意跑到舞台上表演的家伙,都是一些自我表现意识旺盛的人。

  他们通常都会发自内心地认为‘我是最棒的’,所以,往往划地为疆,中二地把整个表演场馆视作自己的领域,把来看表演的观众视作臣民,而他们自己就是舞台上独一无二的王。

  那么,丢掉了属于自己的舞台,和被侵略者侵略有什么区别?

  “那狗屎的乐队唱得比我们还棒吗?”詹姆斯忍不住地问。

  “没听过,但外来的袋鼠够新鲜啊!”德怀特先生诙谐又诚实地说:“起码目前门票卖得还不错。”

  去死吧!

  有袋鼠就了不起吗?

  在这个时期,乐队的大家都还没见过多少大世面,还颇有点儿坐井观天的意思。

  可他们年轻气盛、一腔血气,鲍德温二十五岁,西奥十九岁,兰斯十七岁,詹姆斯十六岁 (哪怕加上那曾经浑浑噩噩的十年,也才二十六岁)。所以,几乎每个人心高气傲,谁都不服,根本没办法在见都没见过的情况下,就对一个外来乐队心悦诚服地主动让出属于自己的舞台。

  可遗憾的是,俱乐部所有权不属于他们。

  这事从一开始就不是他们能做主儿的。

  为此,大家郁郁不乐了很久。

  连詹姆斯都没什么心情去逗大家笑了。

  但事情的转折点儿在于……

  这支袋鼠乐队居然向俱乐部提出了一个要求。

  这个要求大略意思是想找个没什么名气的本地乐队过来帮忙暖下场。

  也就是相当于赛前热身。

  大多数观众进场看表演时,都不可能立刻就全情投入进去,往往需要一个短暂的适应时间。

  所以,那支袋鼠乐队想省事一点儿,在他们准备正式演出前的这段适应时间里,先找个暖场乐队上台,帮忙调动一下观众情绪,让刚进场的观众尽快安静下来,并利用短暂的时间,营造出现场表演需要的气氛,间接再起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后。然后,他们来一个闪亮登场!

  德怀特先生压根没考虑太多。

  他得知这个要求后,早上去俱乐部时就顺路开车到鲍德温家这边敲门了。

  来开门的人是一头金发乱糟糟、睡眼惺忪的詹姆斯。

  经常昼伏夜出的作息使得其他人这个时间还在屋子里睡懒觉。

  德怀特先生也不太想进屋。

  毕竟,男孩子的家通常和干净整洁这类词汇绝缘,尤其是这种可能有四个男孩子时不时就合住的地方。

  所以,他干脆站在门口把暖场的事情说了。

  詹姆斯那双漂亮的绿眼睛几乎瞬间清醒,还迸发出了灼热的光芒。

  他立刻咧开了嘴,呲着两颗尖尖小虎牙,笑容可掬地拍着胸脯,语气超诚恳地保证:“没问题,交给我们!我们干活儿,你放心!”

  德怀特先生不由得很满意地笑起来。

  他还拍了拍詹姆斯的肩膀,夸了句“Good boy”,然后无比放心地离开了。

  在他身后,詹姆斯先贼兮兮地把着大门,探着脑袋,竖起耳朵听了半天脚步声,确定人渐渐走远后,才猛地高举起右臂,用力在空中挥一下拳头,欢呼了一声!

  紧接着,他急不可耐地转身,连跑带跳、旋风一般地冲进屋里,一脸灿烂地把所有人统统吵醒,大声地吆喝着:“来啊,兄弟们!决一胜负的时刻到了!做好准备,回头抄家伙,干死那群袋鼠!抢光他们的风头!”

  别误会,不是打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