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历史]衣被天下 第76章

作者:洛娜215 标签: 宫廷侯爵 种田 爽文 BL同人

  黑的儿火者在洪武十一年继承了东察合台汗国大汗之位,而此时这个王朝已经在崩溃边缘。

  为了在长期的内乱以及外战中恢复元气,黑的儿火者一继位就派遣使者和大明开展外交关系,以曾经是元王朝藩属国以及血缘兄弟的身份主动称藩。

  洪武帝对他们的投诚表示十分满意,在给予了大量的赏赐之余,还大方表示自己可以给他们做靠山。

  于是,在得到小枣后不久,这匹还不到两岁的小马驹就跟着东察合台汗国的朝贡队伍经历了一个冬春的长途跋涉来到了应天,后来,又被洪武帝赐给了他最疼爱的孙子。

  所以,别看小枣只是一匹小马,其实它的身上是带着大明和亦力把里(东察合台汗国汉称)睦邻友好的任务哒,它是一匹外交马来着。

  “亦力把里?”木白一边抚摸小马一边回忆了下大明版图,顿时恍然。

  如今的亦力把里正是汉时乌孙部所在,乌孙马在西汉曾经有过“天马”的美誉。

  汉武帝刘彻在得到乌孙马后还曾经特地为其书写了《天马歌》,可见其欢喜程度。

  不过,在刘彻后意外得到大宛马之后,“天马”这个称呼就被他转移到了大宛马头上。

  虽然行为是渣了点,但木白倒是还能理解他的心情。

  作为一个爱马人士,他虽然没有亲眼见过大宛马,但光看古籍上面对其的描述就觉得心驰神往,看诗歌的他都如此,更别提亲眼所见的汉武帝刘彻了。

  他能理解,真的!完全能理解。

  不过很可惜的是,大宛马虽自西汉便开始引种、繁衍,但至今都未能在中原地带形成规模,尤其是自元朝之后,这一品种的马匹就再没有出现在中原地带。

  其中倒也没什么复杂原因,无非是大宛马无法适应中原地区的战争需要。

  这种马胸窄背长,肌肉发达,但它的皮却很薄。虽然也因为这点,其在奔跑时会出现血汗效果得名“汗血宝马”,但这也意味着这种马匹非常容易被骑具磨破皮,这在战时无疑会增加了额外的负担。

  加上它虽然速度快耐力强,但体格纤细不擅驮重,有些甚至难以负担一个青壮加上甲胄的重量,而且胸部力量不足,拉力极差,于是这种“样子货”渐渐被时代所淘汰。

  反倒是乌孙马在长期的繁育和杂交过程中,靠着自己高超的耐力、强悍的体质以及驮、拉皆可的优点成了军队最欢迎的马匹之一。

  其实,这些条件已经非常优秀了,但乌孙马表示自己还可以更优秀一点——乌孙马的母马产奶量惊人,除了能够哺育小马外,它还能够给牧民供应马奶作为食物以及副食品原材料。

  于是,这一种既可以用来打仗,又可以用来负重货物,还能够提供食物的马就靠着自己的超高性价比成了马匹市场上的王,并且重新夺回了“天马”的名头。

  在如今的大明,还有专门的部门负责选种和培育乌孙马。

  顺带一提,洪武帝的爱马就是一匹乌孙马。

  它陪伴了朱元璋风里雨里走来,在寿终正寝后,先其主人一步睡在了皇陵,在此后的很多年内,也将继续陪伴它的主人。

  也因为这份情怀,在小枣抵达应天府后,洪武帝立刻就将它送给了自己的孙子。

  其实,他送给孙子的礼物并不仅仅是这匹小马。

  在和这个皂衣少年交流的过程中,木白也意识到了这一点。

  他微微歪头,乌黑的眼眸细细打量了几圈少年的脸庞,从中找到了些许的熟悉的老家气息。片刻后,他迟疑开口:“你……祖籍在哪?叫什么名字?”

  “回殿下,奴祖籍云南昆阳州。”少年垂着眼眸,眉宇间一派温顺,“名马三保,在家时曾习过些驯马知识,陛下派奴来侍奉小枣。”

第87章

  洪武帝送给木白的是一个老乡,他的身上带着木白怀念的气息。

  人的幼年是形成语言系统以及建立对世界认知的主要时期,在这个时候学会的语言,一辈子都不会忘却。

  尽管木白如今能够说一口流利的官话,尽管他的语音标准到大部分应天府人都无法辨别,但他最熟悉最怀念的,还是高山白云之巅飘扬在田野山川之间的音调。

  不得不说,洪武帝对孙子是非常走心了,不管是在物质方面还是精神方面都想得相当全面。

  他唯一没算到的是——云南是一个语言语系十分繁杂的地方,大家虽然只隔了一座山,但是家乡话其实是不通的。

  于是,搞笑的一幕就发生了。当木白兴致勃勃地用家乡语言试图和人沟通的时候,马三保面上露出了一丝尴尬,他开口的语言,木白也听不懂=口=

  最后,两个云南人居然是靠着交替着使用大明官话和蒙古话才勉强完成了沟通。而这个戏剧性的初见化解了二人之间的尴尬,最后,马三保一手带着云南传统特色的料理更是打动了木白的心。

  “啊!!就是这个味道!”木白感动地捧着蘸水喃喃自语道。

  少年的眼角闪着一抹明亮的光,“这才是合格的蘸水啊,我终于不用浪费我的柠檬啦!”

  要想在应天府买到柠檬这种中原人不习惯吃的水果代价可是不小,虽然木白自打回家以后就收了一堆的红包,小金库可谓鼓鼓囊囊,但他每次看着下头报上来的柠檬报价都会心疼得一抽一抽的。

  最可恶的是,花了么多钱买的柠檬自己还调不好味,总觉得缺了么点感觉。

  明明动作材料都一样,他甚至专门搞了个捣药杵去舂食材,但就是有么点不知是心理作用还是当真存在的味觉差异。

  因为这种微妙的感觉,木白近来都尽可能避免去吃以前吃过的菜肴,但现在,木小白一本满足,他甚至还想要把弟弟接过来让他也吃一下记忆中的味道。

  木白原本也想带弟弟一起来的,不过,木文现在正在接受大明的启蒙教育,洪武帝说启蒙教育一旦开始最好就不要打断,木白这才把弟弟留在了应天府。

  但现在,他还真的有点想弟弟啦!

  ……要不要把三保兄打包送回应天府投喂一下弟弟?

  木白将小炒肉在蘸水里涮了涮之后送进了嘴里,然后泪流满面地打消了这个主意。

  对不起,弟弟,阿兄以后会补偿你的,还是让哥哥我再享受一下吧!呜呜,凤阳菜真的好咸,他虽然不太挑食,但是这个咸度还是有些受不了惹!

  还是酸口的最棒了!

  不过,虽然看似和马三保相谈甚欢,且经常让他帮忙调制酸水,但木白却并未下令将其调到自己身边来,一个是他真的不习惯有人伺候,另一个就是木白觉得他身上有一股熟悉感,让他多多少少有些在意。

  朱标对儿子的警惕不予置评,他摸摸儿子的脑袋,说:“你看到他身上的衣服了吗?”

  木白微微歪头,他回忆了下,是很普通的皂衣,也没什么特殊标志,这衣裳有什么问题吗?

  “他原先要穿的不是这套衣服。”朱标将手上的写到一半的答策推到一旁,又将油灯的灯芯卷了卷,让灯光由大变小,从工作模式转为了聊天模式,“他本是要入御马司的。”

  御马司?木白回忆了下,露出了一个吃惊的表情,御马司不是内侍的部门吗?里头可都是太监啊!

  他顿时有些急了:“他……”

  “他没入。”朱标道。显然,他对这件事情印象很深,以至于现在同儿子说起面上都带有几分感慨。

  马三保的家族是居住在云南的帕西人,他的祖先曾经是蒙古的附属部落,随着蒙古南征军队来到了云南。

  元政府在云南建立政权后,马三保的部族便在当地定居了下来,他的曾祖父因为骁勇善战,战功无数,被封为滇阳侯,负责治理一地,而现在,这个爵位传到了他父亲身上。

  虽然他们的封地距离昆明有些远,但也水草丰美,马三保的部族对此相当满意。

  他的父亲、祖父在马三保口中都是一等一的好汉子,于地方治理很有一套,因此非常受当地土民的爱戴。有很多本地的山民、流民闻讯投奔而去,以至于他的部落势力开始逐渐扩大。

  与此同时,他们还收留了一些逃难而来的南人。这些南人指导他们种地、织布,部族于是日渐富裕。

  正是因为受到这些前宋遗民的影响,马三保的部落算是当地较为亲汉的部落。

  “所以,其实当初蓝玉也没想到会有么激烈的反抗。”朱标有些唏嘘,“在梁王投湖、左丞投降后,蓝玉军一路南下收编各土族、部落,大部分土族都自发投降,唯有马三保的部落聚集起了不少人马进行反抗。”

  “他们知道这是以卵击石,我们的部落虽是附近最强大的部族,但比起高歌猛进的大明军队来说肯定是比不上的。”在被问到这段往事的时候,少年面上的表情极为平静,“他们知道如今大元已经灭国,也知道梁王左丞已经投降,从道理上讲,他们投降无错。但是从道义上,他们不能投降。因为他们是元的滇阳侯,食君之禄必当忠君之事。”

  马三保露出了一个恬淡的笑容,笑容中带上了点自豪:“虽然败了,但我们不后悔,再来一次我们也还会做出同样的决定。”

  因此,当汉人大军派遣使者前来劝降的时候,马三保的部族将自己的决定告诉了对方。不过作为部族的首领,马三保的父亲马哈只也请求汉军届时饶恕部落的平民,一应后果均由他们一家承担。

  蓝玉答应了。

  所以,在马三保的部落战败后,马三保一系便付出了他们的代价——他的父亲战死,母亲、兄嫂和年幼的他作为俘虏被押解入昆明。蓝玉遵守承诺,并未为难其余的族民,而是让其继续留在原地务农。

  对此事,蓝玉特意给洪武帝上书过,赞其有先秦之风。

  先秦是一个充满理想主义色彩的时代,是一个人们可以为了自己心中道义和理想慨然赴死的时代。

  在个时代里,没有现在么多的道德约束,背叛欺骗常有,战争频繁以至于人的寿命有如萤萤之火般随时可灭,也因此,人们行事也就更为随心,为一知己者、为与自己有共同理想者、为一份信任、为自己心中的忠诚与道义均可放弃一切。

  是一个令人尊重的时代,遇到不可战胜之力,向后退是人性,向前进则是英雄,虽然马家是元朝的英雄,但蓝玉也尊敬他们。

  但这是一回事,如处置马三保一家又是另一回事。

  蓝玉和傅友德当时都有些为难,这些人毫无疑问属性为叛乱,叛乱都当为极刑。

  虽说是叛乱,人家没有搞事,是光明正大地在村子面前列阵并且和蓝玉表示我要和你打一架,加上明军当时是摧枯拉朽的胜利,没有战损之余反倒是对方的老爷子战死了,这种情况下如果把对方一家都咔嚓掉好像有些可怜。

  只是,无论有什么理由,叛乱之事不罚肯定是不行的,所以最后傅友德决定稍稍抬手,只诛首恶,也就是马三保的父亲,其余人都放归原籍,又因为马哈只已经战死,么事情就此揭过了。

  可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朝廷如此处置已经够宽宏大量的了,但马哈只的族人甚至连旁的土族部落还是写信过来求情,他们认为马哈只在当值之时克己奉公,为百姓做了不少好事,是个好官,唯一的错误就是反抗了明军,但瑕不掩瑜,请求给他一份死后的体面。

  倘若是以叛乱罪论处的话,犯人的尸体是不可正常安葬的,更不可立碑接受祭祀,死后无法得到香火本也是惩罚的一种,而他们要求的就是祭祀马哈只的权利,这令傅友德和蓝玉都有些为难。

  就在这个时候,才十一岁的马三保主动要求代父受过,以自己受宫刑入宫为代价,换取父亲去世后的不追责。

  傅友德同意了。

  于是,马三保的父亲有了一块葬身之地,他的墓碑上也写上了令他最骄傲的身份——元朝的滇阳侯,并且躺在了他曾经保护过的土地上。而作为代价,他的小儿子在家人的恋恋不舍之中踏上了一段未知之路。

  “不过,我的运气不错,”马三保对此是这么评价的,“军队后来有人需要试验金疮之药,我就帮忙试了下,加上我稍懂些汉语和药理,就被调去了位草药师身边帮忙。”

  关于如试验又是如帮忙的,马三保没有说,木白也没有问,但他知道,马三保从戴罪之身走到了现在必然是付出了不少代价。

  是什么支撑着他付出这些代价也要走到现在的呢?就是为了报答父亲的生育之恩吗?人类的这种情感真的好奇怪。

  两个小少年并排坐在了台阶的阴影处,沐浴在晚霞之中,一人捏着一根酸萝卜在啃,都没有再开口。

  这个季节不是萝卜的产季,这酸萝卜是窖藏的过冬萝卜,到了现在已经有脱水迹象,马三保前些日子干脆将其放在腌缸里头泡着,吃起来味道有些微妙,谈不上好吃,也就在这青黄不接的时节解解馋而已。

  木白感叹了一句:“你不容易啊。”

  马三保摇了摇头:“比不得皇孙殿下。”

  木白一愣,有些诧异地看过去,就见少年微微抿唇,露出了一个淡淡的微笑。木白还想要问,但看着这人的笑容,忽然什么都不想说了。

  两个小孩继续坐在台阶上边晒太阳边发呆。

  马三保的目光落到了身侧的少年身上,只轻轻一眼,便又垂下了目光。

  其实木白是与马三保见过的。

  日他带着弟弟和沐春一起在昆明城尝试当地美食时,遇到的献俘大队就是马三保的部族。

  当时,马三保被拴着绳子跟着囚车前进,他前途未卜,自觉可能性命不保,心中凄惶,自是不会有心思留意昆明城的模样。

  后来,在进入云南布政使司的时候,他忽然生出了点再看一眼这个世界的心,于是不经意间就和拿着乳扇看过来的木白对上了眼神。

  当时,这位小皇孙一身布衣,肤色黝黑,因为消瘦显得头格外大,看上去就和普通的孩童没多大区别,只是一双眼睛格外明亮。

  但不过是惊鸿一瞥,彼时,他印象更深的是地上一道划出明暗的影子。然而,不知为,自以后,每每午夜梦回之时以及意识迷蒙间,他总会想起双眼睛。

  双乌黑眼眸中的坚毅和一往无前帮助他撑过了无数次梦魇,也让他不由对个少年生出了些好奇。

  马三保也有他的消息来源。底层人民为了宣泄痛苦和寂寞,非常喜欢说闲话,他们能够从贬低他人身上得到最大的快乐,木白不过一个小孩,自然不会是这些人聊天的对象。

  但沐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