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历史]衣被天下 第159章

作者:洛娜215 标签: 宫廷侯爵 种田 爽文 BL同人

  如果硬要说不同,那就是大明的皇位上坐上了一个还没到而立之年的小伙子,而且让人稀奇的是,大明的皇帝走的还是禅让的路子,而不是父死子继。

  坦白说,这一举动给经历了频繁换皇的大明民众带来了更多的安全感,在华夏文化中,“让”这个字是极其神圣的,可谓是人性最高的美德。

  “让”这个动作首先是你得真正拥有,只有将自己真正拥有的东西转给别人,才谈得上是让。在这个过程中必须是主动的,不是他人逼迫,更不可是携恩求报,有一分一毫他人的因素都不算,只有如此才叫“让”。

  这一个小小的动作中充斥着对人性的考验,也是人和自身欲望的博弈,而正因为其中难度,这个词才会成为华夏人千百年间的追求,而皇帝的禅让更是被认定是“让”中之首。

  毕竟这世间可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比坐拥天下更富贵,也没有什么行为,能够比一个人将整个天下在没有外力胁迫的情况下转手他人更伟大了。

  当然,其实文化人们最崇尚的禅让制度其实是尧舜帝的禅让,也就是将皇位让给世间有才之人,而非自己的血脉亲族,而接下这片江山的人也要有这个胆量和魄力,如此方能成就一段佳话。

  但这一点实在是太难太难,尧禅位给舜,舜帝亦是千挑万选,最终选择了“三过家门而不入”的禹为帝,但即便是如此因公忘私,框定九州的大禹在得到首领之位后都没能像他的前辈一样择才者而让之,而是给了血脉者继承,可见此举有多挑战人性。

  历史走过了三千多年,除却被迫让位的,真正做出禅让举动的也只有开头的尧舜二帝,于是文人们退而求其次,认为帝皇在位时对江山负责,将皇位让给更年轻更有才的后辈也算得上是“禅让”。

  但就算这样,严格来说真正搞了禅位的也只有洪武帝一个人,啊,现在又多了一个。

  虽然大家对于侍奉的主君能如此有道德和为君的觉悟很高兴也很自豪,但这个节奏未免有些太紧迫啦!尤其是在当今的登基仪式上,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年轻的帝王全身散发着的都是不开心和蠢蠢欲动的气息啊,而且新上任的陛下看着两位殿下的眼神,那向往……总让人有种很不安的感觉。

  他们的大明不会变成一个皇帝争相禅位的时代吧?不,不会的,尧舜都只有两代,而且俗话说得好,过一过二不过三嘛,皇帝这个职位,怎么会有人真的舍得放弃呢?

  最重要的是,当今还没儿子呐!

  就算有了儿子,养一养起码也得花个十几二十年吧,就算真的要让,那也得是好久以后了。想到这一点,众多官员的心底顿时生出几分安心来。

  一时之间,催新皇尽快生娃纳妃的奏折都少了不少。那什么,陛下还年轻,这个事情还可以缓缓。

  但不管官员的想法为何,对老百姓以及周围国家的领袖们来说,大明皇室传承的顺遂和和谐总归是个好事情,谁都不希望自己的邻居的领袖是个杀伐果决的主,那意味着更强的侵略性,明皇室这种看起来怪不负责任的传承还挺好的。

  而且这样赶鸭子上架的新皇说不定更好欺负呀嘻嘻嘻。

  当然,这些人目前也只敢在心里想想而已,大明洪武帝的威慑在整片东亚大陆上还未褪去,前任皇帝虽然在军事活动上没有什么大的建树,但他会屯粮会赚钱是出了名的。

  在这个时代无论干什么都缺不了粮食,大明屯粮的能力和数目之夸张已经到了连塞外的邻居都有耳闻的程度了。

  有粮食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大明随随便便就能来一场说打就打的□□“交流”啊。人家不光有钱,还有军队,只要一声令下,说发兵就能发兵都不带考虑的,这谁扛得住。

  更可怕的是,隔壁最近的火炮更新速度快到令人发指。今天一百步内会被打,明天退到一百二十步依然能天降炮弹,后天甚至还能搞个多弹联发。

  除了同样不缺军粮并且热衷于雷区蹦迪的南方势力,人手有限后勤不足的东北西三方邻居这些年那真是要多老实有多老实,个个都缩着尾巴苟起来,暗暗探着脑袋观察隔壁的情况呢。

  虽然刚刚改了年号,但实际上大明的新皇登基已经快有一年了,这一年内大明除了废除了丁税外,和过往相比并没有太大变化,

  但神奇的是,就因为这个小小的政策,明国整个国家像是注入了强心剂般瞬间被盘活了。

  这一点,明国人自己可能不觉得,但是在外人眼中看来格外明显。

  他们的眼中,有星星。

  这样说似乎有些玄乎,但猛哥是真的这么觉得的。

  和善的微笑,包容的姿态,温厚的态度,热情的问候,这片土地上人们似乎都十分的友善且努力。

  这种生活面貌绝对是在彼此的信任和充足的安全感中娇养出来的。为何?难道仅仅是因为大明减税了?猛哥着实不能理解。

  猛哥全名猛哥帖木儿,今年刚过三十的他来自大草原,是女真部落斡朵里部其中一支部落的首领,手下有部族八千户,在以游牧渔猎为主要生产方式的女真族中,他的部族属于比较有存在感的一支。

  但人数多除了能够提供战斗力外也意味着对资源的迫切需求,猛哥所率领的部族占据的领地属于阿木河流域,即便当地的地形也是冲积平原,但一年有四分之一时间都在封冻期的东北地区显然并不适合开展大规模的农耕活动,不说气候,单单是冻土就够人吃一壶的。

  受制于有限的食物,他们部族的人口始终无法扩大,而靠着阿木河,部族在吃食上倒也不至于极其短缺。

  然而,这种饿不死也过不好的生活环境才最折磨人。猛哥的部族现在完全分裂为了两派,一派人愿意和他们的宗亲——由阿哈出带领的女真一支一样南下投奔大明碰碰运气,另一派人则觉得如今的生活挺好的,不愿意挪窝。

  后者以年长者和位高权重者为多,在各种因素下,即便猛哥有心,一时半会也难以说服族人。

  好在他们后来发现了一条全新的谋财之路。

  那就是在大明和北方部族间倒买倒卖……咳,不对,是牵线搭桥。

  大明这些年一直在收购北方的煤炭和黑油,而偏偏盛产这些资源的俄罗斯大公国终年积雪,煤炭和黑油又极其沉重,无法使用对方这些年渐渐兴起的狗拉雪橇的运输方式,于是热情友善的女真人就做了中传手。

  他们在冬季将对方的物资买下,然后在河道解封后将其转运到大明,再在大明购买米粮和布料运回草原,正好可以顺便倒卖给北边即将再次入冬的俄罗斯,一出一进就能赚回大半年的生活费。

  靠着这条生意线路,猛哥的部落在这几年内堪称鸟枪换炮,冬天能吃上大米饭不说,身上也能穿上厚实的棉衣,这在过往是他们想都不敢想的。

  今年开春时候的部落会议上,大家都已经在商讨要不要努把力在当地建城了。等有了城池就算他们彻底定居下来,以后也能专门做中转站的生意,而猛哥现在就是要为这个全族的野望努力一把。

  不管是建城需要的资金,还是其合法性,他都要想想办法。

  为了达成目的,这次猛哥就玩了一把大的。

  他包了整整一艘船,通过阿木河经图们江入海,然后一路南下,抵达大明的天津港卸货。

  对于一个马背上的民族来说,猛哥这次可谓是冒着生命危险踏入了海洋,他在马背上有多英姿飒爽,在甲板上就有多狼狈,海船的颠簸对于他这个在水边讨生活的人来说是难以想象的,尤其他的船体量不大,重心不稳,抖起来更是销魂。

  好在经过这么一场磨炼,当他坐上从天津沿着大运河一路向南的内河船只时已经没有半点异常反应了。

  猛哥此行的目的已经完成了一半,接下来他要去完成另一半——他要在亲戚阿哈出的引荐下向大明投诚。

  这个任务并不容易达成,如今的大明不复以往,以前……大概就在十年前吧,当时的明帝国对他们这些塞外部落的投诚非常看重,他们需要自己成为明帝国的屏障和门篱,成为明帝国和蒙古族之间的缓冲带。

  那个时候,每个投入大明怀抱的游牧部族都得到了极大的利益,分田分官都是轻的,他这次的引路人阿哈出还有幸将自己的闺女嫁给了大明的燕王朱棣,成为了对方的王妃。

  那可是燕王朱棣啊!现在大明最富有的藩王就是这位燕王殿下了吧?虽然他的封地比起别的藩王都能说是穷山恶水,要啥没啥,但人家硬是靠着自己的一双手开出了一条路。

  现在,这位发现了新大陆的殿下可是有一整片大陆的有钱朋友啊!那新大陆上带回来的很多农作物在试种了之后效果都很不错,如今全国各地的民众就等着朝廷尽快培育出更多的农作物种子好铺开种植呢。

  这点就连身在草原的他都听说了。

  作为燕王的老丈人,阿哈出在这点上可沾了不少光。当年,燕王要出海的时候,阿哈出就将自己的儿子孙子都一股脑儿都派了过去随行保护,燕王感念这份恩情,就破例拨了些特殊的物种给这位裙带。

  那些东西中最让猛哥眼馋的是一种叫做玉米的农作物,这东西个大饱满好伺候,长得还快,更重要的是无论是杆、叶还是果核都能喂马。

  猛哥自己也试验了,他们那的马儿对这种农作物可以说是从内而外的都喜欢,也就是说若是种植这种农作物,除了自己吃之外还能用来饲喂马匹,这可是个大好消息。

  而且这来自新大陆的农作物还能和小麦轮作,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两倍的收获啊!

  如果他们也能种植这东西,那就能大大解决他们的粮食问题。

  但这件事难就难在现在大明已经不需要他们了,拥有了大量火器配备和城防炮的大明能够将任何一支来打谷草的游牧部族打成饼饼。

  若是有心观察便会发现,几乎每座大明的边防城池门口的土地上都留着大炮撞到地面开裂后的弹坑,有些战事比较频繁的城池外甚至连冻土都被打得松软,这些弹坑和松土对于打谷草的游牧来说简直就是噩梦,那不光是他们前辈落败的证明,同时也会对快马冲刺形成制约。

  但对明军来说,那则是意味着来年春天可以不用垦地了。

  经过一个冬天的封冻,土地的表层已经形成了厚厚的硬壳,如果不及时在春雨来临前将它破开,土地吸收不到珍贵的春雨不说,还容易造成春季的汛情。

  但春垦可是个苦差事,化冻前的东北土地,就连最温顺的老黄牛都得挥动鞭子才能让它动起来,但用炮弹犁过一遍的地就不一样了,别看弹坑就那么大一块,其实周围一块都被震开啦,地下的土可松软了,稍稍用力就能扒拉开一块。

  这情况这位置,哎呦,不用来种地多浪费啊!于是,北方的城墙外一到化雪时便是一派繁荣,几乎每个在雪融后装模作样到汉人地盘来打探情况的游牧民族看到自己冬天时候打生打死的地方变成一片菜地农田,互相拼砍刀的老邻居变身淳朴庄稼汉都会情不自禁地为大明这微妙又诡异的情景而嘴角抽搐。

  不过那是前几年的事,老邻居也不是傻子,上门送人头也就算了,还要被你们拿来当借口开炮好偷懒不犁地,呸,这事他们才不干呢!

  哎,都怪他们来晚了一步,错过了最好的机会,现在只能看运气了。

  猛哥在内心叹气,但偏偏在这方面他还真不能说什么,因为老表亲当时是要带着他们一起投奔大明的,但当时他们这一支的首领认为此举不可行,所以坚决拒绝。

  而那个首领,就是他爹。

  当时猛哥虽然也赞成南奔,但那时他还是个说不上话的小屁孩,只能眼睁睁看着机会流逝,一步错便步步错,原本势力相差不大的两支女真部族如今已有了天差地别。

  也不知此次能否顺遂,若是被大明,他……

  正当他忧心忡忡之际,面前突然多了一个八宝漆盘,两手大的盘子用的是堆漆法制造的,这种特殊的漆器处理方法因为成品较为立体所以常用于在装饰品上,放在食盒上简直闻所未闻。

  这吉祥八宝的图案,这漆的光泽,一看就价值不菲的样子啊。

  只是对方信手拿出的日常器具,就已经是如此精美了吗?!

  还没等猛哥心中生出点仇富的酸涩,对方就将盘子往他手里一塞:“侄子啊,你也别太忧心,以你的本事,这事不说十成十,那也是八九不离十。快,吃些干果松快松快,我看你上了船之后就没好好吃东西。”

  猛哥缓缓吐出了一口气,扯出了一个心事重重的笑容来,然后一边道谢,一边接过了八宝盘,“叔,我就是怕到时候考核要考火器,我那不是没练过……”

  “嘿呀,那东西有几个练过,连你叔叔我也才摸了几次,还是好说歹说沾了你堂弟的光。”作为引荐人的阿哈出豪爽地拍了拍年轻人的后背,“放心吧,陛下选人不会选择出火器这种题目的,这样能选出来的只有少数人,岂不是起不到广纳人才的作用了吗?”

  这年头能够熟练使用火器的就那么几撮人,如果加了这么个选拔条件,那和内部招聘有什么区别?

  新皇刚刚登基,肯定迫不及待要创建属于自己的势力,而要做到这一步,选他们这种无牵无挂又有实力的草原部落是最好的。

  少年帝王最有雄心壮志,也是最讲究实力为尊,再过些年帝王必然不得不为了权势为了平衡妥协,那时候就和他们这些赤脚出身的没关系了。

  当年能以一次豪赌为部落挣回二十年繁荣的阿哈出笑得和蔼又洒脱,就像是一头憨厚的北极熊般“砰砰”拍着和他血脉相系的亲族。

  一家不二投,他家之前已经投了燕王,当然不好再凑到当今面前,靠功勋上升被召见是一回事,名正言顺去参加选拔又是另一回事,在汉人社会混了不少时间的阿哈出可不傻。

  猛哥的部族和他们家平日里也不算太亲近,但到底同出一源,最重要的是这小子需要这个机会,他自己也是个有实力的,将他捧上去既不会碍了燕王的眼,也不会显得自己不通人情。

  壮汉能有什么坏心思呢,壮汉只是给快要走投无路的老表搭个线找个机会啊,至于以后的互帮互助啊,女真一家亲啊,合力打倒别的打工部族,成为大明金牌打手什么的,哎呀,那都是顺势而为。

  没法子,谁让女真族人本来就少,之前又深耕朝鲜势力,和大明没太多往来,没法用数量刷好感,只能用质量了。

  猛哥是真的不知道这位老亲那么看重他和相信他,初次来到繁华的大明都城,内心不免有几分惴惴,他木着脸从八宝盘里头摸出了几个果仁,看都没看就直接丢进了嘴里。

  随着上下齿的交合,一股前所未有的芬芳从口腔中炸开。

  “唔!”这,这是什么?好香,不对,好咸,啊!舌头好痛!猛哥只觉得整个大脑都被那股味道冲得发胀,面上的五窍都像是被瞬间贯通了一样,那滋味别提有多难受了。

  可恶,虽然舌头痛,但是不舍得吐出来是怎么回事?

  “哈哈哈,没事,别怕,第一次都这样。哎哎哎,你可别吐,这可是好东西,你别用力吸气,慢慢地,慢慢地,去适应它,是不是没那么难受了?”

  阿哈出笑嘻嘻地拍了拍他,给涨红了脸一脸纠结的猛哥递过去了一杯水,示意他喝一口。猛哥全无准备,接过茶杯便猛灌一口。热茶入口,痛感顿时加倍,流血流汗不流泪的草原铁汉实在没能控制住肉体的本能反应,流下了两行英雄泪。

  着实不是他太过脆弱,而是来自舌苔上的这种痛觉和身体受伤的感觉完全不同,它更霸道更不讲理,而且是从身体内部,人体最为娇嫩之处散发出的痛楚,这谁扛得住。

  “你吃得太猛了,一次少吃两粒。”阿哈出伸手用帕子给这位狼狈的青年抹了把脸,笑道,“没事,第一次吃的人都会有这反应,多吃吃就好了,这东西又香又提神,还容易饱,可是个好玩意。”

  “这是,咳咳,这是什么?”猛哥接过手帕,在脸上用力擦了两下,最后实在忍不住,扭过头吐了下舌头。

  “这个啊——”阿哈出故作神秘,“你可知那水浒传里好汉们最喜欢的老三样?”

  “自然记得——”猛哥眼睛一亮,不需过脑流利答道,“熟牛肉、酒、酒鬼花生……”

  顿了顿,他顿作恍然之态:“莫非这就是……”

  “对咯,这就是酒鬼花生。”

  “哦哦哦哦!”青年的眼睛顿时就闪动起了吃到偶像同款的幸福光芒,再看向盘中食物的时,他的眼神已经完全变了,那里头的憧憬和期待就像是喷泉一样涌了出来,根本止都止不住。

  青年毫不犹豫地又捏起了一颗,以一种仿佛在食用长生不老药的姿势含入口中。

  这一刻,口腔内的痛不是痛,是和偶像共情的悲欢。

  那本就香醇的味道也戴上了足足的滤镜,他好像借由这一盘花生和一千年前的偶像牵上了手,还完成了灵魂的深入交流。

  但他的这番想法如果让木白知道,他一定会无语地翻上一个白眼,表示:你想太多了。

  水浒的时间定位是宋朝,很不幸,作为华夏饮食文化蓬勃发展的宋朝恰恰没有花生这个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