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历史]衣被天下 第140章

作者:洛娜215 标签: 宫廷侯爵 种田 爽文 BL同人

第159章

  昔日,明朝的开国皇帝在先后与前元军队以及和各地豪强战斗的过程中,陆续接触了一触即散、甚至还没有接触就溃散乃至于转头来投的朝臣势力,以及非常难啃的重臣、亲缘硬骨头之后,难免心生感慨。

  在夺天下的时候,他自然是十分感谢这些转投他的支持者,但在做了皇帝之后,他又不可避免地想会不会自己的臣子也会像当初投向他一样的投向大明的敌人呢?

  几番比对、科学研究之后,洪武帝得出了结论——这天底下的重关、要害,非骨肉重臣莫能守,交给拿工资干活的普通臣子,对方未必会死心塌地地血战到最后一瞬。

  这其实也是人之常情。重臣、骨肉和这个天下有牢牢捆绑的利害关系,而拿工资干活的寻常臣子不过是打工人。

  前者就像扎根于这片土地的大树一样,这片土地一旦被人掀了,他们也活不好,后者则是像草坪,铲起来放到旁的边上,浇点水撒点肥也能生长,给谁打工都没差,能做到尽职尽责就不错了,而真的到了那一天,他们必然也会在心中衡量利弊。

  但守边关这个事,就不是尽职尽责那么简单,如果没有这种战到最后一刻也不放弃的决心,没有死守不放的意志力,就算是有天堑,就算有再充足的物资都守不住。

  决定战场胜局的从来不是物资,而是人心。

  所以在登上皇位之后,哪怕朝臣疯狂抗议,洪武帝还是定下了藩王镇守四方作为屏障的政策。

  这不是先秦时的诸侯制度,藩王在就藩地并没有行政管理权,地方的管辖权还是握在中央的手中,但每个藩王都掌握一定的军事力量,并且在关键时候有就藩地的领兵权,战时他们的兵权甚至高于地方官员,可以直接指挥当地军队。

  ↑当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其中还有不少细则,藩王领兵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否则万一他拿了军权反叛就麻烦了。

  为了防止哪个儿子或者儿子的后代想不开要试一下皇座硬度,在安排藩王就藩的时候,洪武帝都是细心安排好的,各藩王之间都是彼此挟制,关系更是错综复杂,不易拧成一股绳的那种。

  可以说以大明如今的藩王机制,护大明三十年无外敌不成问题,至于三十年以后的藩国,那就得看后代皇帝的能力了。

  而且洪武帝心里也还有个暗戳戳的念头,他是真的完全不信朝臣的节操,所以在退位之前,他给每个孩子写了一封信,让他们监督朝臣的情况,如果有那类董卓、曹操一类的臣子要玩“挟天子以令不臣”这一套,那么皇室子弟都有权利领兵勤王。

  下这道命令,洪武帝也不是没有犹豫过,因为这道“祖训”一下,万一哪代藩王里出了个头上长角的完全可以利用这一点来个“清君侧”,只要当时的皇帝反应慢了点,真的给了藩王借口,那么对方就是名正言顺地起兵,还是奉“祖训”起的兵。

  这天下的兵事,最怕的就是“名正言顺”四个字,只要和这四字搭上了,战斗力立刻最大化。曾经的洪武帝就在这上头尝过甜头,他起兵的名头便是“驱逐外虏”,当时,宋濂写的檄文一出,天下响应,当时势如破竹的盛况,洪武帝至今都没忘记。

  说白了,在“名正言顺”四字之下,他打北元可比破那些同为汉人的列强容易多了。但最后洪武帝还是将这把可能在未来威胁自己子孙的“武器”送了出去。

  “与其让你们被奸臣蛊惑,天下旁落,不如换个脑子清楚的来。”洪武帝逮着孙子嘀嘀咕咕。

  看着大孙子那一脸无辜表情,老爷子很有些恨铁不成钢,仿佛透过孙子白皙的脸蛋,看到了未来不争气的小崽子,遂含恨道:“你什么时候和你媳妇生个孩子,趁着爷爷现在还带得动,给你带一下。”

  说出了几百年后的标准催生话语之后,家里不差人带娃的洪武帝又补充了一句:“爷爷很会教孩子的,你早些生个,爷爷保管给他教得好好的。”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眼神闪烁着自信的光。

  “咳!”当时正在试喝江南新送炒制茶的木白差点呛死自己,他当下表示自己还年轻,关键是太子妃年纪太小,这年纪生娃不利于身体。

  顶着爷爷气呼呼的眼神,木白一脸认真:“爷爷,我们一家的光荣传统可不能在我这儿断了啊。”

  什么光荣传统?自然是长子必为嫡啊,除非生不出。

  洪武帝也好朱标也好,都是在有了长子并且立住之后才去宠幸旁的嫔妃的。虽然洪武帝明确规定了嫡子继承制,但这其中也不是没有漏洞,毕竟嫡子和长子之间其实也就差了个扶正其母。

  譬如在历史线上木白的老父亲朱标就在嫡长子夭折之后扶正了侧妃,于是排行第二的朱允炆便成了嫡子,若非他的身份本也不算正统,朱棣也不会起兵起得那么理直气壮,毕竟大家都是庶子,没有谁比谁高贵之说。

  朱元璋被孙子一句话顶得有些憋气,他当然知道这个道理,老朱家的后人脑子都是比较清楚的,尤其在老父亲的榜样之下,大部分的皇子都能做到敬爱发妻,除了几个元妻身子有问题的实在生不出孩子的,基本没人搞出庶长子那一套。

  哎,这曾经是洪武帝茶余饭后和老婆炫耀的点,现在被孙子拿来堵他,怎么感觉心情怪复杂的呢。

  木白赶紧给他爷爷倒了一杯茶,将话题转回了藩王的制度上。

  从木白的角度来说,他对于藩王守边很看得开,毕竟他当年生活的世界就是诸侯襄王的周王朝。

  当然,他对藩王造反这件事也很看得开。近八百年的周王朝都亡了,还有啥事不会发生。

  从他个人来说,还是挺喜欢能者居之的世界的。当然,造反者人恒反之,敢走上这一步的话,就要做好这个王朝到后来乱七八糟分崩离析的准备。

  毕竟人类最擅长并且以之傲立世界的能力就是学习能力啊,只要是人类,就免不了会有“他可以,我为什么不可以”的思想。没人开头还好,一旦有人做出了榜样,后代就会将它发扬光大。

  洪武帝看着孙子一脸的淡定和无所谓,难免有些心塞,他忍了忍,还是没忍住,指着身侧的狗开启了阴阳怪气模式。

  从以大欺小抢小孩糖块到一把年纪还不稳重,都这么大了还老是顶撞大人,一点都不成熟,然后开始逼逼叨叨老人总是为你好,多吃的盐到底也是有些用处的云云,总之可以说是非常的指桑骂槐了。

  木白将几盏茶试了又试,发现自己着实没办法从这些写着各种玄妙的烹制手法中喝出什么差异来,也半分没办法嗅出所谓的桂香和荔枝香后,兴味索然地将茶盏放下了。

  他看着一边撸狗,一边一下又一下用眼角看自己的老人,嘴角抽了抽,一本正经道:“爷爷,大白的确是有些不稳重了,您觉得给他找个媳妇管管怎么样?”

  退休后反应有些慢的洪武帝在孙子决定将狗送到北面去后好一会才意识到大孙子这是在嘲笑他呢!

  毕竟当初用“有老婆后会更稳重靠谱”说服当时还是皇太孙的木小白成婚的就是他,现在说孙子不稳重的也是他,大孙子这是用自己作为实例证明他老人家的思想陈旧错误呢!

  哎呀,好气!

  洪武帝吹胡子瞪眼,但是偏偏在孙子面前,他老人家总是心软,也舍不得责备这个转弯抹角打脸的臭小子,甚至还觉得大孙子这小模样怪聪明的。作为一国之帝王,到他这个年纪,洪武帝已经腻味了人人乖顺的感觉,反而开始欣赏起有自己想法的人。

  当然,前提是有自己想法的人得有自己的能力,他大孙子已经用很多事证明了他是个敢想敢做的小孩了。想到这儿,洪武帝的嘴角就忍不住得翘呀翘。

  不过,孙子优秀和他顶撞自己可没有关系。

  想了想,洪武帝脚下转了个弯去找儿子了。

  孙子教育不好肯定是儿子的锅,作为一个好爷爷,他肯定不能骂孙子,决定了,去找儿子的茬。

  不管当今的皇帝陛下在看到父亲气势滂沱地大踏步而来,然后对着他叨叨孙子的教育问题是怎样的心情,木白这边已经利索地将大白和一封信一起打包送去了北平。

  当然,送大白去北平的目的并不是相亲,大白早就已经成年了,它也已经有了自己的伴侣——正是自己老家莫斯科大公国来朝拜时候的一条拉车犬。

  只是它的女朋友是一条非常有事业心的工作犬,虽然木白也有将它买下来和大白作伴的想法,但那条小母犬自己却很干脆地拒绝了。

  比起在皇宫里做一条宠物犬,它更愿意继续工作。

  至于为什么找大白配种?咳咳,那还用问吗?大白虽然大部分时候都不认真工作,但它长得好看啊,吃得好睡得好,还有充足的运动以及长期跟随主人进行各项活动养出的自信。从外表来看,大白还是非常唬人的,娇养长大的狗就是和社会狗有一种不一样的气质,非常的清纯不做作。

  就像现代的职业女性都喜欢找个小可爱一样,大白的女朋友也一眼看中了它,实例上演什么叫“颜狗”行为。

  然后,在离别的时候,这条小母犬也没有辜负“颜狗”的属性,分手时候都不带犹豫的,直接带着已经略微显怀的肚子头也不回地走了。

  大白其实很想跟着老婆走的,但对主人的爱让它还是留在了这儿,只是对月嚎叫了好些天。

  然后,它和女朋友的相会就成了一年一会乃至于两年一会。

  莫斯科大公国的使节团们意识到狗子的意义之后,每次朝见都会将大白的女朋友带上,后来还会带上大白的子嗣们,

  所以,别看大白在宫里还是个幼稚的弟弟,它其实已经是好多孩子的父亲了,而这些小哈士奇们……都被莫斯科大公国作为礼物送给了明皇室。

  嗯……怎么说呢,木白这些年的心情,就和前几年面对一批一批往大明送大象的安南使者的洪武帝一样——够了!别再送来了!!

  大象不管怎么说起码还能当个拉车和干活的工具,就算吃得多拉得多好歹也不是太浪费,但这些狗可怎么办。

  木白将狗送去北平的目的其实是想要让他这位在大明最北方的皇叔研究一下能不能利用、培育一下哈士奇。

  这种身上有着厚厚皮毛的犬只并不适合在地处南方的应天府饲养。在这里因为气候炎热,哈士奇们的心情不太好,白天不愿意锻炼,体力发泄不出去便只想着捣乱,再这样下去,大明皇宫有多大都不够这些狗子造作,哈士奇的主场应当是在雨雪霏霏的北方。

  无论是和莫斯科公国一样将其作为拉雪橇的工具狗,还是像他这些年一样将狗子当信使使用,总之,它们的作用只有在北方才能被发掘出来。

  而且也只有在北方,这些小哈士奇们才能找到自己的同族继续繁衍,应天府的田园犬们都对这些年轻狗们毫无兴趣,看起来谁也不想给后代多些厚皮毛成为负担。

  眼看着家里的小崽子们在春季相亲市场毫无竞争力,木白的内心也是很复杂的。虽然他弟弟坚定地表示将这个任务交给他,他一定能给这些小幼崽们找到另一半,但木白还是决定将这些青年犬们送去北方。

  至于他皇叔能不能接纳这些狗狗……

  木白一点都不担心!

  他皇叔每次到皇宫都会和大白玩得很开心,他应该是喜欢狗的……吧?而且四叔的王府很大,也不用担心没地方养。

  燕王朱棣的王府的确很大,作为一座依托于前元皇宫修建起来的王府,燕王府在所有的兄弟建筑中都属独树一帜,格外土豪。

  而且当年因为元朝的末代皇帝溜得特别快,所以元大都一战基本没怎么打,作为指挥地和根据地的元故宫自然也没怎么被破坏,留给燕王的府邸可以说相当完整,稍微修正一下规制后就能入住。

  燕王府有多大呢……昔日的元皇城是以三宫鼎立的格局建造的,而燕王府便是选择了其中面积最大、建筑也最完全的内府建造,也就是说燕王府差不多就是三分之一个元大都,比起木小白的春和宫可大太多啦!

  而且最关键的是,北方地广人稀,和已经超载的应天府不同,北平还有着大量的空地,燕王甚至可以在自家门口跑马,想来养几条狗子也不成问题。

  至于狗粮费……

  木白摸了摸下巴,让人取了两匹缎子,一起打包送了过去。

  朱棣收到这些礼物的时候恰是在自家门口。朱老四这些年来和这位能来事的大侄子处得还挺好的,因此在听到长使说侄子将大白送过来的时候他其实也是满心欢喜的,说起来他还是蛮喜欢那条威武神骏的大犬的,当即让人开笼放大白出来。

  然后,然后,毫无防备的燕王殿下就被像是波浪一样被从笼子里放出来的人来疯们给压倒了。

  咳咳,这里必须说一句,大白的模样是真的好,北极狼的血统让它自带一种雪原之地的独特气质,让它一眼看上去就和普通的犬不一样,如同冰山一样的蓝眸更是放大了这股子特殊的气质,因此,朱棣在见到它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

  只是这是侄子的犬,他脸皮再厚也不能抢侄子的宠物哇,只能动不动往宫里送母犬,试图偷几个崽回来。

  但是他没想到大白对那个聚少离多的妻子居然如此忠心,他的小计谋并没有得逞,但大白这个特性却让爱老婆份子之一的朱棣更喜欢了。

  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

  也因此,在毫无防备地被浪涛一样的狗子们压倒的那个瞬间,朱棣的第一反应不是这事怪丢脸的,也不是侄子是不是故意要坑我,而是快乐地撸起了狗子。

  哎呀,这么多小崽子,这是都给他养了?开心!

  太子宫内的长使抽了抽嘴角,表示大白汪还是要回去的,这些幼崽若是能在北方找到工作,那就留下来,实在找不到那也没办法,只能再送回去。

  朱棣立刻摆着手表示,这么好的犬怎么会找不到工作,太子殿下尽管放心。

  豪爽有钱的燕王殿下半句没问关于狗粮和饲养费的那些事,但是他不问,长使却必须要说。

  “这是福建漳州送上的缎子,是一种全新的工艺,极为保暖,太子殿下说北地寒冷,这样的衣裳给燕王殿下和王妃殿下做个里衣很是不错。”

  长使将锦盒摊开,里面露出了两匹布料,朱棣第一眼时没留意,只觉得上头的花纹怪好看,以为是蜀地送上的新料子,正准备按礼节致谢,但手一摸便觉得不对。

  这布料入手绵软,表层甚至还有一层长长的绒毛,他起先以为是用了草原上的毛毡子或是羊毛制品,细看却觉得不像。羊毛粗,摩擦皮肤时会有刺痒,但这布料却和寻常的蚕丝布料差不离,柔软绵密,保暖性极高,他手塞进去的这么会就已经隐隐觉得热了。

  这可难得!

  “这是何物?怎么做的?”朱棣拿起布料来回翻看,惊奇地发现这布料单一面,便有一指节那么厚。

  这样的布料若是做成衣裳必定暖和,朱棣顿时大喜,急急问道:“可能批量生产?”

  “回燕王,此布料乃太上皇此前从日本接回的遗民在地方安置之后研制出的,因其毛绒绵密,形如天鹅的绒羽,太上皇赐名天鹅绒。”

  其实,这种天鹅绒的制造原理很简单,它脱胎于一种叫做“剪绒”的工艺,简单的说,就是在纺布时候有意将经纬线挑长,用硬物将这超长的部分挑出后构成图案,然后将硬物抽出,顺着剪开然后修剪到半个指甲盖那么长。

  这样操作之后,这些被预先挑出的超长丝线便会一根化两根,变成一层依附于布料的毛绒。蚕丝纤细,经过这样处理之后,毛绒的细密程度完全不亚于羽绒,而且因为人为的调色还能做出各种图案,可谓是人造的粗纤维。

  要知道,布料保温的秘密就是利用纤维之间的空隙储存空气形成隔热层,而这样的织品比起寻常的布料看上去更有光泽,富丽华贵之余,保温性也非常好,可谓实用美观两手抓。

  “若是不计花纹的话,五日便可制成一匹。”长使恭谨道,“太子殿下已经在让匠人试着以棉线作为经纬,力图做出保暖性更优的绒衣,只是在今冬之前做成衣裳恐怕不容易,殿下的意思是今岁争取先做些围脖、兜肚一类,御寒还是以棉服为主。”

  朱棣的表情微微一僵,他有些迟疑地低头看向手中花纹华贵、色泽艳丽的布料,眨了眨眼睛,迟疑问道:“兜、兜肚?”

  “是!”长使恭敬道,“这是一种民间的御寒服饰,以方尺之布为之,束于前胸,有防风寒内侵之效。”

  “这个孤知道。”朱棣摆了摆手,这种保暖衣裳在北方很是常见,尤其是容易着凉的婴孩,基本都会备上,女人也会穿上,不过女人穿这个比起保暖多是为了束住胸部,就相当于后世的内衣。

  但是皇太子的说法似乎是……要将这种布料做,做给他们这群大老爷们穿?

  想到未来他手下的兵人人身上都得挂个大红肚兜,就算知道是出于保暖的需要,朱棣还是不由自主打了个冷颤,表情立时变得微妙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