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迈奇
包包猛地抬起头,两只耳朵以肉眼可见的幅度支棱起来����他这辈子都改不掉这个习惯了,任何突然的声音都能让他瞬间进入警戒状态。他看向项维森,项维森也微微皱起了眉,扭头看着黎曼蓉:“妈,您还请了别人?”
黎曼蓉站起来理了理衣摆,朝门口走去。走到一半她回过头来,用惯常的慵懒调子答:“对,难得见一次,都来了,人多热闹嘛。”
都����来����了����
比的天呐!包包彻底无力了,都来了的意思就是说,那个最讨厌自己的恨狗男贾英明也来了!!
要问贾英明是何人,此人乃林佳奈的继父,黎曼丽的三婚丈夫,A市有名的暴发户,全城的洗浴中心都在他名下,挥金如土,走到哪儿都有人点头哈腰叫“贾总”。尽管情商低得感人,但有一个公认的优点:对老婆好。黎曼丽说往东他绝不往西,黎曼丽说买貂他绝不买鹿皮大衣,宠得那叫一个死心塌地。
说来也怪,黎曼丽年轻时候最爱长发文艺男。不会唱歌的那叫没情调,不会写文章的那叫不够酸涩,没有文化的那简直是犯了天条。就这样,带着一套极度统一的审美和既保守又封建的择偶标准,她在接连惨遭两任长发文艺男背叛之后,忽然想通了����文艺男不过是一群道貌岸然的伪君子,白天跟你谈诗和远方,晚上就跟别人谈床和月光。
真正的大雅还得看大俗之人,俗到极致就是真,真到极致就是靠得住。于是她痛改前非,嫁给了贾英明。
贾英明当年和前妻离婚就是因为养狗。用他的话讲,那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如今前妻带着狗去了澳洲,每个月还得从贾英明账户里划走一大笔钱,每到月末他都要对着账单骂一次:“这小饭桶,又去享福了。”
当初见了包包也是,上来就是一顿输出,说一看包包那个眼神就邪恶,再看更是满肚子坏水。包包当时不会说话,只在心里翻了个白眼:那你还要看!你把眼睛闭上啊!
后来有一次,包包因为淘气挨了项维森的打,结果被这个贾英明看到了,哎呦给这个老东西乐的。包包当时气疯了����有什么比在仇人面前出丑更要命的呢?所以从那以后,每次和贾英明见面的包包都会显得特别高贵冷艳,坐有坐相站有站相,连尾巴都摆得规规矩矩。
切,垮了什么都不能在恨狗男面前垮了台面。
现在好啊!本包变成人了,又和这个死对头顶峰相见了!
包包深呼一口气,挺直腰板,已经做好了去耀武扬威一番的准备,他要以人类的高贵姿态,堂堂正正地站在贾英明面前,让他知道什么叫“莫欺少年比”。他要在贾英明面前优雅地喝水,礼貌地微笑,用最标准的坐姿告诉所有人:我包包,今非昔比了。
门开了。黎曼蓉侧身让进来两个人。走在前面的是黎曼丽,穿了一件墨绿色的丝绒连衣裙,脖子上挂着一串珍珠项链,保养得宜的脸上挂着笑。而她身后����
包包的眼睛猛地瞪大了。
一张轮椅缓缓从门廊被林佳奈推进来,而上面坐着的人居然是����
贾!英!明!
第30章 完结
说实话,一开始看到恨狗男变成那个样子,包包还是很痛心的。毕竟又不是什么天大的仇人,谁会平白无故地希望另一个人就这样再也走不了路了呢?
可是很遗憾,那种痛心的感觉维持了不过短短几分钟,只上桌开始吃了一会儿饭,包包就忍不住翻起白眼来。
这个恨狗男路走不了了,可嘴巴还是毒得狠。饭桌上除了吃饭就是听他说话,从进门开始就没停过,说路上堵车堵了快半个点,说隔壁那家店的招牌丑得辣眼睛,说现在年轻人穿衣品味一代不如一代,说黎曼蓉新做的头发像顶了一朵蘑菇。包包被吵得要命,恨不得拿西兰花把自己耳朵堵上。
项维森其实也烦,但他习惯了。贾英明几年前腿脚就开始不太好,一直犟着没去医院,结果上个月查出来脊髓压迫,手术风险太高,只能选择保守治疗。这个小姨夫本来就爱说,现在路也走不了了,就更爱说了。上次带人去他在城西新开的餐厅捧场,见到项维森从装修说到风水,从风水说到他当年怎么白手起家,愣是说了快一个小时才依依不舍地告别。
虽然挺让人头疼,但可以忍受。真正让项维森介意的,是通过小姨和小姨夫的态度来看,这个林佳奈估计已经把自己交男朋友的事情散播出去了。不然刚才介绍的时候,一向大惊小怪的小姨怎么可能那么淡定?她可是那种听到邻居家换了个新窗帘都要惊呼半天的人。
想到这,项维森拿起水杯,借着倒水的空档去看对面的林佳奈。果然,死丫头往那一坐就猛猛往嘴里炫饭,头都不抬,心虚得连看都不敢看他。项维森在心里骂了一句小兔崽子,这仇算是记下来了。
今天饭桌上的饭菜都由黎曼蓉一手准备,有汤有菜,还有色泽鲜艳的小甜点,摆盘也相当精致,放眼望去简直美不胜收。
可问题是,黎曼蓉是素食主义者,也就是说,桌子上所有的菜都是素的。包包一开始是挺失望的,可吃起来发现这菜做得居然比肉还好吃!
就好比这个茄子卷,虽然看起来像茄子,吃起来也像茄子,可味道却比普通的茄子好太多。酱汁是拿香菇和酱油熬的,浓稠却清爽,里面的香菇碎剁得细细的,混着软绵绵的嫩豆腐,居然吃出了肉的口感!
啧啧啧,包包吃得非常开心,筷子越来越勤快,但毕竟恨狗男在,他时刻提醒自己注意仪容仪表,吃什么都慢慢的,绝对铭记四个字:高贵冷艳!
至于恨狗男呢,一顿激情澎湃的输出之后,果然又开始了训狗的话题,边吃边说来的时候路上一个小狗特别没有教养。包包听了直翻白眼,还没教养,小狗要什么教养,背后说小狗坏话就有教养啦?
恨狗男说完,桌上没人接话。只有林佳奈适时往贾英明盘子里夹了一大块胡萝卜,阴阳怪气道:“叔叔,您多吃点,嘴别闲着。”
贾英明读不懂画外音,乐呵呵地咬了一口,又嚼了两下,忽然话锋一转:“说起来啊,那个包包不在家里,还挺冷清的。”
包包手里的筷子顿住了。他抬起头,警觉地看向贾英明,因为他居然从那人的语气里听出了那么点怀念。
仔细盯着他的脸研究了一番后,包包惊讶地发现,那种伤感居然不是装的。意识到这点的他心里咯噔一下,心想,难道坐轮椅真的会让人变得善良?
还没来得及感叹完,贾英明已经把那一小段伤感嚼碎了咽下去,换上了另一副表情。他把筷子往桌上一搁,开始绘声绘色地比划:“那个包包啊,精力太旺盛了。每次来家里,一进门就叼着个东西满屋子跑,楼上楼下窜来窜去,我那时候还跟你妈说,这狗是不是有多动症啊?”
包包默默翻了个白眼。小狗不就是喜欢跑吗?谁家狗不跑呀?不跑那叫狗吗?再说了,叼东西怎么啦?我叼东西是因为我当时没有兜呀!现在有兜了,我可从来没拿嘴叼过东西。
贾英明没注意到包包的脸色,继续往下说:“还有一次,那个包包啊����差点把我给咬了!”
这下桌上安静了。
黎曼丽放下筷子,瞪大了眼睛看着他:“真的假的?”
林佳奈也停下了嚼东西的动作,狐疑地看向包包。项维森眉头皱了起来����他不记得有这么回事。
黎曼蓉率先发问:“哪个圣诞节?”
“就前年那个圣诞节啊,”贾英明答得飞快,“在你家过的那个,哎呦,差点咬到我小腿上。”
黎曼丽在旁边连连点头:“哎呀对,我还真记得那条裤子,裤脚那儿破了一个洞。”
林佳奈试探性地看向包包,嘴里说着:“不能吧……”项维森也纳闷了,他努力回忆前年圣诞节的事,可怎么想都想不起包包咬人的画面。包包不会咬人的,这一点他比任何人都确定。
桌上的人就这么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好像都快要被贾英明说服了。包包坐在那里,心里要着急死了,他本想忍着,可看到黎曼蓉脸上那层将信将疑的神色也越来越重,才实在忍不住了!
他“啪”地把叉子往桌上一拍,整个人从椅子上站起来,气急败坏地喊了出来:“那是因为当时你踩到我的尾巴啦!!”
话音落下,桌上更安静了,所有人的表情都在同一刻僵住。
项维森第一个反应过来,连忙伸手拉住包包的袖子,脸上勉强挤出一个笑:“包包,别闹。”
包包一脸委屈地看他一眼,严肃纠正道:“我还没开始闹!”
“哎呦,”贾英明缓过神来,用一种很戏谑的眼神打量着包包,“这个小包同志怎么还急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那个包包呢。”
说完,他自己先哈哈大笑了起来,笑声又响又亮,在安静的餐厅里显得格外突兀。桌上其他人的表情都很尴尬,贾英明还想再说点什么,被黎曼丽一个眼刀剜过去,终于识趣地闭上了嘴。
包包也意识到了自己的不合时宜,整个人像一团被揉软了的棉花一样慢慢坐了回去,人是不气了,但是也蔫了。
项维森在桌子底下轻轻碰了碰他的膝盖,然后抬起头打了个圆场:“包包就是太喜欢狗了,听到有人说狗不好他就坐不住,姨夫您说的那件事我确实没印象,不过我养了包包那么多年,他咬不咬人我最清楚,除了应激的时候会比较激动,其他时候我们包包都很乖。”
他一边说一边在桌子底下摩挲着包包的手背,虽然包包不懂什么人情世故,但就是觉得老公说的话怎么听怎么好听。
黎曼蓉这时也起身说“我去把洋葱饼端出来”,转身进了厨房。空气里的尴尬氛围很快松开了一大截,洋葱饼端上来的时候还滋滋冒着热气,边缘烤得金黄,洋葱的甜香混着黑胡椒和迷迭香的味道在桌面上徐徐铺开。
包包拿了一块,低头小口小口地咬,保持高贵冷艳的同时,也在心里极大度地原谅了恨狗男。
饭后林佳奈第一个站起来,说晚上约了朋友看电影,得先走。她拎着包绕到包包身边,趁项维森没注意,飞快地比了个打电话的手势,包包也冲她wink了一下,这个动作他练了很久,终于勉强能在一只眼睛闭上的同时不让整张脸跟着皱起来。林佳奈忍住笑,掐了他胳膊一把,直接溜了。
林佳奈走了没多一会儿,贾英明和黎曼丽也起身告辞。贾英明坐在轮椅上挨个打招呼,先跟黎曼蓉握了手,又跟项维森点了头,最后轮椅推到包包面前的时候却停住了。
两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没说话。包包的视线落在贾英明那条搭着薄毯的腿上,又移到他那张满是皱纹的脸上,刚才饭桌上那点不痛快明明还在心里记挂着,可真到了面对面的时候,那些气话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了。
他实在忍无可忍地想着要不要直接把轮椅推出去算了,可手还没抬起来,贾英明忽然仰起脸,看着他的眼睛,很慢地说了一句:“你看上去很眼熟。”
包包没听出他话里的意思。他虽然讨厌这个人,可还是规规矩矩地站直了,礼貌地朝他点了点头:“叔叔再见。”
贾英明看着他,忽然叹了口气。再开口的时候,已经换上了一副罕见的温和腔调:“我老了,记性也不好了,我前妻的狗如果变成了人,没准都能当儿子给我养老喽。”
说完,他自己转着轮椅往门口去了,黎曼丽在后面推了一把,两个人的背影很快消失在视野里。
项维森站在门边,心里忽然有些感慨,认识贾英明这么多年,他第一次发现了这个大咧咧男人的敏锐。
之前林佳奈跟他讲过一些事,说大家都以为贾英明讨厌狗,可去年前妻那只拉布拉多在澳洲去世的时候,贾英明一个人躲在书房里偷偷抹了眼泪。后来那只狗葬在了墨尔本一家宠物墓园里,位置是园里最贵的那一档,靠着一棵老枫树,旁边有一小片常年开花的草坪,墓位费是贾英明出的,一次性付清了二十年的管理费。
林佳奈当时是把这些事当八卦讲的,可项维森听完之后沉默了很久。后来他一个人的时候总是能想起这件事,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却总觉得贾英明和前妻的离婚并没有那么简单。不过那都不是他能揣测的事了。
屋子里只剩三个人。项维森很自然地卷起袖子去收拾碗筷,黎曼蓉也没推辞,坐在桌边把剩下的半块洋葱饼用保鲜膜包好。包包也想帮忙,端着两只空碗往厨房走,被项维森从半路拦了下来。
“你放着吧,”项维森从他手里把碗接过去,“我来。”
包包不肯撒手:“我可以洗的,我学过。”
“我知道你学过,”项维森一只手端碗,另一只手轻轻推了推他的肩膀,把他往客厅方向拨,“但现在不是你看电视的时间了么。”
包包抬头看了他一眼,想说什么,被项维森用眼神拦住了。他只好松开手,乖乖地退到了客厅的沙发上。
黎曼蓉站在厨房门口,一直在看着两个人。项维森回头拿抹布的时候正好撞上她的目光,他顿了一下,有些不自在地开了口:“他没做过家务,我担心会把您的碗摔坏。”
黎曼蓉没有接话,只是微微一笑,然后很罕见地伸出手,在项维森的肩膀上轻轻拍了两下。拍完,便拢了拢身上的针织衫,转身朝客厅走去,留下项维森攥着那块抹布站在水槽前面,空气里只剩水龙头哗哗流水的声音。
项维森在厨房刷碗的时候,包包其实一直在找可以搭话的话题。可他太了解自己了,嘴比脑子快,说多错多,老公不在旁边,他身边坐着的可是黎曼蓉,说错一句话可就坏了!
所以他欲言又止,再言再止,最后干脆把两只手规规矩矩地搁在膝盖上,认命地闭上了嘴。
不说了,什么都不说了。包包在心里叹了口气,觉得自己像一个被按了静音键的收音机,明明里面有一百个频道在响,外面却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他偷偷看了黎曼蓉一眼,对方正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视屏幕,屏幕上两个画着大花脸的人在咿咿呀呀地唱着什么,一个字他也听不懂。
不听了,听不懂就不听了,包包又叹了口气,最后在咿咿呀呀的唱戏声里沉沉地睡了过去。
过了不知道多久,他是被一只手掌摸醒的。
包包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看到项维森正弯着腰站在他面前,脸离他很近,正饶有兴趣地看着他。
“醒醒,”项维森小声叫他,“回家了。”
包包刚睡醒的脑子还没转起来,整个人软绵绵的,看到那张近在咫尺的帅脸,下意识地就抬起手去摸,可指尖刚碰到项维森的下巴,就猛地想起来自己还在黎曼蓉的家!想到这,包包的手赶紧“嗖”地收了回来,整个人也跟着弹直了。
他慌慌张张地站起来,动作太急,一直搭在他身上的那件衣服随着他的动作滑了下来。包包低头一看,居然是黎曼蓉的针织衫。她什么时候给自己盖上的?完全没有印象了……
包包弯腰把针织衫捡起来,想要递还给黎曼蓉。却看见她已经站了起来,连看都没看这边就径直朝大门走去,准备送客。
包包有些不知所措地站在原地,直到项维森走过来,把针织衫从他手里轻轻抽走,放在沙发扶手上,然后低声说了一句:“就放那儿吧。”
三个人走到门口。黎曼蓉还是那张脸,淡淡的,一点温度都没有。她朝项维森点了点头,又看了看包包,语气平平地嘱咐了两句“路上慢点”“下次别买那么多水果”,然后就准备关门。
包包却在门关上的最后一刻伸出了一只手,挡住了门板。
黎曼蓉有些诧异地看过来,不明白他的意思。
包包站在门口,心跳快得不行,手心全是汗。他知道自己接下来要说的话可能会惹黎曼蓉不高兴,可能会被骂,可能以后再也不能来这栋房子了。可他还是要说。关于盈盈,他知道的太多又太少,可直觉告诉他,黎曼蓉作为妈妈,可能知道的更少。具体的话也许没办法完完整整地传到她耳朵里,但起码一定要让阿姨知道,盈盈一直很爱她。
他深吸了一口气,看着黎曼蓉的眼睛,把那些憋了太久的话一口气倒了出来:“阿姨,我知道你可能不想听到别人提盈盈,但是您对盈盈真的很重要。她伤心的时候一直哭着叫妈妈,安慰朋友的时候也一直在说您教给她的话。所以希望您不要难过了,否则她会觉得更抱歉。”
一口气说完,他立刻低下头,不敢再看黎曼蓉的脸。他抱着一种视死如归的心态站在那里,心里丝毫不后悔,就是有点害怕。
可话说完了,周遭却陷入死一般的寂静,他咬了咬牙,忍不住先抬起头去看项维森,却看到项维森眼眶泛红地看着他。
包包刚要开口说什么,黎曼蓉的声音忽然从对面传来:“我知道了,谢谢你。”
包包猛地扭过头。四目相对的瞬间,黎曼蓉又说了一遍:“非常谢谢你。”她顿了顿,扯起嘴角勉强挤出一个笑:“有机会再来玩吧。”
回去的路上,项维森一路无言。
他知道自己应该跟包包说点什么,随便什么,可不知道为什么,几次开口都说不下去。盈盈是家里人心口上的一道疤,这么多年谁也不敢去揭,黎曼蓉不提,他不提,连林佳奈那个没心没肺的丫头都知道在那个名字面前把嘴闭上。
但今天却因为包包的话,伤口第一次被摆到了显眼的地方。他和黎曼蓉都不是擅长的表达的人,所以他大概永远不会告诉包包,失去盈盈给他带来了多大的伤害。更不会告诉包包,他敲响自己家门的那一天,正是他决定去死的那一天。
那个风和日丽的下午,重生的不止有包包,还有他自己。
沉重的话语如鲠在喉,但他却有了一种迫切的冲动去表达自己的爱。
“包包,”他声音有些颤抖地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