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你的名牌包 第19章

作者:金迈奇 标签: 玄幻灵异

其实每次包包看东西或者人的时候,初衷都并非想要通过眼神传达出什么。以前当狗的时候,看东西就是看东西,他想看什么就看什么,想看多久就看多久。可变成人之后,他才隐隐约约体会到“看”这个字背后有一万种含义。看老师讲课是恭敬,看朋友讲笑话是捧场,看喜欢的人要温柔,看不喜欢的人要收敛。

于是他开始学着在不同场合用不同的方式去看别人,可奈何学习时间有限,学也只学了皮毛,那些层次和分寸到了他脸上全变成了一种用力过猛的呆滞。他以为自己老谋深算又不动声色地瞥上那么一眼,完美!可在别人看来,那双眼睛瞪得圆圆的,目光直勾勾的,一眼现眼包,十足的大笨蛋。

这会儿项维森也被包包盯得浑身不自在。他早就注意到旁边那道目光了,强忍了两个路口,终于在一个红灯前面无奈地偏过头,腾出另一只手伸过去揉了包包的头发。

“怎么了?”他问。

包包被这一摸,心里那点纠结忽然“咻”地一下就散了。他往项维森的掌心里蹭了蹭,只轻轻摇了摇头,连声说“没事”。

项维森也没再追问,扭过头继续开车,一只手则随意地搭在了包包的腿上。他的手掌很大,骨节分明,五指微微张开就轻轻松松地覆盖住包包大腿的大半圈。

包包低头看着那只手,项维森的手背上有浅浅的青筋,指节也很宽大,和他自己那条细瘦的、连膝盖骨都圆溜溜的腿放在一起,显得格外突兀,有那么一瞬间,包包甚至觉得项维森稍稍一用力,就能把自己的腿给折断。

说来不好意思,即便包包再迟钝,他也很快发现床上的项维森对自己的腿格外迷恋,那也是他第一次发现人类居然也可以用腿来做那种事。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很羞耻,很不好意思,但又不想停下来,于是只能按照项维森教他的,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

一想到这,包包忍不住拿手捂住脸轻轻笑起来,一颗心化成热巧克力,又烫又甜。

项维森偏头看了他一眼,正好撞上那个笑,还没来得及问,就看见包包伸出自己的手,轻轻地按在他的手背上。

“老公,”包包抬起头来看他,“我身体的哪里都是你的。”

说完,他自己倒是先不好意思了。耳朵尖红红的,可眼睛还是直直地看着他,里面盛着一种又痴又软、简直能把人溺死的光,项维森被照得说不上什么滋味,只知道自己恨不得一脚油门就到目的地。

还好,真的就到了。

车子拐进一个安静的地下车库入口,在靠墙的车位停下来。项维森一熄火,就匆忙解开了安全带,包包还没来得及反应,就看见身旁人的一只手忽然撑在他耳边,下一秒,一个吻就落了上来。

包包被亲得整个人往后一仰,两只手下意识地抓住了项维森胸前的衣领,但很快也开始乖巧地回应对方,一直到旁边车道又有车驶进来,两个人才在由远及近的引擎声里依依不舍地分开。

项维森往后退了一点,看着包包那张被亲得红扑扑的小脸,低声说了一句:“知道了。”

包包眨了眨眼:“知道什么?”

“知道哪里都是我的。”说完又在他嘴角轻轻碰了一下。

包包的脑袋“轰”地一下炸成了漫天的烟花,忽然觉得自己整个人都噼里啪啦地飘起来了。他被项维森从车里牵出来的时候腿还是软的,一脸甜蜜地搂着项维森的胳膊,整个人恨不得挂在他身上,可被带着走了好长一段路,才忽然发现周围的景象有点陌生。

“老公,”他拽住项维森的袖子,仰起脸呆呆地问,“这是哪儿呀?”

项维森低头看了他一眼,又指了指前面一扇巨大的玻璃门:“是老公赚钱的地方啊。”

这还是项维森第一次带包包来餐厅。来之前他就想好了,从今往后,要把包包正正经经地介绍给所有人,不再藏着掖着。

可是很遗憾,现实在这个痛下决心的关键时期给了他一个不大不小的冷场。大概是由于他平时过于严肃,导致眼下哪怕他和一个男孩十指相扣着走进来,也无人上前搭话。大家只是恭敬地叫一声“项总”,便低头忙自己的事,连目光都不敢在他身上多停半秒。

这也是项维森第一次留意到,原来餐厅里的工作人员都在有意无意地回避和他的对视。意识到这点的他百感交集,说是百感,首当其冲地还是尴尬……他故作镇定地攥着包包的手,站在餐厅正中央,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直到助理琳琳非常捧场地走过来,热情洋溢地叫了声:“项总。”

项维森一脸淡定地冲她点点头,又捏了捏包包的手,示意他叫人。聪明的包包立刻会意,非常有素质地朝琳琳打了个招呼。

八面玲珑的琳琳小姐一开始自然是笑着的,可当她隐约从眼前这个男孩的脸上辨认出“包小姐”的轮廓时,笑容也彻底僵在了脸上。

她看着包包,包包也看着她,四目相对,两两无言。琳琳的脑子像一台过载的机器,齿轮卡死,火花四溅。

她张了张嘴,又闭上,又张开,又闭上,最后发出一个意义不明的音节:“呃。”

话音落下,她立刻意识到自己的失礼,连忙上前握住包包的手,摇了两下,把方才的尴尬场面硬生生圆了回去。

项维森看出对方的窘迫,也没再勉强,打好招呼后就牵着包包朝办公室走去,只留下琳琳僵硬地站在原地,脸上还维持着那个摇摇欲坠的微笑,半天没动地方。

办公室在餐厅二楼最里面。哪怕在包包出现之前,项维森也很少来这,真正需要开会的时候都去写字楼,这里主要用于会客。所以在环境上,布置得比写字楼讲究得多,因为项维森五行缺木,经过香港风水师的指点,特地在办公室里摆满了绿植。项维森不在的时候,琳琳确实有按时来浇水,但有些植物显然不太买账,尤其是窗台上并排摆着的那几盆,明显有点呈微死状。

项维森走过去,从桌底下拿出水壶,开始一盆一盆地收拾。

包包跟在他后面进了门,开始在办公室里东看看西摸摸,最后目光落在了办公桌上的一张相片上。他拿起来看了一眼,眉毛就皱了起来。

“老公!”包包转过身,拿着相片有些不开心地怼到项维森眼前,“你原来还养过别的小狗吗?”

项维森还在倒水,听到动静偏过头来,刚看到照片就乐了。

“你说呢?”他使坏似的问。

包包拿鼻子“哼”了一声:“我说不出来才问你!”

“那是你小时候啊,”项维森笑看着他,“小笨蛋。”

包包愣住了。他低头看了看照片里那只穿着条纹小毛衣、歪着脑袋傻笑的奶比,又抬头看了看项维森的脸,满眼的不可思议。“……我小时候长这样?”

“是啊,”项维森说,“那件衣服还是我妈妈送你的。”

包包皱起眉,凑近又看了看。奇怪,完全记不清了。项维森看他那个疑惑样儿就乐:“傻不傻?”

切。包包瞪他一眼,本来还觉得照片里的小狗挺丑的,知道是自己之后,顿时觉得眉清目秀的了。非常爱自己的包包越看心里越美,最后情不自禁地拿袖子擦了擦照片上的玻璃,才小心翼翼地放回原位。

项维森看着他,也把手里的水壶放下了,犹豫了一会儿后,才用闲聊般的口吻开口:“包包想不想去见见我妈妈?”

空气安静了几秒。

包包猛地抬起头,四目相对的瞬间,发出了数声比项维森预想中还要崩溃的尖叫����

“我不想!”

“我不要!!”

“你走开!!!”

第29章 鲜花茶

可怜的包包还是于第二天准时出现在了黎曼蓉家的楼下。

他决定要来,绝不是因为老公前一天晚上哄了他整整一宿,也绝不是在餐厅的时候,老公把菜单上所有他爱吃的菜都点了一遍,让他挨个尝了个够。更不是因为老公最后松了口,保证他见过黎曼蓉之后就带他去骑摩托车。

开玩笑,包包早就脱离了那些低级趣味。他来到这里,纯属是因为他想来罢了。

至于为什么想来……

好吧,黎曼蓉可能、大概、确实不那么喜欢他。小狗时候每次看见她,那张脸表情都不是太高兴,嘴角是往下压的,眼睛总是从他头顶扫到脚底,再扫回去,最后从鼻子里轻轻哼一声算是打过招呼。

但喜欢这个东西是相对的。黎曼蓉不喜欢他,可她也从来没虐待过他,没骂过,没打过,甚至有一次他偷吃了茶几上的点心,她也只是翻了翻眼皮装作没看见。再说了,只要他自己喜欢自己不就好啦?谁稀罕她的喜欢呢?

如果非要说他在意的地方,那大概是黎曼蓉总是凶巴巴的,说话也尖着嗓子,一字一句讲出来,好像有指甲刮过脆玻璃。每次听见她说话,包包就有点害怕,恨不得缩到项维森身后把自己藏起来。但没办法,谁让这个凶巴巴的女人是项维森的妈妈呢?

“包包,”项维森牵着他的手轻轻摇了摇,“不要紧张,进门之后打招呼就好。”

“我没有紧张,”包包抬起头,很没有底气地说,“怎么会紧张呢?我一点都不紧张。”

项维森看着他那个样子,温声道:“不紧张就好。一会儿到了桌上,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包包看他一眼,没有说话。比的天呢……还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呢?一会儿不吓得吐出来就不错了。他低下头,认命般地闭了一下眼睛。

黎曼蓉在丈夫去世后就一个人住在城郊那栋带院子的别墅里。她性格太特,年轻的时候不合群,老了更不合群,家里从做饭到打扫到院子里的花花草草,全是她自己打理。项维森以前提过给她找个阿姨,被她一个电话顶了回来,从此再也没提过。

两个人进门的时候屋里没人,客厅收拾得干干净净,厨房的柜台上还煮着花茶,人显然在家。

于是,项维森熟门熟路地牵着包包穿过客厅,推开后门。果然,花园里,黎曼蓉正蹲在一丛玫瑰前面,头上戴着一顶宽檐草帽,手上套着厚厚的园艺手套,正拿着一把小铲子在给花根培土。旁边的竹篮里堆着剪下来的枯枝和几朵开败的花苞。听到脚步声她才抬起头,透过草帽的帽檐看到儿子站在后门口,手还牵着一个人。

“来了?”她把铲子往土里一插,摘下手套后拿手抖了抖。

项维森牵着包包走过去。包包的手心已经开始微微冒汗了,他盯着黎曼蓉那顶宽檐帽底下露出来的几缕花白头发,脑子里开始飞速运转����该叫什么?叫奶奶?好像不对,她看着没那么老。叫姐姐?也不对,那老公怎么办?叫妈妈?可是那是老公的妈呀……

思考未果,老公已经站定。

项维森握着包包的那只手没有松开,反而攥得更紧了一点,接着便很自然地开口介绍道:“妈,这是我男朋友,包包。”

包包的大脑“轰”地一声炸了。男朋友!项维森直接说了!比的天呐!包包脑子里那些“叫什么”的问题被炸得七零八落,一个都想不起来了。

确切的地说,他连自己姓什么都不记得了!

黎曼蓉也愣住了,诧异的目光先落在项维森脸上,又移到包包脸上,又移回来,嘴唇微微张着,却半天说不出一个字。她当然受过高等教育,也见过不少场面,可这个场面显然不在她的人生预案里。

不过惊讶只持续了几秒,很快她就用一个得体的笑容盖了过去,等走到两人跟前的时候,脸上已经不见什么异样的神色。

可包包不会掩饰,他还死机般的定在原地,整个人就是一团乱码,直到黎曼蓉朝他伸出一只手,才回过神来。

确切地说,回神也只回了一半,看到那只手的瞬间,他脑子又死机了片刻。要知道,从前黎曼蓉可从来没主动摸过他,眼下一个动作直接触发底层代码,包包彻底忘记人类社交里的礼节动作了!

还好项维森反应快,轻轻碰了碰他的手臂,小声提醒了一句,包包一哆嗦,这才华丽苏醒,两只手连忙一把攥住黎曼蓉的手,一脸殷勤地赔笑:“你好包包,我是妈妈!”

说完他自己先愣住了。

不对不对不对,反了!他的脸“轰”地一下烧起来,赶紧补救:“你好你好,我是包包妈妈!”

比的天呐!还不对!

“你好,我是����”

“好了包包,”项维森忍无可忍地打断他,声音里带着快要绷不住的无奈,“可以了。”

黎曼蓉把手收回来,目光不动声色地在两个人之间转了一个来回,什么也没说,只是转身朝屋里走,丢下一句:“进来吧,外面风大。”

二十分钟后,黎曼蓉已经换下了园艺服,穿一件宽松的米色针织衫,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端着一杯热茶,好整以暇地打量着对面那个坐得像小学生似的男孩。

“所以……”她抿了一口茶,慢慢开口,“你也叫包包?”

“我����”包包张了张嘴,刚要说“对,这是我以前的名字”,旁边的项维森已经先他一步答了:“对,他也叫包包。”

黎曼蓉明显一顿,目光在包包脸上停了两秒:“所以他姓包?”

“对。”项维森答得干脆利落。

他心里其实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以他对黎曼蓉的了解,就算他说了实话对方也不会信,别说黎曼蓉了,除了林佳奈那种思想特超前的,估计谁也没办法相信,这时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与其说是欺骗,不如说是节约彼此沟通时间。

黎曼蓉果然半信半疑,眉毛高高挑起,像是想追问什么,但最后还是把话咽了回去。她太了解自己这个儿子,项维森从小到大,不想说的事谁也问不出来,问急了就闭嘴,再问就起身走人。

算了,她端起茶又喝了一口,算是暂时把这件事搁下了。

可黎曼蓉放下了,包包却没有。他坐在沙发上,整个人紧张得都要背过气去,可还是忍不住偷偷观察黎曼蓉的表情,试图从那张脸上找出一点“其实我还挺喜欢你”的蛛丝马迹,可那张脸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

“那个,”包包清了清嗓子,决定主动出击,发动他的可爱技能去讨好面前这个女人,“黎、黎小姐……您这房子真好看。”

黎曼蓉看了他一眼。项维森在旁边轻轻碰了一下包包的膝盖,低声提醒:“叫阿姨。”

“阿姨!”包包立刻改口,脸上堆出一个过分灿烂的笑容,“阿姨您这房子真好看!花也好看!您种的花都特别好看!尤其是那个、那个����”他卡壳了,他不记得玫瑰和绣球的区别,脑子里飞速转了一圈,“����那个红的!和那个蓝的!都好看!”

黎曼蓉放下茶杯,淡淡地说:“那是玫瑰和绣球。玫瑰要修枝,绣球要调酸碱度,都不好养。”

“对对对,玫瑰和酸碱度!”包包点头如捣蒜,“您真厉害!一个人养这么多花!”

“谢谢。”黎曼蓉毫无感情地答。

包包呵呵地干笑了两声,客厅又安静了下来,空气里只剩下茶杯偶尔碰碟的轻响和窗外花园里风吹树叶的沙沙声。

就在这时,门铃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