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迈奇
这一夜,项维森就在包包一会儿满床打滚、一会儿又黏上来死死贴住的状态下沉沉睡去。
凌晨半梦半醒时,包包躺在他的怀里,安静而平稳的呼吸声让项维森体会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幸福。他把怀里那颗脑袋往自己胸口拢了拢,又低头吻了吻包包香喷喷的发顶,忽然很庆幸自己在那个关键的岔路口点了头。没有男女之别的伦理道德束缚,项维森整个人轻松了不少,如果这就是包包想要的,那么他也确实能给得起。
第二天一早,包包比项维森更早睁开了眼睛。现在的他终于不用一起床就跑去镜子前面摆弄那顶闷热的假发,省下来的时间全用来黏着项维森。见项维森还没醒,他也乖乖地没乱动,只是轻轻侧过身,拄着下巴,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老公的睡颜看。
小比的时候包包就发现了,和路边那些歪瓜裂枣的路人比起来,还是自己的主人长得最帅气、最英俊。项维森的五官锋利有棱角,眉骨高,鼻梁挺,偏偏眼睛生得极温和,眉头松开的时候,那股原本拒人千里的凌厉感就被轻轻冲淡,化成一种安静又让人想靠近的人夫气质。
包包捂嘴偷笑,昨晚额头上那声响亮的亲吻再次浮上心头,短短几秒的回忆,让他的心又一次被蜂蜜浇淋,甜得咕嘟咕嘟直往外冒泡泡。他暗自庆幸自己真是聪明绝顶,驭夫有术,居然这么轻松就让老公拜倒在自己的包包裙下,哈!哈!他越想越美,最后实在没憋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项维森就是被这一声笑吵醒的。
睁开眼的时候,视野里是一张差点乐开了花的大脸,五官也被极近的距离骤然放大,项维森被那张脸贴得往后仰了仰,眯着眼睛适应了一下光线,才笑着问了句:“……包包傻笑什么呢?”
“不告诉你!”包包说得理直气壮,歪着头不躲不闪,反倒把脸又往项维森手心里蹭了蹭。
“啧,我们包包这么多秘密啊。”项维森嘴上这么说,手上却没收回来,拇指在包包的脸颊上轻轻摩挲了一下。
晨光落在包包脸上,衬得那张本就白净透亮的小脸更加细腻光滑,看上去甚至有种没接触过空气的白嫩。项维森的指尖在那一小块皮肤上温柔地滑动,然后很自然地、像没经过脑子一样,凑过去在他脸颊上亲了一下。
包包被这一下亲懵了。愣住了足足三秒,然后整个人尖叫着扑上来:“老公你又亲我啦!”他的两条胳膊重新箍住项维森的脖子,整个人在他身上滚来滚去,笑得咯咯响。
项维森被他勒得喘不过气,看他那副得意忘形的傻样又想笑又忍不住想逗逗他。于是他一个翻身,轻轻松松把压在身上的小八爪鱼按到了床垫上,两只手撑在包包肩膀两侧,低头俯视着他。
包包被他压住了也完全不害怕,反而兴奋得眼睛发亮,两条腿在被子里蹬来蹬去,嘴里还在喊“再来再来再来”,完全是一副被翻过来玩的开心小狗模样。
项维森低头看着他胡乱扑腾的样子,嘴角慢慢弯起来,手掌在他肚子上轻轻按了一下想让他安分点����可就在这一下里,包包因为扑腾得太卖力,无意中把自己翻了个儿,后背对上了项维森,T恤下摆也被掀上去了一小截,露出一条细细的腰线,尽管腰肢生得极薄,两侧的腰窝却陷得深。
而项维森的手掌正好按在那截裸露的皮肤上。虽然包包看着清瘦,但掌心一搭,立刻觉出那分丰润紧实的触感。他低着头,几乎是怔愣地望着那截轻易被一只手就能盖住的后腰,心目动摇中,忍不住去想这样的身型能不能经受得住自己的力道。
而包包还浑然不觉,还在下面咯咯笑着,用脚去踢他的小腿:“老公你怎么不动了?你是不是玩累了呀?”
项维森心神一晃,几乎是有些狼狈地收回了手掌。他觉得自己不能再待下去了。
深吸一口气后,终于把那股从腰腹间涌上来的热度硬生生压了下去,然后用一种竭力保持平静的语气问:“饿不饿?”
“哈?”包包玩得正欢,被这话题跳得愣了愣,他咕噜一下把身子翻过来,然后认真地摸了摸自己的肚子,眨巴眨巴眼睛:“好像……是有点饿了。”
项维森翻身下床的动作比他往常任何一次都要快。他背对着包包大步走向门口:“我去做早饭,你再躺一会儿。”
包包顶着一头乱蓬蓬的头,有些茫然地看着那道快速消失的背影,一时间不禁陷入了沉思。
在汪星球里,年轻的小比24小时都很有活力,可是老比就不一样了,每天溜达几圈好像就累了,大多数时候都只是在小山丘上懒洋洋地晒太阳,连尾巴都懒得摇。他想项维森大概和那些老比差不多����体力跟不上了,玩不了太久。
哎,包包叹气,心里暗自记下一笔:老公其实这个年纪都算老头了,以后可不能这么折腾老头了。
十分钟过去,二十分钟过去,包包在床上翻来覆去躺得百无聊赖,肚子也越来越饿,可奇怪的是,厨房那边居然一点动静都没有。
这不对啊。包包翻身下床,穿着拖鞋出去觅食。可客厅空荡荡的,厨房更是干干净净,倒是走廊尽头的浴室传来阵阵水流声。包包闻声走过去,看到门上挂着项维森刚才穿的那件睡衣����人居然在里面洗澡。
比的天呐,包还没吃饭呢,人怎么自己洗上澡了?
他赶紧往前走了两步,刚要抬手敲门,浴室的门忽然从里面被一把拉开����哗地一声,大片白茫茫的热气涌出来,裹着湿漉漉的沐浴露香气扑了他一脸。一人一包差点撞了个满怀,项维森看到他的一瞬间脸色猛地变了,整个人触电似的往后缩了一步,“砰”地一声把门重重地甩上了。
隔着门板,他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你先出去。”
包包在门外翻了个白眼后扭头就走。哼,真小气。
门那边,项维森后背贴着湿漉漉的墙壁,心跳如擂鼓。他低头看了看地上的狼藉,大脑一片空白,比起和“包包差一点看到不该看的”这件事,他更不想面对的,是自己居然对着包包做出这种事情来……
他拿手撑着湿漉漉的墙砖,闭着眼缓了好一会儿,才重新拧开水龙头,用冷水又洗了一把脸。
几分钟后项维森从浴室里出来,有些匆忙地穿过客厅,刚走到厨房门口,沙发那边就探出一个脑袋。
“我饿����死����啦!”包包趴在沙发靠背上,两条胳膊搭着边缘,两只眼睛可怜巴巴地望过来,拖长了尾音大声抱怨,“你再不出来我就要把我自己吃掉啦!”
项维森看到他这副无忧无虑瞎嚷嚷的样子,心里勉强松了一口气,估计是什么也没看到,否则以他对包包的了解,这人肯定要追着他一顿提问。
于是他没再说什么,打开冰箱的门朝开始计划今天的早餐。保鲜格里还有很多蔬菜,最下面的抽屉里还存着一些昨晚刚到的海鲜。他扶着冰箱门,决定还是征求包包的意见:“包包今天早餐是想吃蒜香牡蛎辣意面还是白酱咖喱蛋炒饭?”
都不要,包包摇头。从沙发上起身,开始绘声绘色地向项维森描述一种他渴望已久的食物。那是前一阵几个人出去疯玩的时候,林佳奈常常握在手里啃的一种三明治����闻起来香香的,咬下去脆脆的,有时候是甜的,有时候是咸的,两片简简单单的面包像宝石盒子似的,里面五颜六色地塞着各式各样的好东西。
虽然林佳奈偶尔会掰一小块递给他尝尝,但那是人家的东西,包包每次浅尝一口就依依不舍地摆摆手说“够了”。这个他懂的,这是人家的东西,吃多了就是没素质。现在呢,反正偷偷溜出去玩的账也翻篇了,他终于可以毫无心理负担地跟老公点菜了!
项维森看包包连说带比划了一会儿,心里就有数了。这道所谓的“菜”,其实就是那种最朴素的三明治。林佳奈当年在英国留学,为了图方便每天早上都这么糊弄着吃。
做法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两片吐司中间夹一层奶油、几片生菜、两片火腿,再挤一点蛋黄酱,裹上保鲜膜就完事了。想吃甜的,就把火腿换成苹果片配乳酪,或者香蕉片配果酱。总之喜欢什么塞什么,鼓鼓囊囊地包成一团,饿了的时候两只手捧着一口咬下去,就是一顿完整的早餐或午餐。
之前林佳奈还特意发了照片过来炫耀,项维森当时忍住那种想教育小孩的冲动,言不由衷地回了个大拇指点赞的表情。可没想到,在他眼里和垃圾食品没什么两样的东西,居然获得了包包这么高的青睐。
算了,包包开心就好。
为了还原那种“潦草感”,项维森忍住了一切“想把面包烤一烤再端出去”的冲动,忍住了一切“想做点精致酱料”的念头,甚至忍住了一切“至少把面包边切掉”的强迫症。前前后后只花了五分钟就把咸甜两种口味端到了包包面前。
他坐在对面看着包包埋头大快朵颐的样子,心里是既无奈又不甘,昨晚那句“他们都比你好”又一次回响在耳边,声声入耳,字字扎心。
他还真就不信了,自己辛辛苦苦早起用明火烤出来的厚切吐司,难道还不如这么随便凑合的三明治?项维森越想越不服气,但面上不露分毫,一直等包包风卷残云般把最后一大块塞进嘴里,才用尽量随意的口吻开口:“吃好了就去换衣服,我们一会儿一起出发。”
包包塞得腮帮子鼓鼓的,嚼都来不及嚼,含含糊糊地问:“去干����嘛����呢?”
项维森看他那个傻样就乐,慢条斯理地抽了张纸巾擦了擦手指,不动声色地答:“去和你的好姐姐还有好老师一起玩啊。”
包包呆住,比的天呐,怎么老头还翻旧帐呢!
“怎么?”项维森微微歪头看着他,嘴角噙着一抹难得一见的坏笑,“不会是不想带老公吧?”
第22章 黄油烧羊羹
要知道,当林佳奈、郑博文两口子,和一人一包凑齐在一张咖啡桌上的画面,是极其尴尬又荒唐的。
四个人面面相觑,落座五分钟了,没人开口说一句话。
郑博文不说话。在林佳奈的怂恿下,这段时间一直毫无心理负担地接收着项维森的汇款,此刻正认真思考万一对方起诉她诈骗,自己该怎么辩护。
林佳奈不说话。今天的包包已经顶着原皮妹妹头坦荡出现,可见局势发生了巨大变化,而她完全不确定大表哥究竟掌握了多少信息,一旦开口说错话,直接落了下风。
项维森不说话。作为受害者的他,倒是要看看这三个不务正业的家伙到底打算怎么收场。
包包也不说话。因为他在附近一张桌子下面,看到了一只毛茸茸的小泰迪。
当然,包包并不知道这种品种叫泰迪,但他对这类型的小狗可谓了如指掌。一开始的包包很讨厌这类个头小小,嗓门大大的生物,尤其那一身黄黄的、乱糟糟的卷毛,整只狗看上去简直像一只拖过屎的拖把,虽然看着挺有食欲,但非常不美观。
直到有一天,他认识了一只叫小美的小泰迪,一切都发生了变化。小美活泼又可爱,每次见到包包都热情地摇尾巴,两只狗一起追落叶、一起滚草坡、一起在大土坑里打滚嬉戏,一来二去就混成了好朋友。
只可惜天妒美狗,小美在认识几个月后就去世了。包包整只狗都被压垮了,闷在窝里好几天不肯出门,连项维森拿玩具逗他都不理。
项维森当时专门给小美的主人寄去了慰问卡,还在卡片右下角按了包包的爪印。包包就想啊,要是自己也会写字就好了,他一定会用带着食物香味的笔,一笔一画地写下自己想了好久的那句悼词����
“小美,自从你走后,我看到的每一只拖把都像你。”
哎。包包叹气。此刻不远处就蹲着另一只“拖把”,可那只小泰迪被主人打扮得花枝招展,脖子上系着蝴蝶结,脚上还穿着四只小鞋子,和当初那个总在草地上打滚的小美一点也不一样。
而另一边,项维森已经拿手指点着桌面开启了一轮教育。那个语气呢,说是训话吧又不够激烈,说是谈心吧又不够温柔。包包留出一只耳朵去听,听了没一会儿就觉得眼皮发沉����什么“责任心”啦,“监护义务”啦,“安全边界”啦,来来回回几句话,把郑博文说得脑袋越来越低,林佳奈的嘴皮子动了动似乎想顶两句,最后还是瘪回去了。
哎呀哎呀,包包拄着下巴有些纳闷地琢磨,人老了是不是都这么墨迹?翻来覆去不就那几个意思,说完不就好了,怎么还要倒过来倒过去换着花样说呢?
“还有你。”
项维森说到一半忽然话锋一转,直接扭过头来,目光精准地落在包包脸上。正在走神的包包被吓得整个人一哆嗦,条件反射地坐直了身子。
比的天呐,怎么还有包的事!
他心虚地扭过脸,对上那双没什么表情的眼睛,赶紧挤出一个谄媚的笑。可项维森刚要开口,口袋里的手机震了起来,他摸出来看了一眼屏幕,便无奈地停住话头,起身把手机贴到耳边,朝门口走去,临走前还故作生气地揉乱了包包的头发。
在场唯一一个心智成熟的无聊大人离场,几乎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
林佳奈还是不敢掉以轻心,飞快掏出小镜子举到眼前,透过镜面确认大表哥的背影彻底消失在门口之后,才把镜子往桌上一扣,整个人瘫回了椅背。
包包也察觉到气氛松动,正要开口表示自己绝对没有背叛组织,就看到林佳奈一脸震惊地拿手指着他,大声感叹道:“你老公是gay!?”
哈?包包懵了。什么是gay呀?
林佳奈捂着脸,用看傻瓜的眼神瞧了他一会儿,然后把目光转向郑博文,冲包包的方向扬了扬下巴,示意她上。郑博文一脸为难地看了看满脸懵懂的包包,妻管严的本性让她不敢违抗,只好硬着头皮开始解释。
还真别说,博文老师虽然是假的,但真教起知识来一点都不含糊,她连比划带举例,把“gay”这个定义讲得深入浅出,生动形象,甚至还带了几分浪漫主义色彩。从定义引申到感情,又从感情升华到“喜欢一个人不需要计较对方的性别”,不知情的路人听到了估计都要急头白脸地报名当一回gay。
包包听得无比虔诚,最后一句话音落下,他认真思考了几秒钟,然后重重地点了一下头,斩钉截铁地给出了结论:“对,我老公是gay。”
桌上安静了几秒。然后林佳奈猛地一拍手,爆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大笑:“妈呀!你老公居然是gay!!”
台词和刚才差不多,可那个语气,那个夸张的笑声,让包包越琢磨越不对劲。他警惕地皱起眉毛,眯着眼睛看向那个笑得花枝乱颤的人,忽然从中品出了几分嘲笑的意味。
“喂!”包包一拍桌子,板起脸严肃警告道,“你可别说我老公坏话!!”
好脾气的包包平时是很少发火的,这会儿连全程处于中立状态的郑博文都有点刮目相看,林佳奈也赶紧识趣地收住笑声,开始嬉皮笑脸地和包包打哈哈,说什么根本不是坏话啦,只是有点惊讶啦,毕竟她表哥从小到大人设太稳了嘛。
包包全程眯着眼睛看她,根本不信,但也不想多说什么,只重重“哼”了一声,最后提醒道:“总之,你要注意素质。”
“好好好,注意素质。”林佳奈双手抱拳,一脸赔罪相。心里琢磨着,都说老虎屁股摸不得,现在看,包包老公也摸不得。想到这儿嘴角又有点想往上翘,赶紧拿手挡住假装打了个哈欠。
与此同时,对自己被出柜这件事浑然不觉的项维森也姗姗归来,坐下开始张罗点餐。
要说和项维森这种扫兴男出来的最大好处,那应该就是可以白吃白喝了。林佳奈小时候就特爱和表哥还有盈盈一起出来玩,虽然这位表哥严肃又唠叨,满嘴“这个不行”“那个危险”,但付起账单来从不含糊,不像其他亲戚,表面上给你买这买那,嘴上说着“没事没事,不用告诉妈妈”,但你要是真不告诉,下次见面人家自己就“超绝不经意”地抖搂出来了。
小时候的林佳奈就觉得大人可真虚伪。表面一套背后一套,最后一套又一套,受伤的只有小孩子。后来长大了她才慢慢想明白,对待一个一年见不了几次面的小孩子,那些亲戚哪来什么真感情?买礼物不过是维系人情网的定期缴费罢了,一碗水端平,不落话柄,以后有事才好开口。说到底,连亲情这回事,也常常要靠金钱来维系的。
而项维森是这群人里唯一一个不玩这套把戏的。他说“不用告诉妈妈”就真的不会告诉妈妈;他说“这个不能买”就真的不买,哪怕林佳奈和盈盈撒娇撒得满地打滚也不松口;他答应给的东西从不赖账,也绝不在事后拿这顿饭当筹码来数落人。试问,谁在小的时候不想拥有这样一个不多言、不多语,总是表情淡淡地给你买单的长辈呢?
所以,尽管从小到大林佳奈最爱和项维森耍贫,嘴上天天气他,但她对这位真正做到了品学兼优、言行如一的哥哥,心里始终有一份说不出口的崇拜。
而如今,她们项家的独子,姨妈最骄傲的大儿子,那个从小到大都是“别人家孩子”的标准男神,居然是gay!哈哈哈哈!
“林佳奈,”对面的gay忽然点到她的名字,对她憋笑的行为作出重要指示,“你吃饭就吃饭,拄着脑袋抖什么?没吃相。”
林佳奈赶紧埋下头,用尽全力把五官归位,努力装出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拿起叉子开始调戏盘里的沙拉叶。郑博文看出她嘴角还在抽,有些担心地在桌子底下碰了碰她的胳膊,提醒她收敛一点,结果被林佳奈在桌布底下“啪”地打了回去。
而对面的包包已经无心对林佳奈进行素质监督,因为他最亲爱的老公给他点了金枪鱼拌牛油果!墨绿色的牛油果切片整整齐齐地镶嵌在鱼肉之间,盘沿还点缀着细细的欧芹碎,琥珀色的酱汁从顶端浇下来,小小的沙拉盘看上去像一座被精心布置过的热带花园。
“老公!”包包两手合十抵在下巴下面,两只眼睛发射出满格的桃心射线,明知故问地拖长了尾音,“你怎么知道我最喜欢吃这个?”
项维森抬眼瞧了瞧他那副痴痴傻傻的馋样,忽然很想伸手掐一掐包包的脸颊,但碍于对面还坐着两双眼睛,只能略微笑笑,然后把自己额外点的那碟甜点推到了包包面前。
包包探着身子,瞪着眼前那条长条形的东西,很配合地吸了一口气:“这是什么!”
“黄油烧羊羹。”项维森答,拿起小刀切下薄薄一片送到包包的盘子里。
羊羹被煎过之后外层裹着一层薄薄的焦糖色脆壳,内里却是温润的半透明琥珀色,软糯绵密,像一块刚刚凝固的蜂蜜。包包迫不及待地送进嘴里一块,混着黄油焦香和一丝清冽的炼乳甜味立刻在舌尖很细腻地炸开,他由衷发出一声感叹:“真的好好吃!”
项维森欣慰地看了他一眼,担心羊羹吃多了会腻,又把另一碟柠檬豆腐慢慢切开,一小块一小块地码到他盘子旁边。
林佳奈坐在对面,把两人腻歪的全过程尽收眼底,叉子叼在嘴边,发出一连串意味深长的“啧啧啧”。知道项维森把包包养得很精细,可没想到精细到了这个程度。
她看了又看,最后实在没忍住,叼着叉子吊儿郎当地调侃道:“哥,没想到你对老婆这么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