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你的名牌包 第13章

作者:金迈奇 标签: 玄幻灵异

意识到这点的瞬间,项维森也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滋味。那股说不清道不明的酸楚,波浪似的在胸腔里翻涌,可翻涌了半天也没找到一个可以命名的形状。他不愿意承认,真正让他耿耿于怀的其实压根儿不是那辆摩托车。

僵持几秒后,他强压心火看着包包,心里反复斟酌、再三衡量,可最后那句带着明显怒意的话还是脱口而出:“你不在这儿呆着,想去哪儿?去找你那个老师吗?”

项维森突如其来的怒意让包包害怕极了。他原本想说“我想去厨房找点吃的”,可眼下这个氛围,让他觉得自己说什么都是错的。一种巨大的委屈感将包包密不透风地裹住,他鼻头一酸,眼眶一热,嘴一瘪,然后“哇����”的一声大哭了出来。

项维森整个人僵住了。包包不是个爱哭的人,除了来家的第一天他死都不信自己是包包的时候掉过几滴眼泪之外,这还是他头一回见包包哭成这样。

项维森慌得手都不知道往哪儿放,脑子里那点火气被这盆眼泪噼里啪啦浇得干干净净,一秒都没犹豫就一把把人捞进了怀里,手臂紧紧地箍住那个颤抖的肩背,下巴抵在包包头顶,嘴里笨拙地道歉:“好了好了,别哭了,我错了,我不该那么凶……”

可这个突如其来的拥抱,却让包包哭得更凶了。

他拼了命地挣扎着从项维森怀里退出来,胳膊抵在两个人胸口中间,又推又搡。眼泪糊了满脸,声音也是上气不接下气的:“你……你根本就……根本就不喜欢我!我哭了你才抱我!我不哭你根本不想碰我!”

“我����”项维森张了张嘴,被这个指控砸得彻底懵了。

“你照顾我,是怕被扣分!”包包心如死灰地继续控诉,每说一个字眼泪就跟着涌出来,“我要是死了,你的素质分就没了!你每天给我做饭、帮我盖被子,都是因为����因为你觉得我是你的任务!”

项维森被雷劈了似的定在原地,根本跟不上包包的脑回路����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他还没来得及反应,包包又抽抽嗒嗒地补了一句:“我要的喜欢……是那种老公和老婆之间的喜欢……你根本就不是。你就是像养小孩一样养我,你以为我感觉不出来吗?”

项维森眉头微锁地看着他,心说“你本来就是我的孩子”,可再不会哄人,他也知道这句话在这个节骨眼上说出口歧义有多大,于是硬生生咽了回去。正想着怎么措辞才能既不伤包包的心又不让自己显得太奇怪,一个更冒火的念头忽然钻进了他的脑海。

“……所以你那个老师把你当老婆了?”

包包愣住了,眨巴着哭红的眼睛,欲言又止。他和林佳奈拉过钩的,不能做告密的人。可那短暂的犹豫在项维森眼里已经变成了心虚的铁证,项维森像一头被触了逆鳞的凶兽,上前一步攥住包包的手腕,语气又急又低:“他碰你了吗?摸你了吗?他有没有对你做什么不该做的?他是不是����”

他脑子里已经乱成了一团,甚至已经完全理不清自己的咄咄逼人是出于什么立场。那种交织缠绕的怒意里,既有“老父亲”担心傻孩子被人占了便宜的焦灼,也有一种他自己都说不清的、在心里来回翻涌的酸涩。

而对面的包包被他问得又心虚又心烦,他本来就是去和大家一起玩的,根本没做那些乱七八糟的事,可被项维森这样逼问着,他觉得自己好像真的做了什么天大的坏事一样。

他越想越委屈,最后狠狠挣脱了项维森的手,朝着对面忍无可忍地喊了出来:“我不要你做老公了!他们都比你好!博文老师知道怎么让人开心,佳奈姐姐知道怎么跟人撒娇,他们都会抱我会亲我会好好跟我说话!你除了给我做饭还会干什么!你连笑都不对我笑!”

说完他就哭着要往自己的房间跑,却被项维森从后面一把拽住了手腕。

“你讲清楚,什么叫他们都比我好??”

包包被他拽得一个趔趄,又气又急,脑子里那些和郑博文、林佳奈一起学来的时髦话一股脑全往外倒:“我要跟你离婚!你不配当我老公!”

项维森愣了一瞬。离婚?他们什么时候结的婚?

包包见他没反应,又学着林佳奈常说的那句口头禅,恶狠狠地补了一句:“你吃屎去吧你!”

可说完他就后悔了,屎这么好的东西,怎么能给项维森这种大坏蛋吃?于是他赶紧改口,带着一腔委屈和混乱的逻辑,用力喊出最后一句:“你吃巧克力去吧!”

喊完便挣开那只松了劲的手,大哭着跑回了自己的房间。项维森站在原地,所有混乱不堪的思绪,也跟着那道巨大的关门声碎了一地。

如果说刚才在包包面前他还能勉强维持一个所谓“长辈”的体面,那么此刻面对空无一人的走廊,那种赤裸裸的心虚已经让他无处遁逃。纵使再没有恋爱经验,项维森作为一个快要三十的男人,还是很清楚自己那股无名火究竟是从哪烧起来的����他在吃醋。

郑博文那天碰了包包的肩,他吃醋;包包提起博文老师的时候眼睛发亮,他吃醋;包包说“他们都比你好”的时候,他整个人更是像被人往心口捅了一刀。他心里比谁都清楚,林佳奈纵使再不靠谱,也不会让一个来路不明的男人对包包做什么,他的那些追问和焦灼与其说是庸人自扰,不如说是欲盖弥彰����他想借着“担心”的名义,把那股自己不敢承认的占有欲包装成一副护犊子的模样。

项维森站在走廊里,整个人忽然像泄了力般靠到墙壁上。

包包变成人之后,从性格到长相,几乎是每一个男人心中都会心动的类型,心思和白纸一样简单,喜欢就黏上来,难过就哭出来,从来不藏着掖着。整个人像一束放在窗台上的百合花,不说话也能让屋子里亮堂几分。这样一个全心全意依赖他、信任他、喜欢他的人,放在任何一个男人面前,都没有不动心的道理。

可他从一开始就在心底拉起了一道警戒线。一道他自己画上去的、让他时刻保持清醒的红线。

包包是盈盈的狗,这是其一。从“宠物”到“伴侣”这条边界,横亘在两个身份之间,让他很难在同一时刻转过弯。再就是年龄差,他比包包大太多了,包包刚变成人的时候连勺子都不会拿,他怎么能以“喜欢”为名去靠近他,那和趁人之危有什么区别?

最后是更说不出口的东西,也是最重要的。他怕自己一旦动了真格,会把包包吓跑。虽然包包嘴上说着什么老公老婆,但项维森很确信他对真正的爱情和伴侣生活一无所知,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要他加以引导,首先不说他良心安不安稳的问题,等真要把包包当成老婆对待,包包恐怕第一个受不了吧?一旦包包对他产生恐惧,那以后他还怎么像以前一样照顾包包?

他闭着眼睛靠在墙上,思考了很久很久后,才慢慢直起身,走到包包房间门口,伸手在门板上轻轻叩了两下。

“包包,”他隔着门板,刻意把声音放软,“能开门吗?哥哥想跟你说几句话。”

半分钟过去,门那边一片安静。项维森有些担心地凑近,又敲了敲,可还是无人应答,这下项维森彻底无法保持冷静了,手指按下扶手,直接推门进去。

房间里没人,往里走了几步,才听到浴室里隐隐传来的水声,氤氲成一片水汽的玻璃门后面模糊地晃动着一个人影。项维森站在浴室门口,忽然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走到这里,他甚至没想好下一步该怎么做,就是单纯地、甚至有些急切地想要见到包包。

水流声戛然而止,空气忽然安静下来。项维森的脚步下意识地往后退了半步,正犹豫着要不要若无其事地离开,门被从里面打开了。

包包裹着浴巾从里面湿漉漉地走出来。刚出浴的皮肤被热气蒸得白里透红,整个人像一朵刚从水里捞起来的花,还带着湿漉漉的暖意。睫毛上挂着细碎的水珠,嘴唇也被水汽打得红润润的,此刻正微微张着,像是还没准备好迎接外面的人。

项维森越看心跳越快,终于又一次确认了那个他一直在逃避的事实:他对包包的感觉,从来就不只是“照顾”而已。

“抱歉,我……”他正要开口解释自己不该直接闯进来,可对面包包的样子似乎比他还要夸张,整个人一动不动地定在原地,眼睛忽然瞪得溜圆。

项维森下意识地上前一步想要安抚,可距离的拉近让包包脸上露出了更加慌乱的神色,几乎是本能地后退了半步,结果下一秒,头上的毛巾便松了下来。

毛巾滑到地上的瞬间,项维森也睁大了眼睛,因为那个每天梳着双马尾的小女孩,此刻脑袋上的头发居然是刚过耳朵的短发!

“你����”项维森下意识地开口。

包包忽然瞪大了眼睛,两只手猛地捂住自己的头顶,发出一声尖锐的“啊����”的惊叫。抬手捂头的动作牵动了肩头的浴巾,原本裹得就不太结实的棉布顺着身体的弧度忽然滑落下去,沿着肩膀、后背、腰际,一路滑到脚边。

坦诚相见的瞬间,项维森也在心里也跟着包包叫出了声。

因为,那赤裸裸的一团分明是����那分明是����

那分明是小包包!!

第21章 苹果乳酪三明治

“所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项维森用尽量不带责怪的语气问,可一出口还是带上了点连他自己都能听出来的火药味。

已经换好衣服的包包垂着头,露出苦涩的一笑后抬起头,小声向项维森道歉:“对不起,老公……”

此时的包包穿着一件宽大的T恤配短裤,浅灰色的上衣衬得他更加白皙惹眼,头上湿漉漉的短发还在往下滴水,一滴一滴落在肩膀上、脖颈上,还有包包隐隐露出的锁骨上。

不知道是不是太过生气,项维森看得心浮气躁,本想说“我不需要你道歉”,最好再加一句“不要叫我老公”,可不知怎的,看着对面那张明明犯了错还委委屈屈的小脸,到底什么也没说出来,最后只是站起身去浴室取了干毛巾开始给包包擦头发。

包包一开始很配合,心里想着既然老公又开始伺候他了,是不是说明已经消气了呢?可是消气了怎么还不说话呢?他心里越想越乱,忍不住扬起脑袋去找项维森的脸,想从那张脸上读出一点情绪来,可紧接着头顶立刻被一只手掌不轻不重地按了一下。

“别动。”

好吧,包包老实了。一脸萎靡地坐在那里,任由项维森拿起吹风机开始嗡嗡地吹他的头发。

风从吹风口里涌出来,热热的,痒痒的,可那声音和温度让他想起了以前在宠物美容院里的吹狗机。他最讨厌那个东西了,每次被关在台子上吹毛都像在受刑,导致他现在也打心底里抗拒吹风机。可刚一动,又担心挨训,最后只能咬着下唇,在热风里硬扛。

“你平时都是怎么弄干头发的?”项维森的声音从头顶落下来,隔着吹风机的嗡嗡声有些模糊。

正在历劫的包包根本没听清:“什么?”

项维森把吹风机拿远了一点,重复了一遍:“你平时洗澡之后,头发都是怎么弄干的?”

“什么?”包包又问。

项维森只好关掉了吹风机,弯腰凑近了一点:“我说,你平时����”

包包根本没在听。其实他第二次问的时候就已经听清了,那不过是他为了让吹狗机停下来耍的一点点小心机罢了。这会儿诡计得逞,他干脆大着胆子直接扭过身子,一把抱上了项维森的腰。

“你����”项维森拿着吹风机的手悬在半空中,一时不知道该往哪儿放。包包的脸埋在他身上,那一小片温热的触感隔着衣料传过来,让他整个人变得僵硬而麻木。

“对不起,老公,我错了。”包包充满委屈的声音闷在他腰侧。

然后,他开始用一种极其伤心的腔调诉说起自己这几个月以来的委屈����假发戴得头皮发痒,洗澡的时候要小心翼翼地避开才能不让它变形,每天梳头发的时候其实疼得要命,睡觉的时候也是又疼又痒,一点也不舒服,他忍了整整两个月,全都忍下来了。啧啧啧,他说得天花乱坠,最后不仅感动了自己,也成功地把项维森说难受了。

“那你为什么要一直憋着?直接告诉我不就好了?”他有些无可奈何地看着包包,心里又气又疼。

“因为我想跟你永远在一起呀!”包包抬起头,有些幽怨地看向他。

“所以呢?”项维森反问,“你无论长什么样,是男是女,我都从来没想过不要你。我会跟你永远在一起,这句话什么时候变过?”

一听这话,包包的眼睛唰地亮了:“你的意思是……就算我是男的,你也把我当老婆吗?”

突如其来的提问配上那双满眼期待的眼睛,彻底把项维森钉在了原地。两个人对视了足足好几秒,项维森才终于意识到刚才那句话给自己挖了多大一个坑����他明明只是想表达“我不会抛弃你”,怎么就绕到“老婆”上去了?

“老公你说话啊!”包包有些急切地催促道。

项维森张了张嘴,又闭上,最后麻木地吐出一个“对”字,便拎着吹风机朝门口走去。关门声和屋内包包的欢呼声一同响起的瞬间,项维森意识到就算是他想悬崖勒马,也是为时已晚了……

好了,现在来重新捋一捋这件事。刚才那种情况,如果说“不对”,那么理由其实很单纯,也很坚固,因为他活了快三十年,从来没有对任何一个男性产生过恋爱层面的好感。把“老婆”这个称呼按在一个男孩身上,和他这么多年建立起来的认知体系完全是两套系统,根本接不上轨。

但说“对”的理由,却要比这复杂得多。如果不说“对”,包包大概率会直接理解成“不把我当老婆=不想要我了”。关于这点项维森早就发现了,哪怕包包正在慢慢社会化,学会了很多人类的规矩,可一旦触到和“被爱”“被要”相关的事情,他立马就会切换回那只小比格的思维模式,简单、执着、毫无回转余地。一旦让他钻进这个死胡同,接下来就是新一轮的闹、新一轮的哭、新一轮的“他们都比你好”,闹完还是要他去哄。与其闹到最后鸡飞狗跳、精疲力尽,不如从一开始就把这个可能性掐断。

除此之外,这里还涉及到一个关于性别认同的问题。项维森在国外读书的时候选修过发展心理学的课程,其中有一整章都在讲性别认同对心理健康的影响。对一个人来说,确认“我是谁”这件事,远比外人如何看待他要重要得多。

包包刚变成人没多久,他还没完全建立起一个完整的认知,如果在这样一个敏感的阶段,自己作为他最依赖的人,流露出“你现在的性别让我无法接受你”的信号����哪怕只是态度上的微妙的迟疑����都可能在包包心里留下很长远的阴影。

包包可能不懂那些复杂的理论,但他能感受到被接纳还是被拒绝。项维森不想成为那个让他怀疑“我是不是不应该做自己”的人。他可以用一辈子的时间去教包包人类社会里的弯弯绕绕,但他绝对不想用自己的冷漠去教给他“有些东西你无法改变所以不值得被爱”。这太残忍了,他做不到。

最后,也是项维森自己心里最清楚的那一条,他不想再看到包包因为自己而掉的眼泪。

当包包还是小比时,他不会哭也不会闹,生气了就背对着他,委屈了就缩在窝里不出来,项维森只需要递一块骨头饼干过去就能翻篇。可现在不一样,包包生气的时候会皱眉头,委屈的时候会撅嘴巴,难过的时候眼睛里会滚出大颗大颗的眼泪,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已经没办法再对包包的眼泪无动于衷,所以当他说“对”的时候,也并不全是违心的。

说到底,男孩也好,女孩也罢,他对一只小比能有什么要求呢?只不过希望他能幸福罢了。

“老公!包包来喽!”幸福的小比忽然闪现在项维森房间门口,大叫一声后便张着双臂,直直地朝床上的项维森飞扑过来。

项维森还没从刚刚那番思考中缓过神来,下一秒就被一个暖乎乎的重量重重压下,等再睁开眼睛时,视野里满满当当全是包包那张笑嘻嘻的脸。

“老公,你好呀。”包包弯着眼睛和他打招呼,两只手撑在项维森胸口两侧。

“你好,你好……”项维森嘴上应着,手上已经开始试图把这只黏人的小东西从身上拆下来。

他捏着包包的胳膊往外推了推,可包包的十根手指八爪鱼似的牢牢扣在他睡衣前襟上,怎么也掰不开。他又试着托着包包的腰往旁边挪,结果对方干脆把整个人的重量都压了下来。

项维森拆了足足半分钟,最后放弃了。他仰面躺在枕头上,心如死灰地想:这大概就是包包是男孩的好处吧。以前是女孩的时候他碰一下都要斟酌三秒,现在倒好,连“避嫌”这两个字都不需要往脑子里过了。算了,爱趴就趴着吧。

正这么想着,包包忽然悄悄牵上了他的手。十指一相扣,包包就把交握的两只手举起来,在项维森眼前晃了晃,有些得意地炫耀:“老公老婆要这样牵的,我早就知道了。”

项维森偏过头看了一眼被扣得严严实实的手,本能地想挣开,可又觉得刚在门外说完了“对”现在又把手抽回来,未免显得太反复无常。他只好硬着头皮,用那种假装不在意的语气问了一句:“谁教你的?”

包包捂嘴偷笑,松开一只手撩了撩自己额前那截短短的刘海,神秘兮兮地压低声音:“不告诉你。”

项维森的目光落在他撩刘海的瞬间,这才认真打量起包包现在的发型来。包包原本的头发很短,堪堪盖住耳朵,大概是因为假发戴久了,他又一直没人带着去剪头发,发尾早就齐刷刷地盖住了耳尖,刘海也落到了眉毛上方,参差不齐地搭在额前,目前的发型就是那种标准的妹妹头。

包包的整张脸被这样的发型衬得圆乎乎的,下巴也小小的,眼睛显得更大更亮了。他歪着头冲项维森笑的时候,那层软软的头发跟着晃,项维森忽然觉得,这样的包包好像比双马尾的时候还要可爱。

他想了又想,还是没忍住,最后抬起那只没被握住的手,指尖轻轻地落在包包头顶的发旋上,顺着那层软软的短发摸了一下,又摸了一下。他一边摸着,一边有些走神地问了一句:“你还学会什么了?”

本是一句无心的玩笑话,可包包真的趴在他胸膛上认认真真地思考了起来。他想了半天,从林佳奈和郑博文那里偷窥来的“恋爱知识”在脑子里翻来覆去地过了一遍,想着想着,先把自己想脸红了,耳根一点一点地烧起来。

项维森一看他那个表情就知道没好事,赶紧开口想转移话题:“那个,明天早����”

可晚了。包包几乎在同一时间脱口而出:“我听说呢����老公你还要亲亲老婆我呢!”

说完,他像被自己这句话羞到了一样,两只手捂住自己发烫的脸颊,“呀”了一声,直接把脑袋埋进了项维森胸口,整个人趴在那里,肩膀一抖一抖地笑出了声。

项维森低头看着那颗埋在自己胸口毛茸茸的脑袋,也没再犹豫,直接抬起那只还闲着的手,捞起包包的脑袋,在他光洁的额头上落下毫不含糊的一个吻。

“啵”的一声,包包猛地睁开眼睛,表情从震惊到不可思议到狂喜。轻轻一下而已,就一下,他的心脏就像一颗慢慢膨胀到极限的气球,“嘭”地一下炸开了漫天的彩色纸屑。

如果可以,他真想马上从项维森身上飘起来,顺着天花板一直飘到月亮上去,然后在月亮上打三个滚,再翻两个跟头,最后抱着月亮的尖尖大声喊:“我老公亲我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