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兄弟成了世界主角 第37章

作者:安日天 标签: 幻想空间 破镜重圆 天作之合 现代架空 治愈 狗血 穿越重生

裴斯文只回了一句,说他的状态和我一样。

于是我就明白了,他其实也在担心,眼睛一闭一睁,就会失去记忆,然后我们就没办法好好过他的这个生日。

但事实上,虽然这天我们两个人都没睡觉,熬到了第二天,但也确实很安稳、很顺利地迎来了新的一天。

谢天谢地,裴斯文并没有失忆。

我们完成了所有约定好的计划。

我给裴斯文煮了长寿面,他吃得很开心。

我把围巾送给了裴斯文,他很喜欢,虽然他几乎是亲眼看着这条围巾是怎么织出来的。

我亲手把围巾围在他的脖子上,本想试试长度和效果,裴斯文却把长长的围巾下摆举起来,也在我脖子上围了一圈。

他说:“以后这条围巾,我们可以共用了。”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有点土气,其实我送他围巾这个礼物也有点土气。

他也不嫌弃我,我也不嫌弃他,毕竟我们谈恋爱是在很多年前,那时候就是这样的方式和套路。

我把精心写的包含我记忆的日记本送给了裴斯文。

他非常喜欢这份礼物。

他先是迫不及待地看了几眼,然后又郑重地收了起来。

他对我说:“我要慢慢看,不能一天就全部看完。虽然我可能一辈子都记不起我们过去的回忆了,但通过这些文字,我也能更了解我们之间的故事,也能更了解你。谢谢你,余晚晖,我很喜欢这份礼物。”

他的确很喜欢我送的两份礼物。

因此,当我把最后一份礼物送给他的时候,他明显愣了一下,然后问我:“我还有礼物?”

我把文件袋塞到他怀里,对他说:“当然有,这可是压轴的。”

他抽出文件、仔细看过,人很感动,但还是颤抖着手把文件重新装了回去。

他说:“余晚晖,在我心里,你早就是我的伴侣了,但我不太敢签。”

我没问他为什么不敢签。

他可能是怕,怕我们更近一步之后,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都会消失。

实话实说,我也怕。但因为害怕,就要停止所有的靠近吗?

说实话,要是真的怕,我们过去就应该分开,而不是现在死死地靠在一起,一起去庆祝他的生日,让我们之间的感情变得更加浓郁。

怕是没有用的。

我抽出文件袋里的协议,在上面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我对裴斯文说:“不要怕,我永远都不会抛下你。”

可能是这句话触动了他,他最后还是接过了这份文件,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我们两个人依偎在一起,然后非常突兀、也非常默契地笑出了声。

裴斯文说了一句“我爱你”,我也跟了一句“我爱你”。

我们度过了一个非常浪漫的生日。

我们度过了一个非常温馨热闹的元宵节。

春暖花开,万物复苏。

明媚的清晨,我睁开了双眼。

我在自己的家里醒来。

我的大脑告诉我,今天要去上班了。

我从床上爬起来,换好衣服,去我的小卫生间里洗漱。

我吃了一片之前买的吐司面包,顺手拎起昨夜放在门口的垃圾袋。

锁门,下楼,扔垃圾。

我坐上了接我的网约车。

阳光正好,我哼着歌,像过去的每一个快乐的清晨一样,上班去了。

网约车行驶了十五分钟,我下车后进了大厦门,提前五分钟打了卡,坐在了自己的工位上。

我的工位上摆放着一盆绿植,它活得很好,最近甚至结了个花骨朵。

工位旁边的同事拖着带滚轮的椅子凑了过来。

他问我:“余晚晖,我弟弟上次来咱公司,对你有点好感,你要不要见他一面?”

我其实对他弟弟没什么印象了,但还是故作思考了几秒钟,然后摇了摇头。

我说:“我是不婚主义者,当然,更不可能是同性恋。你弟弟很好,我们不合适,还是不见了。”

第48章

大家好, 我叫余晚晖,余生的余,夜晚的晚, 余晖的晖。

我是一个土生土长的普通平城人, 唯一不太普通的地方, 是父母感情不太好。

他们在我成年后离了婚, 各自出国,留我一个人在国内生活。

研究生毕业后, 我重新回到平城, 卖掉了从小住到大的房子, 重新买了一套新的,离公司很近。

我有着一份普通的工作,虽说谈不上多喜欢, 但工资足以维持日常生活。

工作内容虽然有些繁杂, 但同事和上司都挺友善的。

我每天高高兴兴地去上班, 然后还算愉快地下班。

空闲的时间里, 我有很多兴趣爱好,比如读书、写作、画画。

我还掌握了一些乱七八糟的技能,有的能赚点钱,有的则有点费钱。

不过, 我的财务状况还算健康,毕竟有不少的存款,足以应对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小意外。

在别人看来,唯一可能美中不足的是, 我从来都没有谈过恋爱。

但我大概是天生就不想谈恋爱。

看着同事们沉迷于家庭生活, 为了养家、教育孩子,耗费大量精力和金钱, 我会觉得,这种家庭关系并不是我想要的。

我身边的人可能会因为外貌、性格或其他原因而陷入爱河,但我不理解他们为什么会爱。

我也不理解,两个完全陌生的人,怎么会因为见了几次面、有了些交集,就产生想要共度一生的念头。

����这对我来说,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

我不是那种非恋爱不可的人,也不是出于嫉妒心,或嫌弃别人过得太过“幸福”。

我只是觉得,每个人在进入婚姻之前,应该先翻翻民法典。

每一个想谈恋爱的人,都应该清醒地意识到,谈恋爱这件事,有时候真的是激素在作祟。

等几个月的激情退去,可能眼前这个人就没那么爱了。

继续相处下去,或许是因为习惯,或许是因为适合,或许是因为面子,但并不是因为爱。

如果他们最终觉得彼此“合适”,就会走进婚姻,开始漫长的忍耐和磨合。

如果他们最终觉得彼此“不合适”、选择分开,那么这段经历,除了最开始带来的短暂情绪价值之外,其实毫无用处。

谈恋爱并不是人生的必选项,结婚当然也不是。

我的同事们对此不太理解,他们很好奇,或者说十分奇怪。

他们会问我:“你没有那种生理上的冲动吗?”

他们会建议我多看看街边海报上的帅哥靓女,还有人干脆塞给我一个电子网盘的链接,跟我说:“你试试,看看这些青春期的必修课件,会不会有什么冲动?”

其实,两种方式我都试过了。

试过之后,我开始怀疑自己是个无性恋,因为不管是面对貌美的男人,还是貌美的女人,我都生不起任何想要靠近的感觉,也几乎没什么生理反应。

当然,我也想过是不是自己身体有问题,甚至跑到医院挂了个专家号。

经验丰富的医生开了单子,我在医院楼上楼下检查了一大圈,又被安排到小黑屋里去试了试。

但最终的检查结果证明,所有相关生理指标都是正常的����我没什么问题,只是单纯地在心理上并不太喜欢做这种事。

从我记事起,我一直挺讨人喜欢的。有很多女孩,还有更多的男孩子,都试图追我,想跟我共度春宵。

我其实很尊重他们的喜欢,但如果给我造成烦恼,那就不好了。

最后,我只能反复对周围的人说,我既不是同性恋,也没有任何想结婚、想找伴侣的念头。

婚姻和恋爱并不是人生的必选项,难道不是吗?

这天,我又准时下了班。

路过超市的时候,我熟练地拎起菜筐,进去采购商品。

我很喜欢这家超市,也很喜欢一个人买东西的感觉。

看到有的家庭、有的情侣一起采购,我只觉得厌烦,心想买东西这点小事,有什么好两个人商量的?

我拎着采购好的东西回到了家。

我的家不算大,只有七十平米,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我打开了电视机,准备一边“听”电视节目,一边玩手机上的小游戏。

电视里播放着一些八卦新闻,主持人颇为隐晦地说本市的首富精神状态出了些问题,暴躁易怒、唯我独尊,总是做出一些让周围人无法接受的决定,堪称暴君,让下属们叫苦不迭。

甚至他的一部分下属,选择在离职后起诉他,并在媒体记者面前大张旗鼓地表态,认为他不适合再执掌如此庞大的产业,直言这位首富未来会成为平城的麻烦源。

我听了一会儿,觉得有些无聊,抬头看了一眼,发现也都是些不认识的人。

首富发什么疯,和我这种普通人并没有什么关系,听他的新闻还不如去看狗血剧。

于是,我顺手换了台,换个背景音继续打游戏。

我的游戏打得挺顺利的。

等玩得差不多了,我开始给自己做晚饭,然后洗澡上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