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知南山桂
在战场上无比惹人瞩目,赵德兴策马冲过来与其会和,“表弟夫,我算是服你了。”
赵德兴从来不知道有人杀人,还能这般“文雅”,额,也不是,他从来不曾想到,战场上的无冕之王“长()枪”,竟然会像是书生的笔,笔走龙蛇之间,取尽敌人的性命。
“退吧!”
尽管杀出一条血路,但敌军实在太多了,三千骑兵被五万大军包围,形势何止是岌岌可危?
陈秉桃花眼微眯,抬起手,淡淡道:“不着急。”
而就在这时,城墙上响起了震天的鼓声,三十门火炮再一次齐齐开炮,目标却不是城下的敌军,而是城墙外侧事先埋好的大量炸药。
这是陈秉为敌军设下的惊喜。
“轰隆隆!轰!”
连串的爆炸声响起,地面被炸得翻江倒海,泥土碎石冲天而起,无数敌军被炸飞,残肢断臂四处飞溅,烟雾和尘土遮天蔽日,整个战场乱成一锅浆糊。
视线混乱看不清晰,骑兵的战马全都受到了惊吓,有的乱窜,有的抬足立起,将马背上的人摔下地面。
本就受伤的巴蒙克摔下了马,他目瞪口呆看着眼前的一切。
等到视线再一次恢复清明的时候,只有高高立起的城门,哪能见到陈秉的影子?
真男人从不回头看爆炸。
陈秉下马,将手中长()枪抛掷而出,接过亲兵递上来的帕子,优雅地擦了擦手,他叹了一口气道:
“可惜了,没能让我老婆来看爆炸。”
赵德兴:“???”
第166章 真实
不过两日,巴蒙克联军伤亡近万人,便是巴蒙克本人也受到了箭伤,不可不谓严重受挫,他把一切的因素,都怪到自己“轻敌”上面。
陈秉带着骑兵出城迎击,直接把巴蒙克都打得措手不及,尤其是铁浮屠,巴蒙克原本预计陈秉会采取龟缩策略,在城楼上防御到底,誓死不开城门,于是铁浮屠身披改良重甲,能抵抗火炮,甚至还做了专门针对火油煤焦油的“防火训练”,携带了木盾与湿皮革,用木盾遮挡火油,用湿皮革对抗远程火箭,确保万无一失,让陈秉的守城手段通通作废。
计划赶不上变化,不料陈秉直接率领骑兵出城,要知道改良后的铁浮屠甲胄厚重,防御力强,却有一个致命的弱点,机动性太差。
被一千骑兵从侧翼冲击后,铁浮屠的阵型便开始松动,又加上城楼上守军的支援,宛如陷入焦灼的泥潭。
那陈秉的每一步,都踩在了最正确的位置,采用非凡的箭术打击联军士气,手里的长()枪更是如同黑无常手里的夺命镰刀,挥手间取人性命,哪里是个风姿绰约的文雅状元郎,分明是个从地狱里爬出来的玉面阿修罗。
更气人的还在最后,趁着两军混战,他一边让人擂鼓放炮,一边让人点燃了城外预先埋下大量炸弹的引线,炸了巴蒙克联军一个措手不及。
仿佛是见招拆招,又仿佛是每一步都在这个家伙的算计之下。
“我还是小看了他。”巴蒙克在帐内喝下一口苦酒,越想越悔恨,能让当朝皇帝派来当九边重镇中最为重要的云中总督,陈秉能是简单的人物吗?
陈秉曾在京中赢下京营都督比试,一手出色的骑射功夫满朝文武皆知,巴蒙克在调查对方背景的时候,也看见过。
但陈秉在越州平倭时,从来没有展现自己的骑射功夫,于是巴蒙克也没太当一回事,以为京城武官都是酒囊饭袋,才叫一个翰林文官赢了去。
“更没想到,他的枪法也是如此惊人。”
“大汗,这位陈总督娶了个武馆家的小哥几作夫郎,他夫郎的舅舅本就是边关一员大将,更听说这个小哥几自小十八般武艺样样都会……”
巴蒙克的脸色阴沉的可怕,他望着幽深的夜幕,咬牙切齿道:“陈秉,你的手段我已经摸清了,明天,我就会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做真正的草原战术。”
*
人算不如天算,这天夜里又是个风雪夜,强烈的寒流从北方袭来,天地冰寒,乌云遮月,一场强烈的暴风雪开始了。
“大人,暴风雪太大了,城墙上都要站不住人,属下恐怕巴蒙克会派兵发动夜袭。”
陈秉站在城楼上,扑面而来的风雪落在他身上,他抚了抚肩上的雪花,“做好迎战准备。”
“传令下去,所有士兵不得下城墙,就地生火取暖,轮流休息,火炮和火铳都用油布严密盖好……另外,在城墙外侧每十步悬挂一盏灯笼,防止敌军摸黑靠近。”
今夜暴风雪,不利于防守,也不利于进攻,过去那几日夜里,巴蒙克夜夜遭受侵袭,又加上白日受了挫,这样的风雪夜,他必然不会放过奇袭的机会。
暴风雪开始一个时辰之后,守城的哨兵发现了敌人的踪影。
到底多亏了陈秉让人悬挂的灯笼,这是上千精锐组成的奇袭队伍,全都披着白衣,在风雪中几乎无法被肉眼察觉,他们携带了抓钩和绳索,在暴风雪的掩护下,潜行来到云中城墙下。
他们却没料到,在灯笼微弱的光照下,那身白衣反而变得更加显眼,和周边风雪形成巨大反差,引起了哨兵的注意。
“敌袭!敌军爬上来了!”
陈秉仍在城楼上,当即抓起弓箭,来到了城墙边,暗淡的视线中,数十名白衣士兵正在沿着绳索攀爬,甚至已经爬到了城墙一半的高度。
他手中箭矢射出,一名士兵惨叫着坠落下去,陈秉当即下令让火铳手对着绳子射击。
“对准绳索开枪!”
风雪夜里,人们的双手冻成冰,极难使上力气,绳索也冻成冰,极难斩断,幸而火铳瞄准绳索,连砍带劈,终于被打断,攀爬的士兵一个个坠落下去。
可敌军的人数实在太多,到底有不少人爬上了城头,与城墙上的守军展开了近身搏斗。
陈秉抽出腰间的长刀,加入了战斗,他的刀法,没什么花里胡哨的章法,刀刀只为杀人,凌厉而精准,身上的黑袍在风雪中翻飞,宛如一只噬血的幽蝶。
战斗持续了将近一个时辰,终是将夜袭的敌军击退,城墙上留下了四百多具敌军的尸体,守军也伤亡了上百人。
脚底下尸山血海,空气里那股腥甜的气味被寒气冻的钝了,陈秉那一身玄黑的氅衣吸了血,不再是纯粹的黑,而是一种粘稠,泛着墨紫的暗沉。
手中刀刃犹在淌血,冰霜却已然爬上刀锋,被封印在寒冰下的血痕,还保有最鲜艳的色泽。
刀尖的那滴红,凝成了冰。
寒月之下,风卷着雪末子扑在他的脸上,额前的碎发被吹的向后翻飞,露出那张素白清俊的脸孔。
“大人,您该回府上休息休息了。”
沈万良搓了搓手,呵出一口气,白日里见到的场景,引得他心头激荡,若非还在守城,危险的刀尖悬在头顶,他巴不得疾笔飞书上万字。
这天夜里翻来覆去也没睡着,却又让他碰见了如此气血翻涌的场景。
莫非这城当真能守住?
可他们家大人到底身体也不是铁打的,白日里迎战,夜里又守城,哪怕精铁锻造的躯体也经不起这般折腾。
别到头来城守住了,大人的身子却坏了。
沈万良想不通为何陈秉不回府,便出言劝说一句,说完后,却在不经意的抬眸间,对上了幽月之下,一双非人的眼睛。
那是一双没有温度,充满血色和杀意的眼睛。
光是对上一眼,一股浓浓的尿意便涌上丹田。
“陈秉”冷冷地看他一眼,一句话也不说。
他在白日里就已经杀红了眼,
如今脑子里全是曾经在末世的杀伐画面,噬血的渴望在胸腔里沸腾,就像是一把沉寂已久的神兵凶器,骤然开了锋,见了血,便一发不可收拾。
他觉察到自己处在失控的边缘,追究起来,从姜漓受伤的那日起,身体深处潜藏的嗜血杀戮就已经压不住了。
本以为忘记了的日子,实际上根本没有忘却,早已深入骨髓,刻入了灵魂当中。
曾经在末世的陈秉,也失控过很多回,一开始,他觉得是正常的,当一个人拥有了至高无上的力量,轻易夺人生死,便也把人命视为草芥,把杀人当成一件与喝水一样的小事。
混乱的秩序,杀伐是最正确不过的选择,随着力量越来越强大,杀戮蒙蔽了他的眼睛,有时候,陈秉也不知道,是他控制了杀戮,还是杀戮控制了他。
他是人?还是一把冰冷冷的人间凶器?
也不是没想过当救世主,而为了保护一些人,又必定要杀掉一些人的时候,是救世主,还是维持秩序的暴力机器?
保护的人又值得吗?屠龙者又未必不会成为恶龙。
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呢?这样的世界又有什么意思呢?
杀!通通都杀了吧!
畅快淋漓的杀了他们吧,杀人的滋味很爽,凌驾在众人之上,所有人都是蝼蚁,你心里其实没什么正义,也不在乎生死善恶,不如沉溺,就这么放纵吧……
陈秉揉了揉眉心,闭上眼睛,此时的他,不敢回家,甚至不敢让姜漓看见自己。
他害怕让姜漓知道,他有杀人的冲动和渴望。
来源于身体内心最深处的,害怕被人看见最真实的自己,害怕被排斥,害怕被讨厌,害怕自己不符合对方的完美期待,就得不到那一份爱意。
姜漓最喜欢他初见时言笑晏晏的温柔模样,但他现在已经越来越维持不了那样的假面,越是刻意,越是古怪,内心的烦躁更甚。
他变得怪异,更要命的是,他接受不了失去姜漓的爱意,满心满眼爱他的姜漓,为他做出无数改变的姜漓,在这段感情最开始,陈秉是三心二意的,他享受着对方的爱甚过于他,现在经年日久,他的爱意过浓,沦陷愈深,他的心乱了,早就做不到当一个随时抽身的看客,他是一个深陷其中的沉沦者。
一想到姜漓有排斥厌恶他的可能,他就心乱的想要杀人灭世。
怎么可以乱成这样?
却偏偏在这种时刻,他突然很想见到姜漓,哪怕是看一眼他平静的睡颜。
陈秉抬头看了眼天色,估摸着姜漓早该熟睡了,便一个人从城门往回走,在天光破开风雪之前,应该能走回家。
城里一片凄清静寂,没有灯火,天地黯淡无光。
不知走了多久,走到了总督衙门口,却见门前燃着一盏灯。
没有守卫,只有一个人抱着膝盖坐在那,听见他的动静,看过来时,眼睛里全是欢喜。
“夫君!”
姜漓站起身,拍拍身上的积雪,提灯走过去,四周无声无息的,都是暴风雪的声响,他把灯举起来,最怕是自己的幻觉。
他抓住陈秉握刀的手,把一双好看的丹凤眼睁成了杏眼,“是真的!”
陈秉问他:“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
“你让我在府中等着你回来,我就一直等着……”姜漓笑了笑,都是自己的无耻惹的祸,他装手伤未愈,夫君就把他关在府中不准出门。
在越州的时候,他还有观战的机会,自从受了伤,陈秉让一群卫兵守着他,哪也去不了。
“真傻。”陈秉声音冷冷的。
风雪夜之下,姜漓的脸孔突然变得有些模糊。
“一点几也不傻,回家吧。”
姜漓去拽他的手,却发现身边的人跟石像似的,根本拽不动。
“你把灯举起来,仔细看我。”
姜漓照做,疑惑道:“怎么了?”
陈秉眼睛眨也不眨看着他,怎么了?他现在满手血腥,身上沾了何止百人的血,这一身衣服便是血浇出来的,仔细看看,他大氅上的毛领子,沾着血肉的碎末,抖一抖,抖下来的,不是雪末,而是血肉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