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闲吱吱
或许一开始,这是神木。
但是吃了那么多人,饮了那么多血,在纯净的精怪也会沾染邪气,正如眼前这棵树。
树树树,怎么来了这里,老是遇见树。
清珩斩断了好几条根系,那些根系落地成了孩童的手脚,穿着喜服的小姑娘捂着断臂哭泣,红着眼睛质问道:“你和他们是一伙的!你们都是一伙的,骗我,骗我可以拿银子给阿娘治病,但是阿娘死了,现在还要杀死我。”
清珩叹了口气,手中的剑越发快了,他启唇说道:“这一生的苦楚便终结于此吧,来世,骗你欺你之人做猪狗做牛马,死于你手,终其一生被你奴役。”
双儿大喊:“我不要!我要活着,我要花花活过来!”
“再等百年,再等百年花花就能活了。”
“你是好心人,你帮帮我好吗?我想让花花活过来,她是无辜的……”
清珩望着那棵树,皱着眉说道:“你这木头什么来历,天道只管世间法则,苍生如草木,该有自己的命数,你竟夺了天道的力量,还养了冤鬼。如此邪灵,竟能盘踞百年,天道则没降雷劫劈你?”
树叶振颤,无数根系从地底钻出,那些根系烦人得很,砍了又生,旁边还有个小丫头一直在哭,吵得人头疼。
人类有心脏,草木也有“心”。
清珩朝着那“心脏”所在的地方直直刺去,那些根系疯狂阻拦他,却未能伤他分毫。
长剑没入,清珩抬手刺破了神木的“心脏”。
他心脏一阵剧痛,险些失去意识,以剑撑地,捂着心口说:“我算是见识到何谓‘天道无情’了,便是你亲封的‘半仙’,竟连棵树都杀不得!”
幻境破了,身后传来倒地的声音,他狼狈回头,就看见归楹倒在地上,胸口有个巨大的洞,已经昏过去了。
那白衣女修和黑影逐渐消失,云来客栈的壳子掉了,只剩下一方荒芜的小院。
他一开始就猜对了,青州城的幻境是依附这口枯井而生的,那棵树才是阵眼。
不过现在树已经没了,怎么这女人还好好地站在井边。而且他的灵力依旧没有恢复,这幻境,好像还没有破。
笼中的黑衣男子狞笑着说:“别挣扎了,‘疯女人’是不会死的。”
清珩想去井里一探究竟,但眼下归楹的情况更重要,他将人扶起来背在背上,想去找个落脚的地方让他先养伤。
站在井边的女人望着他们远去,抬手摸了摸怀里的牌位,用喑哑的嗓子说道:“花花,这一次,我们当男子吧。”
“花花,我们都,当男子。”
那双空洞的眼望着两人的背影,片刻都舍不得离开。
作者有话说:
第87章 修仙(17)
归楹伤得极重, 胸口的血窟窿汩汩流血,温热的血浸透了清珩背上的衣裳,他的身体逐渐变硬, 双手逐渐呈现出精怪的特征。
清珩踏出那方小院, 走在荒芜的小镇里,杂草丛生,蛇虫潜行,天上一轮惨淡的月,地上几座荒凉坟包,
远处有两道暖黄的光, 应是挂在门头上的两只灯笼,摇摇晃晃的。
这鬼地方竟还有人挂灯笼?
清珩背着归楹一路往前走, 约莫半个时辰, 才看见那两只灯笼,和那一座塌了一半的破庙。
夜风从庙中穿过,呼啸着来去,将灯笼吹得左摇右晃,将桌案上的油灯吹得似明似暗。
桌案后有一尊泥像,半人高,上半身是人, 下半身是树。
一灯如豆, 随风而动,光影变幻,那泥像的表情藏进光影中,阴翳邪气。
角落里堆着许多干草, 一捆一捆地扎好码放整齐,还盖着一块油布防潮, 桌案上的桌旗铺得十分平整,灯油还有半碗。
看这样子,这里应该有人住。
清珩取了两捆干草铺开将归楹放下,随后从芥子空间中取出一瓶丹药,倒出一颗塞进他嘴里。
归楹昏迷后无法自主吞咽,那颗丹药卡在他喉咙里不上不下。
清珩没办法,便拖着他坐起来,让他上半身微微前倾,然后拍其后背让他将那颗丹药吐了出来,白色丹药滚落干草中,清珩没管,从瓶中又倒了一颗出来。
他取了一副杵臼将药丸捣碎后装入一只小瓷瓶里,然后往里面加了些水摇匀,微微托着归楹的下巴将他头抬起,用那小瓶慢慢喂药。
这一套动作他做起来顺手极了,以前师尊还在时养了不少灵宠,有些小宠娇气,总爱生病,他每日轮流喂药,是剑修里最会给灵宠喂药的。
丹药入腹,归楹苍白的脸色渐渐好转,胸口的血窟窿也迅速止血,开始缓慢愈合。他犹嫌不够,又找了一堆丹药出来碾碎加水,全部倒进那血窟窿里,短短几息,那伤口便痕迹全消。
清珩松了口气,捡了些干柴点燃,坐在火堆旁望着跳跃的火苗出神。
他已经察觉到不对劲了,自己对归楹太过上心,看见他受伤便心中惶惶。
如果眼前受伤的人是他那三个徒弟,他都不会这般不安,毕竟这样的伤口死不了,归楹又是草木,只要生机不散就不会死。
还有一开始的那坛酒,那隐隐约约的花香,透露出一种让人心悸的熟悉感。
这棵树究竟是新友,还是故人?
清珩眯着眼睛,开始回想自己的敌人,人、妖、魔、鬼,悉数过一遍,试图从中找出和归楹性情相似者。
可他树敌无数,入仙盟后斩杀不少修士邪魔,恨他入骨者比比皆是。他也记不清,那无数仇视的身影中,有没有一棵树。
要说谁会为了报复他追踪至此……
数不清,个个都恨不得将他食肉寝皮,锉骨扬灰。
正想着,破庙外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清珩警惕地站起身,握紧手中剑。
只见两个身着白衫的男子走进破庙,为首的那个手里提着一只灯笼,脸上带着温和的笑意,只是那笑意又轻又浅,像是一层浮在脸上的假面。
另一人紧随其后,耳垂上坠着一条长长的翠绿尾羽。
和今日遇见那黑衣男子身上的一样,都是鲜艳的尾羽。
“这位道友,可是在此歇脚?”为首那男子问道。
清珩没有回答,只是冷冷地看着他。
男子也不在意,自顾自地在火堆旁坐下,将灯笼放在一旁,从储物袋中取出一壶酒和两个酒杯,倒上酒,递了一杯给清珩。
他身后那男子就坐在他旁边,往火堆里扔了几个红薯,然后看着跃动的火焰发呆。
“在下柳逸琴,这位是我同伴雀翎,敢问道友如何称呼?”男子举杯问道。
清珩没有接酒杯,只是淡淡道:“清珩。”
柳逸琴眯眼一笑,像只狐狸,他自己饮了杯中酒,道:“小友,你我能在此相遇,也是有缘。不知可否与在下说说,你二人来这青州城究竟是为了何事?”
清珩看他那副姿态,倒像是自己才是这青州城的主人,便问道:“我们自然有自己的事要办,那你们呢?又为何会出现在这幻境中?难不成那只冤鬼与你们有渊源?”
柳逸尘点头,直言不讳:“我们是她的同乡,也算是有些渊源。当年她母亲病重没钱医治,她父亲就哄骗她嫁给富户李老爷,可这场喜事要迎娶的并不是她,而是神木。双儿的母亲姓刘,也曾是显赫人家,家中有神木庇佑,粮食药材长得都比别人家好。可后辈好赌成性,大肆挥霍,将家底败光,又逢兵祸起,刘家死的死,跑的跑,就只剩下了一个女儿逃难来到镇上。”
“那刘氏女带着神木嫁给了镇上的地主,那几年不安生,天灾人祸接踵而至,赋税高昂,连年干旱,贪官横行,匪盗猖獗,大家的日子过得都苦。地主家里也不好过,即便银子再多,地里不长粮食,照样吃不上饭。”
“刘氏女就拿出了神木,将其埋在地主家的田地里,从那之后,粮食长势极好,就算没有雨水也照样有收成,泽被半个小镇,所以刘氏女就成了百姓口中的‘活菩萨’……”
这日子一旦富裕起来,便不再满足于温饱,地主一家又恢复了骄奢淫逸的生活习惯,大手笔地养戏班,为了妓子一掷千金,卖粮的银子悉数进了红纱帐中,只留下一方带着脂粉气的帕子。
刘氏女有一儿一女,儿子十六,女儿七岁,长子是地主家的长孙,从祖辈到爹娘都宠着惯着,要星星不给月亮,将他宠得天不怕地不怕,当上了家贼。
刘少爷在狐朋狗友的带领下开始吸食五石散,那可是顶顶贵的玩意儿,买卖都是沉甸甸的金银,他对五石散上了瘾,先是跟家里讨银子去买,后面又偷家里的田契地契去卖,可越这样铤而走险,越是舍不得那一口五石散。
最后,有一伙匪贼找到了刘少爷,说愿意出黄金千两买他家的神木。
一千两黄金,可以买好几年的五石散了。
他收了一百两黄金的定钱,转头就将金子扔进了青楼和五石散上,一个铜板都没留下。
等到那一大笔金子全部花光,匪贼上门催促,他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答应了一件多么要命的事。
可匪贼的刀不是吃素的,他要是给了顶多被娘亲收拾一顿,要是不给便小命不保。
两相比较后,刘少爷决定要偷神木,他找了个夜黑风高的日子去挖,结果刚碰到神木的边缘处就被雷劈了。
此后半身不遂,躺在床上一日日地熬着
刘氏女被长子身上的惨状吓傻了,自那天起就有些疯癫了,她浑浑噩噩的连自己是谁都经常忘记,却一直记得儿子挖神木被天雷劈中,躺在床上动弹不得,所以经常指着供桌上的神木说那是妖物。
刘少爷废了,但他收下的金子却是实打实的。所以匪贼再次上门催债,他们蛮横无理,将府上看起来不错的家具和物件全部拉走抵债了,就连荷花池里的红鲤都被捞了个干净。
匪贼说十日之后若是凑不齐一百两金子,就要他们全家去阴曹地府走一遭。
那一家人吓傻了,就放出风声,收一百两金嫁女,附赠一块神木。
李老爷是给银子最爽快的,所以双儿捧着神木嫁到了李宅。
之后的事情清珩就都知道了,拜堂前火盆燎着了小姑娘的裙摆,随后是起火、逃命、身死。
柳逸琴说完这个长长的故事,火堆中的红薯也熟了,一直沉默的雀翎将红薯扒出来,剥掉烧成炭的黑壳露出里面金黄色的内里。
香甜的味道在破庙里蔓延,外头依旧有风灌进来,但吹不散食物的滋味。
柳逸琴接过红薯尝了一口,赞叹道:“神木不愧是神木,这红薯种下后我们从未打理过,却如此香甜。”
清珩摩挲着酒葫芦,问他:“那你是谁,又怎会知道这幻境中的故事。”
柳逸琴苦笑一声,低落地说:“我们几人是城里戏班的,婚宴那日李家请了我们来唱戏,后来就再也没有走过这小镇。和我一样的人还有好几个,我们都不是镇上的人,既不会死,也走不出去,就这么被困了一百多年。”
“若小友真能破阵,我等必定为你效犬马之劳。”
清珩抬手拒绝,只问道:“那是谁教你们修炼的?”
柳逸琴想了想说道:“三十年前曾有个老头来过这里,他想要取走神木,却被幻境困死了出不去,在这儿待了十多年,教了我们不少东西,后来才找到可以出去的办法。那老头也是用剑的,神神叨叨的,说什么‘天地灵气将倾,九霄浩劫降至’。”
“说起这个,便不得不提青州城了。”
他越说越起劲,酒意上头,靠在茅草垛上眼睛半合着,醉意朦胧地说:“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一个人,将城中的生灵全杀了。后来又来了一群人,将城里干干净净地翻了个底朝天,或许是没找到想要的东西,就气急败坏地将青州城叠在镇上成了新的幻境,害得我们失去方向,好几个月没能回来,本就不坚固的墙塌了一半。”
“那些人也稀奇,见着我们跟疯了一样,非要问此地下不下雪,是否有个名字叫‘雪乡’。我说这镇上从不下雪,他们非不信,拿着个破罗盘到处跑,最后还不是灰溜溜地走了。”
“小友啊,你们也别费心了,出不去的。先前那冤鬼沉在井里不愿意出来,神木也陷入沉睡,所以那些人才能在幻境中来去自如,现在啊,活一天就赚一天。”
“我们盼了百年,来来往往那么多人,强或弱都没区别,大都变成了双儿挂在树上的人皮灯笼。夏夜里装进萤火,她要所有人提着人皮灯笼在镇中游走,仿佛这镇子还活着……”
他说完惨然一笑,桌案上的油灯恰好在此时被一阵风吹灭,那尊泥像彻底藏入黑暗中。
火堆里噼啪作响,飞溅的火星子在风中快速闪过。
柳逸琴抚着额头找了个背风的地方席地躺下,伸手拽了些干草盖在身上,醉醺醺地说:“早些歇着吧,明日天亮,她就要出来抓人了。我虽和你相谈甚欢,但不会帮你,毕竟躲藏的地方就那么几个,让你藏了,我可就要死了……”
他的呼声渐重,一直没有开口说话的雀翎将地上散落的红薯皮收拾好扔进火堆里,然后走到柳逸琴身边,变成一只巴掌大的乌鸦挤进他的臂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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