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纱荔
“对,我做的,你尝尝味道怎么样。”
两人坐在舱板上,闵悉给自己分了一点粥,剩下的递给云霁:“多喝点,身体才能早日康复。”
云霁的左臂肿得跟腿一样粗,他用没受伤的右手接过大碗,看着闵悉手里碗里的粥:“你的太少了。”
闵悉扬了扬手里的煎鱼,说:“我还有这个呢。鱼是我今天钓的,这煎鱼是老迪克做的,我分点给你尝尝他的手艺。”
闵悉撕了一块鱼肉,直接送到他嘴边。光线晕黄昏暗,依旧掩饰不了云霁的美貌,就是此刻的美人略虚弱了些,看起来我见犹怜。
云霁看着嘴边的鱼肉,犹豫片刻,才张嘴接了,咀嚼了一下,没尝出什么滋味。
“怎么样?”闵悉自己也吃了一口,“盐没抹匀,腌制的时间不够,鱼太厚了,外层焦了,里面还有点生,是火太大的缘故。不过总比臭肉好,凑合吃吧。我做的鱼片粥肯定熟了,你尝尝。”
云霁将碗送到嘴边,喝了一小口,不由得愣住了,此时此刻,他才有种还活着的感觉。
自打遭遇海难以来,他就感觉自己像一个游魂,在生与死的边沿徘徊,甚至连味觉都消失了,直至此刻,大米的清香和鱼片的鲜甜在舌尖爆炸开来,成为他这辈子最鲜美的记忆,覆盖了他从前所吃的任何山珍海味的滋味。
第3章 峰回路转
闵悉就着粥吃着鱼肉,看到他喝了一口就不喝了,问:“不好喝吗?”
云霁回过神来,掩饰地轻咳一声:“不,很好喝!是我喝过的最好喝的粥。”
闵悉笑出声:“没那么夸张吧,许是你太饿了的缘故。这生滚鱼片粥,需要粥熬得稀烂,鱼肉也要腌制一下,最好要有姜丝去腥,不过现在条件有限,能吃上一口热乎的就很不容易了。”
云霁抬眼认真道:“是真的很好喝!”
闵悉看着他真诚的眼神,语气忍不住放柔了些:“那你赶紧都喝了。对了,早上雷斯船长问我们要在哪里下船。下一站他们要在菲比岛补给,再往南去,就是好望角了。”菲比岛就是马达加斯加岛。
云霁赶紧问:“我们下船之后还能搭顺风船回去吗?”
闵悉摇头:“不好说。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遇到去南洋的船只,一般来说,会有船只从欧罗巴去南洋,但也不知道多久才有一艘,在不在我们下船的海港补给,会不会同意搭载我们。而且回到南洋后,我们也还得想办法回大明。”
大航海时代,欧洲各国的航行路线主要是前往新大陆,来亚洲的船只要少很多,而且也不知道那些船只会不会在他们下船的海港补给,如果没有船只靠岸补给,也许就要等上数年。
云霁问:“你有什么想法?”
闵九本来只是个杂役,云霁此刻却对他无比信任,只因自己这条命都是他救的,若非他坚持,自己此刻早就果了鱼腹。而且他还懂拂朗机话,显然是个被低估的杂役。
闵悉说:“其实我有个想法,咱们可以跟着这艘船到拂朗机去。然后再跟着它返回。”拂朗机是古代中国对葡萄牙的称呼。
云霁瞪大双眼:“我们去拂朗机?”
闵悉点头:“对。你不想去欧罗巴看看吗?自古以来,咱们国家的人西行最远的地方,也就是三保太监去过的西洋,而欧罗巴在更西的地方。”
这话说得云霁心动了,他本来就对未知世界兴趣浓厚,否则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他没必要冒险出海,他稍一犹豫,便说:“我曾经想过驾船去往更西的地方,同那边的人做生意。只是没想到会用这种方式过去。”
闵悉叹息:“咱们现在这样确实狼狈了点。不过也算是福大命大,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既然是个契机,咱们何不顺便过去看看?”
闵悉想的是,既然都有机会去欧洲,那就该顺道过去看看,这个时候新大陆已经被发现了几十年,许多原产自美洲的重要农作物都已经传播到了欧洲,比如红薯、玉米、土豆、辣椒、西红柿等,他可以趁此机会去欧洲将它们带回中国,也不枉自己穿越几百年来到这里,还遭了这么大的罪,总不能空手而归。
云霁说:“既如此,那就顺道去看看吧。”
闵悉说:“我去跟船长说一声,让他们带我们去佛郎机。”
闵悉其实很担心雷斯船长不会同意他们的请求,毕竟对一艘满载的船来说,加上他们两个人,其实是不小的负担,尤其是当船重新补给满后,能留给他俩的重量就越发少了。
闵悉跟雷斯船长表明他俩不想在中途被放下,因为担心再遇不到像他这么仁慈好心的船长,他们想跟着鲨鱼号一起到佛郎机,然后再以水手的身份跟着他们的船只返回马六甲。
雷斯船长被闵悉夸得很受用,但他有些为难:“年轻人,我很想帮你,你做的饭很对我胃口。要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也就顺便把你带去了,可你们是两个人,等我补给完,就没有那么多的空间留给你们了。我首先得保证我的船只安全。”
闵悉感到非常失望,难道真的要留在菲比岛吗?留在菲比岛的结果,极有可能是回不去大明了。毕竟就算岛上有木材,他和云霁在非洲当今的生产条件下也不可能打造出一艘能够漂洋过海的大船来。
闵悉没有马上把雷斯船长拒绝他们的消息告诉云霁,这不利于他康复身体。
三日后,他们抵达了菲比岛。菲比岛没有海港码头,船只能在离海岸附近的海域下锚停泊,水手们用小船上岸,用剪刀、小刀等小工业产品跟当地人交换所需物品。
许久未上岸,大家伙都迫不及待地想上岸好好放松一下,吃些新鲜蔬果。
按照雷斯船长的要求,闵悉和云霁应该在这里上岸,然后等待他们的接下来的未知命运。但大家都急于登陆上岸,都不想留在船上看守,闵悉便主动要求留下来给他们替班,等最后再上岸。
有人愿意替班,值守的人自然求之不得,于是船上就剩下了闵悉和云霁,还有一个腿脚有些不便的老水手。
云霁已经可以下床了,这两天他也跟着闵悉在船上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好不让自己完全成为闵悉的累赘。
看着远处的陆地,云霁说:“你不想上岸去看看?”
闵悉犹豫许久,才说了实话:“雷斯船长没有答应带我们去拂朗机,我们要在这里下船,等待回去的契机。以后有的是时间去看。”
云霁一听愣住了:“不去了吗?”他先前还在羡慕闵悉会说拂朗机话,想着要跟好好学学,看来是用不上了。
闵悉故作轻松地说:“船上的货物装得太满,装好补给,就没咱俩的位置了。所以我们得上岸去等待机会,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有船再经过这里,顺道带我们回南洋。要是没有船来,少东家就在岛上成家生子吧,听说岛上的女子漆黑如墨,别有一番风情。”
云霁听到这里,脸上露出窘迫之色:“开什么玩笑!”
闵悉哈哈笑起来,旋即正色道:“也不算是玩笑,而是有这个可能,我们可能真的回不去了。”
云霁修长的手抓着船舷,指关节有些发白,道:“总会有办法的。”
闵悉靠在船舷上,仰头看着蓝天白云,说:“是啊,事在人为,未必是条绝路,说不定明天就有船只去南洋了呢。”
上岸的人把补给送上了船,但当晚并没有回船上来睡。水手们上岸除了补给物资,更重要的是要顺便寻欢作乐。
半夜里,闵悉还在睡梦中,便被“砰砰砰”的声音惊醒了。就在闵悉还在思索那是什么声音的时候,同舱的老水手仿佛一只受惊的兔子从吊床里一下子蹦了起来,仿佛他的腿没有瘸一样。
他惊慌失措地抓起他的短火枪,嘴里骂骂咧咧:“快起来,岸上那帮狗娘养的肯定又跟猴子们起冲突了,快把火把和灯都点起来,起锚,扬帆,准备离开。”他嘴里的猴子指的是岛上的土著。
果然,等闵悉和云霁赶到甲板上时,白天上岸那群水手们全都划着小船往大船上赶,岸上还有一群举着火把和长矛的土著在追赶。
原来当晚是当地酋长娶第十二个老婆,邀请水手们一起喝酒庆祝。那十三岁的新娘子虽然黑得跟锅底似的,也遮挡不住她的惊人美貌。一个色胆包天的水手喝多了,摸进了婚房,睡了新娘子,还被发现了,然后双方起了冲突,那个水手被土著打死了,其余的人也有受伤,他们也杀了几个土著。
这下鲨鱼号减了员,闵悉和云霁不用下船了。
第4章 中国功夫
云霁第一次见识到欧洲人的野蛮,私下里跟闵悉说:“这事做得有辱斯文,不太地道!”
闵悉说:“欧洲人是这样的,他们自诩为文明人,把当地土著当野蛮人。事实上,他们干的就是鸠占鹊巢、打家劫舍的勾当,与强盗无异。你当他们那些黄金与白银是怎么来的?以后跟他们打交道,需要小心一些。”
云霁眉头紧皱,如玉面容似笼了层寒霜。闵悉觉得这样也好,至少会让云霁生出戒备之心,不会对救命恩人无条件信任。
不过他俩也算因祸得福,死了个水手,有几个水手受了伤,其中就包括做饭的老迪克,雷斯船长没有再提让他们下船的事。闵悉接过了老迪克的任务,给大家做起了饭。
因为有新鲜食材,他好好发挥了一把,尽管条件有限,做得也比老迪克好吃多了。船员们都很满意,除了老迪克。直到老迪克伤好,闵悉主动让了贤,老迪克的脸色才好看些。
闵悉做饭的时候,云霁就去帮忙打杂,干点力所能及的事。他虽然出身富贵,但并不娇生惯养,他从前在自己的船上,就跟着船长和水手们学习驾船的技巧,这会儿正好派上用场。
他的胳膊在海里泡着的时候没得到救治,获救之后,他让闵悉帮他正骨。然而闵悉看着那肿得跟腿一样粗的胳膊,愣是下不去手,然后他亲眼看着这个狠人自己用右手拉直了左臂骨。
这个从小就养尊处优的少爷居然只闷哼了一声,就再也没叫过疼,哪怕是额头青筋暴绽,豆大的汗珠滚落。闵悉也是从这时候起,知道这个男人有着超出常人的毅力,是个非常可靠的伙伴。
缺医少药,闵悉还挺担心云霁的胳膊会残废。就连稍微懂点医药的雷斯也表示不乐观,闵悉央求雷斯船长把所有能用的药都给他用了。最后,云霁的胳膊竟然奇迹般地好了起来。
他的左臂尚未痊愈,所以还不能用力,平时就用右手干活。
闵悉发现他的力气非常大,帆船在航行的时候,经常要根据风向调整风帆,才能更好地借助风力。盖伦船的风帆非常大,调整船帆的时候,需要很多人合力去拉帆绳。云霁只有一只手,竟也跟着一起去拉,一开始别人还以为他是逞能,没想到他干得并不比两只手完好的水手差。
有时候闵悉见他用一只手打水冲刷甲板,便跑去帮忙,发现自己两只手拎着都费劲,但云霁竟然一只手就能把水打上来。
他忍不住好奇地问:“你一只手怎么提上来的呢?”
云霁说:“不太方便,但还是能提上来。就是速度慢点。”
“你哪来那么大的力气?”闵悉好奇道。
云霁笑笑,不解释。
很快,闵悉就知道缘由了。
起因是船上有个水手看云霁长得好看,就动了歪心思,毕竟船上没有女人,长得好一点且瘦弱的男人容易被拿来当女人使。闵悉长得也不错,但他很少落单,又是厨子,懂葡语,所以还没人敢动他。
但云霁不同,他有伤在身,又不会拂朗机话,干的也就是学徒工的活,根本就不受船长重视,欺负就欺负了,就算闵悉帮他出头,顶多也就是被船长责骂两句。
有一天云霁被支到底舱去取东西,就有一个水手悄悄跟了过去,关上舱门就扑上来。那水手是典型的拂朗机人,个子不算高,但是非常敦实,力气很大。
云霁个子比他高,但比较瘦,人家也就没把他放在眼里。结果他还没扑到云霁身上,就被他抬脚一踹,直接拍在了舱壁上,云霁上前,一脚将人踏在地上,一只手将对方两只手给扭到背后,将人拎起来,拖了出去,像扔死狗似的直接扔到了甲板上,水手的门牙都磕掉了,弄得满嘴满脸都是血,看起来非常惨。
这一幕把正在甲板上等着看热闹的人都惊呆了,其实不少人都动了这份心思,不过是让那人去打头阵罢了,要是没问题,以后云霁的日子只怕生不如死,闵悉也保不住他。
大家惊讶云霁力气之大,知道他不是个好惹的。
那个水手恶人先告状,欺负云霁不懂拂朗机话,跟船长说他欺凌自己,让船长把云霁扔下船去。
闵悉赶了过来,问清楚云霁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非常气愤地跟雷斯船长说明了事情的原委。
雷斯船长是个正直的人,他非常生气,把那个水手骂了一通:“管好你的裤裆!你忘记多佛是怎么死的了?以后谁再有这样的情况出现,我剁了他的孽根!”
多佛就是死在菲比岛上那个水手。
也难怪雷斯船长生气,每个船员都是他带出去的,生死都由他负责,如果死在航海途中,他就要给水手的家人赔偿一笔不菲的赔偿金。所以他对船员拿自己生命开玩笑非常生气。
事后闵悉问云霁是怎么制服那个水手的,那人看起来就很强壮,云霁说:“我从小体弱,长得又像小姑娘,总是被同宗的孩子欺负,我爹便请了武师来家里教我习武。”
闵悉喜出望外:“没想到你还是个武林高手,太好了!本来想着以后我罩着你,看来得靠你罩着了。放心吧,以后肯定没人再敢欺负我们了,我就说我们会武功。”难怪他能够凭借一只手在海上坚持那么多天。
云霁说:“你放心,我不会让人欺辱咱们的。我会保护你的。”
闵悉说:“不过他们有火枪,这个杀伤力虽然不算大,但比刀剑要快多了,而且不用近身,防不胜防,以后我们也要弄两把火枪来防身才是。”
“好。”云霁是见过短火枪的,也知道不少土著死在这种枪下,比大明的突火枪杀伤力还大,需要提防。
很快,闵悉就把云霁会中国功夫的事宣扬了出去,说他想弄死一个人就如同捏死一只蚂蚁,以后谁还敢再欺辱他,就不会再手下留情。
云霁也在闵悉的建议下开始在甲板上练功,他的一招一式让老外们看得眼花缭乱。再加上羞辱他的那个水手说自己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就被打了的描述,船上的人都相信了他是来自神秘东方的武林高手,从此再也没有人敢招惹他。
就这样,接下来的日子,闵悉和云霁过得风平浪静,跟着鲨鱼号乘风破浪,绕过好望角,沿着非洲西海岸一路前行,三个月后,终于顺利抵达了佛郎机的首都里斯本港。
第5章 十个银币
云霁站在甲板上,看着繁忙的海港,完全被震惊了:一边是大大小小的船只密密麻麻地排列着,等待着进港卸货,一边是正在装载货物和补给等待出港的船只,整个海港人声鼎沸,热闹非凡,这种景象真是闻所未闻。
“我原以为泉州港已经够繁忙了,没想到跟佛郎机的海港一比,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云霁发自肺腑地感叹。
这种程度的繁华对闵悉来说当然不算什么,不过还是说:“是啊。能跟拂朗机的海港相比的,恐怕只有大吕宋的海港了。”大吕宋是指西班牙,因其殖民吕宋(菲律宾)而得名。
“大吕宋竟会比这里还繁华?”云霁惊讶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