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春山无涯
中州是一块曾经繁荣又没落之地,百间堂皇富丽的庙宇筑起又毁坏,被风霜雨雪所侵蚀,僧人远走,君王弃殿,终究只剩下江流、故宫和黄土,用来祭奠一座座残垣断壁。这里收留了一些人,无家可归的人,付出一切的人,改头换面的人,在此地的本乡人又天生有种和江流同源的悍气,于是代代生养出一批蛮横生活的人,闻雷只是其中之一。
江湖上诞生的名人,像流星一样,纵然出现时很炽烈,但陨落时恐怕也很快,中州这种常你死我活的地方,更是如此。
于是闻雷第一次报出名号,没有人知晓,第一百次报出名号的时候,曾经那些人死了,现在他还活着,所以拔山河的名号一次次流传出去。
他落草为寇,靠劫掠为生,有一批追随他的手下,还有不少同道的朋友,所有镖局都恨透了他;只要通缉令的钱够多,他也可以帮人杀人,做事,从某些人的口袋里拿走一袋又一袋金子。除却不杀妇孺,他彻头彻尾是个土匪。
拔山河凭借自己的功夫,横走数年,结交许多同道朋友,挥金如土地喝酒、吃肉、杀人、纵情声色,在他人眼中面目可憎。
他们说拔山河很快就有报应,在他们的诅咒下,拔山河终于有一次杀死了朝廷官员,引来了祸水。
那一日来了三百精锐,先清理了拔山河的手下,将拔山河逼近靠近大峡之南的勺儿谷,那是一条前窄后宽的道,他们从前面追逐,让拔山河走入里面,再围成兵阵,准备斩下他的头颅。
他的地盘和手下是如何一夜间被烧杀?他的朋友去哪了?谁帮他们找到了拔山河?
拔山河看着莽莽戈壁,忽觉十分地畅快,从前的酒色财气令人生倦,拥簇着他的谄媚和辱骂散去,唯有此刻他和死接近,他离自己才越近。他挑开水壶的木塞,将最后一口酒倒进喉咙,他骑着一匹马,别着一把环首大刀,大笑着孤身冲入兵阵之中。
那些都没有关系。
拔山河不会死,也不会再有朋友。
这一场拔山河获得了胜利,聊无趣味的胜利。他凶残蛮横,无所畏惧,一心杀出一条鲜血淋漓的道路,即便自己也险些丧命,换回了成名江湖、人人忌惮,足有两年提起他时都会引发震悚。
不久后,他在万马关的一家酒肆遇到了一个人。
他也是朝廷派来的,听闻一个人就可以抵三百个精锐,拔山河的亲眷追随皆无,只剩下一个人窜行中州,没必要再用精锐去捉拿。那天只有他们两个人,从拼酒到骂战,将老板的酒尽数喝空,酩酊大醉地出手,软烂如泥地结束。
来人的名字叫郑荃。
郑荃是一个奇怪的官,职位不高不低,多年难以晋升,处在一个死了无人触怒、活着有点占位的尴尬境况。他老家就在中州,信仰佛教,读过很多书,但是酒肉荤素不忌,常常杀人造孽,只有一点是很少撒谎,难得的诚实是让他在官场举步维艰的重要原因。
他在酒醒后,坦然地告诉拔山河,自己打不过他,必然会落得身死的下场,只不过有人看不惯他,才让他千里迢迢,跑到这里来杀匪。
他们一醉如故,打过了几场,却又互相惺惺相惜,郑荃不愿意轻易杀拔山河,拔山河不介意最后被他了结。于是他们约定,待将中州所有的酒喝过后,就进行真正你死我活的决斗,一定不要留情,一定不要反悔。
中州如此大,他们一喝就是十几年,喝到每家的好坏都了然于心。拔山河喜欢酒,这十几年,郑荃在他身边,他几乎没杀过人,反而学会了酿酒。
不是他的脾气变好了,也不是他们幸运地没再遭遇任何江湖事,更不是因为郑荃爱在他耳边念佛经,而是郑荃让拔山河懂得,不是杀人就可以解决问题,一了百了,杀过的债,总有一日也要还。
拔山河言辞凿凿,他已经酿出全中州最好的酒,埋在一个地方,到时候,若郑荃能找到,就是第一个喝过他酒的人。
郑荃只是笑,一日不能杀死拔山河,便一日不能回去。他有无数时间可以将其找出来,这场约定是无期的。
����你拖得够久了,你必须杀了他,否则朝廷不能再用你,你难道要放弃你的前途,为一个杀人无数的流匪求情?
����我本就草根出身,没什么靠山背景,能混到今日,不过仰仗我的功夫能入大人的眼。今日我杀他,明日也要杀别人,我一直在为你们杀人,可我从未有过杀人的心。
����你不想杀人也由不得你,谁让你走上了这条路?既然走了,就不要怪别人,怪你自己的选择。
����我还能活半辈子,我想要换一条路。
����太晚了!
是,太晚了。是他选择了这条路,从踏上的那一刻起伤害过的人都无法挽回,他不得不杀人,可是最后一次,他希望提起自己的刀,对准的并非这位最好的朋友。
而是曾经自己的同僚。
拔山河和他打赌打输了,去了很远的地方买酒,再听闻关中生变,匆匆回来找到人时,郑荃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他武功果然很好,一人足以抵挡三百精锐,比当年的拔山河还悍勇,他说打不过拔山河,说不定只是骗人的。拔山河从未和他真正地打一架,只在酒后肆意过手,酒醒就忘了个精光。
郑荃很少撒谎,所以每次他说的谎都会被相信。
郑荃比从前老了一点,常年饮酒也让他筋骨变软、身体变胖,长出的胡须像拔山河一样懒得刮去。他看起来真普通,也真高兴。
我还没有喝过你的酒,所以,我还没喝过中州所有的酒。我们还不能决斗,我要失约了。
拔山河庞大的心,越缩越小,近乎痉挛。他看着郑荃的笑容,残虹如血,金黄的沙被裹挟半个身躯,暖意肝胆欲裂。
那时拔山河跪下来,扶起郑荃上身,问他,人做错过事,当过恶人,就一辈子回不了头么?佛经之中,当真有回头是岸?
拔山河抱着他,看他神色渐渐平静,夕阳西下,成了一尊流血的、慈悲的石像。
他道:不晚,我回头不晚,你回头也不晚。
郑荃死后,拔山河回到相遇之地,曾经那间酒肆已空无一人,老板不知道去了哪里,遗弃了这家店。他在酒肆后面挖出了自己酿的酒,浇在郑荃埋葬的方向。
他回头看大地,天之涯,地之角,三十几年来,他在上面肆意生杀,快意恩仇,留下许多的债,如今或舍弃,或无终,也不可追溯。
拔山河变得无比疲惫。
他改名换姓,从拔山河变成了闻雷,隐居于这小小的酒肆,开始自己作为普通人的日子。
旗布重新挂上,变成了酬三碗,这里再次飘起了酒香,再次迎接往来的人,闻雷酿出的酒,辛辣而炽烈,每到第三碗,许多饮下的人都不由醉倒。
他看着他们相互认识、相互分别,希望其中会有人从此找到新的道路。
一碗酬从前,一碗酬相逢,一碗酬情谊。
时光荏苒,拔山河销声匿迹,在江湖上颇有一些传闻,有的人说他死了,有的人说他下了狱,真真假假仿佛别人的故事。再久一点,他的名字被其他新人替代,跟随着他名字的因果沉沦下去,再也没人提起。
那些名利、斗争、财富、恩仇,对他来说,已经变得不重要,他只喜欢现在平静的生活,每年仍会埋一坛酒,隔年挖出来一人两杯盏,独自饮尽。
某一日,相识的老客来了一封信,由一个半大少年带来,信中陈情,希望他可以照看这孤苦无依的孩子。
阿难只带了三件衣服、一本佛经、六封家书,来到了闻雷的面前。他有点害羞和内向,为前路感到迷茫忧虑,低着头怯怯说,闻大哥,我可以帮你酿酒。
闻雷看着及腰高的孩子,只是揉了揉他脑袋问:你会念佛经吗?
第31章 生前妄,死后休
闻雷点压住手臂的穴位,往后退了几步,判官笔从郑轲心口处抽出,任由郑轲的尸身摔在地上,一掌一刺前后夹击,他胸口凹下去,已经气息全断了。
莲花状的笔尖收拢合并,恢复成普通的判官笔,罗镜用袖角擦拭铁毫上的血,动作很斯文,一点也不像个背后袭击的小人。
罗镜掀眼看闻雷,笑道:“闻掌柜,你千万不要再运气,否则只怕那小针钻进你的心头肉,穿了你的心脉,也不过就在眨眼之间。你不动功,还能多活两炷香,对大家都好。”
闻雷自知此针一入,自己难以逼出,嘶声道:“你不是秋鹤苑的人。”
周泊道:“他确实不是,他不过是一只穿了他人衣衫、学人读书的老鼠。”
罗镜动作一顿,看向周泊,生出几分探究的戒心,即便是面对周泊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他也没有轻视。
笃定闻雷不会再轻易动手,他显得比方才悠然许多,还有空跟周泊做了个礼,眉眼浮现自得:“没想到还有人这么快就认得我锦鼠儿,周公子究竟是何许人也?我瞧你身上并无内力,是一点武功都没有,观你年纪形容,在江湖上我又一时想不出有什么相应的人物。我自觉走入此间,并无疏漏,请周公子赐教。”
耍猴女听到他的自称,眸光暗动,将“猴子”重新裹进自己的衣物里,缓缓往后面退去几步。
“我不过是一个山水郎罢了。”周泊大方接了他的正礼,只是点头,“都说锦鼠儿两面三刀,奸诈非常,善于乔装身份、欺骗他人,你扮演秋鹤苑弟子,想来也有些时日了,能以假乱真。说起来,是你一开始就漏了馅。”
锦鼠儿细细回想他们初见时,眉头一展:“哦,是吴先生的事?”
“去年吴先生正闭关在青帝楼,不接见外客,何况,他虽醉心文画,可从来不替人鉴别真伪,认为如下九流的商客,是对文画不敬。若你当真是秋鹤苑弟子,怎么会不知道这些?”
“原来周公子那时就在试探。”锦鼠儿虚情假意地叹口气,“我本很欣赏周公子,想与你交朋友呢。”
一击得手,是如愿以偿,闻雷对锦鼠儿而言,再无威胁,锦鼠儿实在心情很好。他平生爱演戏,好骗人,没什么理由,只是一种对他而言轻而易举的趣味,看一群人起先自以为是,把他当做计中人,等落败之时,发现为他人做了嫁衣,恨之入骨,又拿他没办法,只能求着他饶命,无论曾经是何等人物����这岂不是很有意思?
“所以我才要多谢闻掌柜替我埋了两位师弟,若他们活着,只怕我这身衣服就穿不下去了。”
闻雷面色沉沉,牙关中溢出血气,锦鼠儿当他是拔了牙的老虎,视若无睹,专门在他面前踱步转悠,语气讥诮:“若是闻掌柜愿意把东西拿出来,求我放了你,我一定会很高兴地答应。”
闻雷的目光已恨不得将他咬碎:“我就算是死,也绝不会让你得逞。”
这话他听得耳朵都起茧了,锦鼠儿遗憾地摇摇头,转而盯着周泊和白云漠:“周公子,你和你的朋友至今不动,难道是要坐收渔翁之利?”
周泊笑笑,一手展扇,一手撩袍,吕峻伸腿勾过把未遭殃的凳子,他施施然坐下。白云漠在前按着剑,后头还有个踩着片桌板的吕峻揣袖,都毫发无损,周泊还很有谈判的余地。
锦鼠儿看他扇风摇曳,笑意长舒过清淡眉目,春冰色浅:“我本来就是来喝酒,又不是来砸店的,你们的事,我为何要插手?”
锦鼠儿眨了眨眼,也笑:“周公子这般光风霁月,倒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只是周公子好好想想,你置身事外,届时我和这位耍猴的姑娘解决完闻雷,一定会先杀了你们再分赃;若你插手了,我们几个人一起分,不会伤了和气,何乐而不为呢?”
周泊:“好办法,不过你怎么知道两方相斗,死的不是你和耍猴的姑娘?”
锦鼠儿:“三对三,你不算,那就是三对二,再不济我先抓了你掰断两条胳膊,你的朋友是重情重义的人。”
他们两人表面上客客气气,你来我往,只如出一辙地笑眯眯,目光相对间,仿佛两只道行不分高低的妖。
白云漠问:“你想让我们做什么?”
罗镜感慨:“没想到白少侠比周公子有眼力见多了,我这抽不开身,酒窖中还有闻雷留下的那个伙计,想请你们把他抓来。闻掌柜见到他,一定会愿意改变想法,我喜欢不费吹灰之力的办法。”
周泊装作思量了一会,摆手叹气:“闻掌柜武功高绝,就算我想插手也无能为力,不如问问这位白少侠?”
锦鼠儿早已知晓,这行人是白云漠的武功最高,但见他这会一直保护周泊,感情甚笃,自己必然驱使不动他。听到周泊开口,锦鼠儿心知有门,便问:“白少侠以为呢?”
白云漠道:“听不懂。你想让我出剑?”
“我想这对白少侠来说,也不是亏本的买卖。”
“我听不懂你们的弯弯绕绕,我也不想听。”白云漠缓缓道,“你想让我为你出剑杀人,要么求我,要么打算用什么来还?”
锦鼠儿面色一僵。
现在的情景,完全有利于锦鼠儿,耍猴女的猴子受了重伤,如自断一臂,她必然会选择和锦鼠儿合作,他们联手,胜算已经有个九成。
白云漠不过籍籍无名的后辈,竟当众对他的话却如此漠视,方才他对闻雷夸口过让对方求饶 ,现在这话分明要令他下不来台。
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
锦鼠儿正是春风得意之际,心头旋即涌现憎意和杀心,然而面上全然没有显露,只是和气地笑起来,当真低下头、弯下腰,恭恭敬敬说:“那少年的命固然不值钱,但我愿意以相当公道的价格请白少侠出剑。五百两,事后成交,如何?”
白云漠搭在静水剑柄上的手一动,锦鼠儿眼角忽感剑光闪动,冰凉得与周泊此刻的眼睛一般,都是杀人利器,于是下意识想要退后一步。
他心里蓦然有一个想法:这确实是把值得自负的好剑,如果剑一开始就出,胜负未必那么快就会分出。可周泊不让他出剑。
……周泊!
心口处随之传来刺痛。
他善于说谎的嘴还没能喊出来,白云漠已经站在他的眼前了,手中那把朴素陈旧的剑已经穿透他的胸口。
冷冽的光晕笔直而静穆,使人对死有了无比刻骨的感受。
他把头抬起,自得的目光已剩迷茫和惊惧,紧紧盯着他们两个人。
周泊伸出一只手指:“你算错了,是一对三。”
“你……你这个……”锦鼠儿颤抖着想握住剑。
白云漠如看着一捧脏污的尘土:“贵了,这条命一文不值。”
他将剑抽出,锦鼠儿甚至未能看清这一剑,他唇角涌出鲜血,踉跄着,倒在郑轲的身边。
转机骤生,闻雷没想到锦鼠儿会被白云漠所杀,一时震惊,那厢耍猴女见机不妙,又看敌手还没顾及上闻雷,此时此刻唯有奋力一搏。
她立刻跳起,从腰后滑出新的短刃,无声无息逼向闻雷,要拿他要挟逃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