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小哥儿,异世穿梭 第78章

作者:棠梨煎蛋 标签: 布衣生活 种田文 末世 爽文 成长 轻松 古代架空

桂香婶子作为村长的婆娘,平常见识的事儿本就比别人多,加上老村长会给赵有当聘她,便是看中她为人聪明有主意,能帮上赵有当。然而村里愚昧的人多得是,还有除了愚昧占便宜没够的人。

这些人你就是把理掰开了讲明白了,人家也要捂上耳朵不肯听,只怨恨你没把好处给足!

“我知道青哥儿心里憋着一股气呢。他是个哥儿,但样样不输小子,现在又撞了大运结识了贵人,自然要挣一口气。”在赵有当看来,沈青现在的所作所为,其实都是在出气罢了。他作为汉子,心里自然会有些介意,沈青一定要把哥儿和丫头们扶持起来,压汉子一头。这让他心里有些不舒坦,但沈青一直很尊重他,这份不舒坦就有限。

沈青插手村里的事儿让他权柄下移,他心里也介意。但沈青让他媳妇和儿子去管作坊,又给了不菲的薪酬,吃人嘴短拿人手软,这份不舒坦也有限。

他最介意的,还是沈青插手村里的事儿之后,打破了祖祖辈辈传下来规矩,会带来无穷无尽的麻烦。“你瞧着吧,这话一出,村里且得闹起来!青哥儿办学堂原本是大好事一桩,但这样一来村里人感念他的人少,恨上他的人倒要多了!”

村里人就是这样,你给到大家利益了,盖房、办作坊让大家挣着钱了,你就是好人;触碰到大家的利益了,尤其父母支配子女的权力是天然的,天经地义的,一个外人强行插手别人家事,那就是恶人。他们不明理也不懂得什么远见,就只看眼下的利益,注重此刻的感受!

赵有当都能想到,沈青这话一出,得有多少人找到他家里说事儿!这还不是一朝一夕的,青哥儿只要持续扶持哥儿和丫头,后续还不知道会有多少招,又会引起多少麻烦!

桂香婶子沉默许久,才道:“说到底,你还是想和稀泥呗。”

赵有当反问她:“我作为村长,希望村子里太太平平的,不要有矛盾不要闹事儿,因此和和稀泥,有什么不对吗?”

她答不上来,闷闷不乐的翻了个身,用被子把自己裹起来背对着赵有当,不说话了。她当然知道怎样村里会太平,会安稳。就是延续着从前的规矩,不要打破它,遵循着它,延续着它。

她从出生起,也一直是这样的。她泼辣强势,聪明有主见,却也仍然要以夫为天。赵有当性子其实挺好,在家里总是让着她,她不高兴了,把赵有当踹下床去,赵有当也不会说什么。

可这是“让”,是他不计较。大事上,家里还总是赵有当做主,就像这次,就像现在,她是拗不过赵有当的。

可沈青这些时日的表现,像表面风平浪静的热油锅里溅进去的一滴水,在她心里后知后觉的炸开了。原来哥儿也能这样,把汉子按在地上打,让村长也得看他眼色,心里有话也得憋着。

沈青让她管着作坊,就那么二十来人的小作坊,她一开始当然是冲着沈青给的丰厚月钱,可慢慢的她爱上了手中有权力的滋味,每天一醒来她就迫不及待的想去作坊上工,那里人人都听她的,之前盖房的时候,汉子们瞧见她也得低眉顺眼,舔着脸讨好。

汉子们很介意女人和哥儿骑在他们头上。可原来骑在他们头上的感觉这样好,管他们介不介意。

延续从前的规矩,就能得到安定、平稳。可这一刻吴桂香想,为什么,凭什么?平稳的代价,就是女人和哥儿的低头忍让,就是汉子永远高她们一头?

吴桂香想,她一定要帮青哥儿办成这件事。她自己也要去学认字、学算账,家里的家务事谁规定一定要女人来做,为什么不能是她在外头管作坊,赵有当在家做饭?

沈青还不知道自己对吴桂香造成了这样大的影响。第二天一大早,他便架着车,拉着铁山哥,去石渠村接上小苗掌柜,直奔安平县城。

他驾的骡车是淀粉肠作坊里新买的。赵石头去牲口市场转悠了好几天,才选中了两头极漂亮的大青骡子,身上的肌肉线条都透着美感,平常在作坊里拉磨,需要的时候就拴上车,沈青花钱定做了带轿厢的车,拴上瞧着不比马车差!

这样漂亮健壮的骡子谁不喜欢?小苗掌柜一上车就赞了一句:“真是好牲口!”说罢又递给沈青一个小包袱:“我堂叔托我给你的。”

他堂叔就是苗童生。

沈青打开来看,发现是一本手写的常用字合集。《三》《百》《千》里也会有一些不常用、复杂的字,然而这本里面,却都是最常用常见的字,写得大大的又很工整,一笔一划都能看清楚。

这书沈青正用得上,他如今在末世那本跟着宋开霁学认字,已经学到了小学三年级的程度。但是现代的字和古代的字还是有一些不同的,这本书正好让沈青用来对照着学。

“我叔说,你有什么不认得的,只管问我。有闲空了上家问他也行。”

“真是太谢谢童生叔了。”沈青小心翼翼的把书本收好,想了想又问道:“童生叔现在怎么样了?之前不好去打扰,许久没去拜访了。”

之前沈青想去苗童生家拜访,但赶上苗童生的妻子去世,又正撞上过年,不方便上门。

“就那样吧,家里还有孩子,总得振作起来,你之前送的年礼,后来苗兴叔给他送过去了,都是好东西,我堂叔托我给你道个谢。”小苗掌柜道。

“我也该托你跟童生叔道个谢才是。”沈青摸了摸怀里的书本,心道苗童生屡试不第,也不知道科举考什么。如果能在现代找到相应的书籍或者试题就好了,他们关系挺近,苗童生要是能考上秀才,沈青也能依仗一二。

沈青在现代已经做了好几张小学试卷了,他心里的考试就是那样的,刷题!

“你们两个,要谢面对面自己谢去,干嘛让我当这个传声筒啊?”小苗掌柜笑道。

几人一路说说笑笑,很快骡子车就快到了城门口。沈青忽然想起什么,从荷包里掏出一管遮瑕膏,挤出绿豆大小点在额头上,遮住了哥儿痣,又拿出盒粉饼在额头上拍了拍,顿时额头变得白净光滑,那哥儿痣竟然一点都看不出来了。

小苗掌柜和铁山瞪大了眼睛看着他。

沈青解释道:“我帮贵人办事,有时候要和一些官府的人打交道,哥儿的身份容易让人轻视,不当回事儿,倒把贵人的事情办砸了。这样遮一下,省好些事。”

两人还是觉得惊讶。青哥儿在县城混得风生水起的,原来是假扮成了汉子,这样一来,他们又觉得十分合理了。

其实沈青如今在村里,也是穿着汉子的衣服,很少穿哥儿制式的衣裳,村里人也慢慢的习惯了,还有人私下里讨论,说是青哥儿原本就该投个汉子胎,是投错了胎才成了哥儿。这又牵扯到老沈家不积德,沈志高合该断后等话题上去了。

李娇凤虽然给沈志高生下了一个小子,却因为生产时摔了一跤难产,孩子身体病怏怏的,汤药不断。不是村里人说话不积德,是那孩子确实看着一副养不大的模样。

“原来小璋子不也生下来了?好好的小子,聪明伶俐的,养到几岁硬是没了,沈志高就是那个命,强求不来!”

铁山在一旁看着,尤其沈青遮了哥儿痣之后,竟然瞧着比一旁文气的��*�� 小苗掌柜更像个汉子,不禁心中对这传言更加相信了几分。等进了城门,见过沈青和等候多时的金牙人有来有往谈笑风生,小苗掌柜和铁山心里最后的那丝疑虑也没了。

要是沈青以哥儿的身份见这金牙人,说话做事肯定不如现在方便!但看着沈青的言谈举止,沈青在他们二人心目中的形象又刷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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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青并没有和金牙人介绍小苗掌柜和铁山,金牙人也没有询问,只扫了一眼,便当是沈青的下人。便是别的什么人也无关紧要,不过是沈青身后的背景板。

“特意找了善风水会看的先生,四日后便是个极好的日子,七日后也是,再往后就是下个月十五了。”金牙人把写在红纸上的字帖拿出来给沈青看:“公子打算哪一日开业?我到时候定然来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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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事都具备,沈青也不想再拖沓,他要忙得事情还多呢:“那就四日后吧。到时候还请金老哥来捧场。”他这时候才虚指了一下一旁的小苗掌柜和铁山:“以后这铺子就交给他们俩,还有两个做活的小丫头、小哥儿,金老哥帮我照看着。”

小苗掌柜不知道金牙人是什么身份,但看谈吐气质也觉得是个体面人,连忙上前拱手行礼。铁山慌了一瞬,笨拙地学着小苗掌柜的样子,不伦不类的也行了个礼。

“一定一定!”金牙人只笑眯眯地冲他们点了点头,就迅速收回视线又将注意力放在沈青身上,拉着沈青到了一旁,压低声音悄悄道:“那两个美人,公子还算满意?”

沈青:?

沈青:“……”

沈青反应了一下,才明白了金牙人的意思,心中十分尴尬,面上还要装得云淡风轻:“昨日忙着事情,便让他们先修整几日,过两日再说吧。”

金牙人十分惊讶,那样两个小美人,沈公子竟然忍得住不立刻临幸?到底是不是汉子啊?

然而沈青生怕金牙人觉得自己喜欢,以后继续往他这里送美人。他想起宋开霁,嘴边噙了一抹笑意,对金牙人郑重道:“不过我在别处已有……妻房,这两个美人便也罢了,再多收屋里人是要哭闹的。”

原来是这样啊,这样一说金牙人就理解很多。杨书办不也是这样?畏惧家里悍妻,一个妾室也没有。没想到这沈公子也是这样?

不过他面上不显,反而朝沈青拱了拱手:“沈公子重情重义,金某佩服!”

看来自己这份厚礼没有送到点子上啊。金牙人心道,但他不气馁,再接再厉!“公子询问的宅院和门面,我昨晚回去整合了一下手头上的,还真有几处十分合适,公子什么时候有空,随时可以去看。”

提到挣钱搞事业,沈青的性质就高涨不少,高高兴兴的答应下来。

兰塘村,老沈家。

李娇凤生下的那个小子发出猫叫一样微弱的哭声。孩子刚生下来沈志高高兴得不得了,他终于有后了,一心想给孩子起名叫耀祖。

还是李娇凤劝了他。孩子身子本来就弱,再叫个大名,压不住反而对孩子不好。当初苗氏那个孩子不就是?村里的小子叫什么“璋”,也配得上?不就没了吗?

因此定了大名沈强,希望他能身子强壮。小名叫拴子,希望孩子能被拴住了,别让老天爷收了去。

然而美好的愿望并没有随着名字实现,孩子身子一直虚弱,开春立刻就病了一场,李娇凤眼泪都要哭干了,这是她挣了几天的命才生下的孩子。家里是真没什么钱了,她把沈志高给的聘金,还有前头男人给她留的钱拿出来了多半,才看大夫买药把孩子给治好。

如今她手头虽然还有钱,但也不多了,剩下的钱她决计用来应急,不到万不得已绝不动。孩子如今没有了性命之虞,李娇凤又有了精神,谋划着怎么样才能把老沈家再榨出些钱来,给她的孩子续命。

这日沈志高从地里回来,她便又呜呜咽咽的哭了起来。

第134章 安平县��淀粉肠铺子4

第一百三十四章

沈志高在地里累了一天了。他年轻时也是干惯了庄稼活儿的, 只是如今年岁大了,加上前些年起,地里的活儿就大部分都递到了沈青身上, 许久没有出过大力气。

如今沈青离开,家里少了一个壮劳力。沈老汉年纪大了早就不下地了, 这担子只能回到他和沈志伟身上,连从前只知道傻玩的沈壮也被拉去了地里。

可养懒了的骨头哪是说振作就能振作的?沈家的地比起沈青在时差得远了, 都是干老了活儿的庄稼把式, 村里人看上一眼就知道这家的地有没有精心伺候,甚至能大致推算出收成如何, 路过看见沈家的地,都是不住的叹气摇头。

沈志高感受到了力不从心。再加上村里头那些风言风语多多少少也传到了他的耳朵里,更让他心中气闷。好不容干完了一天的活儿,想回到家松快松开, 李娇凤又抱着孩子上他跟前掉眼泪。

沈志高看了一眼她怀里病怏怏弱猫儿一样的孩子,心里厌烦又挣扎。孩子刚出生时,终于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小子,他高兴得不得了,恨不能当成眼珠子来疼。可孩子刚三个月大,就病了好几回, 掏空了老沈家最后那点家底儿, 掏净了他和李娇凤的私房,还欠下了不少外债。

如今村里人都仰仗着沈青挣钱,唯恐和他们家走得太近让沈青不高兴了,不准去作坊做工。从前一起喝酒闲磕牙的几个汉子, 如今瞧见他恨不得绕着走,还是赵有当借了他几个钱, 因此还看了吴桂香好一顿脸色。

这样的金钱压力之下,沈志高再瞧着这孩子,也没有之前那种如获至宝的心情了。李娇凤在他耳边哭得人心烦,但具体说了什么,他却半点没入脑,只盯着孩子瞧了半晌,心中来来回回咀嚼着村里那些闲话。@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明里没儿子”“合该绝后”“养不大”……沈志高沉吟半晌,忽地站起身,用力的扯着李娇凤进了卧房。

李娇凤此时是真的后悔来趟这老沈家的浑水了!

她原本只是想给自己的后半生找一个依靠,再生一个能依靠的儿子,并不是多中意沈志高这个人,只是觉得他算是条件比较好的,又比较容易挖动墙角����之前,老沈家在村里确实算的上很殷实。

至于老沈家院子里那些门门道道,她自诩聪明,又年轻漂亮能拿捏的住沈志高,并没有太放在眼里,自以为会在老沈家过得顺风顺水。

然而现实给了她狠狠一巴掌。

先是被人暗害,差点一尸两命。经过一番折腾,老沈家原本还算殷实的家底也花干了,看病都要借钱。沈志高待她也变了,不像怀着孩子的时候事事都顺着她,而是每天着急的办那档子事,想再生一个小子。

她难产生下来的沈强,家里缺钱又没好好补一补,根本就没有恢复好,这时候要是再怀上,她的身子哪里还受得了?再者,倘若真的再生下一个小子,沈志高还会出钱给沈强治病吗?

李娇凤感觉自己浑身发寒。沈志高倒是轻松,在她身子上抖两下就能做爹,可这孩子是自己八个月怀胎,挣了几天命才生下来的,她怎么舍得!

这时候她才后知后觉,不是她年轻漂亮又聪明才胜过了苗氏,把沈志高拿捏在手里。而是苗氏丧失了生育能力,她还能生,沈志高娶她就是为了生小子,她的用处也就只有生小子。

她真傻!她怎么会觉得自己聪明?最聪明的是沈青,沈青恐怕不知有多庆幸自己的介入,忙不迭地逃离了老沈家这个泥潭,瞧沈青离开老沈家之后,立刻就发迹了。自己错把鱼目当珍珠,削尖了脑袋想要钻进来!

现在却是说什么都晚了。女子嫁人就如再次投胎一样,哪里还有反悔的机会,除非有哪个跟她一样不长眼的,跟枉死鬼找替身一样接了她的班,她才能像苗氏一样逃出生天。可如今在沈青的带领下,兰塘村的每一户人家都蒸蒸日上,愈发衬得老沈家的落魄,谁失心疯了瞧上沈志高?

她也只能强打起精神,在这最差的局面里给自己多挣些好处。到了临睡之前,李娇凤又重新提起她之前想说的事儿:“如今家里日子艰难,孩子身体又虚弱,谁知道啥时候又得花钱?咱们得早作打算才是……就不能跟小姑再借些?还有村里那作坊,沈青到底是咱老沈家的哥儿,咋能就这么狠心,全村都去那作坊里做工,就赁着咱家……”

沈志高闭着眼睛,眼皮子都不抬一下。作坊的事儿,他心里也有气,可他没脸去找沈青。让他去自己哥儿的作坊里干活,他觉得矮了沈青一头不愿意,让他去找沈青说几句软话,他更拉不下那脸。即便家里的日子艰难成这样了,每每路过那作坊他都绕着走,好像他不看那作坊,那作坊就不存在,他也就没被自己的哥儿给比下去,还是那个高高在上,把沈青和苗氏赶出家门的爹!

李娇凤的话让他觉得不舒服!沈志高翻了个身背对着她,没接那茬:“你如今也出月子了,别天天在屋里待着,也帮娘干点家里的活儿。老二家的现在还不肯回来,实在不像个样子,当媳妇的咋能这样不孝顺?”他裹了裹被子,繁重的农活儿干得他浑身酸疼,可明天还得继续干:“钱的事儿我会跟娘提,让娘再去找小妹借一些。你也表现好一点,别再惹娘不顺心了。”

李娇凤有苦没法说。那次摔跤她清楚的很不是意外,再加上有沈璋夭折的先例,谁知道会不会有人对她的孩子下手?她这才像只护崽的老母鸡一样,日日守在孩子的身边寸步不敢理。可她没证据,要这么和沈志高说了,搞不好她成了挑拨人家骨肉的罪人了。因此也只得闷声道:“我省的了。”

沈老娘之前在李娇凤这里受了多少气?只是沈志高护着不能整治。这会儿李娇凤卸了货,终于落在了她手里,沈老娘这股东风终于又压过了西风。且不提她又如何磋磨李娇凤,四日后,县城的淀粉肠铺子终于开了业。

一大清早扫过尘,拜了财神爷焚过黄表纸,挂上大红的灯笼,掀了牌匾上的红布,沈青亲手点了一挂鞭炮,这淀粉肠作坊就算正式开张了。金牙人送了一只铜鼎摆在柜台上,瞧着美观又吉祥,还能放点散碎铜板。

难得的是,主簿大人送了一副贺联过来,是亲笔所书让木匠赶工雕刻了。沈青送了一份厚礼过去,虽未与主簿大人见过,主簿大人却也由此表露出了愿意罩着他。

沈青立刻让人把贺联挂在门口。有了这副主簿大人亲笔所书的贺联坐镇,甭管他们铺子的生意将来让人多眼热,也不敢随便造次!@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杨书办也托金牙人送了一只铜制的貔貅,一起摆在柜台上。便是这样,沈青就足够满意的了。

新店刚开,附近的人只是看个热闹,并不上前。沈青便让牡丹炸了十根肠切成小块,送给附近的居民试吃。

装修的时候,沈青便吩咐了将灶台垒在店铺门口。淀粉肠一下锅,霸道的香味便飘了出去,满条街都是。就是原本没打算吃东西的人,嘴里也忍不住分泌出了口水,忍不住就想尝尝这东西是什么滋味。待吃过了试吃,肚子里馋虫算是彻底被勾了出来。

“拿那老些油炸,能不好吃吗?真舍得啊!”

“这是肉吧?口感不像,但这吃起来明明是肉味儿!”

“我的老天,这又是油又是肉的,恐怕不便宜,咋开在咱城北了,咱这儿买得起的人可不多!”

“真好吃,阿奶我还想吃……”

尝过的人没有不挑大拇指的!炸过的香肠外酥里嫩,肉味丰富的淀粉肠撒上滋味丰富的佐料,香味更加炸开,有那口中的还可以刷上一点酱料。尝过的每一个人都直吞口水,然而半晌都没人敢开口问价格。

这滋味,这么多肉,能便宜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