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寡夫(998) 第63章

作者:998 标签: 情有独钟 天作之合 种田文 成长 轻松 日常 古代架空

小火烹煮了大半个时辰,郑北秋拿筷子插了一下,锅里的肉都软烂了,盛出来切成肉片,肥瘦相间十分解馋。

切完一盘子肉再拿腊肉炒一盘竹笋,炒一盘葵菜,蒸了两碗鸡蛋羹,炖了一条鲜活的大鱼,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了个丰盛的年夜饭。

小鱼刚开始还拿勺子吃,后来实在不方便直接拿手抓,小手和小脸吃的黏黏糊糊。

小虎夹着肉片小口小口的吃,郑北秋拍了他后背一下,“男子汉大丈夫莫要做小家子姿态,吃东西大大方方的!”

“哎。”小虎这才放开了吃,一口气吃了一大碗饭并七八片肉,吃到后来罗秀都怕他撑坏了。孩子胃口小,吃积了食可是要发烧的。

吃完饭郑北秋又领着俩孩子在院子里消化食,把晾干的竹子堆到门前,放上一点茅草点燃,不多时噼里啪啦的爆竹声就响起来了。

益州这边少有卖炮仗的,当地人还秉承着古老的传统,在新年之际烧爆竹。

火光升起,其他几户人家也带着孩子纷纷出来烧爆竹,大家望着橘色的火光思念起远方的亲人,不知他们现在过得好不好,怀念那些早已离世的亲人,希望他们能早日投胎转世……

孩子们想的没那么多,凑到一起又蹦又跳高兴的不得了。

小鱼还拉着妞妞显摆自己的新袄子,“衣衣,阿父做,新衣衣。”

“我也有,我娘给我做的裙子,还绣了花儿呢。”妞妞扯着自己的棉裙转了个圈,把小鱼羡慕的够呛,连忙跑回去也要罗秀给他绣花。

“好好好,明日阿父就给你绣。”

“要大大的。”

“知道,肯定比你妞妞姐的花更大更漂亮。”

小鱼满意的点头,罗秀捏捏儿子冻得通红的小脸,“外头冷,别往出跑了。”

小家伙根本不听,一眨眼的功夫又跑了出去,直到门口的竹子都烧干净了,郑北秋往上浇了水才带着两个孩子进屋。

今晚得守岁,以前罗秀没出嫁的时候,最爱守岁了。

一家人坐在暖融融的火炕上,他和罗珍枕着娘亲的腿,听爹爹给他们精怪故事,把他们吓得拿被子捂着头不敢出来。

娘亲就拿扫把敲爹爹,让他别吓唬孩子,一家人笑闹成一团。

如今罗秀也有样学样的哄睡了小二,搂着小鱼和小虎给他们讲山精野怪的故事。

“话说从前有个山,叫黑瞎子山,山上住着一个吃人的大黑熊,这黑熊在山中修炼得年头久了成了精,经常下山吃人作恶。”

小虎和小鱼一听吓得连忙往他怀里拱,罗秀偷笑着拿被子给他们盖上,“说有一日,一个汉子上山打柴,结果误打误撞走进了这黑瞎子的地盘。起初他并不知晓这里有个成了精的黑熊,砍着砍着突然发现身后站着个老爷子。”

小虎好奇的追问:“这是谁呀?”

“你听伯父讲,这汉子也不认得这个老头,便张口道:老人家,你怎么在这里啊?

那老头说:“我走在山里迷路了,你能带我出去吗?”

汉子说:当然可以,等我把这担柴砍完就带您下山。

这老头就在旁边等着他砍完柴火,往山下走时老头问他:小后生,你家里有几口人啊?

汉子说:我家里六口人,爹娘哥嫂还有一个侄子。

老头一听口水都快流出来了,继续问:你那侄子多大了?

“六岁了,长得又白又胖。”

小虎吓得缩进被窝,他听出伯父故事里的老头子应该就是大黑熊变的。

“且说这老头跟着汉子下了山却迟迟不走,非要去汉子家喝口水才行,这汉子也是好心,看他这么大年纪困在山里这么久肯定又渴又饿,便带回家留下他吃顿饭。

谁承想吃完饭老头还不走,还要留下住一宿。”

小虎已经吓得抱紧罗秀的胳膊了,“伯父,我害怕,快让大黑熊走吧。”

罗秀笑的哈哈笑,“你听伯父讲完呀,汉子虽然心里不愿意,但还是留下他住一宿,晚上老头睡在柴房里等到夜深人静的时间,突然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个壮硕的大黑熊。

它先钻进西屋吃了老头老太太,干巴巴没有一点油水,熊瞎子又去东屋吃小孩,小孩的肉白嫩白嫩的,咬上去肯定好吃,大黑熊一口把小孩吞了下去。”

“啊啊啊……”小虎和小鱼吓抱作一团。

郑北秋笑的前仰后合,“不怕,爹在这呢,大黑熊来了我打死它正好吃肉卖熊皮。”

罗秀抱紧两人继续讲:“黑熊吃了好几个人吃饱了,就躺在屋里睡着了,只有白天的汉子因为上茅厕躲过一劫,他又恨又气,拿起菜刀就朝黑熊精砍去。

睡着的黑熊精幻化成一个巴掌大的小熊崽子跪在地上磕头讨饶,说:壮士饶命啊,你饶了我,我就把你家人吐出来。

这人哪里还敢相信黑熊的话,刀刀砍在它头上,直接把它给砍死了。杀死黑熊精汉子捂着脸呜呜的哭起来,后悔自己把熊瞎子精带回家害了家里人。

正在此时他发现熊的肚子在动,里面还传出求救的声音,他赶紧拿刀子划开熊肚子,发现爹娘、哥哥嫂子和侄儿都没死。

一家人把这熊皮拉到镇上卖了银钱,最后过上幸福的生活。”

听到最后两个孩子终于放下心,只要大黑熊精死了就好,这样他们就不害怕了。

罗秀揉揉他们的头发道:“快睡吧。”

孩子们都睡熟了,罗秀和郑北秋依偎在一起烤着火盆守岁。

“你给孩子讲的那故事没意思。”

“那你给我讲个。”

郑北秋搂着罗秀的肩膀道:“我讲的可都是真事,就发生在边关的事。”

罗秀一听来了兴趣,“真的呀,那我可得仔细听听。”

“这件事发生在平州,说起来得有十多年了,在那边当过兵的几乎都说过。

早些年平州那边不太平,金人蛮子们成日骑马过来烧杀抢掠,往往经过一个城镇,这地方就变成了空城。

那些金人都是一个小骑队来掠夺城镇,来的快跑得也快,且目标小不好追踪,边境百姓吃了不少苦头。

后来大军驻扎下来情况能好些,因为会派十几人,二十人的游骑队在边关巡逻,一旦撞上要么跟对方拼命,要么立马去周围的城镇传讯。”

郑北秋往火盆里添了块木头继续道:“有一次,金枪营的十多个兄弟负责去边关巡逻,他们同往常一样骑着马直奔关外。

起先一切都正常,一直到傍晚,突然看见远处有一队人马大概十多个人,大伙一看便知是金人又来了!

金枪营是十多个营中比较拔尖的士兵,这要是回去报信怕被营中其他兄弟嘲笑,便只派了一人回去送信其他人打马追了上去。

这一追就是三十里地,怎么追也追不上这群人,马儿都累得跑不动了,这么漆黑着跑也不是个事,为首的小旗便勒紧缰绳叫大家都停下来歇息。

远处那伙人居然也停下来了,这边生火做饭,他们也生火做饭,好似故意气金枪营的兄弟一般。”

罗秀听得目不转睛,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

“且说这伙人歇了半晌吃饱喝足,起身继续追赶那伙金人,那些人也赶紧起来骑上马跑起来。如此就这么一直追下去,一直到了子时左右,那队人朝一座废弃的荒城跑了进去。

这里他们熟悉,前朝时期中原与金国还互相通商的时候,这里是一座特别大的商贸城镇叫尔来镇。

当时来往的客商都会在此歇脚,最繁华的时候城中客栈酒楼鳞立,来往的客商络绎不绝,城中的消金窟甚至吸引中原和金国的达官权贵前来游玩。

到了武朝时期和金国关系紧张,皇上便下旨切断了这条商路,尔来镇便渐渐没落了,不过城中还生活着不少百姓。

那会儿偶尔也有驻扎的士兵来这边找乐子的,城中虽不及以前热闹,但老百姓的日子还能过下去。

不成想有一日一队近百人的金人小队夜袭了此地,一夜间将整座镇子的人全都屠了,而且金人的手段极其残忍,是将人用绳子绑在一起,活活烧死的!”

罗秀吓得倒吸一口凉气,拉紧郑北秋的胳膊。

“还敢听吗?要不我别讲了。”

罗秀摇头,水汪汪的眼睛带着探究,“我还想听,后来怎么样了?”

郑北秋忍不住笑意,把人搂紧了一些继续讲,“这座城变成荒城后便再也没人过来了,因为有在这边落脚过的放牧人传出来,说这座城到了晚上能能看见火光冲天,还能听见成百上千人在里面嚎啕大哭,十分瘆人,所以我们之前巡逻的时候都避免晚上走这边。”

“不过遇上金人了,不想去也没办法,总不能让他们逃了或者流窜出去害别的村镇,那小旗便带着大伙悄悄走进去,一路提防那些金人别被埋伏。

进城时马儿像是集体中了邪似的,死活不往前走一步,没办法只能先留在外头栓木桩上留了个小兵看着。

其他人就这么朝尔来镇走去,进了镇子就感觉阴风嗖嗖吹来,这地方黑的吓人,一点动静都没有。

走着走着前头突然冒出一片火光,几个人都想起那个传说吓了一跳,有胆子小的已经想往回跑了。他们不怕跟金人拼命,但是要碰上什么野鬼什么的着实太吓人了。

小旗也害怕不过他还是壮起胆子想要过去看看,是不是那些金人在搞鬼,几个人便握着兵器朝前头走去。”

郑北秋讲的有些口渴,抿了口水,“越往前走声音越大,不是哭嚎声,而是欢笑声,好像许多人在庆祝什么节日似的。

这伙人觉得奇怪,尔来镇不是几十年前就荒了吗,怎么还有人在这庆祝活动呢?

知道是人就不怕了,他们脚步匆匆的跑过去想要提醒大家,有金人进了镇子,让他们提早做准备,最好能跟他们一起把那几个金人抓住。

等走近了才看见,原来是一大群百姓围坐在一圈正在点篝火庆祝,旁边有穿着漂亮衣服的胡人女子载歌载舞十分热闹。

金枪营的几个士兵走上前,还没等开口说话就被拽着一起坐下来喝起酒来。

酒一下了肚,他们便头昏眼胀想不起要干什么来,唯有在外头看马的小兵没喝酒,一直在外头等着。

一直等到天快亮了也不见其他人出来,小兵有些急了,壮着胆子也走了进去,结果等他进了镇子看到一辈子都忘不了的一幕。”

罗秀屏住呼吸,“发生什么事了?”

“那些士兵全都死了,有卧着的、有坐着的、还有跳着舞的,无一例外像是被大火烤过一般,全都变成了焦炭。”

“哎呀!”罗秀吓得抱紧郑北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

郑北秋摇头,“有人说是尔来镇的冤魂讨命抓替死鬼,也有人说他们是中了金人的埋伏。过去那么多年是真是假没人敢去验证,不过打我进了军营起,只要到了晚上巡逻,所有人都不去尔来镇那边。”

“吓死人了。”

“别害怕,咱们离着边关十万八千里呢,就算是真有鬼怪也过不来。”

“可别说了,吓得我都不敢睡觉了。”

郑北秋呵呵呵的笑,也学着罗秀刚刚的模样拿被子给他罩在怀里,“眯一会儿,明早起来还得烧纸去呢。”

回不去老家就在路上画个圈,给家里的老爷子老太太烧点香火,过年了,都热闹热闹……

第56章

蜀地就这点好,过了正月天气就一天比一天暖和起来。

山上的树木冒出新芽,北望村也开始着手养蚕的事。

冬天的时候林立在镇上买了些蚕种,经过一段时间的孵化,已经破茧成蛾,并产了许多青色的卵。

随着天气一天天暖,这些小卵慢慢孵化成蚕蚁,刚孵化出的小蚕是黑色的,只有芝麻粒大小,跟蚂蚁差不多故而得名。

蚕苗是最难养的阶段,因为幼蚕对温度的变化比较敏感,稍微冷了或者热了都会死。

林立便让仆人们在院子里盖了一个养蚕的蚕室,每日观察记录这些蚕的涨势以及注意事项。他还亲自走访了几个专门养蚕的村落,学习当地人养蚕的方法。尽管吃了不少闭门羹也没退却,一遍一遍的登门询问,总算是把养蚕的方法学得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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