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枫香
那么大的鱼,他都已经想好了要送进宫里去,给太后炫耀来着。
他都已经想好怎么运了。
大灰站在岸上,催促:“汪?”我的呢?
“哦。”赵淩下意识从周东手里接过一根新的木刺,又扎了两下,扎到了一条大鱼。
这次他没再举起来,直接挥起木刺一甩,把鱼甩到岸上。
大灰立马就咬起大鱼,拖到一旁,跟家里人(?)一起撕扯起来。
余大在岸上看得目瞪口呆:“赵四郎的力气这么大?”
周南刚处理完皮毛,就马上开始烤鱼、烤兔子、烤肉,一边回答余大:“还好。我们家六郎的力气才大。”
还是那句穷文富武。
像他们这样从十三四岁被选中习武,几乎顿顿吃肉,饭更是从没吃不饱过,就这样练上数年,力气自然比那些吃不饱饭更吃不上肉的要大很多。
窦荣和赵淩那是从小就从五禽戏、到拳法开始练起来的,比起同龄人来力气大一点实属正常。
不提窦荣这种天赋异禀的,哪怕赵淩,刚才那一下甩鱼也是带着卸力的技巧。
这种出身的孩子,只要不是像顾棱那样不想学的,但凡想学,起点就比寻常人高得多。
这次他们没带赵淩的那么多家伙什,没法铁板,倒是带了一口砂锅,可以炖鱼头锅。
狼群有些怕火,并没有靠太近,趴在岸边等河里面的三个人扎鱼甩上来给它们。
吃饱喝足后,它们开始懒散惬意地躺平在地上。
小狼崽们相互追逐嬉戏,或者去闹腾它们的父亲。
这时候母狼能够得以喘息,只需要稍微留神一点公狼/狗,要是它们教训小崽子下手重了,立马扭头咬过去。
赵淩也很快吃饱了,在平坦的大石头上舒服地躺平。
窦荣叮嘱:“别睡着了,稍微休息一会儿就得回去了。”
赵淩懒洋洋地应了一声。
窦荣的精力比赵淩要旺盛得多。
他叉鱼叉出了兴致。
木刺扎几下就不能用了。
他又重新削了几根:“早知道这里鱼这么多,就带上鱼叉来了。”
余大也兴致勃勃地加入进来:“可惜庄上没鱼叉。”
窦荣显然有些吃惊,但只是说道:“我下次带两根来。”
他没接触过鱼叉,木刺这种简单的工具也是第一次用,但是技巧和枪类似。
稍微习惯了手感和重量后,他就能如臂使指,扎鱼十次能中个七八次。
只是这会儿鱼群已经没有刚才那么多,可能是清洗猎物的血腥味已经被冲淡了,大鱼基本都已经看不见了。
最后窦荣扎到了三条还算像样点的鲤鱼,看看岸边树枝上挂起来的一溜大鱼。
嗯,他得继续努力,争取赶上赵水灵的成绩。
余大没扎到:“我感觉已经摸到了窍门,等我多练习练习。”
周东扎了两条大一些的,虽然没第一次跟着赵淩钓上来的大,也算满意,是可以拿出去炫耀……让人迷路的大鱼。
回去的路上,一行人还在热烈讨论怎么扎鱼。
赵淩觉得对于新手来说,扎鱼的效率不高,且伴随一定的危险性:“有这时间,还不如编个鱼篓抓鱼。”
“鱼篓怎么编?”余大不解。
窦荣不用说,周东周南见过鱼篓,却不知道怎么制作。
赵淩大概知道鱼篓长什么样,确实没亲手做过,回去的路上砍了一些合适的树藤带回去,准备研究研究:“等大集的时候去买几个。”
余大他们肯定是知道能买到,但是对于庄上勤俭节约惯了的人,想要他们拿钱去买几个鱼篓,还不一定能不能抓到鱼,这种想法都不会生出来。
但是赵淩说这话又不一样,就像窦荣说要带鱼叉来。
对他们来说,花钱买点不实用的小玩意儿都正常,更别说是实用的工具了。
一行人进山的时候还好,出山的时候肩扛手提,连狗都是满负重,赵淩只能自己走,还得背两条尾巴拖地的大鱼,着实花了不少时间。
好不容易回到泉水附近,才算是能骑着马和驴子回去庄上。
赵淩下马的力气都没了,是被窦荣抱下来的。
勉强洗漱完,吃了个饭,就睡了过去,连窦荣他们走都不知道。
早上例行被抹布压醒,他起来还问常娘子:“豆豆这么早就起了?”
常娘子一听就知道他以为昨天晚上是和窦荣一起睡的,把一碗热气腾腾的羊汤放到餐桌上,笑道:“小国公昨天回来就走了。快去洗漱,一会儿汤凉了就不好喝了。”
“哦。”赵淩身后跟着一串小猫,被提溜去洗漱。
常威给他拧了毛巾擦脸洗漱,又用剩下的水,把小猫也挨个擦了一遍。
一天天的上树钻洞的,还要往床上跳,得打理干净了。
小光头现在不用梳头,早上的洗漱都精简了很多,问:“来福呢?”
常威把隐蔽性最强的小奶牛抓到手里,回道:“来福哥在打架。”
小光头点下去的脑袋一下就扭了过来:“啊?”
第22章
跟来福打架的是头羊。
来福这个未来的大管家,现在的小管家,每天除了简单伺候一下赵淩,剩下的就是学习管家知识和认字。
除此之外,也没什么事情可以做,没事就用赵淩的石锁锻炼身体,还打拳。
比起周东周南这样的习武之人,肯定是远远不如,但比起同龄的小伙子,他的身手还是可以的。
跟寻常人打起来不会吃亏,但他挑战的是头羊。
赵淩急急吃完饭就过去看热闹了。
裴先生也不骂他,还跟着他一起去,一老一小蹲在路边看来福和头羊来来回回:“昨天,清瑶姑姑让宰一头羊,来福跟着人去挑。一群小宫人一点见识都没有,一眼就挑中了头羊。这不,闹起来了。”
闹起来就算了,关键是羊没宰成。
幸好山里头的狼邻居客气,今儿个早上才能有羊汤喝,加了多多的姜,喝着骨头缝里都冒热乎气,感觉今年冬天的腿脚都能轻快两分。
来福今年十八岁,已经是个大小伙子了,跟在赵淩身边从来不缺小灶吃,长得比他几个兄弟都要高,跟站起来像个怪物一样的头羊比划,一点儿不落下风。
来福的力气或许比不上头羊,但他身手灵活。
赵淩见旁边还有几个护卫看着,出不了事情,看了一会儿就回去叫上狗和马,再背上一篓子猫去放风。
溜达了小半个时辰,他回来的时候顶着一头的猫,刚好上课。
中午还是羊汤。
只不过早上还有骨头啃,这会儿就是清汤,里头简简单单放了雪白弹牙的鱼丸和蔬菜,顾棱又厚着脸皮要了鱼丸。
“这丸子好,没有刺,适合我爷爷吃。”
还是和上次的芋头一样,给了顾棱,就得一样给崔玉书。
天气热,食物不耐放,赶紧遣了下人送回去。
中午休息的时候,他们就聊起来昨天休沐的时候。
顾棱也去钓鱼了,钓到了一条巴掌大的鲫鱼。
崔玉书则是进城去会友,参加秋闱之前一些文人举子之间的交际活动。
赵淩觉得他们都是无趣且没用的大人,说道:“我去交朋友啦。大灰的儿子超大超可爱的,你们都不知道它多好看多乖。大灰的娘子长得特别帅气特别细心。我睡午觉的时候,它还睡在我身边,就是它不让我摸摸头。等我下次去的时候,应该就可以啦~”
顾棱到现在还对大灰有心理阴影,哪怕他已经明确知道大灰是一条狗,不是一匹狼。
但,有差吗?
体型比狼还巨大的陌生大狗追着自己撵的时候,和狼的区别在哪里?
崔玉书没被大灰大黄撵过,对大狗的认知还停留在赞赏上面,甚至要不是现在时机不对,还想借狗进山打猎。
听赵淩这么说,他就问道:“庄上没见过其它狗啊。它们在别的地方吗?”
赵淩就指了指山上:“嗯?大灰和大黄的娘子和宝宝在山上,是好帅气的大灰狼。”
崔玉书的年纪考进士还是青年才俊,但早就已经结婚生子,长子长女比赵淩的年纪还大一些,顺着赵淩的手指方向看过去,顺着他的话点头:“真的啊。下次有机会也介绍给我认识认识?”
小孩子嘛,童言童语的。
说出来的话,不能都当真,但得顺着哄。
崔玉书经验丰富。
在一旁的顾棱看着一脸理所当然的赵淩,再看向一脸淡然的崔玉书,开始怀疑人生——难道就他一个人觉得狼群很可怕吗?
因为太过正常,和同窗格格不入。
赵淩虽然觉得崔玉书压根不相信自己,但人家既然这么说了,他就说道:“等我和宝宝娘混熟了,再介绍给你认识。”
崔玉书当然说好。
三个人又说起怎么钓鱼。
至于怎么制作的鱼丸,他们是不关心的。
那是下人的事情,跟他们有什么关系?他们只需要负责吃。
现在的鱼丸制作,一般是用刀子刮成鱼蓉,然后再制作成鱼丸。
昨天他们的鱼是扎到的,鱼的卖相就没有钓起来的鱼好。
赵淩让常大力用现成的材料做了个手摇的机器,其实就是先搅碎去了鱼头鱼皮和中间大骨鱼柳,再过滤出鱼肉。
这么清理出来的鱼肉当然有些浪费,但胜在速度足够快。